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黨篇】
鄉黨一篇篇注楊氏曰:‘夫子之平日一動一静,門人皆審視而詳記之。’記者必有先後次第之義,則可逐節分釋耶?
曰:首一節,‘記孔子在鄉黨、宗廟、朝廷言貌之不同’。蓋士之修身行道,自族里至鄉黨而備;立朝行天下,自鄉黨而出,故先記之。
次一節,‘記孔子在朝廷事上接下之不同’也。前段君未視朝時事,後段君視朝時事。
次一節,‘記孔子為君擯相之容’。前一段,被命初事;中二段,行禮事;後一段,禮畢後事。
次一節,‘記孔子在朝之容’。前二段,入朝時事;中二段,在君前時事;後一段,出朝時事。
次一節,‘記孔子為君聘於鄰國之禮也’。前一段,通信時事;中一段,享禮時事;後一段,私禮時事。
次一節,‘記孔子衣服之制’,燕齊弔朝,並稱其節也。
次一節,‘記孔子謹齊之事’。前段明衣服,後段明食飲居處。
次一節,‘記孔子飲食之節’。蓋安養氣體,不以傷生,而非極口腹之欲也。
次一節,記‘席不正不坐’,明就坐之節。而無以類記,當自為一節。
次一節,‘記孔子居鄉之事’。前一段,飲時事;後一段,儺時事。
次一節,‘記孔子與人交之誠意’。前一段,已送使者事;後一段,接人使者事。
次一節,記‘厩焚’,而明‘貴人賤(蓄)〔畜〕’之理,與‘席不正’一節同。
次一節,明‘孔子事君之禮’。君賜、侍君、君視、君召,記各有次也。
次一節,記入太廟,而明助祭之禮,與‘席不正’、‘厩焚’同。
次一節,‘記孔子交朋友之義’。前一段,恤友之義;後一段,已受饋之義。
次一節,‘記孔子容貌之變’。寢居、哀喪、尊貴、恤病、重民、禮饌、天怒,皆有變。
次一節,‘記孔子升車之容’。前段,上車容;後段,行車容。後一節,集注此上下必有闕文云,難以傳會,不可强解。
右十七節,次序井井有目。而夫子於鄉黨、朝廷、擯聘、燕齊、衣服、飲食、君臣、朋友、饋受、憐恤、出入、容貌之間,周旋中禮,非盛德之至能如是乎?上下數千載間,想見一大聖人儼然在黄卷裏,程子所謂‘畫出一個聖人者’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