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济恢复阶段1949—1952年
这一阶段内,农村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开展民主改革和恢复发展农业生产。先后进行了建政、反霸、减租减息和土地改革等工作。
甘肃省土地改革从1951年开始,到1952年下半年基本完成,全省共没收和征收土地81.13万公顷,使120万户无地和少地农户分得了土地、耕畜、农具及其他生产资料。农民成了土地的主人后,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同时要求组织起来,建立起各种形式的生产互助组,到1952年底,全省共有常年性互助组195 264个,参加农户82.34万户,加上农业合作社7个,参加农户数合计占全省总农户的47.29%。
这一时期甘肃省委、省政府采取了各种有效措施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鼓励兴修水利,改良农具、推广良种,防治病虫害,改进耕作技术。三年中全省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2万公顷,达到32.61万公顷,新增保灌面积1.03万公顷,达到16.94万公顷,推广“96”、“774”、“玉皮”等小麦良种2 054公顷,使全省农业生产有了较快的恢复和发展,1952年全省粮食总产达到267.7万吨,比1949年增长29.95%;棉花3 400吨,增长25.39%,油料6.33万吨,增长24.55%;药材2 797.5吨,增长68.2%,烟叶4989.8吨,增长48.32%;水果12.04万吨,增长24.85%。大牲畜达到296.95万头,比1949年增长22.09%;猪106.04万头,增长24.31%,羊558.43万只,增长34.12%。当年造林1 066.67公顷,比1949年增长1倍。全省农业总产值,由5.5亿元增至9.3亿元,增长3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