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庭经营费用支出
不同时期,农民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的概念和包括的范围是不一样的。实行联产承包制前,家庭经营费用支出主要是指自留地、家畜、家禽、家庭副业的支出。包括育苗和种子,简单生产工具等。全面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家庭经营费用支出范围扩大,既包括原副业支出,又包括家庭承包经营支出。1992年,农民人均家庭经营支出182.65元,比1983年增加了134.27元,增加2.7倍。其中农民人均生产经营支出165.28元,比1983年增加118.51元,增长253.39%。家庭经营费用也由单纯的第一产业支出向第二三产业扩展,见表9-2-12。
表9-2-12 甘肃省农民家庭经营费用比重
单位:%
| 1983年 | 1992年 |
家庭经营支出 农 业 牧 业 第二三产业 | 100.00 75.20 18.27 6.53 | 100.00 68.14 22.25 9.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