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缓慢发展阶段(1958—1978年)
1958年, 中共中央提出了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 广大农民兴高采烈地投入到社会主义建设之中。各地大办工业, 大炼钢铁, 大批农业人口涌进城镇, 同时外省人口大量涌入青海, 加重了城镇负担, 生活、 生产供应相当困难, 投入城镇建设的资金很少, 使市政建设欠账增加。
1962年, 中共中央提出 “调整、 巩固、充实、提高” 的八字方针。 青海省采取了精简机构、 下放人员、撤销不必要的建制城镇等应急措施。 到1965年,全省小城镇的数量减少到40个。 与此同时, 国家为了加强战备, 把青海作为国家的 “三线”地区, 一批工厂、 企业从内地迁到青海, 由于大中型工业企业的迁入, 促进了城镇的经济建设、 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用设施建设, 带动了周边村庄的建设和经济发展。1963—1965年, 青海有条件的城镇发展较快, 人民公社所在的集镇也得以发展, 各类公共建筑如银行、 信用社、供销社、粮店、 卫生院、学校等相对健全。 农民在发展生产的同时, 努力建设好自己的家园, 使村容镇貌有了一定的改观。 “文化大革命” 中, 村镇建设重落低谷。农民住宅困难的局面一直持续到70年代, 住房面积和结构形式仍保持在50年代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