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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10_127盡心 上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10_127盡心 上

【盡心 上】

凡四十六章。
或問 心無限量者也,此其言盡心,何也?曰:心之體無所不統,而其用無所不周者也。今窮理而貫通,以至於可以無所不知,則固盡其無所不統之體、無所不周之用矣。是以平居静處,虚明洞達,固無毫髮疑慮存於胸中。至於事至物來,則雖舉天下之物,或素所未嘗接於耳目思慮之間者,亦無不判然,迎刃而解,此其所以為盡心。而所謂心者,則固未嘗有限量也。大概此章所謂盡心者,物格知至之事,曾子所以“一唯”而無疑於夫子之言者是也。所謂事天者,誠意、正心、修身之事,曾子所以臨深履薄,而無日不省其身者是也。所謂立命者,如是以没身焉。曾子所以啓手足而知免,得正斃而無求者是也。以是推之,則一章之指略可見矣。○曰:諸説如何?曰:程子至矣,然其言有難知者,當深思之。亦有記録傳寫之誤者,當明辨之。如曰‘贊則直養之而已’者,其誤也與?其曰‘無限量’與三者之名義,則至矣。其曰‘纔數著便不盡’者,論心之發,其大目固不外乎四端,然其間支分脈布,千差萬别,則有不容以四目盡者,是以不容徧舉而悉數也。其以運用為意而非心者,嫌於不盡其體也。吕與叔最後一書,觀之可見矣。其議張子京師長安之説,亦至論。但其所譬恐未的,若曰‘猶居開封而識京師’,則庶矣。蓋性只是心之理,天即理之自然處,初非有二物也。其論釋氏‘有盡心知性而無存養之功’者,正承上文譏其‘無下學,非上達’,不連屬而有間斷之病耳,非真以是許之也。更以後段答劉質夫之語觀之,意尤明白。其論‘直内方外’,而曰‘既無方外,則所謂直内者其本亦不是’,意亦如此,學者深考之可也。張子之説尤詳。其曰‘大其心’者固善,蓋欲人明理以盡心,而不梏於聞見之狹,如其下段‘物出於性’一條所云者。然有大之之意,而初無用力之方,又以聖人盡性為言,則非孟子之本意。其曰‘有外之心,不足以合天心’者,程子嘗引以明自慊之意,甚善。而張子之自言,則又若有不同者。其曰‘知心之所從來’,亦未免為有病。其曰‘盡人道,則可以事天’,又曰‘性,原也;心,派也’,此類又皆程子所議京師之説也。其曰‘性大於心’,尤深可疑。若曰‘修身養性,始能盡性’則善。然其後復有‘盡心即記所謂“盡己之性”’者,則又牴牾矣。其曰‘舍此見聞,别自立見,始謂之心’,此亦可疑。大抵其説不免有强探力取之意,不若從事於程子所謂‘積累貫通’之説,則不期於大而大,不待離舍見聞,而心之體用未嘗不在我也。其論‘殀壽不貳’之説則善,其以魚子喻天命之性,則又前原(泒)〔譬〕[1]京師長安之説也。且魚子既受大魚之氣,則大魚之氣今固已在是矣,不必成魚然後為反原也。今以人性本天,而皆足以成天之性,則方其未成也,天人固不合矣,此程子所以每致疑於其説也。東見録中有語張子穿渠引原一條,正破前原(泒)〔譬〕之説,而曰:‘後來此議必改,則其惜之深矣。’今以此語説者考之書,未見其有改也,豈記録之有所遺乎?范氏篇首大意最善,至引中庸以後,則雜亂多失,不可勝論,惟曰‘窮理所以盡心’者近之,至謂‘盡心所以窮理’,則又倒置矣。吕氏即張子之説,而後段精密,有可觀者。謝氏‘充擴得去’者得之,然其猶在貫通之後乎?【眉批】 本‘然’下有‘其’字。其以心專為發用,則吾於綱領之篇已辨之矣。游氏於此章首尾次序大意甚有條理,而其所以為説,則皆佛之餘也。如曰‘心之地無餘藴,而性之本體見’者。如曰‘守静、復本、【眉批】 復,本作‘後’。内視反聽、致一致專’者,豈儒者之言,而孟子之旨乎?其曰‘至大至剛以直’,則孟子所論,乃氣之本體,而以為養性之道,其説尤不可也。【眉批】 本作‘尤不可其説’。楊氏‘心不可無,性不假修’之説,善矣。至論心之為物,與其所以盡之者,則不能使人無疑。尹氏‘存養,所以得天理’者,大意可觀,而於孟子之本文,又無所與也。○曰:然則存心養性,儒者之説可得聞乎?曰:存心者,氣不逐物,而常守其至正也;養性者,事必循理,而不害其本然也。以此推之,則儒者異端之辨明矣。○曰:然則心之為物,與其所以盡之之方,【眉批】 本無‘所以’二字。奈何?曰:由窮理致知,積累其功以至於盡心,則心之體用在我,不必先事揣量,着意想象,而别求所以盡之也。
精義 伊川曰:心具天德。心有不盡處,便是天德處未能盡。何緣知性、知天?盡己心,則能盡人、盡物,與天地參贊化育,贊【眉批】 一本無‘贊’字。則直養之而已。○或問:‘人之形體有限量,心有限量否?’曰:‘論心之形,則安得無限量?’○又問:‘心之妙用有限量否?’曰:‘自是人有限量,以有限之形,有限之氣,苟不通【眉批】 一作‘用’。之以道,安得無限量?孟子曰“盡其心,知其性”,心即性也。在天為命,在人為性,論其所主為心,其實只是一個道。苟能通之於道,又豈有限量?天下更無性外之物,若云有限量,除是性外有物始得。’○又問:‘盡心,莫是我有惻隱羞惡如此之心,能盡得便能知性否?’曰:‘何必如此數,只是盡心便了,纔數著便不盡。如數一百,少卻一便為不盡也。大抵稟於天曰性,而所主在心,纔盡心即是知性,知性即是知天矣。’又曰:‘盡其心者,我自盡其心。能盡心,則自然知性知天矣。如言窮理盡性以至於命,以序言之,不得不然。其實只能窮理,便盡性至命也。’○或問:‘事天如何?’曰:‘奉順之而已。’又問:‘孟子言心、性、天只是一理否?’曰:‘然。自理言之謂之天,自稟受言之謂之性,自存諸人言之謂之心。’又問:‘凡運用處是心否?’曰:‘是意也。’問:‘意是心之所發否?’曰:‘有心而後有意。’又曰:‘心也,性也,天也,非有異也。’又曰:‘横渠嘗喻以心知天,猶居京師往長安,但知出西門便可到長安,此猶是言作兩處。若要誠實,只在京師便是到長安,更不可别求長安。只心便是天,盡之便知性,知性便知天。當處便認取,更不可外求。’○明道曰:‘釋氏本怖死生為利,豈是公道?惟務上達而無下學,然則其上達處,豈有是也?元不相連屬,但有間斷,非道也。孟子曰:“盡其心者,知其性也。”彼所謂識心見性是也,若存心養性一段事則無矣。彼固曰出家獨善,便於道體自不足。’質夫曰:‘盡心知性,佛亦有至此者。存心養性,佛本不至此。’明道曰:‘盡心知性不假存養,其惟聖人乎!’○張子曰:‘大其心則能體天下之物,物有未體,則心為有外。世人之心,止於聞見之狹。聖人盡性,不以聞見梏其心,其視天下,無一物非我。孟子謂盡心則知性、知天,以此天大無外,故有外之心不足以合天心。’又曰:‘天之明,莫大於日,故有目接之,不知其幾萬里之高也;天之聲,莫大乎雷霆,故有耳屬焉,不知其幾萬里之遠也;天之不禦,莫大乎太虚,故心知廓之而莫究其極也。