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苏区时期的消费合作社1922—1934年
1922年5月,共产党领导的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成立后不久,便创立了工人消费合作社,这是江西历史上第一个供销合作社。1927年以后,萍乡县农村有的地区也办起了消费合作社,创建红色商店,经营土布、黄烟、食盐、纸张等日用百货及农副土特产品。1927年11月,江西革命委员会颁布了《江西省苏维埃临时政纲》,其中有一条“开办各种合作社,以运输农村及城市需要品,并以调剂农业及工业品的价格”。此后,江西老革命根据地的消费合作社便迅猛发展起来,到1930年,赣东北每个区及大部分乡都建立了消费合作社,资金共达83 000余银元。截止1934年2月,江西苏区的兴国、万太、胜利等11个县成立了消费合作总社,下面的大部分乡、区、村成立了消费合作社。主要经营布匹、食盐、大米、草鞋、纸张等农副土特产和日用百货杂品。1934年底,因红军北上抗日,苏区所有消费合作社都先后停办。老革命根据地的消费合作社,为粉碎敌人的经济封锁,满足军民生活需要做出了较大贡献,有力地支持了根据地的革命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