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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13_010告子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13_010告子

【告子】

問:告子何許人?而以為篇目,亦有其義歟?
翁曰:趙氏注云,‘告子者,,姓也,子,男子之通稱也。名不害。兼治儒之道者。嘗學於孟子,而不能純徹性命之理。論語曰“子罕言命”,(為)〔謂〕[1]性命難言也。以告子能執弟子之問,故以題篇。’正義云:‘告子不害,盡心篇有浩生不害,疑為告子,名不害,以浩生為字。注又云:“浩生姓,名不害。”又為二人。其他經傳未詳其人。’四書釋地又續曰:‘浩生複氏,不害其名。與見公孫丑之告子及以告子題篇者,(各自)〔自各〕一人。趙氏偶於告子篇誤注曰“名不害”,且(聽)〔臆〕度其嘗學於孟子,執弟子問者。朱子亦沿其誤,移注於公孫丑篇,此釐革之未盡者也。[2]’此三説並存,可見告子浩生不害各自一人之義耳。
問:桮棬是二器歟,一器歟?
翁曰:疏云,‘桮,素樸也。棬,器之似屈轉木作也。’此以二器分而釋之者也。考證云:‘按説文云,“桮,也。”器蓋,一曰覆頭也。又六書正譌:“飲器。俗作盃、杯[3],並非。”’此則似以一器釋之者也。然只言桮而不言棬,亦可疑也。
問:‘義,猶桮棬也。以人性為仁義’,此上句則單言義,而下句兼言仁義者,何也?
翁曰:此有三説焉。新安陳氏云:‘“義,猶桮棬也”,“義”上脱一仁字。’存疑云:‘“義,猶桮棬”,只是一義字該了仁,不是脱漏。不曰仁義,僅曰義者,欲句法之整耳。古人文字多有此類者。’吕晩村云:‘先説義,後言仁義,告子先有義外論頭在,故其為字亦指義字居多。’此三説俱説得通。
問:集注矯、揉二字音異而義同歟?
翁曰:矯者,矯曲而使之直;揉者,揉直而使之曲。
問:杞柳亦可矯揉為桮棬,而孟子曰‘將戕賊杞柳而後以為桮棬’者,何也?
翁曰:吕晩村云,‘告子曰“為”,孟子曰“戕賊”,似乎深文,然將順字一襯,能乎一跌轉“戕賊”二字來,固勢必然而理非誣矣。’此説見得孟子文章妙處。
問:告子湍水之説,小變於杞柳之説,無乃聞孟子之言,稍有通曉而然歟?
翁曰:告子本以‘不得於言,勿求於心’為主見,以‘無善無惡心之體’一句為宗旨,而固守其執,豈能反求心而有開悟者哉?其所以小變其説,只是為拒孟子之辯耳。
問:集注:‘湍,波流縈回之貌也。’瀠回豈可謂湍水之貌也歟?
翁曰:趙氏以為‘湍水,圜也’。正義云:‘説文曰:“湍,急瀨水。”又云:“(湍)〔瀨〕[4],水流沙上也。”今謂瀠回之水者,言其水流沙上,瀠回之勢湍湍然也。’集注所訓蓋本於此。
問:孟子以生之理為性,告子則以生為性,此可謂毫釐之差歟?
翁曰:然。困勉録曰:‘孟子以生之理為性,則非徒人物之性不同也,且人物之生先不同矣。告子只以生為性,則人物之生初無異也,而人物之性亦不得謂有異矣。’又曰:‘既以生為性,則便不得復分人物,此是一病,非二病。’此説良是。所謂一病,即是毫釐差處。
問:白羽其質也輕,白雪其質也易消,白玉其質也堅,故譬其不同。然以質言性,是何義耶?
翁曰:此以同而不同者喻之,以破告子‘生之謂性’之惑而已。雖以質譬性,亦何不可之有?蒙引曰:‘白羽之白、白雪之白、白玉之白以質言,與犬之性、牛之性、人之性不必同,而趙氏以為羽性輕、雪性消、玉性堅者泥矣。陳新安之説自明白。’
問:人之性與牛之性不可比而同之,此雖以告子之愚惑尚可知之。至於犬之性與牛之性,則其所不同何以知之耶?
翁曰:正義云,‘犬之性,金畜也,故其性守;牛之性,(則)土畜也,故其性順。’此説是矣。然犬屬金畜、牛屬土畜近於傅会,只以犬之善吠、牛之善走言之,亦可知其性之有不同也。
問:觀乎告子‘仁義猶桮棬’之説,可知其意以仁義皆為外也。今忽謂仁内義外者,何意耶?
翁曰:此亦因前説而小變者也。然其説義固不是,説仁亦不是矣。蒙引曰:‘“仁者,心之德、愛之理”,而告子只以心之愛為仁,德字理字都無了。此正是以生為性一類。“義者,心之制、事之宜”,而告子只以“事之宜”為義,心之制都無了。蓋事物之宜雖若在外,而事物之所以得其宜則不在外也。’
問:此章以下論仁義而不復論性,無乃是告子自知辭屈於論性故歟?
翁曰:此非告子自知其辭屈而不復論性也。其論仁義,正所以論性。
問:孟子特以嗜炙為喻者,無乃以應告子‘食色,性也’之言而云歟?
翁曰:然。此如許行是捆屨之人,故以‘巨屨小屨同賈’之説以辨之,蓋是因其所明者通之之法也。
問:炙字何音何義歟?
翁曰:炙,之夜切。周書曰‘黄帝始燔肉為炙’是也。
問:孟季子孟仲子之弟,則於孟子亦如孟仲子之為從昆弟而兼為弟子也明矣。為從昆弟、為弟子者凡有所疑,宜其親見孟子而問質,何故問於公都子,而公都子以其語入告耶?為從昆弟、為弟子者,雖無事之時,宜其日日入見而候問,孟子何不待其入見,解其惑而面命之,又使公都子傳語耶?且遥度孟季子之所答,必以‘彼將曰’稱之。夫彼者,非同人之稱,對此者為彼,敵我者為彼,指我從昆弟而謂之彼,可乎?指吾弟子而謂之彼,可乎?夷子不可見,故使徐辟傳語也。孟季子若可見,則豈使公都子傳語乎?此章承上告子論性之下,孟季子無乃是告子之徒耶?不然,何為而傳襲仁内義外之説耶?
翁曰:注、疏皆去孟字,只稱季子。疏則云:‘季子即下卷所謂季任,為處守者也。’此説是,則謂以告子之徒亦可也。然考證云:‘按,孟季子注以為疑孟仲子之弟是也。季任自是君弟,疏因經中謂季任季子,遂以孟季子[5]當之。’然則疏所云誤矣。姑闕疑以俟後考。
問:告子謂性無善無惡,是認氣為性也。其説氣之辭,與吾儒無異耶?
翁曰:此義詳辨於陳北溪文集。其説曰:‘告子説氣與説氣不同。嘗推之,氣一也,告子“生之謂性”之説,所謂知覺運動者,是統指夫氣之流行為用者而言;程子才稟與張子氣質之性,所謂清濁剛柔者,是分指夫氣之凝定成體者而言。〔自〕知覺運動者統言,可包得清濁剛柔;而清濁剛柔者分言,其中亦各具知覺運動。但告子之説乃即是以為本性而大為包含之意,渾無分别,如無星之(枰)〔秤〕,無寸之尺。而(子)〔〕之説則是於本性之外,發此以别白其所未盡,如大明中閲物象,瞭然更無隱漏矣。如杞柳、湍水之説亦氣質意也,但分明斷作氣質,則自不亂此性之本,便為精確不易之(説)〔論〕。告子雖於杞柳説着氣之惡,湍水説著氣之混,而其意不認作氣質,只(全)〔專〕作本性看,所以不可同日語也。[6]
問:集注云,‘近世蘇氏胡氏之説蓋如此。’未知蘇氏胡氏之説何如也,故如告子性無善惡之説歟?
翁曰:蘇東坡論性,謂自以來至孔子,不得已而曰中、曰一,未嘗分善惡言也。自孟子道性善,而一與中支矣。胡文定公知言曰:‘天理人欲,同體而異用,同行而異情。進修君子,宜深别焉。’朱子曰:‘此章亦性無善惡之意,與“好惡性也”一章相類似,恐未安。’此説詳見於朱子大全胡子知言疑義。
問:集注云,‘韓子性有三品之説蓋如此。’未知三品之説果何如,而比之告子,又比之,同歸之異端,不亦過乎?
