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财政分配效益如何理解
17. 财政分配效益如何理解
如何把握财政分配效益,理论界存在不同的看法。
一种观点是,按照物质生产领域的投入——产出原则来理解财政分配效益。财政效益就是财政支出或财政所费,与其所产生的效用的比较。财政支出或财政所费可分为物质生产领域内的财政支出和非物质生产领域内的财政支出两大类。与此相适应,财政支出的效用也可以分为两大类: 一是可用实物形态、价值形态或工作量、工作成果来表现的财政效用; 另一类是无法用实物形态、价值形态或工作量、工作成果来体现的,即不能或不便通过精确计量来表现的财政效用。但它可以用一定的财政支出所完成的社会职能程度、所提供的社会服务水平等等来加以衡量,或采用其他的间接衡量办法。
另一种观点认为,财政分配是再生产的中介环节,从分配本身来说,它只决定资金的使用份额,并不创造社会财富。至于物质生产领域或非物质生产领域的成果,已经不是财政分配的直接效果,而只是财政效果的间接表现形态。所以考察财政分配效益不能拘泥于投入——产出原则来理解,而必须把它同整个国民经济的效益联系起来考察。因此财政分配效益就是要在分配关系上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 在分配结构上合理配置生产力; 并且在分配管理上全面制约整个社会再生产运动,从而实现国民经济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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