人病以耳目聞見累其心,而不務盡其心。故能盡其心者,必知心所從來而後能。’又曰:‘知性知天,則陰陽鬼神之變,皆吾之分内耳。’又曰:‘存心養性以事天,盡人道則可以事天。’○吕氏曰:‘盡其心者,大其心也,心之知思,足以盡天地萬物之理。然而不及者,不大其心也。大其心與天地合,則可知思之所及乃吾性也。性即天道,故知性則知天。’又曰:‘天道性命,自道觀之則一,自物觀之則異。自道觀者,上達至於不可名,下達至於物,皆天道也,乾道變化,各正性命。彼所謂性者,猶吾以職授之而已。或偏或正,唯其所受。人得之正,故可達天;物得之偏,故不得達。彼所謂命者,猶吾以令使之而已。死生壽夭,惟令是從。自物觀者,犬異於牛,牛異於人,皆謂之性。不得於仁義禮智與桎梏而死,皆謂之命。事天者,如事君。性,天職也,不散不盡;命,天命也,不散不順。【眉批】 兩散字恐敢字之誤。盡性順命為幾矣,而猶未與天一。達天德者,物我幽明,不出吾體;屈伸聚散,莫非吾用。性命之稟雖與物同,其達乃與天一。大德必受命,則命合於性,位禄名壽皆吾性之所能致。天命之之謂性,則性合於命,我受於天亦天所命。性、命一也。聖人之於天道,有性焉,則性於天道一也。’○問:‘如何是盡其心?’謝氏曰:‘昔有人問明道先生:“何如斯可謂之恕心?”先生曰:“充擴得去,則為恕心。”“如何是充擴得去底氣象?”曰:“天地變化,草木蕃。”“充擴不去時,如何?”曰:“天地閉,賢人隱。”察此,可以見盡不盡矣。’○問:‘知天、事天如何别?’曰:‘今人莫不知有君,能事其君者少。存心養性,便是事天。’曰:‘心性何别?’曰:‘心是發用處,性是自然,事則只是不違。’○游氏曰:盡其心,則心地無餘藴,而性之本體見矣;知其性,則廣大悉備,天理全而人僞泯矣,夫是之謂極高明。存其心者,閑邪以存其誠也;養其性者,守静以復其本也。欲不外馳,忿不内作,反聽内視,以歸有極,則存其心之道也。其志致一,其氣致專,至大至剛以直,則養其性之道也。存養至此,則與天地相似而不違矣。故足以事天。夫是之謂道中庸。極高明者,理極於知天也;道中庸者,德全於事天也。知天者,造其理也;事天者,履其事也。徒造其理而不履其事,是為知君上之為我尊而未嘗致恭也,知父母之為我親而未嘗致養也,其忠孝安在哉?知天,智之盡也;事天,仁之至也。仁之至,智之盡也,則死生為晝夜矣,豈殀壽所能惑其心哉?亦曰修身以俟之,自作元命而已。○楊氏曰:盡其心,然後能存心;知其性,然後能養性;知天,然後能事天,此其序也。世儒謂知我則敵,事我則卑,失其旨矣。○問:‘何謂盡心?’曰:‘未言盡心,須先理會心是何物。’請問之。曰:‘心之為物,明白通達,廣大静一。若體會得了然分明,然後可以言盡。未理會得心,盡個甚?能盡其心,自然知性,不用問人。大抵須先理會仁之為道。知仁則知心,知心則知性,是三者初無異也。横渠作西銘,亦只是要學者求仁而已。’又曰:‘六經不言無心,惟佛氏言之;亦不言修性,惟揚雄言之。心不可無,性不暇修,故易止言“洗心”、“盡性”,記言“正心”、“尊德性”,孟子言“存心養性”。’又曰:‘揚雄云“學所以修性”。夫物有變壞,然後可修;性無變壞,豈暇修乎?惟不暇修,故中庸但言“率性”、“尊德性”,孟子但言“養性”,孔子但言“盡性”。’○尹氏曰:或曰心,或曰性,或曰天,一理也。自理而言謂之天,自稟受而言謂之性,自存諸人而言謂之心。盡其心則知性、知天矣。存之、養之,所以得天理也。殀壽不貳其心,所以立命。
或問 二章之説。曰:程子至矣。其曰‘桎梏死者莫非命,然聖人卻不説是命’,此最是得其文義者。若張子曰‘命之於人無不正’,則非文義。而又曰‘順乃受其正’,則非文辭矣。‘巖牆’一段則善,而其他大旨教人毋為不直之求,徒以自陷於不正者,警戒尤切,學者所當深念也。范氏説亦得之,所引李泌之言,於告君之道尤為有力。尹氏之説出於程子,下章詳矣。
精義 伊川曰:命皆一也。莫之致而至者,正命也;桎梏而死者,君子不謂之命。○或問:‘桎梏而死者,非正命也。然亦是命否?’曰:‘聖人只教人順受其正,不説命。’或曰:‘桎梏死者,非命乎?’曰:‘孟子自説了莫非命也,然聖人卻不説是命。’○張子曰:‘性于人無不善,係其善反不善反而已。過天地之化者,不善反者也。命於人無不正,係其順與不順而已。行險以徼倖,不順命者也。’又曰:‘莫非命也,順受其正,順性命之理,則得性命之正。滅理窮欲,人為之招也。’又曰:‘順性命之理,則吉凶莫非正也。逆理,則凶為自取。吉,其僥倖也。’○尹氏曰:雖曰命也,又必知其正與不正。君子所言者,正命也。又其上則義而已,不曰命。
或問 三章之説。程子以‘求在我者為義,求在外者為命’。以求在我為求義乎?則下言求在外者,非求命也。謂以義而求乎?則求在外者,不可言以命而求也。又有‘聖人有義而無命’與下數節之説,則義命之云,似專為求在外者説。此乃分析内外言之,何也?曰:在我者,如仁義禮智之屬,皆此理所當為,以其求之得之,莫不有義,故曰義;在外者,如富貴利達之類,皆命有所制,以其求之雖有道,而得之則有命,故曰命。然聖人則力為我之所當為,而不問彼之所制,故曰‘有義而無命’。此以所求之内外而言也。若專為在外者言,則後段所謂‘求之有道者,義也;得之有命者,命也’,是其言各有當,意各有指,然錯綜而言,則理亦無所不通也。○曰:程子既曰‘中人以上,不消言命’,又曰‘中人以下,以義處命矣’,而又曰‘聖人而言命,蓋為中人以上者設’,何也?曰:以文考之,前説兩見皆同,而後説無他援據,當以前説為正,後説蓋誤以‘下’為‘上’耳。且其説又云‘聞命而不能安,又其每下者’,【眉批】 ‘其説’之‘説’,一本作‘後’。則前此固已當有‘下’字矣,後段之誤,蓋無疑也。○曰:最後一説又以在我未盡,雖不可以言命,然富貴、貧賤、壽夭是亦前定,然則人之所取亦前定耶?曰:若是者,其貧賤而夭,固或有非人所取而得之於天者,然無以驗其必然,則君子固不謂命。若其富貴,則君子處之,固有得天下而不為者矣,亦安得遽謂之命而安之乎?此程子‘言義不言命’之説所以有功於學者,其亦前聖所未發之一端也。張子説亦皆善,而後説尤詳。其言義命,似專為求在外者言之;其曰有内有外者,是又以求在外者為自有内外。錯綜而觀,亦無不通。楊氏所論之人,則程子所謂每下者耳。尹氏以命為外者,亦曰‘制之在彼’云爾。
