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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08_139憲問第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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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08_139憲問第十四

【憲問第十四】

胡氏曰:此篇疑原憲所記,趙氏曰,‘不書姓,〔而〕直書名,〔其為〕自記之’一證也,‘原思為〔之〕宰,稱字,〔而〕此書名’,二證也。下章問‘不别起端’,三證也。○勿軒熊氏曰:多記門出處言行,〔内〕雜論春秋人物。凡四十七章。
問恥。子曰:‘邦有道,穀;邦無道,穀,恥也。’
原思名。穀,禄也。訓畢。邦有道不能有為,朱子曰:無達明。邦無道不能獨善,二字出孟子盡心。而但知食禄,一釋二穀字。皆可恥也。釋畢。此下文申論而歸重於上一半。之狷介,雙峯饒氏曰:狷有執守,介有分辨。其於邦無道穀之可恥,固知之矣;朱子曰:特欲質諸夫子以言其志耳。○雲峯胡氏曰:辭當得之宰禄,其恥無道榖可知。至於邦有道穀之可恥,則未必知也。故夫子因其問而並言之,並言有道穀。以廣其志,使知所以自勉,而進於有為也。朱子曰,‘使因其所已知,而推〔之〕以及其所未〔及〕知(耳)〔者〕’,‘或乃以為夫子之意止於無道得禄之可恥’,‘是徒以其已能者〔而〕瀆告,豈所以進於日新耶’。○或意蓋謂有道穀可也,無道穀恥也,是盡道也,非進為也。○新安陳氏曰:狷介者自守〔常〕有餘,而〔見於〕事為〔常〕不足,故〔夫子猶〕告以有道穀〔之可〕恥。[1]○又曰,‘貧且賤’注‘無可行之道’,‘能守之節’正與此同,‘但彼全是平説,此亦雖是平説,然就分上觀之,則重在有道穀,微不同耳’。○梅巖胡氏曰:中説有道無道凡八,汎論者三。指其人而論者五:南容伯玉武子史魚是也。
○‘克、伐、怨、欲不行焉,可以為仁矣。’
此亦承上章。原憲以其所能而問也。不曰乎而曰矣,微有自恃其能之意。方疑而旋信,是問辭之别例。與‘十世可知也’之‘也’同。但彼則注引説作乎,此則注無所論,蓋仍之耳。○本文蒙上章不著問者,故注先提問者,而釋在其中。克,好去聲。勝。伐,自矜。怨,忿恨。欲,貪欲。訓畢。○胡氏曰:克、伐氣盈也,怨、欲氣歉也。○雙峯饒氏曰:四件是兩件,兩件又只是一件,病根在一欲字。
子曰:‘可以為難矣,仁則吾不知也。’
有是四者而能制之,使不得行,可謂難矣。可以為矣四字依其問辭而為答也。仁則天理渾上聲。然,自無四者之累,不行者。不足以言之也。以論釋之,無訓。○慶源輔氏曰:夫子答兩問,皆〔是〕因其〔所〕已能而進之以〔其〕所未能。○程子當考。曰:人而無克、伐、怨、欲,惟仁者能之。程子曰:顔子以上乃能之。有之而能制其情使不行,斯亦難能也,謂之仁則未也。此聖人開示之深,惜乎之不能再問也。程子曰:他承當不得,不能再發問。或曰:此亦程子設為問。四者不行,固不得為仁矣。然亦豈非所謂克己之事、求仁之方乎?曰:當考。克去上聲,下同。己私以復乎禮,則私欲不留,朱子曰:斬根不復萌。而天理之本然者得矣。若但制而不行,則是未有拔去病根之意,而容其潛藏隱伏於胸中也,豈克己求仁之謂哉?克己克人,兩個克字義已自不同。學者察於二者之間,‘克己’與‘制而不行’。則其所以求仁之功,益親切而無滲所禁反。漏矣。末勉學者,猶夫子之教也。
○子曰:‘士而懷居,不足以為士矣。’
居,謂意所便安處也。有訓無釋。○雲峯胡氏曰:懷居與小人懷土相似,與聖人安土樂天相反。
○子曰:‘邦有道,危言危行;邦無道,危行言孫。’行、孫,並去聲。
危,高峻也。孫,卑順也。訓畢。○洪氏曰:危非矯激也,直道而已;孫非阿諛也,遠害而已。○吴氏曰:孫〔者亦〕非失其正也,特少置委曲,如夫子之對陽貨王孫賈尹氏曰:君子之持身不可變也,危行。至於言,慶源輔氏曰:言以應物。則有時邦無道時。而不敢盡,以避禍也。釋畢。此下則論也。然則為國者使士言孫,豈不殆哉?雙峯饒氏曰:危行,所謂‘不變塞’、‘至死不變’;言或孫,所謂‘其言足以興’,‘其默足以容’。
