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铭旌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铭旌míng jīng灵柩前写有死者官衔、姓名的旗幡。王建《送阿史那将军安西迎旧使》:却下杜陵秋巷里,路人来去读铭旌。于鹄《哭王都护》:素幔朱门里,铭旌秋巷中。 铭旌 铭旌题有铭文的旌旗。旌,古代旗的一种。旗竿头缀有旄牛尾,下面有五采析羽,是专门用以开道的旗。 ☚ 日游神 你斑鸠跌了弹,嘴答谷了 ☛ 铭旌míng jīng灵柩前写有死者官衔、姓名的旗幡。李白《上留田行》:“昔之弟死兄不葬,他人于此举铭旌。” 铭旌miŋ24tɕiŋ53女婿、外甥献给亡者的丝绸长幡,上面写着亡者名姓生卒年月及旌表的褒语。下葬时盖在棺材上。固原汉族风俗。 铭旌míng jīng一种长幡,用长竿支挂,竖在灵柩之前,上书死者姓名及头衔等:前面~上大书“奉天洪建兆年不易之朝诰封一等宁国公冢孙妇防护内廷紫禁道御前侍值龙禁尉享强寿贾门秦氏恭人之灵位”。(十四·298) 古代名物 > 旌旗類 > 宗教喪葬旗部 > 喪葬旗 > 銘旌 銘旌 míngjīng 亦稱“旌銘”。喪葬時所用的一種旗幡。上書死者官階、姓名。置於柩前,或覆於棺上。《周禮·春官·司常》:“大喪共銘旌。”唐·王建《送阿史那將軍安西迎舊使靈櫬》詩:“卻人杜陵秋巷裏,路人來去讀銘旌。”參見“旌銘”。 各种用途的旗 各种用途的旗导引的旗:引章 ☚ 大旗 军旗 ☛ 铭旌míng jīng竖于柩前以表识死者姓名的旗幡。李白《上留田行》:“昔之弟死兄不葬,他人于此举~~。”也作“明旌”。《礼记·檀弓》:“铭,~~也。以死者为不可别已,故以其旗识之。” 铭旌 铭旌丧葬用的一种旗幡。又称明旌。《礼记·檀弓下》: “铭,明旌也。以死者为不可别已,故以其旗识之”。其上书死者姓名以为标识。先以竿树于灵前,葬时敷于灵柩或尸体上。新疆吐鲁番阿斯塔那一哈拉和卓古墓发现一铭旌: 绢上白粉隶书 “建兴卅六年九月己卯朔廿八日丙午高昌□……”。建兴三十六年相当于东晋永和四年(348)。该物反盖在尸体上。铭旌原用于士大夫,后亦为平民所用。李白《上留田行》: “昔之弟死兄不葬,他人于此举铭旌。”王建《送阿史那将军安西迎旧使灵榇》: “却入杜陵秋巷里,路人来去读铭旌。”白居易《赠悼怀太子挽歌辞》之二: “卤薄凌霜宿,铭旌向月翻”。 ☚ 棺椁 明器 ☛ 铭旌 铭旌古代丧具之一,即书写死者姓名的旗幡。《周礼·春官·小祝》: “大丧赞渳,设熬置铭。”郑玄注:“铭,书写死者名于旌。”《礼记·檀弓下》: “铭,明旌也,以死者为不可别已,故以其旗识之。”人初死未殓时,将铭旌置于正堂西阶;大殓毕,树在棺柩前面;出殡送葬时,专人执之作为前导; 下葬时将铭旌置于柩上。周制,从天子达于士均设铭旌,但其杠长短则异:天子九尺,诸侯七尺,大夫五尺,士三尺。(《礼仪·士丧礼》贾公彦疏)。唐代丧制规定:皇帝的铭旌用绛帛制作,宽二尺,长二丈九尺;三品以上旌长九尺;五品以上旌长八尺; 六品以下达于庶人旌长七尺 ( 《通典》)。《司马氏书仪》载:“铭旌,以绛帛为之,广终幅。三品以上长九尺;五品以上长八尺,六品以下七尺。”明代丧制规定:一品至四品九尺,五品六品八尺,七品至九品为七尺,庶人用红绢五尺。清代丧制规定:一品至三品九尺,四品至五品八尺,六品至八品七尺,九品及有顶戴者为五尺。 ☚ 伴夜 五哭 ☛ 铭旌见〖名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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