精義 伊川曰:‘君子有義有命,求則得之,舍則失之,是求有益於得也。求在我者也,此言義也。求之有道,得之有命,是求無益於得也。求在外者也,此言命也。至於聖人,則惟有義而無命,“行一不義,殺一不辜而得天下,不為也”,此言義而不言命也。’又曰:‘求之有道,得之有命,是求無益於得。言求得不濟事,此言猶只為中人言之。若為中人以上而言,卻只道“求之有道,非道則不求”,更不消言命也。’又曰:‘賢者惟知義而已,命在其中,中人以下乃以命處義。如言:“求之有道,得之有命,是求無益於得。”知命之不可求,故自處以不求。若賢者,則求之以道,得之以義,不必言命。’○問:‘家貧親老,應舉求仕不免有得失之累,何修可以免此?’曰:‘此只是志不勝氣。若志勝,自無此累。家貧親老須用禄仕,然得之不得為有命,曰在己固可為親,奈何曰為己、為親也。只是一事,若不得,其如命何!孔子曰:“不知命,無以為君子。”人苟不知命,見患難必避,遇得喪必動,見利必趨,其何以為君子?然聖人言命,蓋為中人以上設,非為上智者言也。中人以上,於得喪之際不能不惑,故有命之説,然後能安。若上智之人,更不言命,惟安於義,借使求則得之,然非義則不求,此樂天者之事也。上智之人安於義,中人以上安於命,乃若聞命而不能安之者,又其每下者也。孟子曰“求之有道,得之有命”,求之雖有道,奈何得之須有命?’○問:‘富貴、貧賤、壽殀,固有定分,君子先盡其在我者,則富貴、貧賤、壽殀可以命言。若在我者未盡,則貧賤而夭,理所當然;富貴而壽,是為僥倖,不可謂之命。’曰:‘雖不可謂之命,然富貴、貧賤、壽夭是亦前定。孟子曰:“求則得之,舍則失之,是求有益於得也,求在我者也;求之有道,得之有命,是求無益於得也,求在外者也。”故君子以義安命,小人以命安義。’○張子曰:富貴貧賤皆命也。今有人均為勤苦,有富貴者只是幸會也。求而有不得,則是求無益於得也。道義則不可言命,是求在我者也。○楊氏曰:世之學者,皆言窮達有命,特信之未篤。某竊謂其知之未至也,知之斯信之矣。今告之曰‘水火不可蹈’,人必信之,以其知之也。告人曰‘富貴在天,不可求’,亦必曰‘然’,而未有信而不求者,以其知之不若蹈水火之著明也。○尹氏曰:求在我者,則必得之;求在外者,則有不得之理。是以君子猶以命為外也。以之為外,所以行一不義,殺一不辜,雖得天下亦不為也。
或問 四章之説。曰:‘萬物皆備’之説,程子至矣。蓋萬物之生,同乎一本,其所以生此一物者,即其所以生萬物之理也。故一物之中,莫不有萬物之理焉,所謂‘萬物皆備’云者,亦曰‘有其理而已矣’。‘反身而誠’,則張子‘無不慊於心,作德日休,實到實有’之説為實。若不責之處心行事之實,而但欲反心以求衆理,而想像安排,使其備於此焉,則將何所據以為實?而其為心亦已勞矣,尚何樂之可言哉?若程子‘學者先須識仁’一條,則其説高矣。非所謂盡心知性,不假存養者不能及也,其諸程子自道其所以入德之由乎?雖非學者之所及,然玩而繹之,其所以發人者亦深矣。‘强恕而行’,則亦程子之説得之,但以立人達人為仁之方,則吾於論語既言之矣。張子‘既誠而又强恕’之説失之。其曰‘誠者自謂之誠,亦有誠於惡’者,則其失又愈遠矣。楊氏之説,正是想像安排之病。尹氏雖約,然極有味。○曰:强恕,初不言忠,無忠何以為恕耶?曰:有心為恕,則忠固在其中矣。所謂‘無忠做恕不出,兩字不容去一’者,正謂此也。
精義 明道曰:‘“萬物皆備於我”,不獨人爾,物皆然,都自這裏出去。只是物不能推,人則能推之。雖能推之,幾時添得一分?不能推之,幾時減得一分?百理俱在,平鋪放著。幾時道盡君道,添得些君道多?盡子道,添得些子道多?元來只依舊,“反身而誠,樂莫大焉”,卻是著人上説。’又曰:‘“萬物皆備於我”,此通人物而言,禽獸與人絶相似,只是不能推。然禽獸之性卻自然,不待學,不待教,如營巢養子之類是也。人雖是靈,卻椓喪處極多,只有一個嬰兒飲乳是自然,非學也,其他皆誘之也。欲得人家嬰兒善,且自小不要引他,留他真性,待他自然,亦須完得些本性須别也。’又曰:‘“萬物皆備於我矣,反身而誠,樂莫大焉。”不誠則逆於物而不順也。’又曰:‘“樂莫大焉”,樂亦在其中;“不改其樂”,須知所樂者何事。’又曰:‘學者須先識仁。仁者,渾然與物同體。義禮智信,皆仁也。識得此理,以誠敬存之而已,不須防檢,不須窮索。若心懈,則有防;心苟不懈,何防之有?理有未得,故須窮索;存久自明,安待窮索?此道與物無對,大不足以明之。天地之用,皆我之用。孟子言“萬物皆備於我”,須反身而誠,乃為大樂。若反身未誠,則猶是二物有對,以己合彼,終未有之,又安得樂?訂頑意思,乃備言此體。以此意存之,更有何事?“必有事焉而勿正,心勿忘,勿助長。”未嘗致纖毫之力,此其存之之道。若存得,便合有得。蓋良知、良能元不喪失。以昔日習心未除卻,須存習此心,久則可奪舊習。此理至約,惟患不能守。既能體之而樂,亦不患不能守也。’○伊川曰:‘恕者,入仁之門。’又曰:‘“强恕,求仁莫近。”言得不濟事,亦須是實見得近處,其理蓋不出乎公平,固在用意淺深,只要自家各自體認得。’又曰:‘有忠矣,而行之以恕,則以無我為體,以恕為用。所謂“强恕而行”者,知以己之所好惡處人而已,未至於無我也。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所以為仁之方也。’○張子曰:‘萬物皆備於我’,言萬物皆素有於我也。‘反身而誠’,謂行無不慊於心,則樂莫大焉。○楊氏曰:孟子曰,‘萬物皆備於我’,‘反身而誠,樂莫大焉’。知萬物皆備於我,則物之數雖多,反而求之於吾身,可也,故曰:‘盡己之性,則能盡人之性;盡人之性,則能盡物之性。’以己於人物性無二故也。夫道豈難知難行哉?雖行止疾徐之間,有堯舜之道存焉。世之人不知自己求之,道之所以難知難行也。○尹氏曰:‘萬物皆備’,天理也。‘反身而誠’,謂行無不慊於心也。‘强恕而行’,誠之者也。
【五 章】
精義 伊川曰:行之不著,如此人多。若至論,雖門中,亦有由而不知者,又更有不知則不能由。○問:‘行之而不著,習矣而不察。’曰:‘此言大道如此,而人由之不知也。“行之而不著”,謂人行之而不明曉也;“習矣而不察”,謂人習之而不省察也。’曰:‘先生有言,雖門弟子亦有此病,何也?’曰:‘在衆人,習而不察者,只是飢食渴飲之類,由之而不自知也。如門弟子,卻是聞聖人之化,入於善而不自知也。衆者,言衆多也。’○尹氏曰:誰能出不由户,何莫由斯道也?然而行之而不明曉,習矣而不省察,由道而不知者,衆也。
或問 六章、七章之説。曰:舊説皆善矣。然六章李氏以為‘人而無恥,則其為恥無復可恥矣’。七章亦猶謂‘人若不恥其不及人,則終不能及人’者,於義亦通,學者擇焉可也。
精義 伊川曰:無恥之恥,注是。○尹氏曰:人知其所恥,然後能改過遷善。○尹氏曰:為機變之巧以自欺者,何若人之有。
【八 章】
精義 尹氏曰:人君能下賢而好善,賢者不慕勢而好利,以如是而相遇,然後可以有為於時。
或問 九章之説。曰:范尹之説皆善,而范氏所謂‘孟子言道德必以義配’者,尤有功。
精義 尹氏曰:古之人得志,澤加於民;不得志,則修身見於世,此其所以囂囂也。如此,則無怨尤、不改樂。
或問 十章之説。曰:范氏推言聖人一節,甚得言外之意。
精義 尹氏曰:言君子之特立也。
【十一章】
精義 尹氏曰:有過人之識,則不以富貴為事。