翁曰:或問云,‘“、(與)韓子之説,孰為近(之)耶?”曰:“是皆不知性之為理,而以氣為性者。之失蓋不難見,獨韓子以仁、義、禮、智、信為言,則固已優於二子,而近世諸儒亦未有及之者。但亦不察其所以不齊者為氣使之然,是以其論有所闕而不完耳。”’即此以觀,韓子之優於二子可知,而孟子後言仁義者惟韓子,氣剛直而雄文詞者惟韓子。故當時或有以道統歸之者矣,後世亦無歸之於異端者矣。
問:集注云,‘按此文,則微子比干之叔父,而書微子王元子,疑此或有誤字。’此朱子信尚書而疑孟子之或誤也。其信其疑,其孰從之耶?
翁曰:書微子篇題明言微子帝乙長子,庶母兄也;經文有‘父師若曰王子’,又曰‘詔王子出迪,我舊云刻子’。蓋是箕子舊勸帝乙立長子,而帝乙不聽,以是忌之,故詔王子出迪以避禍。一篇首尾,可據可證,此不得不信尚書,則亦不得不疑孟子之有誤字也。
問:‘乃若其情,則可以為善,乃所謂善也。’上乃字、下乃字宜無二義,而獨於‘乃若’二字謂之發語辭,何也?
翁曰:注云,‘若,順也。情,從性也。能順此情使之善者,真所謂善也。若隨人而强作善者,非善者之善也。’訓‘若’以‘順’,於義頗暢。然以文勢言之,則上文之‘乃若’、下文之‘若夫’皆是發語辭耳。
問:性則本善,而情則不無善惡矣。今曰‘乃若其情,則可以為善’者,何也?
翁曰:按朱子大全張敬之孟子謂,‘“乃若其情,則可以為善”,而周子謂五性感動而善惡分,是又以善惡於動處並言之。豈孟子就其情之未發,而周子就其情之已發者言之乎?’答曰:‘情未必皆善也,然〔而〕本則可以為善,而不可以為惡,惟反其情故為惡〔耳〕。孟子指其正者而言也,周子兼其正與反者而言也。’熟玩此説,可以悟孟子言情之本旨矣。
問:集注曰:‘才,猶材質。’才與材字異而義同歟?同中亦有小異歟?‘才,猶材質’,則才當屬氣。而既曰‘才,猶材質’,又曰‘人有是性,則有是才,性既善則才亦善’。由此觀之,才當屬理矣。然則才可兼指理氣而言耶?
翁曰:此義困勉録之説最詳,可玩。其説曰:‘才與材之别,大全朱子説不甚分明,大抵謂以義理而兼形體説者是才,其專指形體説者是材。’又曰:‘孟子所謂才,畢竟是氣是理?曰:畢竟是氣,但專指其自理而發者,故集注曰:“孟子專指其發於性者言之。”存疑亦曰:“孟子言才,自理言也。”愚意此所謂才,即是浩然之氣,但才則兼知行在内耳,又志亦在其内。’又曰:‘雙峯以“良能”來解才字,蒙引謂其最切,是矣。然愚意更欲兼良知説。’
問:‘有物必有則’,猶言有質必有理歟?
翁曰:然矣。‘則’在物之先、物之上,但離物則亦不見耳。是猶理在氣先,亦即在氣中,但離氣,理亦不見耳。孟子引此以証其即情驗性之説。説統曰:‘引詩處提出一天字,即“天命之謂性”之説,併性善源頭指出。’
問:‘好是懿德’,謂是好他人之懿德耶,抑謂好自己之懿德耶?
翁曰:蒙引謂,‘或專以為好他人有德者,泥[7]矣。’此説亦好。然此一句是概言之也,無論古今與人己,凡有美德,靡不好之,則其秉彝之民性可見耳。然則好自己之有德者少,而好他人之有德者居多。
問:公都子所引三説皆異學異言,則孟子何不逐其條以辨其惑耶?
翁曰:彼三説之非,皆不知性本善之故也。孟子特引(蒸)〔烝〕民詩與孔子之言以証性善,則彼三説之非皆不辯而自明矣。
問:彼三説皆不知性之本善一也,而其中亦有優劣之可論歟?
翁曰:三説之非,詳辯於傳習録,而汪份曰:‘嗚呼!公都子所引之三説,獨“無善無不善”之説最為無狀。孟子既已辭而闢之矣,乃陽明拾其餘唾,而極力闡明之,不謂之異學,吾不信也。’此説良是。然彼三説俱於性未透徹則均矣,其優劣何足論哉?
問:朱子陸象山告子,後儒又以王陽明告子者,何謂也?
翁曰:朱子因與萬正淳論集義,‘謂如人心知此義理,行之得宜,固自内發。人性質不同,或有魯鈍,一時見未到得,别人説出來,反之於心,見得為是而行之,是亦内也’,‘今陸氏只〔是〕要自渠心裏見得底方謂之内,若别人説底,一句也不是,才自别人説出便指為義外,如(是)〔此〕[8]告子之説’。吕晩村曰:‘告子本領在“生之謂性”一句,看水之流便是性,看人之心便是性,其病只在此。陽明謂“視聽言動的這個便是性”即是此意。不知能視聽言動的這個,正是無分於東西之水也,故宗旨亦只在“無善無惡心之體”一句。若聖人之所謂性,則必視之明,聽之聰,言之乂,動之肅,乃所謂水之必下也,人之性也。’此二説體玩,可見二子之學皆本於告子耳。
問:孟子説性與孔子‘性相近’之旨有異者,何也?
翁曰:或問云,‘“孟子初未嘗有氣質之説也。孔子雖以性之相近而言,然亦不明言其為氣質也。之説,亦何所據而云乎?”曰:“孔子雖不言相近之為氣質,然其於易大傳之言性,則皆與相近之云者不類,是固不無二者之分矣。但聖人於此蓋罕言之,而弟子有不得而聞者,故其傳者止是,而無以互相發明耳。孟子雖不言氣質之性,然於告子‘生之謂性’之辯,則亦既微發其端矣。但告子辭窮,無復問辯,故亦不得盡其辭焉。孟子既没,學失其傳,吾儒之言性者漫不省此,而支離穿鑿之説滿天下。及周子出,始復推太極陰陽五行之説,以明人物之生其性則同,而氣質之所從來,其變化錯揉有如此之不齊者。至於程子,則又始明性之為理,而與張子皆有氣質之説。然後性之為善者,無害於氣質之有不善;氣質之不善者,終亦不能亂性之必為善也。此其有功於聖門,而惠於後學也厚矣。子尚安得以其無所據而為疑耶?”’即此以觀,孔子‘性相近’之言,是指氣質之性也;易大傳之言性,則是本然之性也;而孟子性善之説,實本於易大傳矣。然則之言性,吾未見其旨之有異也。
問:易牙之知味見於何書耶?
翁曰:左傳,‘易牙齊桓公大夫也。二水(以)為食,易牙亦知二水之味。桓公不信,數試始驗。[9]師曠事亦見於左傳。
問:子都,集注云:‘古之美人也。’無乃是西子之類耶?
翁曰:非也。詩國風山有扶蘇篇云:‘不見子都,乃見狂且。’注:子都,男子之美者也。
問:‘理義之悦我心,猶芻豢之悦我口’,正是為衆人説,當就人心所同處看。然衆人之心必有所陷溺焉,豈能悦理義猶芻豢之味乎?
翁曰:學蔀通辨云,‘孟子言心,陸子亦言心;孟子言陷溺,陸子亦言陷溺。然孟子惟恐人陷溺於利欲,而無以存其仁義之心;陸子惟恐人陷溺於文義知見,而無以存其精神之心。即此以觀,孟子非不知衆人陷溺於利欲而無以存其仁義之心,然特慮其將然而立言以戒之也。至於此章承上“口之於味”、“耳之於聲”、“目之於色”,而以及乎“心之所同然者”。謂其“理義之悦我心,猶芻豢之悦我口”,此只就衆人之心所同然者而言之也。上章引(蒸)〔烝〕民之詩,亦此意也。“民之秉彝,好是懿德”,只取凡民秉彝之性,必好是美德之義耳。何可以凡民之陷溺其常性而或不能好美德為疑哉?’
問:‘口之於味也’以下句,是亦龍子之言,故特加‘故曰’二字耶?
