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七个五年计划时期1986—1990年
完成农业基建投资60 597万元,比“六五”时期增长62.1%。先后建设了波阳、新建、峡江3个优质米基地县, 奉新、宜丰、吉水、宁都、弋阳、南城、德安、宜春、万载、上高、乐平、渝水区、临川13个商品粮基地县, 彭泽、九江2个优质棉基地县。利用外资建设红壤开发一期项目、吉湖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南昌、九江2个水产项目。同时利用国家投资对九江十大内湖水面进行综合开发利用。在国家支持下,开始实施赣中南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以工补农项目。在继续加强赣抚大堤、长江大堤整治的同时, 开始对现有大中型水库进行除险加固和续建配套。从1986年开始, 实施鄱阳湖治理一期工程, 主要是对湖区10条保护农田0.67万公顷以上的重点圩堤进行除险加固, 建设4个蓄洪分洪区, 总投资7.97亿元。这一时期, 开工建设的小水电项目主要有: 井冈山的井冈冲电站、铜鼓大塅电站、靖安小湾电站、宜黄观音山电站、赣县杨雅电站、全南虎头陂电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