或問 十二章之説。曰:去惡除害,固尹氏所引程子之説也。而程子又自有救焚拯溺之説,二者不同,子之去彼取此,何也?曰:救焚拯溺,非常有之事,所指者狹,不當以此為説。若曰‘去惡除害’,則正所謂辟以止辟者。彼為惡以害人,其罪當死,吾求所以生之者不得,而後殺之,以安衆而勵其餘,凡此皆以生道殺之也,彼亦何怨之有?且或去惡如伐叛,除害如救水火,往者不幸而死,亦無所怨。此又足以兼彼之説,而彼不足以兼此也。
精義 伊川曰:以佚道使民,謂本欲佚之也,故雖勞而不怨;以生道殺民,謂本欲生之也。且如救水火,是求所以生之也。或有焚溺而死者,卻雖死不怨。○尹氏曰:以佚道勞民,乘屋播穀之類是也;以生道殺民,除害去惡之類是也,此其所以不怨。
或問 過化存神之説。程子所説固與張子、謝氏不同,而其後説以‘無我’言‘過化’,以‘在己’言‘存神’,則似又若張謝之説,何也?曰:張謝之説,皆疑於佛之意,以此章上文考之,恐其指不為是也。故程子直以‘所過者化’為及物,而於易傳又有所過變化如虎豹炳蔚之言,其旨明矣。蓋言所過者化,則凡所經歷,物無不化,不必久於此而深治之,然後物從其化也。然其曰‘經歷’亦不必為經行之地,凡其身之所臨,政之所及,風聲氣習之所被,皆所經歷也。至於‘無我’之説,則出於楊氏之篇,或者固疑其不皆出於先生之口也。所存者神,前説既以‘立之斯立’等語明之,則其意亦明矣。其曰‘在己’者,蓋以化者無意而及物,此則誠於此而動於彼,如所謂從欲以治也。但其感應之速,如影響形聲之召,有不知其所以然者,是則所謂神耳。以是推之,則程子於此,初未嘗有異説也。但張子、謝氏文意亦少異。張子‘過存’字稍輕,而‘化神’字實,謝氏則‘過者’、‘存者’字實,而‘化神’字稍輕。録所云蓋曰謝氏之説,以文勢論之,為優於張子者,然其決非孟子之意則均,但近年學者深愛此説,故不可不詳其失耳。
精義 伊川曰:‘易比之九五曰顯,比“王用三驅,失前禽”,言王者顯明其比道,天下自然來比。來者撫之,固不煦煦(以)〔然〕求比於物。若田之三驅,禽之去(也)〔者〕,從而不追,來者則取之也。此王道之大,所以其民皡皡而不知為之者也。’又曰:‘所過者化,身之所經歷處;所存者神,存主處便如神。“立之斯立,道之斯行,綏之斯來,動之斯和”,固非小補。伯者是小補而已。’○明道曰:‘所存者神,在己也;所過者化,及物也。’又曰:‘德至於無我者,雖善言美行,無非所過之化也。’○張子曰:‘性性為能存神,物物為能過化。’又曰:‘徇物喪心,人化物而滅天理者乎?存神過化,忘物累而順性命者乎?’○謝氏曰:學者須是胸懷擺脱得開,始得不見。明道先生鄠縣作簿時有詩云:‘云雲淡風輕近午天,傍花隨栁過前川。旁人不識予心樂,將謂偷閒學少年。’看他胸懷直是好,與曾點底事一般。先生又有詩云:‘閒來無事不從容,睡覺東窗日已紅。萬物静觀皆自得,四時佳興與人同。道通天地有形外,思入風雲變態中,富貴不淫貧賤樂,男兒到此是豪雄。’○或問:‘周恭叔恁地放開,如何?’謝氏曰:‘他不擺脱得開,只為立不住,便放卻忒早在裏,明道(門)〔卻〕[2]擺脱得開,為他所過者化。’問:‘見個甚道理便能所過者化?’曰:‘吕晉伯下得一轉語好,道所存者神,便能所過者化;所過者化,便能所存者神。横渠云“性性為能存神,物物為能過化”,亦甚親切。’○楊氏曰:‘霸者之民,驩虞如也。’治民使之驩樂,有甚不得。但所謂‘皡皡如也’,則氣象便與霸者之世不同。蓋彼所以致人驩虞,必有違道干譽之事。至王者,則如天,亦不教人喜,亦不教人怒。○尹氏曰,臣聞之師曰:‘所過者化’,身所經也;‘所存者神’,心所主也。‘立之斯立,道之斯行,綏之斯來,動之斯和’,是以其民皡皡爾。
或問 仁聲之説。曰:程子得之矣。舊説以為先王之樂,張子從之,恐不然也。
精義 伊川曰:‘仁言,為政者道其所為;仁聲,民所稱道。’又曰:‘仁言,謂以仁厚之言加於民。仁聲如仁聞,謂風聲足以感動人也,此尤見仁德之昭著也。’○尹氏曰:仁言,出於上之言也;仁聲,得於下之聲也。善政制民,善教化民也。
或問 十五章之説。曰:程子至矣。張子‘天下為度’之云,恐非孟子此章之正意。楊氏説固善,然有未盡處。蓋既曰‘惻隱之心,仁之端也’,又曰‘親親,仁也’,則惻隱、親親固仁之發,而仁則惻隱、親親之未發者也。未發者,其體也;已發者,其用也。以未發言,則仁義禮智渾然在中者,非想像之可得,又不見其用之所施也;指其發處而言,則日用之間莫非要切,而其未發之理,固未嘗不行乎其間。要之,體用未嘗相離,故孟子因用以明體,正欲學者即是而默識之耳。尹氏大意得之,其曰能不識者,【眉批】 ‘不識’之‘識’,據精義似當‘失’字。則又言外之意也。
精義 伊川曰:‘良知良能’,皆無所由,乃出於天,不係於人。○張子曰:大人所存,蓋必以天下為度,故孟子教人,雖貨色之欲,親長之私,達諸天下而後已。○或問:‘孟子言“惻隱之心,仁之端也”,又曰“孩提之童,無不知愛其親”,只説愛與惻隱,何也?’楊氏曰:‘孟子但言發處,乃若未發之前,便只是中。’○尹氏曰:良能良知,與生俱生者也。仁義出於人心之所同,然君子能不失,是而達之天下耳。
或問 十六章之説。曰:張子得之矣。范氏既曰‘聰明聖智矣’,又曰‘積而成聖’,無乃自為矛盾邪?又謂‘及其為聖人’,則是之初,果為野人,而後乃為聖人也。楊氏非正解此章意者。尹氏‘無我’之説,亦未然也。
精義 楊氏曰:學者當知聖人。知聖人,然後知所學。在深山與木石居,與鹿豕遊,無以異於深山之野人也,而四嶽知其可以託天下。顔淵在陋巷,終日如愚,而孟子稱其與禹稷同道,豈苟言哉?其必有誠然而不可掩者。夫之可以託天下,顔淵之可以為禹稷,其必有在矣,學者不可不知也。知其故,則可以學矣。○尹氏曰:聞一善言,見一善行,而若決江河。非無我,何以臻此。
或問 十七、十八章之説。曰:范氏之言如此,亦可謂惻怛而懇至矣。‘誨爾諄諄,聽我藐藐’,嗚呼難哉!華陽范氏曰:君子所當為者,義也;所不可為者,不義也。所可欲者,善也;所不可欲者,不善也。不為不義,則所為皆義;不欲不善,則所欲皆善。君子之道,止於如此而已矣。精義 尹氏曰:羞惡是非之心,人皆有之,不失其心而已。
精義 張子曰:困之進人也,為德辨,為感速。孟子謂‘人有德慧術知者,常存乎疢疾’以此。自古困於内無如,困於外無如孔子。以孔子之聖,而下學於困,則其蒙難正志,聖德日躋,必有人所不及知,而天獨知之者矣,故曰‘莫我知也夫’,‘知我者其天乎’?○尹氏曰:達謂達盡事理。
或問 十九章之説。曰:程子至矣。然於天民之名,亦少有未盡處。其曰‘天民大人,亦係乎時與不時’者,蓋天民專指潛隱未得位者,大人則其德已著,如乾之二五,通上下而言之也。張子‘天乎民’者,尤為未安,而論‘達可行於天下而後行之’則善,‘必先正物’之説,似亦可疑,豈設辭之未決耶?吕氏論天民之異者得之,其第二説,與楊尹説,亦皆善也。○曰:然則此其不言聖人,何也?曰:‘大人’蓋亦通言之矣。如乾之‘大人’,豈必以為充實光輝而未化者耶?