翁曰:‘故曰’六句乃孟子收上文語,點醒同字,以起心之同。然意先字對陷溺之後言,非是聖人先得此理義,而人後得之,降才原無先後也。‘故理義’,故字緊頂上來,非重悦之深,只重悦之同。上此二句皆要見得自有而自悦之,非悦在外者。説見翼注。
問:何山無木,何木不伐,而必取喻於牛山之木者,何也?集注云:‘牛山之東南山也。’牛山之在東南,亦見他書耶?
翁曰:四書釋地續云,‘“牛山之東南山也”,本趙氏,〔亦是〕在複壁中所注,方向少錯,〔無論〕。今(自)〔目〕驗在臨淄縣南一十里,亦在臨淄縣南二十〔一〕里,括地志所謂管仲冢與桓公冢連,在牛山上,是[10]酈道元注:牛山,一名南郊山天齊淵出焉,以此得名。左思齊都賦云“牛嶺鎮其南”,列子“齊景公遊於牛山,北臨其國城而流涕”。夫臨曰北,正以山實在其南。若孟子疏託名孫奭者乃云:“蓋以理推之,亦自可見為之山。”此則不滿一笑者矣。’即此以觀‘牛山之東南山也’,本是注,而集注因之者也。若璩所譏方向少錯,是南山謂之東南山也,衍一東字,非大誤也。必取喻於牛山之木,孟子時,嘗見其山之濯濯也,故因所見而言之者也。
問:‘梏亡之’者,何謂也?
翁曰:梏,説文云:‘手械也。’注云:‘亂也。’音義:‘梏,古沃切。謂悔吝利害也。言利害之亂其性,猶桎梏之刑其身,故喻之。’疏云:‘利欲之制善,使不得行為,猶梏之制手也。’參以諸説,可得其義耳。
問:孟子言日夜所息,而注只以‘夜之所息’言之者,何也?
翁曰:蓋人於夜中不與物接而心静,故便有清明之氣,則重在夜字。只以‘夜之所息’言之者,以是歟?朱子曰:‘孟子此説只為常人言之,其實此理日間亦有發見時,不止夜與平朝。所以孟子收拾在“操〔則〕存,舍〔則〕亡”上。[11]’更可見能操存,則此理日用間乃有發見。而常人之心之既經陷溺者,止有夜之所息可言也。
問:夜氣與平朝之氣有異歟?
翁曰:存疑云,‘心者,氣之會也,氣一而已。曰夜氣者,日間心擾於物,氣為之昏,到夜來心静,而氣復清,故謂之夜氣。夜來氣清,到得平朝,未與物接,這一般清氣猶在,故稱曰朝氣。非有二也。’此説最簡且明,須深玩而得其旨。
問:朝朝也,平朝也,朝晝也,三朝字之義有異同耶?
翁曰:‘朝朝,指日間言,與朝晝“朝”字同,與朝氣“朝”字異。’此蒙引之前説也。‘“朝”、“晝”終有别。朝,蚤間;晝,通日言。然此“朝”字又與“平朝”字少異,蓋平朝之氣未梏亡者也,此“朝”又在“平朝”之後。’此蒙引之後説也。試將前後説參玩而得之。[12]
問:‘“操則存,舍則亡;出入無時,莫知其鄉。”惟心之謂與?’此十九字,孔子之言也。聖人立言,一字不苟,而程子曰:‘心豈有出入,亦以操舍而言耳?’此既與夫子之言相反,則惟以‘敬以直内’一語謂得夫子之微旨,可乎?
翁曰:此義朱子屢有明辨,可體玩而得其旨。語録云:‘道夫言嘗與子昂論心無出入。子昂謂心大無外,故無出入。道夫因思心之所以存亡者,以放下與操之之故,非真有出入也。曰:言有出入也是一個意思,言無出入也是一個意思。但今以夫子之言求之,他分明道出入無時。且看自家,今汩汩没没在這裏,非出入而何?’‘無出入是一種人,有出入是一種人,所以云淳夫女知心而不知孟子。此女當是完實不勞攘,故云無出入,而不知人有出入者多,猶無病者不知人之疾痛也。’此説可謂深文。試以責淳夫之言反覆參究,以得其言外之意可也。
問:聖人之心獨所出入歟?
翁曰:朱子答何叔京書有曰,‘聖人之心如明鏡止水。天理純全者,即是存處。但聖人不操而常存耳,衆人則操而存之。方其存時,亦是如此。但不操則不存耳,存者道心也,亡者人心也。心一也,非是實有此二心各為一物不相交涉也,但以存亡而異其名耳。方其亡也固非心之本,然亦不可謂别是一個有存亡出入之心,卻待反本還原,别求一個無存亡出入之心來换卻。只是此心,但不存便亡,不亡便存,中間無空隙處。所以學者必汲汲於操存,而雖之間亦以精一為戒也。’即此以觀,聖人之心如明鏡止水,不操而常存,則復安有出入之可論哉?
問:心既舍而出矣,何以操之使入乎?
翁曰:視箴云,‘心兮本虚,應物無迹。操之有要,視為之則。’此言心之應物,以其有外誘也。若勿視非禮,則不被誘於外物,斯為操之之要也。觀心説云:‘操而存者,非以彼操此而存之也;舍而亡者,非以彼舍此而亡之也。心而自操,則亡者存;舍而不操,則存者亡耳。然其操之也亦曰不使朝晝之所為〔得〕以梏亡其仁義之良心云爾,非塊然兀坐,以守其炯然不用之知覺,而謂之操存也。’此説儘好。‘心而自操’四字可謂觀心之妙法。
問:‘無或乎王之不智也’,或字無乃惑字之誤耶?
翁曰:非也。朱子易本義:或,疑而未定之辭也。又與‘惑’通,怪也。
問:弈者何許技耶?
翁曰:論語注解弈為博也。説文作:‘(博)〔簙〕[13],局戲也,六著十二棋也。’古者曾作博。圍棋,謂之弈。説文:‘弈,从(升)〔廾〕[14]。’言(速)〔竦〕[15]兩手而執之。棋者,所執之子圍而相殺,故謂之圍棋。稱弈者,又取其落弈之義也。説見正義。然古之技戲不可詳解,亦不必深究。
問:弈秋是姓名耶?善弈,故號為弈秋耶?
翁曰:正義云,‘按傳記有云:“弈秋,通國之善弈也。有吹笙過者,止而聽之,則弈敗,笙汩之也。”又云:“隸首,天下之善算也。有鴻鵠過,彎弧擬,問以三五則不知,鴻鵠亂之也。”’是亦孟子此章之言也。
問:趙氏云,‘熊掌,熊蹯也。’掌與蹯無所别耶?
翁曰:史記世家云,‘宰夫胹熊蹯不熟,晉靈公怒而殺之。’裴駰注云:‘服虔曰,“蹯,熊掌,其肉難熟。”’注説若是其詳,熊蹯、熊掌,可無疑其無異也。
問:‘嘑爾而與之’,集注云:‘嘑,咄啐之貌。’‘咄啐’二字何音何義耶?
翁曰:音義,‘咄啐,(上)〔[16]都忽切,叱也;下七内切,呼也。’蒙引云:‘蹴爾,尤重於嘑爾,故乞人亦不受。’説約曰:‘按,紹聞編云:“論語以富貴貧賤判取舍之大分,此章以生死判取舍之大分。”兩處俱以人之所欲、人之所惡中分别出天理人欲,最明切。’此説辭約而意盡,可細玩。
問:仁何以謂之人心耶?
翁曰:‘仁者,心之德’,則仁是心所具之理也。曰人心者,反而名之也。反名者,以心所具之理反而歸之心也。自其所具者歸於具之者,故反。所以反而名之人心者,欲人知其切於己也。夫心之切於己,人皆知之;仁切於己,人未知也。名仁曰人心,欲人知仁即心而切於己也。然仁與心卻是二物,名仁為人心,不幾於無别與?仁雖人心所具之理,實心之所以為心也。以心所具之理言,則仁自仁,心自心,二者固有分矣;以心之所以為心而言,則心即仁,仁即心,而實未嘗有所分也。故謂仁為心之理可,謂仁為人心亦可。説見存疑。
問:謂‘義為人路’,無或近於義外之説歟?
翁曰:告子只知人路之在外,而不知所以由者固在内也。事父則宜孝,事君則宜忠,亦豈在外乎?知此則路亦不是外物也。
問:放心於不知之中,故不知求歟?
翁曰:人有不自知其放心者矣,亦有雖知其放心而不知求者矣。心之知不知,姑舍其放心,一病也;不知求放心,又一病也。‘哀哉’之誨,令人惕若。
問:求放心,是存養工夫歟?
