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祖八年、十年、十一年講義
甲辰選李書九、韓商新,丙午選鄭晚錫、金祖淳,丁未選尹永僖、尹光顔、李羲觀等對。
孟子之書是孟子所著耶?抑門人所記耶?司馬遷、趙岐以為孟子所著,林思慎、韓愈以為萬章、公孫丑之徒所録,而朱子於序説則以史記為是,於滕文公篇首章集注則復謂‘門人不能盡記其辭’,二説不同,故後之論者或主前説,或主後説。今考此書每章以‘孟子曰’冠之,而當時所見之諸侯如齊宣、梁惠、梁襄、滕定、滕文、魯平之類,皆直書其謚,是列國諸侯之謚未必皆孟子之所見。據此,則其為門人所録果無疑耶?大抵此書兩漢以前不甚尊顯,視以諸子,不待壁中之藏,獨免秦炬之焰,故趙岐以為孟子‘篇籍得不泯絶’。然今以雜見於傳紀者考之:揚子法言引孟子曰:‘有意而不至者有矣,未有無意而至者也。’桓寬鹽鐵論引孟子曰:‘吾於河廣,知德之至也。’周禮‘大行人’注引孟子:‘諸侯有王。’鮑照河清頌引孟子曰:‘千載一聖,猶朝暮也。’此皆今書之所不載,則其篇簡之散軼明矣。而趙氏乃謂‘得不泯絶’者,何也?其存廢之沿革、傳授之源流,果可得以歷陳耶?
晚錫對:此書之為孟子所作,為門人所録,即考證家聚訟之一端,而臣則獨以其文氣、筆法而斷知其為孟子所著。今觀七篇所言,其精粹圓活,首尾貫徹,必是陶鑄所成,有非掇緝可就,則其出於一人之手明矣。若夫孟子之稱諸侯之謚,則安知非門人追加,如繫辭‘子曰’、左傳趙襄之例也乎?孟子七篇之外有外篇四卷,至趙岐作注,以為非孟子真本而去之。凡傳紀所引孟子之不載於今書者,皆外篇之文也。
子之稱昉於何時?周禮之‘子男’,有位之稱也;國風之‘之子’,男子之稱也。有德者之稱子果肇於何人耶?公羊傳引沈子之言而稱之以子沈子何休注云:‘(以)子冠氏〔上〕者[10],著其為師也’。此書之追加孟子,曰:苟出於其徒之手,則何不以子孟子稱之,而只稱孟子耶?
晚錫對:子之稱,周禮以前,他無可考。而蓋古之為此名者,所以命天下之有德,故至于後世遂為男子之美稱。説者謂孔門諸弟子以子稱其師,而始為有德之稱。然當時老子、關尹子之徒,莫不以子稱之,則其非始自孔門明矣。論語、家語皆出於孔門,而未嘗有以子冠氏之例,又何必以公羊之例例是書哉?
朱子之注釋四書也,論孟曰‘集注’,庸學曰‘章句’。其或稱集注、或稱章句之義,可得言歟?説者皆謂,論孟則集衆説而為注,故曰‘集注’;庸學則不徒為注,又從而分章,故曰‘章句’。然論孟每篇篇名之下必書章句二字,則論孟未始不分章句也。庸學有程張吕侯之説,則庸學未始不集衆説也。義例無異而命名殊義者,何也?
晚錫對:論孟分章皆因王趙之舊本,至於庸學分章則實是朱子之所創為。故‘章句’之稱在庸學,而不在論孟也。以上總論。
開卷第一義,從古著書家之所致慎也。歷觀經傳,莫不以一部宗旨托始于篇首。易之乾坤書之二典詩之二南論語之學,中庸之性,大學之明德,皆是例也。若就此章之中求其包括一部之宗旨,則當於何處見得耶?
晩錫對:恐當以仁義二字為一部宗旨矣。
孟子之至梁,蓋因惠王之卑辭厚幣而為答其禮耳,非孟子之自往見也。記其事者苟欲示孟子之自重、梁王之尊禮,則必當先敍惠王招賢之禮,後言孟子往見之事。而此章乃直稱之曰‘孟子見梁惠王’,有若孟子之先往見之者,何也?且孟子至梁之歲,人各異説,或謂先游梁繼至齊,或謂去齊而至梁。當以何説為是耶?