精義 伊川曰:‘天民’云者,蓋是全盡得天生斯民底事業。達可行於天下者,其全盡天生斯民之理,【眉批】 ‘者、其’間本空,疑有闕文。其術亦足以治天下國家也。○問:‘天民、天吏、大人,何以别?’先生曰:‘順天行道者,天民;順天為政者,天吏也;大人者,又在二者之上,充實而有光輝之謂也。大而化之之謂聖,然聖人豈不為天民、天吏?如文王、伊尹是也。’○明道曰:‘天民者,能盡天民之道者也,踐形者是也,如伊尹可當之矣。民之名,則似不得位者,必達可行於天下而後行之者也。大人者,則如乾之九二“利見大人、天下文明”者也。天民、大人,亦係乎時與不時耳。’又曰:‘正己而物正,大人之事,學須知此。’○張子曰:‘達可行於天下然後行之,言必功覆生民,然後出如伊吕之徒。’又曰:‘不得已,當為而為之,雖殺人,皆義也;有心為之,雖善,皆意也。正己而物正,大人也。正己而正物,猶未免有意之累也。有意為善,利之也,假之也;無意為善,性之也,由之也。有意在善且為未盡,況有意於未善耶?’○吕氏曰:‘如伊尹,乃得天民之稱。孟子所謂“天民之窮而無告”,伊尹所謂“予天民之先覺”,止謂天生之民,與此義皆異。’又曰:‘為政以德,自治之道備,則不求於民而民歸之。故大人之政,正己而已。’○楊氏曰:孟子言‘大人正己而物正’,荆公卻云‘正己而不期於正物,則無義正己而必期於正物,則無命’。若如所論,孟子自當言‘正己以正物’,不止言‘正己而物正’矣。【眉批】 ‘不正’之‘正’,似當作‘止’。物正,物自正也,大人只知正己而已,若物之正,何可必乎?惟能正己,物自然正,此乃‘篤恭而天下平’之意。荆公之學,本不知此。○尹氏曰:以事君為容悦者,佞臣也;以安社稷為悦者,忠臣也。天民,則若伊尹、傅説之未遇也。‘所過者化,所存者神’,大人其能之矣。
【二十章】
精義 明道曰:人能克己,則心廣體胖,仰不愧,俯不怍,其樂可知。有息則餒矣。○尹氏曰:‘父母俱存,兄弟無故’,樂得於天也;‘仰不愧,俯不怍’,樂得於己也;‘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樂施諸人也。
或問 二十一章之説。曰:程子至矣,宜深玩之。楊氏以仁義禮智根於心,為本來如此者,亦曰其所稟者然爾。蓋孟子所謂‘所性’,猶‘性之’之云也。
精義 明道曰:天理云者,這一個道理更有甚窮已,不為存,不為亡,人人得之者。故大行不加焉,窮居不損焉,是他元無少欠,百理俱備。○伊川曰:‘“仁義禮智根於心,其生色”言四者本於心,而生色也睟於面,盎於背,施於四體,四體不言而喻,孟子非自及此,焉能道得到此?’又曰:‘睟於面,盎於背,皆積盛致。然四體不言而喻,惟有德者能之。’又曰:‘得之於心,謂之有德,自然睟然見於面,盎於背,施於四體,四體不言而喻,豈待勉强也。’又曰:‘“居處恭,執事敬,與人忠”,充此便睟面盎背,有諸中必形於外,觀其氣象便見得。’又曰:‘盎於背,厚也。’又曰:‘學者須學文,知道者進德而已。有德則“不習,無不利”,未有學養子而後嫁者也。得是道矣。學文之功,學得一事是一事,二事是二事,觸類至于千百,至于無窮盡,亦只是學,不是德。有德者不如是,故此言可為知道者言,不可為學者言。如心得之,則施於四體,四體不言而喻。譬如學書,若未得者,須心手相應而學;苟得矣,下筆便能書,不必積學。’○或問:‘“根於心”説本來如此,為復充養之功。’楊氏曰:‘只是説本來如此,若睟面盎背,則充養之功存焉。’○尹氏曰:君子之學,性而已,豈以窮達而加損哉?‘四體不言而喻’,可僞為哉?非孟子深造之,不能為是言也。
【二十二章】
精義 尹氏曰:王政之始,必本於民無凍餒。其本不治,未有能成善政者也。孟子見之明,言之屢也。
或問 二十三章之説。曰:范氏極陳堯舜、三代養民之法,而歸之欲治天下,先治其心者,可謂至當之言矣。華陽范氏曰:‘先王養天下之民,非人人衣食之也。惟不奪農時,則皆得治其田疇;恭儉節用,則可以薄其税斂,此二者,使民富足之道也。’又曰:‘聖人之治天下,既庶而後富之,既富而後教之。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荣辱。所謂菽粟如水火,則民無有不仁,堯舜、三王之盛皆由此道也。’
精義 尹氏曰:‘富歲,子弟多賴;凶歲,子弟多暴。’民無常産,則無常心,勢使之然也。故知禮義生於富足。
或問 二十四章之説。曰:程子、張子至矣。其曰‘無窮’,又曰‘有本’,當合之曰:‘言道之有本,而無窮則善。’其論成章亦然。張子大意得失亦與程子相似。吕氏‘難為言’以上得之。楊氏所論‘勝物而小之’者,王雱之説也,其斥之當矣。然此章雜取衆理,錯比成文,以明難明之理,猶詩之有比興也。登山觀海,流水盈科,興也。觀瀾容光,比也。學者反覆而詳玩之,則可以默識於言意之表矣。
精義 伊川曰:‘登山難為言,以言聖人之道大。觀瀾必照,因又言其道之無窮。瀾水之動處,苟非源之無窮,則無以為瀾。非日月之明無窮,則無以容光必照。其下又言其篤實而有光輝也。一作‘篤實而不窮’。成章者,篤實而有光輝也。今以瓦礫積之,雖如山嶽,亦無由有光輝。若使積珠玉,小積則有小光輝,大積則有大光輝。’又曰:‘日月之明有本,故凡容光必照;君子之道有本,故無不及也。’又曰:‘觀水有術,必觀其瀾,瀾湍急處,於此便見源之無窮。今人以波對瀾,非也。下文“日月有明,容光必照”,以言其但容光者無不照,故知日月之明無窮也。’又曰:‘易曰“美在其中,暢於四肢”,成章之謂也。’○張子曰:‘“登東山而小魯,登太山而小天下”者,德愈高者,事愈周易也。’又曰:‘“難為言”,言無以加也。’又曰:‘當自立説,以明性不可以遺言附會解之。若孟子言“不成章不達”,及“所性、四體不言而喻”,此非孔子曾言,而孟子言之,此是心解也。’○吕侍講曰:東山在魯之東,孔子登東山,下觀魯國,乃知其小。太山之高,又非東山之比,故孔子登太山而小天下。所見者高,則所取者遠;所覽者大,則所志者廣。君子學聖人之道,亦如此矣。天下之水,莫大於海,觀於海,則百川皆為細流,故難為水;遊於聖人之門,聞堯舜周孔之道,則知諸子百家皆不足學,故難為言。觀水有術,若觀其源,則不見其大。瀾者,水中大波也,水大則能成瀾,故必觀其瀾,然後知水之大。至明莫如日月容光,小隙無有不照,日月之照若有所不及,則不足以為明。聖人之道,窮高極遠,如水之瀾;無所不照,如日月之有光。流水之為物,不舍晝夜。盈科者,滿坎也。滿坎而後行,行則入於海。君子之志於道也,精學問,明道德,成章而後達,達則通於聖。注謂‘君子學必成章乃仕進’,其説淺末,非孟子之意也。詩曰‘倬彼雲漢,為章于天’,又曰‘追琢其章,金玉其相’,又曰‘其容不改,出言有章’。孔子曰‘堯,焕乎其有文章’,又曰‘吾黨之小子狂簡,斐然成章’。君子學問既成,如雲漢之在天,美玉之追琢,謂之成章,然後可達於聖道。此章聖人之道大,學者當志其大,不當志其小也。○楊氏曰:或謂‘孔子登東山而小魯,登太山而小天下’,此言勝物而小之。使聖人以勝物為心,是將自小,安能小物?聖人本無勝物之心,身之所處者高,則物自不得不下也。○尹氏曰,臣聞之師曰:水之瀾,日月之照,言道之無窮也。瀾,水之湍急之所也。水之源無窮,是以有瀾;日月之明無窮,是以必照。盈科而行,成章而達,美在其中,而暢於四肢,篤實而輝光之謂也,唯無窮者為然。
或問 二十五章之説。曰:諸説皆善,而程子‘未接物時’之論,尤能發明言外之意,學者所當深念也。然程子又嘗言:‘不獨財利之利,凡有利心便不可,如作一事須尋自家稳便處,皆利心也。’如此,則善利之間相去毫髮,苟辨之不明,其不反以利為善者鮮矣。此大學之道,所以雖以誠意正心為重,而必以格物致知為先也。
精義 明道曰:‘孟子辨舜之分,只在義利之間。言間者,謂相去不甚遠,所争毫末耳。義與利,只是公與私也。纔出義,便以利言也,只那計較便是為有利,害何用計較?利害者,天下之常情也,人皆知趨利而避害,聖人則更不論利害,惟看義當為與不當為,便是命在其中也。’又曰:‘大凡出義則入利,出利則入義,天下之事,惟義利而已。’又曰:‘孳孳為善,若未接物,如何為善?只是主於敬,便是為善也。以此觀之,聖人之道,不是但嘿然無言。’一作‘為’。○吕侍講曰:天下之言善者,必稱舜,舜者,善之至也;天下之言利者,必稱跖,跖者,不善之至也。聚黨數千,横行天下以不義,謂之盜跖。跖所以為盜者,何也?貪利而已。雞鳴而起,孳孳為善,惟日不足,之徒黨也;雞鳴而起,孳孳為利,亦惟日不足,之徒黨也。與為徒則入於舜,與跖為徒則入於。人皆可以為,亦可以為,唯在利與善而已。故曰:‘欲知舜與跖之分,無他,利與善之間也。’孟子曰:‘道二,仁與不仁而已矣。’天下之道,唯善與惡,唯義與利,好善則終於為,好利則終於為。君子小人,各趨一塗,是故君子憂其不如舜。○楊氏曰:‘舜跖之分,利與善之間。利善之間,相去甚微,學者不可不知。’又曰:‘舜跖之分,在善利而已。使世無科舉可以取榮利,則父不以詔其子,而士不以學也,如是而不為之徒也幾希!’○尹氏曰:善之與利,毫釐之間耳。苟利心一萌,則去善遠矣。
或問 二十六章之説。曰:程子、張子至矣,而張子之言,尤精且詳。其論‘無忌憚’者,所以憂後學者至矣,可深玩也。謝楊之説亦善。吕氏論文義處得之,但所論‘正權’以下,多所未安。如曰‘其體純而不雜’,而以盡物之性為權,則未見道之所以為體者,而物性又在道體之間。其論堯舜無能名,以為不在彼,不在此,不在中,則恐亦非本文之正意,而近於釋氏不屬中間與内外之説。至謂‘雖為我,而與天下同其利;雖兼愛,而立愛自親始’,則其文義尤不可曉。夫既專於為我,則安能與天下同利?能與天下同利,則不得為為我矣。既兼愛,則安能立愛自親始?能立愛自親始,則亦不得為兼愛矣。兩者相攻,如水火之不相入,乃欲兩取而兼存之,推尊孟子而并容楊墨,得無亦有不叛聖賢而兼取佛之微意耶?
