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抓规划,打基础,提高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水平
各地根据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普遍制定了各自的“八五”期间精神文明建设发展规划。确定了创建各级文明村、乡、县(市、区),建设各类文化、教育、卫生基础设施的长远计划和年度安排,使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逐步由抓突击性、示范性活动为主,转入抓经常性、规范性活动为主;由解决环境、秩序、卫生等面上的具体问题为主,转入以提高农民素质,并与农村改革、经济建设相同步的全面发展为主,提高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同时,各地也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了对各级文明村镇、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县(市、区)的管理,打破终身制,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制约机制和竞争机制,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走上经常化、制度化的常态运行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