晩錫對:古文簡浄,有以一字含數意者。一篇之首鄭重稱孟子見梁惠王云爾,則其必有可見之義,讀者自可領會矣。竹書紀年:慎靚王二年,魏惠王卒。其後四年,齊人伐燕,取之。又二年,燕人畔。史記:魏惠王三十五年,孟子至梁;後二十三年,齊人伐燕,而孟子在齊。二書所紀年數雖有不同,而其先梁後齊則同,恐當以前説為正。
叟之稱見於何書?古之尊敬賢者,必稱以夫子。故齊宣之對孟子,亦以夫子稱之,而梁惠則乃獨稱之以叟者,何也?
祖淳對,劉熙釋名云:‘叟者,長老之稱。’據此,則叟之稱未始不為尊敬之辭。而惠王之見孟子,感幸其不遠千里而來,故必以叟稱之,所以見憫老之意也。
孟子之歷聘始于梁惠,則其至梁之時,必當自鄒而往。鄒之距大梁,果止於千里耶?且惠王之初見孟子,必先敍平日景仰之誠,榮幸其來之意,而此不概見者,何也?將欲删煩就簡,撮其肯綮,故他辭則略之,而特將‘利吾國’之問揭之篇首耶?抑初無他辭,而直説出‘利吾國’之言耶?
祖淳對:鄒梁相距里數之為幾何,臣未及詳考,而大抵鄒與魯壤地相接,則其去大梁要當在千里左右。經文所謂‘千里’云者,概稱之辭也。梁王‘利國’之問發於見賢之初,未免太遽之失,故直以此揭之篇首,而他辭則皆略之,亦可見其微意之所在矣。
聖賢之書,字字有味,無一字無下落。此章‘亦將有以’之亦字,其果脱卻不得者耶?若曰‘不遠千里而來,將有以利吾國’云爾,則又何不可之有,而必以‘亦’之一字插之兩句之間者,抑别有意義耶?
祖淳對:梁王平日只欲得功利之徒以利其國,既見孟子,便認孟子亦如彼功利之徒而望其利國,故曰‘亦將有以利吾國’也。
非然也。孟子以命世亞聖之才,任道守義,不見諸侯。當時列國之君得接其顔色者,蓋幾希矣。今乃千里而來,此固可謂一國之利;而既見之後,又欲聞利國之術,故曰‘亦將利吾國’。如是看,則語尤有味矣。
諸講員皆對 聖教極為渾圓矣。
利有義理之利,有利欲之利。易所謂‘利物和義’之利、‘利用安身’之利,皆以義理言者也;論語所謂‘放於利’之利、‘小人喻於利’之利,皆以利欲言者也。梁王‘利國’之問,安知其全出於利欲,而必如是深斥耶?説者謂:梁王之失全在‘吾國’二字,祇求自己一身之利,並抛大夫士庶之利,故下文以大夫之‘吾家’、士庶之‘吾身’對他‘吾國’二字,而言其交征利之失。此説果如何?假使梁王不曰‘利吾國’,而曰‘利吾民’云爾,則孟子將許之耶?
晩錫對:一吾字已形物我之私,而全昧同天下之心,所指甚狹,所欲非公。雖以民字换他國字,而猶不足謂出於義理之正也。
若專以吾字謂有物我之形,而歸之利欲之心,則亦有所不可矣。‘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親以及疏,近以推遠,由吾民而至於鄰國之民,由鄰國而至於天下之民,則亦何不可之有?且孟子之誨人,必因其勢而利導之,如‘好貨’、‘好色’、‘好樂’、‘好勇’之對,莫不委曲婉誘,深得納約自牖之義。而獨於梁王之問必以‘何必曰利’逆折而嚴斥之者,何也?
晩錫對:齊宣好貨色之問在於論王政之後,故委曲婉誘,毋使自沮。梁惠‘利吾國’之問在於見賢者之初,故逆折嚴斥,先格其心。此所以前後所言之不同也。
此云‘亦有仁義’,‘亦有’之亦字無乃説得太輕耶?夫仁義二字乃孟子平日自任之宗旨。存天理,遏人欲,不外于是;尊王道,黜霸術,不外于是,捨此則皆曲徑僻路也。將欲説出‘仁義’,宜下斷然不可易之辭。而今乃以一亦字輕輕引起,有若仁義之外更有他道者。然律以孟子斬釘截鐵之文法,恐不宜如是婉曲。此豈非可疑者耶?