精義 伊川曰:‘楊子拔一毛不為,墨子又摩頂放踵為之,此皆是不得中。至如子莫執中,欲執此二者之中,不知怎麼執得。識得則事事物物上皆天然有個中在那上,不待人安排也。安排著則不中矣。’又曰:‘子莫見楊過不及,遂於過不及二者之間執之,卻不知有當摩頂放踵利天下時,有當拔一毛利天下不為時,執中而不通變,與執一無異。’又曰:‘中字最難識,須是默識心通。且試言一廳,則中央為中;一家則廳中非中,而堂為中;言一國,則堂非中,而國之中為中,推此類可見矣。且如初寒時,則薄裘為中;如在盛寒,而用初寒之衣則非中也。更如三過其門而不入,在禹稷之世為中,若居陋巷則不中矣;居陋巷,在顔子之時為中,若三過其門不入,則非中也。’或曰:‘男女不授受之類,皆然。’曰:‘是也。男女不授受,中也,在喪祭則不如此矣。’又曰:‘欲知中庸,無如權,須是時而為中。若以手足胼胝,閉户不出二者之間取中,便不是中。若當手足胼胝,則于此為中;當閉户不出,則于此為中。權之為言,秤錘之義也。何物為權?義也。然也只是説得義,義以上更難説,在人自看如何。’又曰:‘君子不以天下為重而身為輕,亦不以身為重而天下為輕,凡盡其所當為者。如“可以仕則仕”,“入則孝”之類是也。此孔子之道也。蔽焉而有執者,楊墨之道也。’○吕侍講曰:二子之學,見善不明,流于異端,楊子所取者,為我而已。為我,所以愛其身,雖拔一毛利天下不為也。墨氏所取者,兼愛而已。兼愛,所以為仁,至于摩頂放踵利天下而為之。子莫,魯人也,不為楊子之為我,不為墨子之兼愛,是能執中也,為近於道。執中適權,則至於道矣;執中無權,無異楊子之為我,無異墨子之兼愛,是猶執一也。孟子所以惡執一端之見者,謂之賊道也。如楊子執‘為我’之見,是賊其仁者也;墨子執‘兼愛’之見,是賊其義者也。執一,則不該不徧,是以舉一而廢百也。夫道,非窮天以為高,非極地以為深,人之所性之中固有之矣。其體則純而不雜,其用則施之無方,所以道有正有權。體道之常,謂之正;盡物之性,謂之權。大哉,正乎,天下之大本也!大哉,權乎,天下之達道也!知正不知權則違物,知權不知正則失己。唯聖人為能立天下之大本,行天下之達道。孔子曰:‘唯天為大,唯則之。蕩蕩乎,民無能名焉。’此之道非在彼也,不可以彼名之;非在此也,不可以此名之;非在中也,不可以中名之,此之天道也。‘執其兩端,用其中於民’,‘不剛不柔,敷政優優’,此舜湯體道之中以致用也。若夫用過乎柔,則優游不斷;用過乎剛,則殘忍害物。惟體之用中,法之敷政,則庶幾乎之天道也。雖為我,而與天下同其利;雖兼愛,而立愛自親始。惜夫楊朱、墨翟蔽不知此,孟子所以闢之,然後聖人之道明矣。○吕氏曰:執中無權,雖君子之所惡,若無忌憚,則不若無權之為愈也。○謝氏曰:君子而時中,無往而不中也。無定體,須是權以取中。執中無權,猶執一也。今人以變詐為權,便不壞了權字。【眉批】 ‘不壞’之不字恐衍。○楊氏曰:‘思天下之溺猶己溺之,思天下之飢猶己飢之,至于股無胈,脛無毛。苟不當其可,與墨子摩頂放踵無以異也。顔子“在陋巷,人不堪其憂,也不改其樂”,未嘗仕也。苟不當其可,則于楊氏之為我亦無以異也。“子莫執中”,執“為我”、“兼愛”之中也。執中而無權,猶執一也。鄉鄰有鬥而不知閉户,室中有鬥而不知救,是亦猶執一耳,故孟子以為賊道。禹、稷顔回,易地則皆然,以其有權也。權,猶“權衡”之權,量輕重而取中也。不能易地則皆然,是亦楊墨而已矣。’又曰:‘聖人所謂權者,猶“權衡”之“權”,量輕重而取中也。用之無銖兩之差,則物得其平矣。今夫物有首重而末輕者,執其中而不知其權,則物失其平,非所以用中也。世人以用智為知權,則誤矣。孟子曰:“所惡於智者,為其鑿也。”如智者若之行水,則無惡於智也。蓋之行水,循固然之理,行其所無事而已。若用智以為權,則皆智之鑿。孟子之所惡也,可以不慎歟。’○問:‘或曰“中所以立常,權所以盡變”,不知權,則不足以應物;知權,則中有時乎不必用矣,是否?’曰:‘知中即知權,不知權是不知中也。’曰:‘既謂之中,斯有定所,必有權焉,是中與權固異矣。’曰:‘猶坐于此室,室自有中,移而坐于堂,則向之所謂中者,今不中矣。堂固自有中,合堂室而觀之,蓋又有堂室之中焉。若居今之所,守向之中,是不知權,豈非不知中乎?又如以一尺之物,約五寸而執之中也,一尺而厚薄小大之體殊,則所執者輕重不等矣,猶執五寸以為中,是無權也。蓋五寸之執長短多寡之中,而非厚薄小大之中也。欲求厚薄小大之中,則釋五寸之約,唯輕重之知,而其中得矣。故權以中行,中因權立,中庸之書不言權,其曰“君子而時中”,即所謂權也。’○尹氏曰:執中之難也。苟執一,則為賊道,故孔子曰:‘天下國家可均也,爵禄可辭也,白刃可蹈也,中庸不可能也。’孔子之所謂中者,時中也,子莫之執中,其殆執一乎。
【二十七章】
精義 吕侍講曰:人身以飲食養之,得其正,則神安而氣寧;失其正,則賊其神而害其氣。由是觀之,豈獨口腹為飢渴之害,人心亦皆有害。利欲者,心之害也。人心之害生於口腹之不足,遂變其初心,嗜于外物。人能無以飢渴之害為心害,則神安而氣定,則雖在外者,不及人不為憂矣,此孔子所以稱顔回一簞食,一瓢飲,在陋巷而不改其樂也。蓋無心害,則飽乎仁義之道,復何憂乎?○尹氏曰:飢渴之害,有欲存焉故也。況於心有好樂,則為害也大矣。無心害者,其可謂君子矣。
或問 柳下惠不辭小官,楊氏既以為和,又以為介,何也?曰:不辭小官,和而介也。人知其為和,而不知其為介焉。楊氏之説為有功矣。○曰:尹氏之訓如何?曰:詩家固有此訓,然施之於此,則有不通也。
精義 張子曰:介,操守也。○吕侍講曰:介者,殊俗特立之行也。孟子嘗稱‘柳下惠,聖人之和’。聖人之和,異乎衆人之和,此所以為介,此孔子所謂‘和而不流’。論語載其‘為士師三黜’,人曰:‘子未可以去乎?’曰:‘直道而事人焉,往而不三黜。枉道而事人,何必去父母之邦。’由是考之,則柳下惠不以三公易其介矣,此所以為百世師也。○楊氏曰:不惡汙君,不辭小官,可謂和矣。和而不以三公易其介,則雖和而不流,此所以為柳下惠也。○問:‘柳下惠不以三公易其介,此與聖人之和互相發耶?乃所以為和耶?’曰:‘若觀其和,疑若不介,故此特言之。’曰:‘何以知其介?’曰:‘只不卑小官之意便自可見,如柳下惠之才,以為大官何所不可,而樂于小官,則其剛介可知矣。’○尹氏曰:介,大也。
【二十九章】