翁曰:然。學蔀通辨云:‘孟子一書言心,皆是以義理之心為主,不使為利欲陷溺而喪失其良心。如説四端之心、同然之心、放其良心、失其本心等語皆一意,仁人心也。“放其心而不知求”,蓋言失其仁而不知求。故學問之道無他,求其所失之仁而已。求仁者,去人欲、存天理而已。若陸氏,乃以静坐收攝精神不令散逸為求放心,失之遠矣。’又曰:‘禪學收攝精神之説,與孟子求放心之説甚相似,真所謂“彌近理而大亂真”,所以至今人看陸子静不破。’此説求放心者不可不知也,故併兹采録。
問:無名指,何以知其為第四指耶?
翁曰:指有五,一巨指,二食指,三將指,四無名,五小指。蓋巨,大也。食指者,人之所食,以此指為力也。將指者,左傳‘闔廬傷將指’,言其將領諸指也。説見蒙引。
問:地之相遠必稱曰、曰,而此曰‘不遠之路’者,何也?
翁曰:蒙引云,‘孟子人也,在亦最久,自而視,則為遠耳。非謂自,自也。’此説甚明,可從。
問:梧檟既是二木,則樲棘亦似二木,而集注以一木指樲棘者,何也?
翁曰:説文云,‘梧檟,山楸。’又云:‘楸,梓也。樲棘,小酸棗也。’以此言之,梧檟與樲棘皆是一木之名也。然‘梧檟’二字各為一木名,集注之釋以二木為是。
問:上章曰‘養其大者為大人’,此則曰‘先立乎其大者,則其小者不能奪也。此為大人而已矣’。然則養其大者、立其大者,其為大人也一也。大哉養心、立心之致也。若以工夫言,則立心為先而養心為後歟,抑養心為難而立心為易歟?
翁曰:上章因‘拱把之桐梓,人皆知所以養之。至於身,不知所以養之者’而言也,故曰‘兼所愛,則兼所養’,曰‘無尺寸之膚不養也’,曰‘舍其梧檟,養其樲棘’,曰‘養其一指’,曰‘為其養小以失大也’,曰‘養其大者為大人’。其申言之也,皆用一養字。此章則因公都子之問大體小體而言也。蓋‘耳目之官蔽於物,物交物,則引之而已’,此所以為小體也;‘心之官則思,思則得之’,此所以為大體也。故曰:‘先立乎其大者,則其小者不能奪也。此為大人而已矣。’上章之養字,此章之立字,各有所因而言之者,文勢然也。立字對奪字,謂卓立不撓,然後不為物誘所奪也。必曰‘先立乎’者,謂須在外物未交之時,先有所主也。
問:心者,虚靈不昧,以統性情,則與性情志意並稱可也,何可與外體之耳目口腹並稱為大體耶?
翁曰:心在體之内,而為百體之主,豈不謂之大體耶?子思子曰:‘君子以心導耳目,小人以耳目導心。’孟子大體小體之説,詎非本於此者乎?
問:學亦自謂先立其大者,而卒與孟子之道有異者,何也?
翁曰:愚嘗究學自謂先立其大者,甚矣欺人!夫孟子之先立其大也,道心為主,而不使利欲得以害心;陸氏則養神為主,而惟恐事之害心,惟恐善之害心。天淵之别,若何而同也?孟子之先立其大也,曰:‘心之官則思,思則得之,不思則不得也。’陸氏則曰:‘不可思也,心不可汩一事也。’冰炭之反,若何而同也?説見學蔀通辨。
問:古之人脩其德義,而世皆尊之,斯為自然之貴,謂之天爵可也。雖謂之人爵從之,亦可也。今之人有德義之脩,而世無貴而尊之者,斯豈可曰天爵也?亦豈有人爵從之之理哉?然則孟子此言實迂遠而不可行於今之世也,審矣乎?
翁曰:詩不云乎‘民之秉彝,好是懿德’。孔子亟稱之曰:‘為此詩者,其知道乎!’孟子又引此詩以證性善之説,而朱子又曰:‘幸兹秉彝,極天罔墜。’夫秉彝之性、好德之心,豈有古今人之有異哉?且君子之道,自脩其德義以俟命而已,彼世之尊不尊何可言哉?吾之自然之貴,雖無貴之者,亦無能奪之者,則天爵固自如也,人爵之不從何足論哉?
問:趙孟趙氏之伯,故有是號歟?
翁曰:倪氏云,‘趙氏世號趙孟,如智氏世號智伯。蓋世卿之通稱,非一人之號也。疏以晉襄公之臣趙盾趙孟者,誤矣。’
問:仁者無私,與物無競,何必以‘仁之勝不仁’為言耶?
翁曰:‘仁之勝不仁’,以彼此兩人言者也。然以一人之身言之亦可也。夫一人之身,天理人欲並行,則相悖。天理勝,則人欲消;人欲勝,則天理消。故克己復禮之謂仁。一人之身尚有勝不勝,而況彼此兩人乎?非仁者必欲勝不仁者,而不仁者則必欲勝仁者。此其理勢然也。
問:‘終亦必亡’,謂終必至於敗亡耶?
翁曰:此言今之為仁不力者,謂仁不能勝不仁而怠於為仁,則亦終必並與其己為之仁而亡之。注云:‘亡,無也。’陳新安謂此章恐為戰國諸侯説,未必然;至以終必亡為滅亡,尤謬。
問:孟子言仁與論語言仁之旨有不同者,何也?
翁曰:夫子罕言仁,而孟子言仁多發夫子之所未發,或正言之,或反言之,故視論語言仁之旨似有小異。熟讀而細究之,則卒無有不同矣。朱子答歐陽希遜書云:‘孔子只是説〔個〕為仁工夫,至孟子方解仁字之義理,如仁之端、仁人心之類。然仁字又兼兩義,〔非一言之可盡〕,故孔子教人亦有兩路:克己,即孟子仁人心之説;愛人,即孟子惻隱之説。[17]’又曰:‘孟子亦有專言之者,仁人心是也;孔子亦有偏言之者,愛人是也。’
問:荑稗是一草名耶?
翁曰:疏云,‘荑稗者,即禾中之莁草。’(與)[18]郭璞云:‘稊,似稗,布地生穢草也。’廣雅解云:‘稗有二種,一黄白,一紫黑。’則荑稗是二物,疏合為一,非。
問:聖道之為師者、為學者,則將以何為志彀,亦將以何為規矩耶?
翁曰:聖道之法,則恐是人倫而已,然注説則不然。雙峯謂:‘聖門教人定法,無如一部大學。’淺説云:‘大抵知行者,造道之法也。廷之精一,門之博約,大學之格致誠正,古今之為師為弟子者,其能舍是以為教與學乎?’此二説亦好,而所謂大學之格致,門之博約,廷之精一,無非所以明人倫也。蓋聖人是人倫之至,則自初學而至聖域,其教其學,舍人倫何以哉?
問:為國名,則是附庸之國耶?
翁曰:四書釋地曰,‘,國名,大皡[19]之後,姓。任城縣後漢任城國,今濟寧州任城廢縣是,去古鄒城僅百二三十里。’即此以觀,雖小國,其為國為城其來遠矣,知非附庸也明矣。
問:岑樓是高樓之名耶?
翁曰:趙氏以為‘岑樓,山之鋭嶺者’。正義曰:‘釋云,山小而高者曰岑。是知岑樓〔即知〕[20]為鋭嶺之峯也。曰樓者,蓋重屋曰樓,亦取其重高之意也。’此説似好,然恐無所據而云耳,當以集注為正。
問:‘一鉤金’,集注曰:‘鉤,帶鉤也。’然則一鉤金乃是黄金耶?
翁曰:蒙引謂,‘此金字,五金之總名。’此説恐是。
問:‘紾兄之臂’,集注曰:‘紾,戾也。’紾字何以訓‘戾’耶?
翁曰:説文,‘紾,轉也。’集韻:‘紾,知輦切,轉繩也。’戾,説文:‘曲也,从犬出户下。戾者,身曲戾也。’參玩二字之訓,紾臂之狀蓋可想耳。
問:曹交君之弟,則以國號為姓者耶?
翁曰:非也。疏云:‘姓,名。’而考證曰:‘按,國名,非姓也。君之弟,故以國係之。姓之國,此云姓,誤也。’
問:‘奚有於是’,‘是’字指曹交九尺四寸以長之形體而言耶?