祖淳對:‘亦有’之亦字是對利字而言者,蓋惠王只知有利,不知更有仁義,故曰‘亦有仁義而已’。觀於‘而已’二字,則可知仁義之外更無他歧矣。
五常之在人,如五行之水火金木〔土〕[11],四德之元亨利貞,闕一不可,則何不並舉該論,而只拈出仁義二者耶?解之者曰:舉仁義則禮智自包於其中,如舉陰陽而包五行也。然則禮智之於仁義必有分屬處,將謂禮屬仁而智屬義耶?抑將謂智屬仁而禮屬義耶?
晩錫對,朱子云:‘禮者仁之著,智者義之藏。’觀於此,則其所分屬可知矣。
義者,裁制之心,而書云‘以禮制心’,則禮未始不屬於義矣;智者,是非之心,而傳稱‘唯仁者能好人惡人’,則智未始不屬於仁矣。朱子所謂仁之著、義之藏祇是適然分屬者,而其實則本無一定之則。孟子曰:‘智之實,知斯二者〔弗去〕是也;禮之實,節文斯二者是也。’觀乎此,則其不可截然分屬,不亦大暢較明耶?
晩錫對:禮智之分屬,果不可過為界限也。
五常之仁,偏言則為一事,專言則包四者:未發之前,四德具焉,曰仁義禮智信,而仁無不統;已發之後,四端著焉,曰惻隱、羞惡、辭讓、是非,而惻隱之心無所不通。故孔門教人要不外乎仁之一字,未嘗兼舉義字。而至于孟子則開口便説仁義,無一不並指而對舉者,何也?或謂孟子之時人心漸晦,只説仁字則未易曉得,故必並舉仁義。此又有不然者。今以論語考之,凡於諸子問仁,苟其中人以下,則必從淺近易曉處告之,而亦未有以義對言者。若以孟子之兼言仁義為由於世之漸降,人之易曉,則孔子之答中人以下之問,又何不兼言仁義使之易曉,而終無一言及之耶?
祖淳對,程子嘗云:‘仲尼只説一個仁字,孟子開口便説仁義,其功甚多。’蓋孟子所言性善、養氣之説,皆前聖所未發。朱子所謂‘前聖不言而不為少,後聖言之而不為多’者,正謂是也。
仁義二者,專言之則仁與義各具體用,而兩相對待,朱子所謂‘仁自有仁之體用,義(自)〔又〕有義之體用’是也;合言之則仁與義互為體用,而交須並貫,朱子所謂‘仁義對為體用’是也。此章所言之仁義,當以對待者看耶?抑當以貫通者看耶?
晩錫對:臣意則恐當以對待者看矣。
集注云:‘仁者,心之德,愛之理;義者,心之制,事之宜。’仁則言理、義則言事者,何也?夫在天曰理,在人曰性,仁義禮智之性,安往非理之所在?而朱子之以事理分屬仁義者,得不幾於二之之嫌耶?且朱子以‘愛’訓‘仁’,而韓子亦曰‘博愛之謂仁’;朱子以‘宜’訓‘義’,而韓子亦曰‘行而宜之之謂義’。均是愛也,均是宜也,而在朱子則瓚享譜承,莫之異辭;在韓子則必羣起而訾之者,何也?
祖淳對:集注‘心之德’、‘心之制’二句言仁義之體;‘愛之理’、‘事之宜’二句言仁義之用。而若統觀仁義,則仁為體而義為用。故仁則言理,義則言事,此可見朱子分金秤出之妙矣。至若韓子之言,舉用而遺體,捨内而求外,則其稱荀揚之語焉不備者,正所以自道也。
‘苟為後義而先利’,此處單言義,何也?如欲省文,則何不曰‘後仁’?而必曰‘後義’也,仁固包義,義亦包仁耶?人有恒言,必曰義利,不曰仁利。義則可與利對言,仁則不可與利對言耶?朱子嘗釋仁字曰:‘當理而無私心。’私心即利心也,仁是利之反也,仁豈不可與利對言耶?孟子論舜蹠之分曰:‘無他,利與善之間也。’善與利既可對言,則仁是善之長也,仁豈不可與利對言歟?執此以究孟子,此節之不以仁對利言之,何歟?
