字词 | 14_167第二十四章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14_167第二十四章 【第二十四章】以‘至誠之道’為指理而言,晩村倡之,都梁主之,然非本文章句之旨。蓋此‘至誠’是以聖人之有至誠者言,非懸空説理。若如其説,則章内兩個‘至誠’,一以理言,一以聖人言,豈其然乎?章句所謂‘理之先見’,只以禎祥等言,何嘗並‘至誠之道’亦專為理乎? ☚ 14_166第二十三章 14_168第二十五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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