翁曰:蒙引、存疑、淺説、翼注、説約皆謂指形體説。而惟汪份注曰:‘愚謂似當指“食粟而已”句説。夫“食粟而已”云者,自謂不能為也,以不勝為患而弗為也。故曰“奚有於是?亦為之而已矣”。遂以無力有力為喻,而繼之曰:“夫人豈以不勝為患哉?弗為耳。”若謂“是”字指形體説,方自謂形體如,則無力一譬恐不相對針。鄙意如此,當更酌之。’此説甚明,可謂深造獨至之見。
問:‘一匹雛’,注以‘一小雛’則於義益緊。而以‘匹’為‘鴄’者何也?
翁曰:音義云,‘匹,如字。注云:疋雛,小雛也。即“疋”訓“小”。而〔訓詁及〕[21]諸書“疋”訓“耦”,訓“小”無文。今按方言:,小也,音節。蓋與疋字相似,後人傳寫誤耳。’此説似是,然集注之以‘匹’為‘鴄’的有所據,更何疑哉?
問:烏獲何時人耶?
翁曰:烏獲,六國時人。秦武王好多力之士,烏獲之徒皆歸焉。王於洛陽鼎,烏獲兩目血出。説見皇甫士安帝王世(説)〔紀〕[22]
問:之道雖曰孝弟而已,徐行後長者又是出則弟之細節也,此何足以為乎?
翁曰:賽合注云,‘此是約之道,以見其易為意。’此説深得孟子引誘曹交語意。陸象山云:‘孟子言徐行後長者可為,不是在長者後行便是,須是就上面著工夫。’此説不知孟子之本旨,而臆揣妄言,以自陷於異學,可不戒哉?
問:孟子之亡已久云,則君之弟何以得見孟子耶?
翁曰:王伯厚云,‘亡久矣。’四書釋地續辨之曰:‘楚簡王十四年,,後八十四年,實為所有。乃頃襄王十八年,有四國,則係重封者。姓,雖未知為誰所滅,而齊湣王三年以封田嬰,故紀年稱“薛子嬰來朝”。其子,戰國策、史記並稱薛公,後中立為諸侯,無所屬,非滅之後復有乎?又,中山鮮虞國,一滅于魏文侯十七年癸酉,再滅于趙惠文王三年乙丑,相距百一十三年。中雖未詳知何年復國及何以復國,要中山之後,有中山載世家、列傳者班班[23]也。安知滅於春秋八年,下到孟子時,已一百七十餘年,不更有國於者(乎)?為其介弟,觀其言願因君假館舍,備門徒,儼然滕更挾貴之風,孟子則麾而去之。故趙岐以為君之弟,朱子從之,非無謂也。’
問:小弁之怨,是怨親歟,自怨歟?
翁曰:説統云,‘通章以仁、孝二字作主,高子在怨上疑其為小人,孟子在怨上見其為仁孝。凱風是借來比例,通章只重小弁上。’蒙引云:‘怨只是哀怨,不必直謂怨親也。小弁數章,豈皆怨親之詞?如曰“天之生我,我辰安在”,自怨也,但不可泥説是自怨而非怨親。’二説並看,可以見自怨、怨親之義耳。
問:詩集注云,‘小弁,宜臼所自作。’而此則曰‘宜臼之傅為作此詩’。此注與詩注不同,何也?
翁曰:朱子于詩傳則謂此詩出于太子自作,於孟子則依序説,謂此詩作於太子之傅。二處不同,豈其疑而未定,故兩存其説耶?説見困勉録。
問:關弓,何以謂之彎弓耶?
翁曰:音義,‘關,並音彎。’左傳昭公二十一年‘將注,豹則關矣’,注‘關,引弓’是也。
問:‘凱風,親之過小者’,何謂也?婦人之失行淫奔,豈是小過耶?
翁曰:吕晩村云,‘親之過大過小,特因其絶天性之愛、傷陰陽之和有甚有不甚,從此而分耳。俗説乃以為一關宗社事大,一止於身家事小。如此説,則虞舜不當怨慕矣。’此説良是。凱風無絶天性之愛,則比諸小弁,豈非過之小者乎?
問:婦人生七子而寡,則年當五六十矣。以五六十之年不能安其室,將棄七子而去矣,吕晩村所謂絶天性之愛、傷陰陽之和,二者兼有之而俱甚焉。此其過曷云小乎哉?
翁曰:七子之母不能安其室,比之幽王褒姒、黜申后、廢太子、立愛子之過,顧不小歟?然昔人亦有此疑而辨之者矣。四書釋地又續曰:‘晁説之以道[24]:“孟子,‘凱風,親之過小者也。’而序詩者謂:‘之淫風流行,雖有七子之母猶不能安其室。’是七子之母者於先君無妻道,於七子無母道,過孰大焉?孟子之言妄歟?孟子之言不妄,則序詩非也。”黄太冲亟取其説,載孟子師説。余按序(文)〔又〕[25]曰:“故美七子能盡其孝道,以慰其母心,而成其志爾。”成志,成母守節之志,非如箋指孝子自責言。因檢疏,亦言“母遂不嫁”,為之快絶。復憶東漢姜肱性篤孝,事繼母恪(謹)〔勤〕[26]。母既年少,又嚴厲。感凱風之孝,兄弟同被而寢,不入房室,以慰母心焉。嘆作詩者能安母於千載之上,感詩者亦能安母於千載之下,詩之有益人倫如此。蓋七子之母徒有欲嫁之志云耳,若果嫁矣,則真於先君無妻道,於七子無母道。是之謂惡,豈僅僅過而已乎!’釋地説止此。然則七子之母不能安其室,雖云大過,過而能改,是為無過。且孟子見詩序,則謂之小過,不亦宜乎?
問:磯,謂之水激石,出於何書耶?
翁曰:磯,玉篇:‘水中磧也。’增韻:‘石激水曰磯。’蒙引曰:‘“磯,水激石也。不可磯,言微激之而遽怒也。”問:激者,水激之也。怒者,水乎,石乎?曰:非石怒,乃水怒也。石,謂水所見激之石也,實石激水而致怒,故小注謂“水中不容一激石”,後世所謂釣磯是也。磯即是石,但水中或水涯石乃謂之磯。’存疑云:‘注“磯,水激石也”當云“激水石”。蓋當水之行處下石,水行不去,遂激起而叫號矣,是此石乃激水之石也。蒙引曰“水所見激之石”,是此意。’説約曰:‘石喻母,水喻子。’此三説反覆參究,可得其義耳。
問:孟子以小弁之怨為孝,而乃引‘五十而慕’以為證。之怨慕,孟子曾已言之矣,此則只言慕而不言怨者,何也?
翁曰:言之慕,怨在其中,故集注曰:‘言猶怨慕,小弁之怨,不為不孝也。’且今孟子所引即孔子之言也。孔子概言之孝,‘五十而慕’耳,豈可以少時之怨己,乃於三十徵庸、瞽瞍底豫之後曰“五十而怨慕”?是為終身怨己之人也。説統曰:‘歷山怨慕,至五十則親已底豫,有慕而已。且其怨亦與小弁不同,孟子只斷章取義。’淺説曰:‘之怨慕,怨己而慕乎親也;小弁之怨,怨己而亦怨親也,實未免有不同者,孟子亦姑引以為證,而取詩意之近厚耳。凱風亦有自怨之意,如曰“母氏聖善,我無令人”是也,但不如小弁哀痛迫切之甚耳。’此二説雖是一意,亦可並玩。
問:宋牼,何國人耶?
翁曰:趙氏云,‘宋牼人,名。’正義云:‘按荀卿非十二子云,“其持之有故,其言之成理,足以欺惑愚衆,是宋鈃也。”楊倞云:“宋鈃人,與孟子尹文子彭〔蒙〕慎到同時。孟子作“宋(硜)〔牼〕”,“〔牼〕”與“鈃”同,口莖反,是也。”’然則趙氏之以宋(硜)〔牼〕人,亦以‘(硜)“〔牼〕”與“鈃”同,口莖反’之故歟?此説不甚明,當以集注之引莊子書所云為是。[27]
問:梁惠王初見孟子便曰‘何以利吾國乎’,則孟子先言‘上下交征利而國危矣’之勢以恐王心,後以‘未有仁而遺其親,未有義而後其君’之理以悟王心。王庶幾從之,可以望也。今宋牼之説王也,將以構兵則不利於其國以恐王心,冀二王之或有聽從。而孟子斥其利字之號,使陳仁義之説。兩國構兵之間,何暇論仁論義,勸行王政耶?言不利於國,則或可罷兵矣。言‘為人臣者懷仁義以事其君’等支離之辨,而可冀其罷兵耶?然則孟子之説梁惠王非迂遠之言,而勸宋牼之王,則其言之迂遠如此。去利懷仁義之説一也,而自己則不迂遠,而為他人則便迂遠,豈是聖賢之公心耶?
