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1956—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1956—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

1956—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1956—1967Nianquanguonongyefazhangangyao

简称《全国农业发展纲要》。1956年1月23日,中共中央根据毛泽东的倡议提出草案。1957年10月公布修正草案,1960年4月经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作为正式文件公布。全文40条。《纲要》提出要采取各种措施,巩固和壮大社会主义集体经济,大力提高粮食和其它农作物的产量,并分别规定全国各地区从1956年开始的12年内粮食应达到的每亩平均年产量为:在黄河、秦岭、白龙江、黄河(青海境内)以北地区,由1955年的150多斤增加到400斤;黄河以南、淮河以北地区,由1955年的208斤增加到500斤;淮河、秦岭、白龙江以南地区,由1955年的400斤增加到800斤。棉花在12年内应达到的每亩平均年产量(皮棉),由1955年的35斤(全国平均数)按照各地情况,分别增加到40斤、60斤、80斤和100斤。还提出发展畜牧业、林业、水产业等多种经济;坚持勤俭办社,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增加粮食储备;发展山区经济;开垦荒地,扩大耕地面积;办好国营农场。此外,还制定了农村商业、信贷、交通、邮电、广播以及科学、文化、教育、卫生等方面的发展规划。《纲要》在我国第一个到第三个五年计划期间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 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   1956年经济建设上的反冒进 ☛
00003779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2 10:5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