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不可已而已章】
語類 ‘進鋭退速’,其病正在意氣方盛之時,已有易衰之勢,不待意氣已衰之後,然後見其失也。○蒙引 ‘於不可已而已者’,以處事言;‘於所厚者薄’,以待人言;‘其進鋭者’以修為言,自是三項。但‘於不可已者’與‘於所厚者’同是説不及之弊,對下句,便是一不及、一太過。不可以‘進鋭退速’貫上二項作一事説,進字、退字説不去。○存疑 周平王忘父之讎,宋高宗忘父兄之讎,是不可已而已者。唐明(王)〔皇〕一日殺三子,是其‘所厚者薄’也。○進鋭不但進,修為治亦然,如所謂‘求治太速,更張無漸’者亦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