翁曰:此疑前儒已有辨,可取玩而默會也。存疑曰:‘以仁義説之王,只是就構兵上説其非仁義,不是構兵外另説他去做仁義也。就構兵上説其非仁義,仁義只在構兵之中,所謂“殃民非仁,過制非義”,孟子之告慎子是也。構兵外另説他去做仁義,仁義又在構兵之外,是方構兵,把個仁義去替他,使舍彼而為此。其不同如此。即此以觀,此所謂仁義即就構兵中説。蓋罷兵,則可以保吾民,是仁也,亦可以和吾鄰,是義也;不罷兵則殃其民,非仁也,絶其鄰,非義也。以此意為王反覆敷陳,其所以動王聽,詎不勝乎言其不利而已乎?然則孟子去利懷仁義之説非迂遠也,明矣。’
問:‘居’之居字與‘處平陸’之處字有異同歟?
翁曰:居、處二字少異。居意常,處意暫,蓋是父母之國,平陸其所寓也。説見蒙引。
問:來見,則當報之。但以幣交則不必報者,何謂也?
翁曰:報,謂躬往答拜也。貴人先來見,則當躬往答拜。不來見而只以幣交,則是尊賢之誠未摯,何必往見而報之耶?
問:‘得閒矣’,何謂也?
翁曰:‘得閒’,謂己得閒而問也,非謂孟子所處有閒隙處也。
問:‘享多儀’,儀字似指禮之文,而注謂‘禮意’者何也?
翁曰:趙氏云,‘儀,法也。物,事也。’書洛誥孔安國注:‘奉上謂之享。言奉上之道多威儀,〔威儀〕不及(於)禮物[28],惟曰不奉上。’蒙引曰:‘儀,禮意也,對物言。集注只云“禮也”。其下文便云“禮意”。禮有本有文,此禮字蓋指本言。多,厚也。不可因多字遂謂是禮文。’又曰:‘書所享,指天子。孟子引之,則謂享,賢者事也。’此説較長,注不必從。
問:儲子時為相,則擔著國政,必不敢離其府,與季任之處守何異哉?而孟子季任之不來則恕之,於儲子則責其不來見,何也?
翁曰:此義已辨於四書釋地續。其説曰:‘平陸為〔今〕[29]汶上縣,去臨淄凡六百里。而儲子既相,必朝夕左右為王辦政事,非奉王命似亦未易出郊外,何以孟子望其身親至六百里外之下邑,方為禮稱其幣?今解不出。既思范睢列傳云“穰侯東行縣邑”,車騎至湖關。〔[30]闅鄉縣,去咸陽亦幾六百里。是當日國相皆得周行其境之内,非令所禁也,故曰“儲子得之平陸”。’
問:公儀子泄柳皆賢人也,子思即大賢也,為之師、為之相於秉禮之,宜其大治,而其削也滋甚,則淳于髡之譏賢者無益,固無足怪歟?
翁曰:子思泄柳為之師,其勉君之德,格君之非,其所禆益應不少矣。且以公儀子之相業言之,見於史者亦不可誣矣。史記云,公儀休為執政之卿,無所變更,百官自正,使食禄者不得與下民争利,受大者不得取小。漢書曰:‘公儀子,之其家見織帛,怒而出其妻;食於舍而茹葵,愠而拔其葵,曰:“吾已食禄,又奪園夫(織)〔紅〕[31]女之利乎?”’此其相業顧不偉與?當是時,豈無一治哉!但繆公竟不能行仁政,而三家專擅,强鄰侵伐,終至削弱,則謂之賢者之無益於國可乎?夫孔子攝行相事才三月,已大治,人惡之,歸以女樂,而孔子遂行。之削弱如舊日,則謂之聖人之無益於國亦可乎?淳于髡即一滑稽之雄耳,其言誠不足以為訓,惡可以其言而謂是譏之固然哉?
問:孟子曰,‘仲尼之徒,無道之事者。’又曰:‘管仲曾西之所不為也。’至答淳于髡,則稱秦穆公之霸由百里奚之用。夫穆公之霸業,比最下,而百里奚之功烈,視管仲又不可同日而論也。孟子之言前後不同,何也?
翁曰:翼注云,‘孟子本願學孔子,而此章乃引下至百里奚者,蓋亦以淺(言)〔形〕深,如云“不過一(霸)〔伯〕佐,而有關興亡如此,況不為者乎?”[32]’此説深得孟子言外之旨,可默玩。
問:之於河西高唐之於右,皆其鄰境耶?
翁曰:王豹河西善謳,集注略不及。趙氏注之詳明,可采入。注曰:‘,水名。詩竹竿之篇“泉源在左,淇水在右”,碩人之篇“河水洋洋,北流活活”。地濱於淇水,在北流之西,故曰“處淇水河西善謳”,所謂之聲也。’説見四書釋地。高唐境大邑,陳氏得之而始大,今為州。此金仁山説也。
問:華周杞梁之妻善哭其夫,見於何書耶?
翁曰:華周杞梁事見左傳,杞梁妻之善哭見於劉向説苑,華周妻善哭事無著焉。劉向説苑曰:‘齊莊公杞梁戰,遂鬥殺二十七人而死。妻聞而哭,城為之陁,而隅為之崩。’通考吴氏曰:‘按,左傳、禮記皆無華周妻哭之事,不過帶記華周,猶前篇稱過門不入耳。’
問:燔肉是猶鼎肉耶?
翁曰:趙氏云‘膊炙者為燔,詩云“燔炙芬芬”’是也。孔子世家‘不致燔俎於大夫’,王肅注曰:‘燔,祭肉也。’
問:孟子語意,淳于髡全不曉得,故曰‘君子所為,衆人固不識也’歟?
翁曰:孟子語意,非不曉得,但不能知道,故不能知孟子耳。説統曰:‘“不用”二字極有味,蓋孔子之去,由君之不用,可見孟子之無功而去,亦由王之不用耳,豈是為其事而無其功?大凡君子到心迹難明處,其委曲至意正要人摸捉不著,知(他)〔也〕[33]得不知(他)〔也〕得,人己方可以兩全,是乃所為仁也。若必欲自暴其迹,則毁人以自全,君子所不忍,故曰“君子之所為,衆人固不識也”。其妙用正在不識中,所全甚大。’説約曰:‘此章三問三答。首疑孟子之去為不仁,答言不論去就,但無私心,合天理,同歸於仁;次疑不去亦未必有名實,答言賢者於人國必有益,但不用耳;終疑無名實,不可謂賢,答言君子固不可識也。孔子見幾明決而用意忠厚,故去國之故不肯明言,直俟孟子始發明之。然則孟子之去,亦必有不欲明言者。固未知,宜其嘵嘵耳。’翼注曰:‘君子之所為,信心不拘迹,故衆人不識。亦粘出處上説。’四書家訓曰:‘所為,為字不在事為上説。其所為,或欲為人,或欲為己,或欲轉移於人己之間,而同歸於仁。’前二説明白可玩,後二説各不同,未知孰是。
問:五霸雖曰假其仁義,實有尊攘夷之功,而孟子直斷之謂‘三王之罪人’,何也?
翁曰:五霸雖有尊攘之功,無王之罪卻由五霸作俑,邵子所謂功之首、罪之魁是也。然尊攘之功即其假也,無王之罪即其實也,惡可以彼而贖此哉?
問:‘有慶,慶以地’,謂有慶,則加其地以賞之也。然則有讓,則宜削其地以罰之。而曰有讓,而無讓以地者,何也?
翁曰:此非闕文也。上有‘慶以地’三字,則可以蒙上文而推知耳。且‘則有讓’下雖不言所讓何事,然其下接以‘一不朝,則貶其爵;再不朝,則削其地’等句,無乃善善長而惡惡短,故有慶則即賞以地,有讓則姑恕之,以俟其改過,及其不悛而一不朝,然後貶爵,再不朝,然後削地,三不朝,然後誅夷歟?不然,是有賞無罰也。有賞無罰,豈是王者公天下之心乎?
