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 下九 章】
孟子曰:‘言人之不善,當如後患何?’正義曰:‘人有如談人之不善者,必有患難及之矣。’竊按:章旨恐不是直言患難之必及,只是云言人不善當若奈後患何爾,言其難也。未必有後患,而自其心下苟常以後患之念為念,則可以無易言不善之失矣。
竊意:學者於他人是非之别、賢否之辨亦不可已,而此必戒使不言不善,其意何在?蓋嘗思之,此亦殆不是直云不善之不當言,只就養德者心上形容不易其言之狀,以示學者用工真境爾。大抵不善之事,在己難察而在人易見,故其言之也輕,而竟不能自較看。有無近似者,凡人之通患也。若到篤實有為者,則必先自省個在己之不善未能盡祛。故其於他人不善必無言時,雖欲言之,必恐惕若有後患事端,其不能易言底真境實心可以想得矣。孟子亦不曾直戒使勿言也。讀聖門書,到不容死□真境。或曰:‘學者之言,本當不易,故聖門嘗為通誡之訓,而孟子獨誡稱不善之言者,何也?’竊意:凡言之謂必□必訥者,皆由其踐言之不易耳。當為之必踐,又須自不當為之不□始。不當為之不為甚難,所以言不善之不易也。故上章有不為上當見有為底實工,此章不言不善上又當見有不為底實心,而不善之難言即是平常慎言底立頭着手之關也。
竊意:此章正是平日慎言底着手之關耳。聖人發意正有緊關,而從前注家必欲以警患難意釋此章,而求之實驗未嘗皆然耳。以禍怵人,立義不高,故卻於本訓有所未信。而又不可使言不善者竟無顧忌,則章外更添忠厚意。又以為人之不善終無不言之勢,則别申正是非、别賢否□□之端,然後因與章旨無涉,而發意晦卻矣。安得實踐履人,與之侖處[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