光顔對:以仁對利固無不可。然仁是體而義是用,學者所以裁制得失度量可否者,其用莫切於義。故易曰:‘利者,義之和也。’大學曰:‘國不以利為利,以義為利。’皆以義對利。此章之始則兼言仁義者,該體用之全也;既而單言義者,取功用之切也,非為省文而然也。
後義而先利者,先義而後利之反也。苟其後義先利,則臧否紕繆,理欲倒置,固當災害並至。而若有人焉先義而後利,則其於先此後彼之際煞有輕重之分,似得本末之序。若是者,雖使聖人見之,固不必深斥耶?
晩錫對:義利二者,如薰蕕冰炭之不相合。無論後義先利、先義後利,一涉於利,則便非義理之正也。
此云‘未有仁而遺其親者也,未有義而後其君者也’,親則言‘遺’,君則言‘後’,亦果有分言之意義耶?且上文云‘何必曰利?亦有仁義而已’,則此以利對仁義而分言之也。此節集注云‘仁義未嘗不利’,則此以仁義合利而貫言之也。注所以釋經,而乃如是徑庭,何也?
晩錫對:‘何必曰利’之利即‘以利為利’之利,‘未嘗不利’之利即‘以義為利’之利。然則集注所言,政所以發明經旨。而至於遺、後二字,恐當以互文看矣。
尊王黜霸,孟子之道也;繼孔聖、明春秋孟子之事也。則梁惠僭王之號,又何遽從而稱之耶?或據史記魏世家‘襄王元年,與諸侯會徐州,相王〔也〕。追尊父惠王為王’之文,以為孟子至梁之時惠王未及僭號,而此章所稱之王即後人之追加。此又不然。今考史記惠王立三十六年,卒,而襄王立,立十六年,卒,而哀王立。竹書紀年:惠王三十六年改元,改元十六年卒。二説不同。故杜預左傳集解後序是紀年而不從史記,以為史遷誤以改元之年屬之後王。據此則‘會徐州相王’即惠王之事,而固無待於襄王之追尊也明矣,又豈可謂孟子至梁之時惠王未及僭號耶?
晩錫對:孟子至梁在惠王三十五年,而其改元稱王乃在三十六年,則此章所稱之王為後人追加也無疑。故史記引此章皆稱君而不稱王也。
史記謂惠王三十五年孟子至梁,而後儒多非之者。蓋以孟子去梁在襄王初年,泝計惠王三十五年,則前後在梁總為十八年,不應如是之淹留也。且史記魏世家云襄王五年‘予秦河西之地’,七年‘魏盡入上郡於秦’,與此書所謂‘西喪地於秦七百里’者相合,特史記誤繫之襄王五年,而其實則惠王四十一年也。據此則孟子之見梁王必在四十一年之後,而其距改元稱王不知其幾歷年矣。此章所稱之王字,豈非當日之據實直書者耶?
祖淳對:聖教誠然矣。梁惠之謚則容或有後人追加,而至於章内所稱之王字,則必是當日據實之書。蓋既入其國,則不得不因其俗而稱之也。
‘五畝之宅’,集注據漢書之文解作‘二畝半在田,二畝半在邑’。然滕文公篇所謂‘井九百畝’者,必指成田之實數,而二畝半廬舍之地在於其中,則私田過百畝,公田未滿百畝矣。此豈非可疑者耶?
書九對:聖教誠然矣。大抵民居之分在田邑,其説可疑。春出冬入,則搬運往來,必多煩費。且管子云‘農夫野處而不暱’,則田事雖畢,似無入居國中之理。故詩甫田孔疏以漢書所謂‘二十畝為廬舍’之説為誤。據此則民當就其近田可居之地,另占五畝矣。
‘對曰有’之有字答王問,‘亦有’之有則單指賢者也。集注則曰‘人皆有此樂’,何也?