問:‘慶以地’,集注云:‘慶,賞也,益其地以賞之也。’夫天子以方千里之地,每巡狩屢有賞,則輒為縮千里以益百里之國矣。一有賞猶可也,屢有賞則是豈可繼之道乎?然則每巡狩有罰而削其地者,納于王畿以補千里之縮,故千里王畿不至甚縮歟?
翁曰:此章此疑,讀者多闕之不能解,惟四書釋地又續辨之甚詳,此足以破羣疑耳。其説曰:‘王制,方千里者,封方百里之國三十云云,“名山大澤不以封,其餘以為附庸閒田。諸侯之有功者,取於閒田以禄之;其有削地者,歸之閒田”。則孟子所謂“慶以地”與上文“有功德於民者加地”,即取於此一州之内也。故當其屢有所慶,天子不見其不足;或屢有所削,天子亦不見其有餘。蓋原在王畿千里之外,而天子初無〔所〕與焉。豈若周惠王四年巡虢公守,與之酒泉之邑,〔而〕自損其封略;漢景帝連削膠西郡縣以入己,而致激七國變者哉?’
問:‘束牲、載書’,謂是束牲之上,乃載所盟之書耶?
翁曰:左傳襄公九年‘士莊子為載書’,注:‘載書,盟書也。’周禮‘司盟掌盟載之法’,注:‘載,盟辭也。盟者書其辭於策,殺牲取血,坎其牲,加(載)[34]書於上而埋之,謂之載書。’可見‘載書’二字是實字,非如今人解以載為加。趙氏注‘束縛其牲,但加載書,不復歃血’,得之矣。
問:葵丘之會,五命之辭,即是齊桓公申明天子之禁。而桓公正而不譎,則此非假託者,真是尊之大義也。夫以桓公之大義,而與晉文秦穆宋襄楚莊譎而不正之輩同歸於三王罪人之科,不亦屈乎?
翁曰:説統云,‘五命所載書詞皆是天子之禁,特申明之耳。言歸於好,謂尊天子之命,篤鄰國之交,其實正為後日執詞摟伐地也。’即此以觀,摟伐之禍豈非桓公之所作俑者乎?
問:趙氏以為慎子善用兵,何以知其然耶?
翁曰:墨子云,‘公輸子〔之〕意不過欲殺臣,殺臣莫能守,可攻也。然臣之弟子滑釐等三百人已持〔臣〕守(國)〔圉〕之器在城上,而待寇(也)〔矣〕。雖殺臣不能絶也。[35]墨子説止此。然則慎子墨子之弟子,而其善用兵可知耳。
問:‘然且不可’,指何事謂不可耶?
翁曰:‘然且不可’,新安以為‘就使克敵,禍方深耳’,非也。此正是下文‘吾明告子’云云之意。‘然且不可’,是言於理不可也。説見蒙引。
問:‘宗廟之典籍’,集注云:‘宗廟典籍,祭祀會同之常制也。’祭祀之常制,書之策而藏之宗廟可也;至於會同之常制,有司掌之宜矣,豈必藏於宗廟耶?
翁曰:典,常法也;籍,册籍也。諸侯祭祀會同之制,受之天子,載之方策,藏之宗廟,故曰宗廟典籍。非以宗廟為祭祀,而帶言會同也。説見賽合注。
問:‘引君當道’,指不逾制而言;‘志於仁’,指不殃民而言歟?
翁曰:陳新安及蒙引、存疑俱以不殃民為仁,不逾制為道。此斷不可從。蓋殃民逾制,以事言之則皆非道,以心言之則皆非仁,如何可分屬?蓋仁與道,分言之則為二,合言之則為一。故此章集注分心與事兩段,下章朱子小注謂鄉道、志仁非二事。此乃互相發而不相背也。
問:辟土地,充府庫,實是良臣為國之功業,何以謂‘今之良臣,古之民賊’耶?
翁曰:古之辟土地,懋德懷遠,四夷來服也;充府庫,愛民節儉,歲穰財阜也;今之辟土地、充府庫,侵小國而兼并也,重賦斂而富也。此之謂古之民賊,不亦宜乎?
問:‘君不鄉道’之‘鄉道’與上文‘當道’,其義同歟?
翁曰:鄉道,即當道也。當道,即當敵之當,亦向也。此蒙引説也。蓋上文曰‘務引君以當道,志於仁而已’,此又曰‘君不鄉道,不志於仁’,上仁下仁既無異義,則當道、鄉道之義同,亦可見矣。
問:‘白圭,名’,白圭是其字耶?號耶?
翁曰:白圭,名,字,而其姓也。然白圭有二人,而注合為一人,誤也。四書釋地續辨其誤,曰:‘史記貨殖傳“白圭人〔也〕。當魏文侯時,李克[36]務盡地力,而白圭樂觀時變”云云,“蓋天下言治生者祖白圭”。此一白圭也,,其名。孟子,白圭曰“吾欲二十而取一”,又曰“之治水也愈於”。此一白圭也,其名則字爾。先後殊不同時。自趙氏傅会為一人,而集注林氏益以“能薄飲食,忍嗜欲,居積致富,欲以其術施之國”,且為設十層步障矣。余嘗斷之曰:“此兩人也。”韓非書(曰)“〔白〕圭[37]”,鄒陽書“白圭戰亡六城,為中山”。又“白圭顯於中山中山人惡之魏文侯文侯投以夜光之璧”。中山文侯十七年癸酉,下逮孟子乙酉至凡七十三年。為國之將相者,尚能存於爾時乎?(即)〔縱〕存於爾時,尚能為國築堤防治水害乎?苟皆能之,孟子與之晤對,其爵之尊,壽之高,當如何隆禮?而但曰“子之”、“吾子”之云乎?我故斷其為兩人也。或曰:“魏文侯世多壽。樂記載子夏文侯答問,為文侯二十五年事,時子夏年一百八歲。文侯最為好古,漢孝文得其樂人竇公獻其書,乃周官之‘大司樂’章也。竇公年當二百五六十,安知白圭不類是?”余笑而不敢應云。’
問:禮,幣必以帛,故謂之幣帛歟?
翁曰:凡綾羅緞絹之類,及銅錢貨物,皆幣也,故謂之幣帛,又謂之錢幣。幣蓋通名,帛只是其一端。
問:輕之賦者只謂之,重之賦者只謂之,意已圓矣,何必以大、大分而言之耶?
翁曰:什一之税,天下之中正也。若輕之於什一,則彼真為大,今白圭為小;重之於什一,則彼真為大,今白圭為小。語意圓,而句法奇矣。大、大之説,已見於公羊傳。
問:‘子過矣’,謂其所行之過耶,謂其所言之過耶?
翁曰:以其言觀之,自稱‘愈於’者,豈非過歟?又以其所事觀之,以鄰國為壑,亦豈非過歟?蒙引云:‘只謂“子過矣”,以其失(計)〔言〕[38]也。’淺説作‘子之言過矣’。二説各拘一偏,均失之耳。
問:古無亮字,而集注云‘與諒同’。則‘君子不亮’謂不照察耶,不子諒耶?
翁曰:‘考之説文,古無亮字’,雖是朱子之言,然朱子偶未照檢。説文釋詁明有亮字,而訓以‘信也’。何可舍亮字之訓,而‘諒’訓是從耶?四書家訓曰:‘“亮”非徒信,即論語“君子貞”之“貞”也。’直解云:‘“亮”是明理自信意。亮而後能執者,有定見而〔後〕[39]有定守也。’汪份注云:‘“亮”雖訓“信”,愚謂“人而無信”是不欺意,此是堅固意,終各是一義。輔氏比而同之,恐未確。’
問:孟子道性善而人皆可為,則人人之性皆善,而人人之情皆好善,可知矣。今謂樂正子曰:‘其為人也好善。’好善,何足以稱樂正子之為人耶?
翁曰:孟子嘗以善人、信人許樂正子,而曰:‘可欲之謂善,有諸己之謂信。’蓋其志仁無惡、誠善於身可知矣。孟子又嘗曰:‘聞善言則拜。大舜有大焉,善與人同。舍己從人,樂取於人以為善。’樂正子之好善,若充實而大化之,可以為,其‘優於天下’之襃,豈溢美也哉!説統曰:‘此章正與“斷斷兮無他技”相發。“好善”之“好”,即“其心好之”之“好”,總(是)〔見〕[40]相天下者不在才而在量。’此説甚好,深得樂正子誠好善之心耳。
問:迎之致敬,已是尊賢之禮也。而曰‘迎之致敬以有禮’,迎之致敬之外,更有何禮耶?
