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之所以異於禽獸者幾希章】
異於禽獸者幾希。
精義 或問伊川,曰:‘人與禽獸甚懸絶矣,孟子言此者,莫是只在去之存之上有不同處否?’先生曰:‘固是。人只有個天理,卻不能存得,更做甚人也?泰山孫明復有詩云:“人亦天地一物爾,飢食渴飲無休時。若非道義充其腹,何異鳥獸安鬚眉。”上面説人與萬物皆生于天地意,下面二句如此。’或曰:‘退之雜説有云:“人有貌如牛首蛇形烏喙,而心不同焉,可謂之〔非〕[1]人乎?即有顔如渥丹者,其貌則人,其心則禽獸,又惡可謂之人也?”此意如何?’曰:‘某不盡記其文,然人只要存一個天理。’○或問 程子之言至矣,但或人之問,有未盡者。程子雖以天理告之,然不言人之所以異於禽獸者,以其稟賦有異於物,而得是天理之全也。豈或記者方且自主其説,雖聞夫子之言,而不能盡領其意歟?○語類 賀孫問:‘“幾希”二字,不是説善惡之間,乃是指這些好(這)〔底〕[2]説,故下云“庶民去之,君子存之”。’曰:‘人之所以異於物者,只争這些子。’○蒙引 ‘人之所以異於禽獸者幾希’,言其少異也。今欲究其所以小異處,必先言其無異,然後就其中别其異,乃見其小異也。故曰人物之生,同得天地之理以為性,同得天地之氣以為形,此其無異者也。然雖同得天地之氣以為形,而人乃獨得其形氣之正,而有以全其性,是無異中之一異也。如此解,庶得所謂‘幾希’者之來歷分明,但雖得其來歷分明,而孟子所謂‘幾希’之本旨則不盡然者,故隨足之曰‘雖曰小異,然人物之所以分,實在於此’,則知孟子所謂‘幾希’者,其旨甚重,而非輕之曰‘幾希’也。
庶民去之,君子存之。
精義 見上。○語類 問徐元昭:‘存何物?’曰:‘不離日用之間。’曰:‘何謂日用之間?’曰:‘凡周旋運用。’曰:‘此乃禽獸所以與人同,須求其所以與人異。’元昭又云:‘“萬物皆備於我”,此言人能備禽獸之不備。’曰:‘見賢此言,元未嘗究竟。’可學。○元昭問‘君子存之’。曰:‘存是存其所以異於禽獸之道理,今自謂能存,只是與禽獸同者耳。飢食渴飲之類,皆其與禽獸同者也。釋氏云:“作用是性。”或問:“如何是作用?”云:“在眼曰見,在耳曰聞,在鼻辨香,在口談論,在手執捉,在足運奔。徧見俱〔該〕沙界,收(拾)〔攝〕在一微塵。”此是説其與禽獸同者耳。人之異於禽獸,是“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别,長幼有序,朋友有信”。可學録‘人所以異者,以其有仁義禮智,若為子而孝,為弟而悌,禽獸豈能之哉?’釋氏〔元〕不曾存得。’璘。○知而不存者有矣,未有不知而能存者也。僩。[3]○蒙引 注‘衆人不知此而去之’,謂不知其所以異於禽獸者,在此幾希間也。
舜明於庶物,察於人倫。
精義 伊川曰:‘舜明於庶物,察於人倫,然後由仁義行。’○張子曰:‘明庶物,察人倫,然後能精義致用,性其仁而行。’又曰:‘别生分類,孟子所謂明庶物、察人倫者與!’又曰:‘明庶物須要旁用。明庶物,察人倫,皆窮理也。’○或問 曰:‘明物察倫而後能由仁義。程子、張子之説,何如?’曰:‘是三言者,以學言之則有序,猶格物致知而後意誠心正也。自聖人言之,則生知安行不可以先後言矣。二夫子言之亦以其始終條理言之,非真以為有先後也。’曰:‘張子所引,别生分類之説如何?’曰:‘是亦舉其一事耳,非謂專此事也。’曰:‘旁用之説如何?’曰:‘是極言之耳。非謂不必正用而專以欲旁用也。’○語類 ‘明於庶物,如物格。’閎祖。○問:‘“明於庶物,察於人倫”,明、察之義有淺深否?’曰:‘察深於明。明只是大概明得這個道理爾。’又問:‘與孝經“事天明,事地察”之義如何?’曰:‘這個“明察”又别。此“察”字卻訓“著”字,“明”字訓“昭”字。事父孝,則事天之道昭明;事母孝,則事地之道察著。孟子所謂“明、察”,與易繋“明於天之道,察於人之故”同。’【眉批】 此‘明察’字與孝經‘明察’字不同。去僞。○子善問:‘舜“明庶物,察人倫”。文勢自上看來,此“物”字,恐合作禽獸説。’曰:‘不然。“明於庶物”,豈止是説禽獸?禽獸乃一物。凡天地之間眼前所接之事,皆是物。然有多少不甚要緊底事,舜看來,惟是於人倫最緊要。’賀孫。○守約問:‘孟子何以只説“舜明於庶物,察於人倫,由仁義行,非行仁義也”?’曰:‘堯自是渾然。舜是就事物上經歷,一一理會過。’賀孫。○蒙引 物,事物也。在一身則有視聽言動之則,在一家則有闈門内外之職。其在鄉則田里之耕桑、公上之賦役,皆事也;其在官則或錢穀甲兵,或刑名度數,皆事也。
由仁義行。
語類 若學者,須是‘行仁義’,又須以‘由仁義行’為準的方得。賀孫。○符舜功言:‘只是“由仁義行”,好行仁義,便有善利之分。’曰:‘此是江西之學。豈不見上面分明有個‘舜’字?惟舜便由仁義行,他人須窮理,知其為仁為義,從而行之。且如“仁者安仁,智者利仁”,既未能安仁,亦須是利仁,是豈不好底!知仁之為利而行之。不然,則以人欲為利矣!’德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