精義 吕侍講曰:人之性,無思也,無為也,寂然不動,循所往而行之謂之道,行則有為矣。有為者,辟若掘井,掘井九仞而不及泉,八尺曰仞,及泉則可利物,不及泉則利不及物,猶棄井也。人遵道而行,半塗而廢,則亦失性而喪道矣。是故人之致誠于有為,則有始有卒。天之誠,行健而已;人之誠,自强不息而已。自强于仁,可以為;自强于孝,可以為;自强于學,可以為孔子。仁不如,孝不如,學不如孔子,終未入於聖人之域,終未至於天道,未免半塗而廢,未免小人之歸,是猶鑿井而不及泉,未免於廢井也。○尹氏曰:君子之所為,貴乎有成也。五穀不熟,不如荑稗,亦猶是也。
或問 三十章之説。曰:諸説皆善,但楊氏以卒能一正天下為久假不歸,孔子以仁許之為惡知非有,則誤。而胡氏以為五霸假之未久而遽歸者,亦非是。蓋如此説,則其所以啓司馬公之疑而來,蘇氏之辨者,蓋無足怪,而予已論於‘辨惑’之篇矣。集注二説,雖若未有定論,然皆庶幾其不悖於孟子之本意云。張子曰:堯固無優劣,及至湯武則有别。孟子言‘性之反之’,自古無人如此言,惟孟子分出,遂知堯舜是生知,湯武學而能之。
精義 伊川曰:堯性之,生知也;湯武身之,學而知之也。○問:‘堯舜湯武事迹雖不同,其心德有間否?’曰:‘無間。’曰:‘孟子言堯舜性之,湯武身之。湯豈不性之耶?’曰:‘堯舜生知,湯武學而知之,及其成功,一也。“身之”言履之也,“反之”言歸于正也。’又曰:‘身,踐履也。假之者,身不行而假借之也。’○楊氏曰:‘堯舜性之,由之而行者也;湯武身之,體之者也;五霸,假之而已,非己有之。’又曰:‘王道本于誠意。管仲亦有是處,但其意别耳。如伐,責之以包茅不貢,其名則是,若其意豈為不勤王,然後加兵?但欲楚尊齊,假此為説耳,故孟子曰“五霸假之”也。蓋言其不以誠為之也。’又曰:‘管仲伐楚,以“包茅不入”為辭,所謂假之也,初非有勤王之誠心,卒能一正天下,假而不歸者也,烏知其非有,故孔子以仁與之,蓋其功可録也。’○尹氏曰:性之者,與道一也;身之者,履之也,及其成功,則一也。五霸則假之而已,是以功烈如彼其卑也。
或問 三十一章之説。曰:程子之説,曲折詳盡,其處義精矣。楊氏以伊尹惟知有忠者,亦為得之。然孟子但論在我者有是心,則伊尹之事可為;一有毫髮之僞雜乎其間,則不免為篡賊耳。不以素行之著不著、天下之疑不疑為可否也,其曰‘中道’者則善。
精義 伊川曰:伊尹受湯委寄,必期天下安治而已。太甲終不惠,可廢也。孟子言‘貴戚之卿’與此同,然則始何不擇賢?蓋外丙二歲,仲壬四歲,惟太甲長耳,使太甲有下愚之質,初不立也。苟無三人,必擇於宗室;宗室無人,必擇於之近戚;近戚無人,必擇於天下之賢者而與之,伊尹不自為也。劉備託孔明以‘嗣子不可使,自為之’,非權數之言,其利害昭然也。立者非其人,則劉氏必為曹氏屠戮,寧使孔明為之也。霍光廢昌邑,不待放,知其下愚不移也。始之不擇,則之罪大矣。若尹與光,是太甲、昌邑所用之臣,不受先王之委寄,而諫不用則去之可也,放廢之事不可為也,義理自昭然。○楊氏曰:伊尹所以事君,更無回互,唯知忠而已,所以能為放太甲之事。然如此而天下不疑者,誠意素著故也。因問:‘孟子云“有伊尹之志則可”,后世之為人臣者,不幸而適遇此事,而有伊尹之志,不知行得否?若行不得,是伊尹之事不可法于後也。’曰:‘若有伊尹之志,其素行足信,何為不可?但觀先主,當時以其子屬諸葛孔明曰:“嗣子可輔,輔之;如不可輔,君自取之。”備死,孔明操一國之權,當時軍國大務,人材進退,惟孔明是聽,而之人亦莫之疑也。蓋孔明自非篡弑之人,其素行足信也。若如司馬懿,其誰信之?伊尹之事,自後世觀之以為異,其實亦所謂中道。’○尹氏曰:聖人之志豈易量哉?
【三十二章】
精義 尹氏曰:‘不素餐兮’,刺無功而受禄之詩也。其君安富尊榮,子弟孝悌忠信,則有功也孰若。
或問 三十三章之説。曰:范氏詳而盡矣。但孟子之言,乃理之當然,非有為而言之也。所謂急於救民者,非是。
精義 尹氏曰:士不能居仁由義,則不足名之為士。
【三十四章】
精義 尹氏曰:孟子可謂善觀人矣。
或問 三十五章之説。曰:范氏所論得其大意,而楊氏之説則又詳矣。然桃應之問,孟子之答,皆非以為真有是事也。蓋特相與極論聖賢之心,以為皋陶知有法,而不知有天子之父;知有父,而不知有天下,各盡其道而不相悖焉耳。而楊氏以為舜之於此,猶待於權其輕重,而計其不可以忘父也,則非所以論聖人之心矣。又謂‘與之執以正法,則何以異於人之直躬’者,又謂‘既執而後竊負以逃焉’,則皋陶之獄,何以異於灞上、棘門之軍哉!是皆以辭害意之過,是以徒為紛紛,而反病於理也。夫孟子之為此言,或者既不之信矣,而信之者其為説又如此,則聖賢之心,終亦何自而明哉?予於‘辨惑’論之已詳,讀者考焉可也。○曰:然則楊氏八議之説如何?曰:是則然矣,而其説施於周世宗,而不及於,何哉?鄉使皋陶必執而不釋,必去而不留,則朝廷公卿、海内臣庶之心,吾知其亦必出於此矣。蓋法非天降地出,亦生於人情而已矣。但皋陶必不為此以私於舜,舜亦不以此祈於皋陶,此又不可不知耳。楊氏後説,以為孟子只是論心者,為愈於前,然為慮而不及乎皋陶,則其説亦有所未周也。尹氏之説雖約,然極有味,學者宜深玩之。大抵當知必有渾然天理,而超然不累於物之心者焉,則天下無難處之事矣。
精義 楊氏曰:予讀周世宗家人傳,至守禮殺人,世宗不問,史氏以為知權。予竊思之,以謂父子者,一人之私恩;法者,天下之公義,二者相為輕重,不可偏舉也。故恩勝義,則詘法以伸恩;義勝恩,則掩恩以從法。恩義輕重不足以相勝,則兩盡其道而已。為天子,瞽瞍殺人,皋陶執之而不釋,為者豈不能赦其父哉?蓋殺人而釋之,則廢法;誅其父,則傷恩,其意若曰天下不可一日而無法,人子亦不可一日而忘其父。民則不患乎無君也,故寧與其執之以正天下之公義,竊負而逃以伸己之私恩,此所以兩全其適也。方守禮殺人,有司不能執之,而徒以聞,故世宗得而不問也。有如皋陶者,執之而不釋,則雖欲不問,得乎哉?然世宗取天下於百戰之餘,未易以之事望之也,然則宜奈何亦置諸法而已矣。法有八議,而貴居一焉。為天子父,可謂貴矣,此禮律之通義也,一置諸法而兩不傷焉,何為不可哉?○或問:‘使不去位,皋陶遂行法否?’曰:‘此亦須自有法。禮:人臣猶有議親議貴之辟,豈有天子父殺人便置之死?且如周官八議,豈是周公撰出?亦須有個來處。然孟子所説,只是論心耳。’○尹氏曰:聖人之心,至公至當而已。
【三十六章】
精義 尹氏曰:睟然見於面,盎於背,居天下之廣居者也,學者所以變氣質不居者,不可謂之學,故孟子每言夫居焉。
【三十七章】
精義 伊川曰:‘“恭敬者,幣之未將者也”,言幣之未將時,已有恭敬,非因幣帛而後有恭敬。’又曰:‘恭敬雖因幣帛、威儀而後發見,然須心有此恭敬,而後發見。’○尹氏曰:苟無其實,是僞恭敬而已,何足以留君子。