光顔對:集注‘人君能與(人)〔民〕同樂,則人皆有此樂’以下數句,蓋釋下文‘人不得,則非其上’之意。宋儒輔廣誤以集注此句為釋經文有字之義,殊失朱子本旨,恐不可從。以上梁惠王。
孟子論性不論氣,而於‘不動心’特説出浩然之氣,何歟?是氣何氣?非氣質之氣,非血氣之氣,自是别樣氣歟?夫氣,體之充也,人身之本有而與生俱生者也。而今曰‘集義所生者’,何也?生者,自無而有之謂。則是未集義之前無是氣,而集義生出之後始有之歟?集義所以養氣,而曰‘集義而氣生’,則凡物生而後養,而是氣養而後生,何歟?道是形而上者,氣是形而下者,凡氣與理渾融無間,元不相離,故程子曰:‘道亦器,器亦道。’今是氣配義與道,則配之為言合也,有若氣與理各在一處,到養成後始合焉者,何也?夫有體而後有用,而曰‘配義與道’,則配義是用,配道是體。先言用而後言體,又何也?是氣也,塞乎天地,則無限量矣。無限量者,心也。而是氣亦無限量,何也?抑氣與心有相通之妙歟?朱子釋此氣字曰:‘天地之正氣,〔而〕人(之所)得(而)〔以〕生者,其體〔段〕本如是也。’本如是者,言其本自浩然也,是指氣之一源處,最初未分清濁時而言。然人於有生之初,氣質便分清濁,意或清者是氣無虧欠,濁者是氣有虧欠,不待於養與不養,而已有聖凡之别歟?抑既分清濁之後,是氣超乎清濁之外,而浩然自在,初無聖凡之别歟?若曰無聖凡之别,則是浩然之氣與性善無異歟?仲尼之元氣與孟子之浩氣,無分數歟?或曰浩然之氣可言於亞聖以下,生知之大聖不可以浩然名。此説何如?若然,則浩然之上有極層,而浩然不足以盡氣之本體也,其可乎?或曰浩然之氣是養成以後之稱,本初之氣不容得浩然二字。此説又何如?若然,則氣本不浩然,而人養之而後浩然,是人之用工增益於本體之外也,此又説不去處。左右窒礙如此,不知如何看方為通透無疑也。是氣孟子自有之而猶曰‘難言’,則終是形容不得者歟?抑有可以明言者歟?願聞之。
光顔對:程子言孟子不論氣,蓋指其不論氣質之性也。至於浩然之氣與氣質之氣,煞有間焉。蓋是氣也,不囿於氣質,不流於血氣,亦非捨氣質血氣之氣,而别有所謂氣也。人自有生便有是氣,但不能擴充則餒而不充,必待集義之工,然後乃復流行,故曰‘集義所生’,非謂本無是氣,而必待養然後始生也。理與氣本自無間,故集義而氣生,氣又配夫道義。於此愈見其理氣之不相離,豈可謂各在一處,始分終合乎?至於不曰‘配道與義’而必曰‘配義與道’者,蓋欲其自用而達體也。朱子曰:‘心者,氣之精英。’氣之靈爽為心,心之充塞為氣,心之體無限量,氣之體亦無限量,此所以養氣不外於養心也,又何疑於氣與心之相關乎?程子曰,‘天人一也’,‘浩然之氣,乃吾氣也’。人得是氣以生,則雖氣質之稟有清濁粹駁之不同,而本體則未嘗不浩然也。但由其養與不養,而有聖凡之别:其清而粹者固鮮虧欠,而苟不得其養,則反不免昏塞;其濁而駁者雖有虧欠,而苟得其養,則亦可以擴充。若曰是氣也超然自在於氣質清濁之外,初無聖凡之别,則恐無是理。豈可謂與性善無異乎?仲尼之元氣,渾然天成;孟子之浩氣,由於養成,聖賢氣象於此可見。然若謂聖人分上不可言浩然二字,而直歸之第二層以下,則惡乎可哉?又若謂氣本不浩然,而養成而後始能浩然,則經文曰‘至大至剛’,此言氣之本體也。氣之本體既至大至剛,則獨不能浩然乎?大抵浩氣之説自孟子已‘難言’,則後儒之聽瑩無怪。古人有言曰:‘浩氣須於心得其正時識取。’此正學者之所當勉也。
此云:‘惻隱之心,仁之端也;羞惡之心,義之端也;辭讓之心,禮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下篇云:‘仁之實,事親是也;義之實,從兄是也;智之實,知斯二者弗去是也;禮之實,節文斯二者是也。’端與實之同異可詳言歟?先儒之言性者,或以五行分配,或以五色分屬,然則此性之體段果如金木水火土之各一其氣、青黄赤白黑之各一其色,一個是仁,一個是義,一個是禮,一個是智,一個是信,而位置較有區别,界限截不相通耶?
