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 下七 章】
‘棺七寸’節
此章充虞亦不是不知棺椁之數,而所以疑問者,以其擇木董匠之或太過也。故孟子之言,亦不是所教在尺寸度數之間耳,只是引古聖制禮上從厚底本意,以明己治喪之從厚,原不失此意也,又當見喪餘言語不發越而含蓄之意。若不察此,從謂孟子真個為七寸之制而治喪,可有準天子之意,則其反不失之遠甚?至若他件,則固有禮制等殺矣,獨於一棺一椁上可無限制?而子以為未必為七寸之制,然則孟子之棺制,想是若何?竊意:夫子中都之制,即酌古通今,萬古之中制也。但此章發意本不在此,故本文不必致詳言及耳。
不以天下儉其親。
竊意:觀孟子此語,見君子所以不失儉戚意以為盡禮地者如此。○聖人之於侈儉,本無適莫,唯有稱情當分而已。其於行禮之際,固多儉意為主。故不知者見之,以為君子本儉,至於喪祭之儉處,從以為為天下愛惜此物而然,則大謬矣。夫聖人所以不得不儉處,亦莫不因稱情當物,不得不然而然;非有意為儉,以為為天下惜費地,如墨晏輩見解也。此於孟子之美棺椁上,足以破世俗似是之見,故此段特為辨别。若因此語遂反作矯儉勸厚之意,則失之更遠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