或問 踐形之説。曰:人之生於天地之間也,莫不有形;其有是形也,莫不有色。而本其所得於天者,則是形是色莫不有所以然之故焉,莫不有所當然之則焉,是則所謂天性者也。然衆人梏於氣稟之偏,狃於習俗之弊,而不能無人欲之私,是以視則不明,聽則不聰,貌則不恭,言則不從,蓋不能盡其形色本然之理,則雖有是形而無以踐其形也。惟聖人能盡其性,而無一毫人欲之私雜於其間,是以視則極明,聽則極聰,貌則極恭,言則極從,蓋凡形色本然之理,無一不盡。既有是形,而又可以踐其形焉。踐云者,本有是物,而又能修其實以副之,如‘踐言’之‘踐’也。程子、張子游、楊尹氏蓋皆此意,但張子第一説為可疑耳。○曰:楊氏别説有之曰:‘形色天性,與釋氏色空之論一也。吾聖人以為天下固然之理,而以常事言之,故言近而聞者無怛焉。異端之學,自以為精微之論,故累千萬言而不能竟其義,而學者莫知適從,此儒釋之辨也。’子以其言為如何哉?曰:予於前篇‘徐行後長’之論,既言之矣。然天命之性,無一理之不具,天下之物,未有實於此者。而以釋氏之所謂空者同之,不亦異乎?且若其言,則是儒釋之妙同出於空,彼之所以為異端者,特以其自謂精微,而多言以失之耳。若是者,予竊深有疑於其言,故不敢以列於集義之書。學者誠以程子所謂‘句句同,事事合,而卒不同’者質之,則亦可見其失矣。
精義 伊川曰:‘惟聖人然後踐形’,言聖人盡得人道也。人得天地之正氣而生,與萬物不同。既為人,須盡得人理。衆人有之而不知,賢人踐之而未盡,能踐形者,惟聖人也。○明道曰:‘惟聖人可以踐形者,人生稟五行秀氣,頭圓足方,以肖天地,則形色,天性也。惟聖人為能盡人之道,故可以踐形。人道者,君臣、父子、兄弟、夫婦之類皆是也。’又曰:‘形色,性所有也。聖人,人倫之至,故可以踐形。’○張子曰:言不能全性於内,則有形色隨之遷於外。○游氏曰:性者,性之質也。能盡其性,則踐其形而無愧矣。蓋‘萬物皆備於我’,則其所有,何物不備。‘反身而誠,樂莫大焉’,為其能盡性而踐形也。若反身未至于誠,則是於性有所不盡。未能盡誠,則於質有所不充矣,故曰‘惟聖人然後可以踐形’。箕子曰:‘視曰明,聽曰聰。’視謂之明,聽謂之聰,皆耳目之本然也。能盡視聽之性,則能盡耳目之形。苟視聽不足於聰明,則是有耳目之形而無視聽之實德也,豈不慊於形哉?揚子曰:‘聖人耳不順乎非,口不隸乎不善。’若非禮勿視,非禮勿言,則於口耳猶有所擇,是未足以言踐形。○楊氏曰:‘形色,天性。有物必有則也,物得是形色則即是天性,惟聖人然後可以踐形。踐,履也,體性故也。蓋形色必有所以為形色者,是聖人之所履也。’又曰:‘莫非形也,自聖人言之,目之所視,耳之所聽,以至口之所言,身之所動,不待著意,莫不合,則所謂動容周旋中禮者也。未至于聖,則未免有克焉,若孔子告顔淵“非禮勿視”等語是也。故曰“惟聖人然後可以踐形”。又曰:‘有物必有則,耳目口鼻等便是形,各盡其則便是踐。’○尹氏曰,臣聞之師曰:盡得天地之正氣者,人而已。盡人理然後稱其名,衆人有之而不知,賢人知之而不盡,能踐形者,聖人而已。
【三十九章】
精義 尹氏曰:三年之喪,天下之通喪,聖人制禮,其可改乎!
【四十章】
精義 伊川曰:‘待物生,以時雨潤之,使之自化。’又曰:‘在易坎之六四曰“樽酒簋貳用缶,納約自牗”,“納約”謂進結於君之道,“自牗”言自通明之處也。人臣以忠信善道結於君心,必自其所明處而告之,取信則易也。教人亦然,夫教必就人之所長。所長者,心之明也,從其心之所明而入,然後推及其餘,孟子所謂“成德達財”是也。’○張子曰:‘有如時雨化之者,當其可乘其間而施之,不待彼有求有為然後教之也。’又曰:‘時雨化之,春誦夏弦。’又曰:‘當其可之謂時成德,因其人之有是心當成之,如好貨好勇,因其為説以教之私淑艾,大人正己而物正。’又曰:‘成德者,如孟子語宋牼之言是也,本有是善意,因而成之。答問者,必問而後答也。’又曰:‘時雨化者,不待問而告之,當其可告而告之也。如天之雨,豈待望而後雨,但時可雨而雨。私淑艾者,自修使人觀己以化,如顔子大率私淑艾也。“以能問於不能,以多問於寡,有若無,實若虚”,但修此以教人,顔子常以己德未成而不用,隱而未見,行而未成故也。至于聖人,神道設教,正己而物正,皆是私淑艾,作于此,化于彼,如祭祀之類。’又曰:‘若宋牼罷齊之兵,因而成之。若好色好貨,因而達之。’○尹氏曰:君子之教,各因其材而誨之,是亦不倦之意。
或問 四十一章之説。曰:范氏失之,尹氏所引論語之文,亦不類也。
精義 尹氏曰:教者,能引而不能發。其發,則在其人也,孔子稱顔淵曰‘亦足以發’。
或問 四十二章之説。曰:張子初説,於文義盡之矣。其後一説,則所以明‘雖天下之有道,而不求身之必顯也’。范氏引‘守死善道’,得殉字之意矣。其論人君用人之法,亦甚善。至謂‘以道殉人者,雖得之,無所用’,則尤切中於事理矣。華陽范氏曰:君子遭世之治,則身顯而道行,得志,澤加於民,故以道從身;遭世之亂,則身隱而道不行,不得志,修身見於世,故以身從道。以道殉乎人者,陳代所謂‘枉尺而直尋’也。古之聖賢,以道殉身,伊尹、周公是也;以身殉道,孔子、孟子是也。君子窮達不離乎道,道可以處則處,道可以出則出,故人君用人,不用其身,唯用其道。以道殉人者,雖得之,無所用也。
精義 張子曰:天下有道,道隨身出;天下無道,身隨道屈。○尹氏曰:以道殉身,施之天下也;以身殉道,獨善其身也。殉乎人,則何有于己,烏在其為道?
【四十三章】
精義 尹氏曰:有所挾,則受道之心不專,所以不答也。
【四十四章】
精義 尹氏曰:觀人必自其本。
或問 四十五章之説。曰:程子、張子至矣。楊氏推明程子所以論西銘之意甚善,其答程子書時,未及此也,豈其晩年所見始益精詣也歟!尹氏‘一本無僞’之説亦善。
精義 伊川曰:民須仁之,物則愛之,仁推己及人,若老吾老以及人老,於民則可,於物則不可。統而言之則皆仁,分而言之則有序。○楊氏論西銘河南先生曰:‘理一而分殊。知其理一,所以為仁;知其分殊,所以為義。所謂分殊,猶孟子言“親親而仁民,仁民而愛物”,其分不同,故所施不能無差等。’或曰:‘如是,則體用果離而為二矣。’曰:‘用未嘗離體也,且以一身觀之,四體百骸,皆具所謂體也。至其用處,則屨不可加之于首,冠不可納之于足。則即體而言,分在其中矣。’○尹氏曰:於物則愛之,於民則仁之,於親則親之,此之謂差等。何以有是差等,一本故也,無僞也。
【卒 章】
精義 楊氏曰:當務之為急,莫如親賢,故舜湯之有天下,選於衆,以舉皋陶、伊尹為先務也。○尹氏曰:知務者,知輕重大小之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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