晩錫對:先儒有謂,‘四端’如繭之有緒,‘四實’如果之有實。觀乎此,則端與實之同異斯可辨矣。性只是渾然一理而已,及夫已發之後,因其著見之端,而知其性之固有,於是有仁義禮智之目,豈於未發之中有位置界限之可分耶?
‘王如改諸’,集注曰:‘所改(者),必指一事而言。’然或曰:改是改功利之習,若指一事説則小了。此説似然。未知如何?
光顔對:經文既曰‘諫於其君而不受’,則是明指一事之諫,非汎言功利之習。集注所釋恐不可易。以上公孫丑。
‘夏后氏五十而貢,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畝而徹’,三代皆有均田之制矣。唐虞之時,田無定制歟?或言井田之法自黄帝始,唐虞之時亦為井田如殷周歟?此不可考歟?
光顔對:井牧之始於黄帝,自漢儒有此説。然孟子生於周末,其距夏商不遠,若周制,則是時王之典而猶不能詳,止曰‘此其大略’,又曰‘嘗聞其略’,三代已如此,況唐虞以上乎?此等處,只當以傳疑之例處之矣。
集注以井田之制為始於商人,然周詩云:‘信彼南山,維禹甸之。畇畇原隰,〔曾孫田之〕[12]。我疆我理,南東其畝。’據此則周之疆理即夏之遺法也。左氏傳云:少康之在虞思,‘有田一成,有衆一旅’。據此則井牧之制自少康時已有也。周禮‘匠人’為溝洫,‘遂人’治野。亦有夫遂溝洫涂澮道川之别。而論語稱禹‘盡力乎溝洫’,虞書稱‘濬畎澮距川’,據此則溝洫之制自大禹時已有也。集注所謂始於商人者,果何據而知其然耶?
商新對:井田之始於何代,考之經傳,並無的據。集注云云,似因孟子‘七十助’之文而意其始自商人也。
圭田之五十畝,餘夫之二十五畝,或謂當在公田之中,或謂以井田之未有所屬者充之,或謂當取鄉遂之閒田為之。三説之中當以何説為正耶?
商新對:圭田及餘夫之田皆在公田之内,則其所餘者無幾矣。恐當以後二説為優。
孔子轍環天下,則可見其心之汲汲於行道,而去就之際亦多權宜,如欲往公山佛肸之召是也。雖不可以枉尺言之,然律之以孟子不見諸侯之義,或不能無異,何也?
書九對:孔子之事,權也;孟子之言,經也。然權只是經,若以枉尺為權,孔子亦豈有終身不遇之理也哉?
言語入於聖門四科,聖人非不能辭命也。然至於辯之為言,是戰國之士掉三寸遊説者之謂,則人何曾比孟子於是歟?孟子之言,是有德者必有言之言,其於王伯義利之辯,如江漢秋陽,十分痛快,與縱横捭闔之辯絶不同。而惟其善設譬喻處,或有近似於辯者,故外人不知,而稱為好辯歟?温公之大儒猶疑孟子以儀秦之雄,則當時之人固無足説也歟。孟子曰:‘予豈好辯〔哉〕?予不得已也。’‘不得已’之云,有若未免於好辯者。孟子直受‘好辯’之目而不辭,何歟?
光顔對:孟子之時邪説肆行,充塞仁義,苟不雄辯明言,距詖斥邪,則將何以障其頽、援其溺乎?然則‘好辯’之目,孟子不但受而不辭,將惟恐其辯之不多。而曲儒俗士乃以縱横之習病之,雖以温公之賢猶不免此,知德者其鮮矣。以上滕文公。
道一也,而此曰‘道二’者,何也?仁固可以稱道,而不仁亦可以道稱之耶?
書九對:譬如大路小路。雖是小路,亦不可不謂之道矣。
纓,冠系也。孺子,未冠者,何以曰‘濯我纓’歟?