翁曰:迎,接也,非出迎也。‘迎之致敬以有禮’,猶言恭而有禮。蓋亦有致敬而無禮者,若餽兼金一百而無處,儲子得之平陸而僅以幣交,是恭敬之無禮也。説見存疑。
問:‘言將行其言也’,何謂耶?
翁曰:一説云‘言焉又將行其言也’,一説則云‘人君許以行其道也’。二説可並存。
問:集注云,‘所謂際可之仕,若孔子衛靈公是也,故與公遊於囿。’孔子雖有際可之仕,若與靈公遊於囿,是以循其盤遊禽荒之欲也。此豈孔子之所肯為者乎?
翁曰:四書釋地續云,‘孔子衛靈公遊於囿,公仰視蜚雁而後去之。史記世家止云“明日,與孔子語,見蜚雁,仰視之,色不在孔子孔子遂行”。家語並同[41]。無“遊於囿”〔三字〕[42],説不知何所自來。或曰:“朱子博極羣書,安知不别有據?”余曰:“朱子所讀之書,今代現存,無亡逸者,不比代人。惟左傳‘衛獻公孫文子甯惠子食’,‘日旰不召,而射鴻於囿。二子從之,不釋皮冠而與之言’。意朱子偶忘,遂撮合二事以為注。”’此説不可謂非是,而朱子孔子事恐無偶忘之理,當俟更考。
問:本文首言所就所去各有三,至其目,則上兩節言去就,而末一節獨不言者,何也?
翁曰:末一節雖無去就字,玩其文義,則所就所去之意亦在其中矣。説統曰:‘飢餓於土地,而姑受其周,養其身以有待,是亦所以存吾道也,故亦可[43]云就。’淺説曰:‘此一節雖不見其為仕,但受其所周,是亦就也。’困勉録曰:‘“免死而已矣”,翼注亦以此句作去看,殊不是,去意自在言外。’
問:説命:‘傅巖之野。’注:‘築,居也。’孟子:‘傅説舉於版築之間。’‘版築’之‘築’,與‘築傅巖’之‘築’字同義異,何也?
翁曰:‘築傅巖’,謂版築于傅巖。書之注‘築’為‘居’,誤矣。通義仁山金氏曰:‘後之國。傅巖之間,名為傅險。澗水壞道,發胥靡刑人築之。傅説貧,代胥靡之役。胥靡者,有罪連及末減之人,其役如周禮罪隸,法罰作後山[44]官徒也。高宗夢得良弼,被褐帶索。〔以形求之,〕[45]果得。’四書釋地曰:‘傅氏之巖在之間,今平陸縣東三十五里,俗名聖人窟,為所傭隱止息處,〔非于此築也〕。巖東北十餘里,即左傳之顛軨坂。有東西絶澗,左右幽空,窮深地壑。中則築以成道,指南北之路,謂之為軨橋也。身負版築,為人所執役,正(在)於此地。至今澗猶呼沙澗水,去傅巖一十五里。墨子、尸子並以傅巖北海之(濱)〔洲〕者,大非。[46]
問:孫叔敖之舉於海,果出於左傳耶?
翁曰:孫叔敖之舉於海,不見於左傳,亦不見於他書矣。金仁山曰:‘孫叔敖蔿賈之子蔿艾獵也。孫叔,其字;敖,官號也;舉海,蓋少(為)〔孤〕[47]而隱於海濱也。荀子曰:“孫叔敖期思之鄙人也。”(蓋)〔注〕[48]:“今弋陽。”然孟子謂舉海,必有所據。’四書釋地曰:‘趙氏注,“孫叔敖隱處,耕於海濱,楚莊王舉之以為令尹。”此亦是隨文解之,事實無所徵。莊王時,南境東境去海尚遠,而史記稱孫叔敖之處士”,荀子、吕氏春秋並以為期思之鄙人。期思故城在今固始縣西北七十里。固始寢丘,即莊王優孟之言以封其子者,傳十世不絶。其得為令尹也,説苑曰[49]進自虞丘子,吕氏春秋曰[50]沈尹莖力,新序曰[51]有善相人者招聘之。皆無起家海濱説。蓋孟子所據之書籍,今不可考矣。’夫以履祥若璩之博於考據,尚不知其出處,則是疑也,闕之可也。
問:‘百里奚舉於市’句,語似若以徵自鬻之説者,何也?
翁曰:蒙引云,‘孟子深斥百里奚自鬻之説,而又謂“百里奚舉於市”,其辨云何?曰:“百里奚為人養牛,莊周范氏(皆)〔俱〕明言之,此不足(辭)〔辨〕,但無干穆公之事。”[52]’此説簡明易曉,可釋羣疑耳。
問:傅説膠鬲是王佐之器,管夷吾百里奚霸佐之材也,孟子一章之中齊美並稱,而曰‘故天將降大任於是人也’,雜王霸而並用,是豈孟子之本意歟?
翁曰:不然也。孟子將言‘必先苦其心志,勞其筋骨,餓其體膚’,而後能有以‘動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而當大任也。故上自,下至百里奚,不論其聖賢之别、君臣之分與王霸之高卑,只以先窮困而後成就者言之耳。孟子書中曷嘗有王霸並用之語哉?
問:既曰‘餓其體膚’,又曰‘空乏其身’,空乏與羸餓有異,故重言之歟?
翁曰:‘空乏’,與‘所識窮乏者’之‘窮乏’同。空乏似指財用之空乏,與飢餓有異矣。
問:‘人恒過’以下是中人之事也,上文所論皆上智之人、上智之事。而忽於此只言中人之改過,何也?
翁曰:蓋上智之人,不待過而後改;下愚之人,雖有過不能改。故‘人恒過’以下,全要在中人上形容。且上文已論先窮困後成就之人所以能當大任也,此以下概論人家國興亡,而以‘生於憂患,死於安樂’總結之耳。
問:困、衡而後作,屬於行;徵、發而後喻,屬於知。此是改過之中,分行與知而言也。然則改過一也,而作與喻不無優劣之可論歟?
翁曰:蒙引云,‘一則不能謹於平日言,一則以不能(灼)〔燭〕[53]於幾微言,不必論高下。一説困心衡慮而後作者,其改過得之己;徵色發聲而後喻者,其改過得之人,雖均之為中人,然又略有高下。’以是説觀之,得之己者為高,得之人者為下矣。翼注云:‘困衡者,已知有過,故言作;徵發者,方知有過,故言喻。’又以是説觀之,已知而作者為高,方知而喻者為下矣。改過均也,個中果有優劣之可論耳。
問:‘拂士’,宜以批鱗之臣、逆耳之言為注,而集注以為‘輔弼之賢士’,何也?
翁曰:拂,集韻、韻會、正韻並‘薄密切,與弼同,輔也’。趙氏從之。朱子亦因而訓之,以字義分明故也。
問:‘入則’、‘出則’字,豈非文義之有未暢歟?
翁曰:此章指國中而言,出入只作内外字看。
問:法家拂士,分注為世臣與賢士。而敵國外患,則無所解。敵國即是外患,故不分而二之耶?
翁曰:‘法家’之法〔字〕與‘法語之言’法字同。如汲黯張昭魏徵宋璟,其庶幾乎!〔‘世臣’二字就‘法家’二字出。楊震四世五公,皆正人也,其法家乎?乃人君所嚴憚者。拂士只是輔弼左右之士,比法家略次。法家是世臣,拂士是方仕者,有親疏尊卑之辨〕。敵國外患〔也〕須做兩般看。如武仲之據伍子胥之在,非敵國,乃外患也[54]。説見蒙引。
問:‘予不屑’,責讓之可也,而謂之教誨,何也?
翁曰:説統曰,‘此節不止是表明君子有無窮之教,乃是要人曲體君子不教之教,方有進益處。’四書脈曰:‘予字不必作孟子。’困勉録曰:‘“不屑之教誨”,似只是謂不屑教之也。玩淺説、大全,朱子是如此。然蒙引、存疑、直解、家訓俱謂以不屑為教誨也。看來以不屑為教,意在末句。余初誤收蒙引。’又曰:‘翼注、脈俱云“注云‘其人若能感此’”云云,似略差。蓋據我欲其感悟,便是教誨,不必待彼能感悟而後為教誨也。然四書家訓曰:“注中‘其人若能感此’二句,正就教之心言。”則注原不差,人自泥看耳。’蓋參玩諸説,謂不屑教之,一説也;謂以不屑為教誨,又一説也。二説可並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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