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子 上】
按:萬章以下是與門人論學,而由粗以及精,故前篇説事為,此篇説心性,而心性之理閑邪而後乃存誠,故篇首辨告子。
‘告子曰性猶杞柳’注‘桮棬,屈木’云云。或問:屈木而何以為巵匜?
尤庵曰:嘗見金剛山僧織柳為瓢,糊紙加漆以為飲器。
荀子性惡之説。
按:告子未嘗以性為惡,而但所謂‘戕其性而為善’者,便是以性為惡,故云然。
‘禍仁義’注曰:為仁義之禍。
按:不曰以仁義為禍,而曰仁義之禍,蓋以仁義不行為仁義之禍也,非謂人禍之也。
‘告子曰生之謂性止犬之性、牛之性’小注饒氏曰:未嘗不論氣。
按:此‘犬、牛、人性’之性,是就氣質而指其本然之性也。饒氏直以氣質之性當之,恐未然。子思言性,必舉本然,而孟子傳之,故七篇言性皆言本然。惟耳目口鼻之性,動心忍性之性,略舉氣質,則今斥告子認氣為性之説,而其可言氣質之性乎?此為一證。前二章仁義與善皆理也,後三章仁義、性情善皆理也,則於此而特言氣耶?此又一證。是以朱子於章下注,重言仁義禮智之人與物異者,皆以理言,此又一證。則此非以‘本然’釋此性者耶?小注又言‘蜂蟻之君臣、虎狼之父子’,皆以本然言。但纔説犬牛人,則已就氣質成形上説,故不但饒氏説如此,讀者往往從饒説者多,蓋不知孟子就氣稟而論其本然也。
‘告子曰食色’注曰:但當用力於仁,而不必求合於義。
按:此非告子之所言,而注云然者,蓋其所謂‘勿求於氣、勿求於心’之説已有此意。而既曰外也,則必不求合故也。
‘公都子曰止性可以為善’注曰:此即湍水之説。裴克紹問:‘湍水’章小注朱子曰:‘告子以善惡皆(謂)[1]性之所無。’此章‘無善、無不善’之説,亦湍水之意,而集注特言於可為善、可為不善者,何也?
答曰:告子‘湍水’之喻,兼可東可西而謂之性,則是兼可善、可不善而言性也。此與‘無善、無不善’小異,故集注釋之以善惡渾。且小注雖曰‘告子善惡皆(謂)性之所無’,而繼言生於習三字,生於習即可為善、可為不善之義也,何必以小注而起疑於本注乎?
‘惻隱之心’小注雲峯胡氏曰:‘前以辭讓為禮之端’,‘此曰恭敬,則兼外與内而言’。
按:惻隱、羞惡、是非,既皆以發乎外者言之,則獨於恭敬兼内外而言之乎?愚謂恭主容,敬主事,皆以發乎外言之。但前言心之端,指心之發;此所謂心,指心之體。
天生烝民,尤庵曰:彝是則之常,懿是則之美。
按:此説甚好。但於物言則,則是言公共之理也;於民言彝,則是言人之性也;於德言懿,則是指則之得於心也。一則也,而所指似益切。
論氣不論性,不明。
先師嘗曰:‘大坪柳公曰“不明下懸”,吐當曰是五。若曰是尼。則下句“二之則不是”,不得自為一事。蓋論氣又論性之外,又有“二之”之病也。’此説甚好云。
善反之,則天地之性存焉。
按:善反者,是能反、好反之意。若曰以善反之,則是直以氣質之性謂不善也。此反字是‘湯武反之’之‘反’。蓋言因氣質而反於本然,如人心聽命於道心,非背人心而為道心也。
省察矯揉之功。
按:小注胡氏以省察屬情,矯揉屬才,恐未然。孟子此説才字,只以情之能然而言,不必分情才為二物。況於情不可言矯揉,於才不可言省察乎。
富歲子弟多賴。
按:孟子既言‘才(不)〔爾〕殊’,而又言‘心陷溺’,則似心以氣言。
故曰:口之於味。
按:口味、耳聲、目色,皆氣也。孟子言氣之同,以喻理之同。
牛山之木
裴克紹問:‘湍水’章曰水之性,此章曰山之性。山水言性而不言情,山水無情耶?
