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 下二 章】
囿方七十里。
張南軒曰:‘意齊王欲廣其囿,諛佞之徒必有假文王之事以逢之者。文王豈崇囿如此?蓋其蒐田所及,民以為文囿耳。’退録曰:‘諸説有疑於七十里之囿,吾恐未然。孟子既曰“於傳有之”,有曰“民猶以為小”,傳信如此,更何必疑?’又曰:‘文囿,囿也;後世之囿,囿也,但設囿之制不同。大抵文囿,則芻蕘雉兔皆得往焉,非如漢武上林之囿。然實防閑以為囿,蒐田材木非無厲禁也。自公有厲禁,故謂之囿。囿之利同得於民,故猶以為小。若如南軒説,則不足稱囿,恐未必然也。’竊按:後章言‘文王治岐,澤梁無禁’,周禮言‘山澤之虞,為之厲禁’。胡雲峯曰:‘無禁者,不禁民之取;而有厲禁者,禁民之不以時取也。’惟此説正得文囿之制矣。
退録曰:‘先王之囿之禁,為一國之民而禁也;後王之囿之禁,為一己之私而禁也。為一國之民而禁,則民以為小,猶恐吾君之囿不足;為一己之私而禁,則民以為大,猶恐吾君之囿有餘。此人情之固然也。’竊意:此乃人心向背之關,而國家興亡之機也。姑就囿之大小説,而他件設施上,有可例推者。人君豈可以一身之樂為樂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