羲觀對:凡歌詩中我字率多托喻,未必作者之自我,恐無可疑。
書曰‘子惠困窮’,又曰‘惠鮮鰥寡’。則惠豈非政歟?湯文之惠,惠是政;子産之惠,惠非政。其故何歟?
光顔對:湯文之惠,為惠於政法之中;子産之惠,為惠於政法之外。惠則一也,而自有大小公私之分矣。以上離婁。
‘就湯而説’之説字可疑。説者,如游説之謂,是談利害也。如湯之伐夏,正大之舉,伊尹勸之,而亦謂之説,何歟?且湯初無伐夏之心,而伊尹勸行之歟?若曰湯初無伐夏之心,則書何以有‘聿求元聖,與之戮力’之語?若曰湯先有伐夏之心,則何以進伊尹於桀而有五就之事歟?願聞其説。
晩錫對:此説字只是陳義理經權之言,恐不可以游説之説看矣。蓋伐夏之舉只是奉天行討而已。天命未改,則湯無伐夏之心,而五進伊尹;天命已改,則始有伐夏之舉,而‘聿求元聖’。事夏乃湯尹之本心,而伐夏乃湯尹之不幸也。且‘聿求元聖’與武成‘既獲仁人’語意相似,只語其得人之故,非謂預有意於征伐而求之也。
‘始條理者,智之事也;終條理者,聖之事也。’智是知,聖是行。孟子以二事分始終言,而語類以為本是一件事者,何歟?知行二者如車輪鳥翼,一時齊進,故為一件事歟?孟子於下文以射為喻,而智譬巧,聖譬力,則至與中即一時事矣。朱子之以始終條理為一件事者,其亦以此歟?
晩錫對:智之事,聖之事,雖有始終之别,而交修相成,去一不可。如中庸之學問、思辨,大學之格致、誠正,先後不同,而亦只是一件道理。朱子之意蓋以此也。以上萬章。
犬牛人之性,是本然之性歟?是氣質之性歟?以率性之性論之,犬率犬之性,牛率牛之性,人率人之性,各率其性之自然,則犬牛人之性似是本然之性;以猶字與歟字觀之,是言不同也,犬不能為牛之性,牛不能為犬之性,犬牛不能為人之性,則犬牛人之性似是氣質之性。此當作何邊看歟?説者曰:‘孟子論性不論氣,未嘗言氣質之性,何獨於此言氣質之性?’此則恐未然。孟子言性善雖不兼氣説,如云‘動心忍性’之性、‘四肢之於安(逸)〔佚也〕,性也’之類,何嘗不言氣質之性歟?或曰:‘孟子只道性善,況方斥告子之認氣為性,當以本然之性言之,不當又以氣質之性告之。以是知犬牛人之性非氣質之性。’此説何如?
光顔對:觀乎猶字歟字,則孟子之意蓋謂人物之性不同也。夫知覺運動,人與物同;而仁義禮智,人與物異。則孟子此言固指本然之性,而非氣質之性。然人物之性所以不同者,亦由於氣質之通塞,則雖以此章為兼言氣質,亦可矣。
華周妻事,左傳、禮記皆無之,而此與杞梁妻並稱,何歟?抑其事别有出處歟?
光顔對:先儒謂:髡因言杞梁而帶説華周,猶前篇並稱禹稷之例。此説得之。蓋禹稷同功,故孟子並稱之,然三過其門乃禹也,非稷也。華周、杞梁同時死事,故齊人並稱之,然哭夫變俗乃杞妻也,非華妻也。以上告子。
此章首節集注曰:‘以大學之序言之,知性則物格之謂,盡心則知至之謂。’此以窮理功效言也。孟子之言盡心,不言工夫,而只言功效,何歟?胡雲峯以為盡心無工夫,知性有工夫;知是積累用工,盡是大段見功,是以知性、盡心為兩時事。蒙引非之,是矣,然未有無工夫而有功效。知字盡字皆主功效説,而包工夫在其中。如是看似好,未知如何?
永僖對:盡心知性皆主功效,而包工夫在中。誠如聖教,臣無容更達矣。
此云‘盡信書,則不如無書’,此書字是指書經一書歟?抑統指載事之書歟?
光顔對:此章本意專為武成言,而章首二句則統指載事之書。蓋先以汎言引起乃説出本意者,立言之通例也。以上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