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之十章】
胡氏作八節,恐不然,似當作五節看。
‘上老老而民興孝’云云。
老老,孝之推;長長,弟之推;恤孤,慈之推。孟子所謂‘推其所(謂)〔為〕’者是。
孟子又曰:‘申之以孝悌之義,頒白者不負戴於道路。’即興孝悌之義。
不倍,謂不待興起,而自不倍於上之所為也。
絜矩,即亦孟子所謂‘舉斯心加諸彼’者是。
‘所惡於上,毋以使下’云云。
單舉‘所惡’者,‘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即恕之事故也。中庸曰:‘施諸己而不願,亦勿施於人。’亦此意。
不施其所惡,則同其所好之意自在其中。
上章二興字及是章二興字,便是‘新民’章作字之義。
此一節提出絜矩二字,以示平天下之要道不外於是。
‘詩云樂只君子’云云。
於此兼説好惡。
此與上章引康誥之語相應。
‘詩云節彼南山’云云。
‘不可不慎’,慎字自‘誠意’章來。辟字自‘修齊’章來。
僇之為言辱也,怨叛之意。
‘詩云殷之未喪師’云云。
峻命,命字應‘新民’章‘其命維新’之命。
國之得失在於民心之得失,民心之得失又在於好惡之公不公。
此一節專就好惡分言得失以結之,以示絜矩之道惟在於與民同好惡。
‘是故君子先慎乎德’云云。
此‘君子’即指上文‘有國者’而言。
財用是有國之所不可無者,而民心之向背係焉。不於財用上絜矩,則絜矩為空言矣,故於此繼之以財用。
財用雖重,而此之於德則末矣。且損下益上,有國者通患,故反復言一人貪戾之害。
‘争民施奪’,與上章‘一國作亂’之語相應。
‘是故言悖而出者’云云。
言行不相離,故上章言‘一言僨事’,此章亦言‘悖出、悖入’,非特明貨之出入也。
‘康誥曰維命不于常’云云。
申言命字,亦是‘顧諟’之義。
‘善’謂善於財用,‘不善’謂不善於財用。
此一節更就財用分言得失以結之,以示同其好惡亦惟在於財用上能絜矩也。
‘楚書曰楚國無以為寶’云云。
寶字承上文貨字而言,善字亦承上文善字而言。
‘惟善以為寶’,重賢臣之意也;‘仁親以為寶’,不征利之意也。
有國之治財理民,惟在於得人而任之。好善之君子在上,賢人得行其志;小人在上,則雖有善者,亦無如之何。此所以繼之以秦誓之言也。
‘秦誓曰’云云。
人之有技若己有,則我雖無技,而人之技為吾技矣。
稱人之善,或有口然而心不然者。心口相若,則可謂好善之實矣。而此人之心好彦聖,不特心口相若,則可見好善之至誠無假也。孟子所謂‘好善優於天下’者,即此意。
於此更提‘好、惡’字,可見公私之分。
‘惟仁人放流之’云云。
仁人,即上文慎德之君子。
‘不與同中國’,恐其亂天下也。
能愛善人,故能惡惡人如此。
‘好人之所惡’云云。
是‘好、惡’字專就用人上説。
‘災必逮夫身’,切近之禍,不止為天下僇。
‘是故君子有大道’云云。
此又提説君子。‘德’翻作‘道’,蓋德者,存諸心者也;道者,行之事者也。
忠信者,以實心而務實功,用人之所以得其公也;驕泰者,以忌心而肆貪欲,用人之所以失於私也。
此一節更就用人分言得失以結之,以示用財臧否又在於用人處施絜矩也。
‘生財有大道’云云。
‘大道’卻自上節來。
財者,上下之所同賴也。是以提出生財之道而言之。
‘仁者以財發身’云云。
仁者,能絜矩者也;不仁者,不能絜矩者也。
‘未有上好仁而下不好義’云云。
於此專舉好字,即能施好惡之效。
終,謂善其後也。
‘孟獻子曰畜馬乘不察於雞豚’云云。
‘不察雞豚’,謂雖或畜之,而不以是察之也。
‘不畜聚斂之臣’,百乘之家尚然,況千乘、萬乘之國者乎?
‘以義為利’,是利字應上文‘尚亦有利’之利字。
‘長國家而務財用者,必自小人’云云。
‘雖有善者,亦無如之何’,可知此小人便是上文所謂媢嫉之人。
章末但言平天下之道亦治國之術而已。
申言利義之分,而絜矩之義尤躍然矣。
此一節兼言財用與用人,以終一篇之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