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90年代城市居民住宅
随着改革开放和城市的发展,20世纪90年代以来城市的无房户、缺房户逐步迁入单位和房地产开发公司兴建的住房。一般为4—6层的楼房,也有少数高达20层的高楼。住房有四室二厅、四室一厅、三室两厅、三室一厅、两室一厅等类型,均设有厨房、卫生间、阳台。集中连片的住宅小区内,设有幼儿园、学校、邮电、银行、卫生所与粮、油、煤、肉食、水产、蔬菜等商店,生活比较方便。同时以主道、主干道、次干道相互连接,形成交通网。据统计,到1995年底,湖南全省城镇竣工住宅面积1200万平方米,住宅成套率达50%,完成投资92亿元。城镇人均居住面积8.8平方米,其中城市7.6平方米、县城8.7平方米,其他建制镇11.1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则达25.57平方米。1998年起,国家实行国有单位职工住房货币化分配政策。从1990到2002年国家土地经历的两次制度改革,实现了地产的商品化和市场化,有力地推动了城市住宅建设,在住房供应体制上,逐步建立了以经济适用房为主体,实行高收入者住商品房、中低收入者住经济适用房、最低收入者住廉租房的供应体系。全省住房条件正稳步迈进“户均一套房,人均一间房以上” 的新阶段。到2001年末,湖南城市居民人均居住面积为11.8平方米,农村为32.87平方米,比1978年增长3.1倍,年均递增5%。在城市住宅建设快速发展的同时,城市建设更趋合理化、规范化,住宅建设更加注重人性、生态、环境、文化和服务等多种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