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级卫生保健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村牧区以实施初级卫生保健来加强预防保健工作。1977年5月, 第30届世界卫生大会把 “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作为全球战略目标。 1978年在原苏联阿拉木图举行了国际初级卫生保健会议, 宣布初级卫生保健是实现 “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 的关键。并发表了著名的 “阿拉木图宣言”, 敦促世界各国政府制定开展初级卫生保健的政策、 策略和行动计划。1990年3月卫生部、 国家计委、 农业部、 国家环保局、全国爱卫会联合下发了 《我国农村实现 “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 的规划目标》, 同年5月省卫生厅、 省计委、省农林厅、 省环保局、 省爱卫会联合下发了 《青海省农村牧区实现 “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 的规划目标》。 同年6月省卫生厅成立了初保领导小组。 1992年3月成立了以主管副省长为组长的青海省初级卫生保健领导小组, 加强了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的领导。
自1990年有组织、 有计划、 系统地实施农村牧区初保战略以来, 通过提高认识, 转变观念, 统筹规划, 调整结构, 使全省农村牧区卫生工作逐步转入以初保为 “龙头”, 以 “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 为目标, 进而形成了政府组织、 部门协调、 多方参与,全面加强农村牧区卫生工作的新格局。 按照省 《规划目标》 的要求, 初保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即: 规划试点阶段, 全面普及阶段和加速发展阶段。 针对各阶段工作的需要, 先后制定下发了 《青海省农村牧区1993—1995年实施初级卫生保健的规划目标》 和 《青海省农村牧区1996—2000年实施初级卫生保健的规划目标》。 经过多方努力, 圆满地完成了 “规划试点阶段” 的工作任务, 得到了中央五部委的肯定和表彰, 并荣获 “基本达标省” 的光荣称号。 1995年6月中央五部委对全省初保工作进行了复核评审, 全省有25个县通过了验收, 实现了国家提出的1995年底前有50%的县实现 “基本合格” 的目标, 完成率提高了14.1个百分点。 全省的初保工作自1996年始进入了最后的 “加速发展阶段”。 1997年底已有30个县实现了初保 “基本合格”或 “合格” 县的目标。
经过试点阶段, 特别是普及阶段的努力, 全省的初保工作已经取得了较大成绩。 计划免疫已顺利完成了以省、 县、 乡为单位的三个85%的目标, 1994、1995、 1996年连续3年无脊髓灰质炎新病例, 地甲病和碘缺乏病已控制在国家要求的指标以内。 婴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 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 地方病患病率等指标的递降情况好于试点阶段, 新法接生率达到80%, 儿童管理率和孕产妇管理率在农业区达到了75%以上。 农村改水受益人口占全省农村总人口的57.8%, 大多数农户在庭院内或厨房中就能饮用到符合标准的清洁水。 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60%以上, 居民和中小学生卫生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70%和93.6%; 居民和中小学生卫生行为形成率分别为85.5%和95%。 在全省大部分地区普遍提高了对初保工作意义的认识, 农村牧区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得到加强, 初保管理体制逐渐步入正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