答曰:水之潤下,情也;木之萌達,亦情也。而但聖人言情,必於五性全備、外物感動上説也。山水何嘗有五性之備、外物之感乎?但有所以流、所以生之理而已,故言性而不言情。
夜氣不足以存。
按:本文則蓋言旦晝所為梏,良心反覆,則這夜氣亦隨而不存;夜氣不存,則良心不存在其中。而集注曰‘夜氣不足以存其仁義之〔良〕心’小注趙氏亦曰‘夜氣〔猶〕足以存其本然之良心’,是甚可疑。既言存,則氣自存,心自存,而存之者,人也。氣何以存良心也。此存字只是盛貯之意耶?小注‘這氣便盛’之説,‘井水静清’之喻,皆言夜氣之存不存,似順本文文意。
孔子曰:操則存。止。
裴克紹問:‘莫知其鄉’,鄉是‘鄉里’之‘鄉’,朱子操存詩曰‘或出他鄉入此鄉’。且上句亡字平聲,鄉字亦平聲,韻義亦然。答曰:見得甚精。本注處字亦如是。
小注朱子曰:不必〔要〕[2]於此論心之本體。
按:若於此論本體,則淳夫女真識心,孟子不識心。
出者亡也,入者存也。
按:固是如此,然出者姑未至於失而亡,則出而失;入者姑未至於操而存,則入而操。
章下注曰:湛然虚明氣象。
先師曰:‘氣象字連下句看,似得。若曰虚明氣象,則氣象只指夜氣;連下句讀,則是兼夜氣、存良心之氣象。’後見大山曰:‘湛然虚明氣象非專指未發,但言不為旦晝梏亡時心之本體呈露耳。’按:如此説則雖續上句看,亦兼良心、存夜氣氣象耳。
‘魚我所欲’云云。
按:前章言仁義,而此章單言義,專以用而言。所欲二字,亦承上兩章萌字之意。
不為苟得。
按:‘苟得’與‘辟患’只是一事,而但言‘得’則直指生言,‘辟’則指就死。
又曰:及反之而不羞惡〔焉者,則〕是所欲。
按:欲,是‘欲義’之‘欲’,則‘欲義’即是‘惡不義’。而是欲也,出於羞惡,故集注以‘兼欲惡’釋‘羞惡’,而輔氏乃以‘反羞惡’謂欲,恐不然。
仁,人心也。
按:以仁為體,以義為用,是專言仁,故注釋之以心之德。小注‘二者之形、二者’似指血氣。
‘舍其路’小注陳氏曰:先路而後心,由用而歸〔之〕體。
按:下文方言‘人心’以該‘人路’,而欲其文理相承,故先路後心。
求其放心。止。
退溪曰:‘求放心,淺言之則固為第一下手着脚處也。就其心而言,則瞬息之間,一念小差亦是放。顔子猶不能無違於三月之後,只不能無違,斯涉於放。’尤庵曰:‘“求放心”一句,程林隱置之於心學圖“克復心在”之下,栗谷非之,而退溪則力主程説。然以孟子所謂止。觀之,則其為初學之事,明矣。其不當在“克復心在”之下,無疑。’
按:孟子言‘學問之道無他’,‘無他’二字,兼下學上達,故集注朱子、程子皆以上達為主,且朱子嘗曰:‘求放心有淺深,以言其心,則收斂、惺惺亦是求放心之工。’觀此則求放心不可專為初學之事。
今有無名之指止知惡之。
按:惡是承上‘羞惡之心’,而歸重於義。按:此章言克治。
拱把之桐梓止弗思甚也。
按:思是承上‘思則得之’,而歸重於知。按:承上言存養。
‘人之於身也’小注趙氏曰:養其賤且小者,則不善。
按:趙氏之説小些曲折。孟子之意非謂小者不可養也,以養小而舍其大為不善。若直以養小謂不善,則始言‘兼所養’,而終言‘口腹豈〔適為〕尺寸之膚’者,抑何意也?
公都子問曰止范浚心箴‘手足動静’。
按:此句吐或曰厓或曰是,而上既言‘心為形役’,則耳口目手足已成役形之欲,讀之以‘是’者,似是。或曰退溪吐主‘是’云。○按:自‘富歲多賴’章至此凡九章,極言喪心之戒,良心之存,存心養心之工,結之以‘從大體為大人’之極功。孟子教人之意可謂深切。而朱夫子特於此章揭范氏心箴,又以‘克敬’終之。朱夫子勉人存心之意,亦可見夫。
有天爵者,仁義忠信。
按:仁義以性言,忠信以質言,樂善以性之發言。小注皆以忠信為用功上説,不可曉。○按:上九章極言心學,而此章與下章申言爵與貴者,勉人之存心不為利禄動,其示人之意深矣。裴克紹曰:‘此“天爵”與“矢人”章“尊爵”,似有分殊。前篇尊爵以仁言,此天爵以樂仁義言,所以集注所釋不同。’答曰:‘天爵豈有異同,但此章對言人爵,故備言忠信樂善,而樂善即仁義之心也。集注之所以異,蓋前篇直以性而言,此篇兼性之發而言。’
五穀者,種之美。
按:此篇始言性,中言心,終言仁,而結之以熟之一字。若是乎,勉人之至意也!
羿之教人射。
按:極言心性仁熟之功,而結之以教與學之成法。成法不過養性、存心、仁熟而已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