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以工代赈加快贫困地区公路建设1985—1992年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商品经济日新月异,运输工具更新换代,县乡公路建设中存在的公路技术等级低,晴通雨阻现象严重,断头路增多的问题也日益暴露。
1984年9月,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帮助贫困地区尽快改变面貌的通知”,把甘肃列为扶贫范围。采取“以工代赈”的方法,使贫困地区首先解决由县到乡(区或公社)的道路,争取五年内使部分乡能通汽车或马车。中共甘肃省委、省政府及时召开会议,对全省贫困地区、老区以工代赈修建县乡公路作出部署安排。省交通主管部门统一规划,组织实施,并在厅公路局成立以工代赈公路建设工程办公室,各地交通处(局)也成立了相应的办事机构。
根据早建设、早受益的原则,崇安、𡺎郭、红马等几条经济效益好的重点公路工程于1984年冬相继开工修建。1985年春, 以工代赈公路建设在全省各地、县、乡全面展开。到1987年底,顺利完成国家下达的以工代赈修路任务。据统计: 1985—1987年, 国家批准甘肃动用库存粮、棉、布实物折价1.22亿元,从省财政、能源返还资金和养路费中,筹集配套资金8 807万元。利用这些资金共完成新建县乡公路1 947公里,简易乡村公路7 042公里,改建公路3 029公里;新建桥梁415座,吊桥54座,涵洞6 177道;修建公路防护工程979处,总长10.05万米。累计投入劳力1.56亿个工日, 共移动土石方9 870多万立方米。
1989年后, 国家调拨库存中低档工业品, 采取“以工代赈”方式继续新建和改建贫困地区公路。至1992年底共计投资2.23亿元(包括配套资金),新建三级和四级公路424.9公里,修建桥梁167座,渡口1处,新铺油路174公里,改建三四级公路共达1 483.3公里。同时,312、109、310等国道改建工程全面铺开,使一部分没有公路的农村一次性通了二级公路。
以工代赈新建和改建公路, 使一些断头路与主干线连网,受益的10个地区的67个县、市、区特别是定西、平凉、陇南、甘南等贫困地区和庆阳老区农村交通条件大为改观。陇南各县从当地实际出发,注重吊桥建设, 解决了50多万人过河难的问题。
“要想富,先修路”,“公路通百业兴”,公路修通后,农村产业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如庆阳地区西合公路建成后, 沿途铁李川一带群众大量开采马莲河天然砾石材料,开展短途运输,支援西峰市建设,实现了当年脱贫。甘南州卓尼县建成洮柏公路后,沿途群众很快办起了竹编、药材加工、开采岘石和养殖等产业,仅洮岘乡当年产值就达47万多元, 很快改变了贫困面貌。
从总体上讲,农村公路的发展与规模,基本与农村经济发展的速度与规模相适应,但由于地理环境制约的因素, 致使在公路发展水平上也出现一些差距和不平衡。河西走廊地势平坦,村落集中,修路较易,便于养护,网络布局合理,技术等级较高。如酒泉地区1992年共有县乡公路2 005.6公里,其中等级公路就达到了1 528.28公里,有路面里程2 040.78公里(高级次高级路面575.58公里),晴雨通车里程达到1 846.58公里。而天水、陇南、甘南等地区河谷纵横,层峦叠嶂,公路布设于悬崖峭壁之上,工程浩大而艰巨,且村落极度分散,因而决定了这些地区公路多、桥梁多而技术等级低的特点。如陇南地区1992年共有县乡公路2 493.5公里, 其中等外公路就达1 850.95公里, 共有桥梁256座,计6 533.29米,此外还有众多的简易人行吊桥,有公路而难行车的现象仍较严重。所以,发展这一地区的公路需要付出比河西走廊公路几倍甚至几十倍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另外,当前乡村公路技术状况还普遍较低,一遇阴雨即阻断交通,且只能通行拖拉机或架子车。因此,今后农村公路建设的重点应放在乡村公路的改善和提高上,以适应农村市场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