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定公薨章】
諸侯之禮吾未之學。
語類 程先生説:‘孔子為乘田則為乘田,為委吏則為委吏,為司寇則為司寇,無不可者。至孟子,則必得賓師之位,方能行道,此便是他能大而不能小處。惟聖人則無不遍,大小方圓,無所不可。如孟子説:“諸侯之禮,吾未之學也。”亦是講學之有闕。蓋他心量不及聖人之大,故於天下事有包括不盡處。天下道理儘無窮,唯是聖人,便事事窮到徹底,包括浄盡,無有或遺。’正淳曰:‘如夏商之禮,孔子皆能言之,卻是當時杞宋之國文獻不足,不足取以證聖人之言耳。至孟子,則曰“吾未之學也”而已,“嘗聞其略”而已。’廣。○今欲處世事於陵夷之後,乃一向討論典故,亦果何益!孟子於滕文公乃云:‘諸侯之禮,吾未之學。’便説與‘齊疏之服,飦粥之食’,哭泣盡哀,大綱先正了。可學。
謂魯為宗國。
四書釋 管、蔡、郕、霍、衛、毛、聃、郜、雍、曹、滕、畢、原、酆、郇與魯同出於文王,皆稱魯為宗國。滕父兄百官所謂‘吾宗國魯先君’,是集注以為‘魯祖周公為長,兄弟宗之’,余笑獨不記‘周公弟也’之文耶,又不記周公、太姒之第七子,為武王母弟第五人耶,祝佗不嘗言先王尚德不尚年耶。趙氏注則云‘魯周公之後;滕叔繡之後。敬聖人,故宗魯’者也,真得其旨矣。○蒙引 ‘即位而哭’,位,喪位也。
三年之喪。
精義 伊川曰:‘禮者因人情者也,人情之所宜,即義也。三年之服,禮之至,義之盡也。’○問:‘喪至於三年,何也?’曰:‘〔歲〕[1]一周則天道一變,人心亦隨(而)〔以〕變。惟人子孝于親,至此猶未忘,故必至再變,再變猶未忘,故又繼之以一時。’○或問 人子之心無窮也,聖人以為子生三年而後免於父母之懷也,故為之立中制節。使賢者不得過,不肖者不得不及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