○子曰:‘有德者必有言,有言者不必有德;仁者必有勇,勇者不必有仁。’
有德者,和順積中,德。英華發外。言。○八字出禮記禮運。能言者,或便平聲。佞口給而已。‘便佞’見後篇,‘口給’見前篇。仁者,心無私累,仁。見義必為。勇。勇者,或血氣之强而已。二或字觀二‘不必’。○有釋無訓。○尹氏曰:有德者必有言,徒能言者未必有德也。仁者志必勇,大全曰:志能帥氣。徒能勇者未必有仁也。兩徒字與圈上兩‘而已’同。
南宫适問於孔子曰:‘羿善射,盪舟,俱不得其死然;躬稼,而有天下。’夫子不答。南宫适出。子曰:‘君子哉若人!尚德哉若人!’适,古活反。羿,音詣。奡,五報反。盪,土浪反。
南宫适,即南容也。此章獨舉姓名,且稱孔子,豈齊論歟?羿有窮侯國名。之君,善射,其射以力。滅去聲。而篡其位。其臣寒浞士角及。又殺羿新安陳氏曰:羿皆篡賊,而殺誅異辭者,羿當誅,然非所得誅〔也〕,故云殺。而代之。春秋傳作‘澆’。五吊反。之子也。四年曰:羿室,生。力能陸地行舟,陸行舟曰盪。後為少去聲。康之子。所誅。然字屬下句,與‘行行’章然字之屬上句者不同。平水土,事重在平水土,故先言之。暨播種,見舜典益稷。身親稼穡之事。后稷教民稼穡,容有身親之理。至許行遂欲以並耕作一義理,故孟子所以闢之。○南軒張氏曰:言之德而獨稱其躬稼者,舉其見於行事之實也。亦知言哉。禪時戰反。而有天下,之後至周武王亦有天下。子孫有天下,而上祀以天子之禮及乎,故與概云有天下。○訓畢。之意蓋以羿比當世之有權力者,雙峯饒氏曰:指三家,是三家之子孫,乃有此等見識尤所難得。而以孔子也。南軒張氏曰:謂〔强〕[2]力不足恃,而德之為尊也。故孔子不答。此二句本明道語。○朱子曰:不欲承當,故不答。然之言如此,可謂君子之人,而有尚德之心矣。朱子曰,‘意善而言拙,擬人非其倫’,似以賢於仲尼賢於盜跖。然‘意思也卻好’。○慶源輔氏曰:素號〔能〕謹言,而以此質於夫子,其所以閔世悼俗、尊尚聖人之意備見於言外。○新安陳氏曰:君子尚德,小人尚力。不可以不與。許也。故俟其出而贊美之。慶源輔氏曰:可見聖人處事之密而取善之周矣。○釋畢。
○子曰:‘君子而不仁者有矣夫,未有小人而仁者也。’夫,音扶。
謝氏曰:君子志於仁矣,然毫忽之間以時刻言。心不在焉,出大學。則未免為不仁也。心失其德。○吴氏曰:夫,婉辭。○只釋上一半而無訓。
○子曰:‘愛之,能勿勞乎?忠焉,能勿誨乎?’
蘇氏曰:愛而勿猶不也。勞,禽犢之愛也。後漢書楊彪傳曰:老牛舐犢之愛。忠而勿誨,婦寺音蒔。之忠也。瞻卬曰:‘匪教匪誨,時維婦寺愛。’慶源輔氏曰:慈父之於子。而知勞之,藝業使令。則其為愛也深矣;忠慶源輔氏曰:忠臣之於君。而知誨之,責難陳善。則其為忠也大矣。有釋無訓。
○子曰:‘為命:裨諶草創之,世叔討論之,行人子羽修飾之,東里子産潤色之。’裨,婢之反。諶,時林反。
四之字意實。裨諶諺音誤。以下四人,皆大夫。見三十一年。草,略也。創,造也,謂造為草藁也。不云草藁造為,而云造為草藁者,便於文也。世叔游吉也,春秋傳三十一年。作子大叔。討,尋究也。論,講議也。雙峯饒氏曰:‘裨諶想是〔素〕善造謀’,‘世叔熟於典故’。行人,掌使去聲。之官。子羽公孫揮也。修飾,謂增損之。東里,地名,子産所居也。潤色,謂加以文采也。訓畢。鄭國之為辭命,補鄭國字。○本文不言,豈欲列國之皆效歟?必更平聲。此四賢之手而成,變人言賢,以陪出下文善字。詳審精密,各盡所一作其。長,釋畢。是以應對諸侯,鮮上聲。有敗事。二句亦出左傳。○此論其效也。○厚齋馮氏曰,子産為卿,‘歷,凡五十年’。用是三人交鄰事大,‘得免兵禍’,‘辭命之有益人國如此’。孔子言此,蓋善之也。此則言外之意也。○朱子曰,‘春秋辭命猶説義理’,到戰國遊説只説利害。○洪氏曰,古之賢者‘不有己也,故世叔討論而裨諶不以為歉,子産潤色而子羽不以為羞’。後世反是,‘辭命所以有愧於古也’。
○或問子産。子曰:‘惠人也。’
蓋承上章而問也,不然則類記之也。子産之政,不專於寬,見二十年。然其心則一以愛人為主。朱子曰:以嚴濟寬。故孔子以為惠人,蓋舉其重而言也。以論釋之,無訓。○雲峯胡氏曰,‘子産之惠,夫子指其心而言〔之〕’,孟子‘以〔其〕乘輿濟人一事而言’。
子西。曰:‘彼哉!彼哉!’
因問子産而並及子西管仲子西公子吴氏曰:當時有三子西:鄭氏駟夏未嘗當國,宜申謀亂誅,獨公子孔子同時。能遜楚國,立昭王,見二十六年。而改紀其政,見六年。亦賢大夫也。照子産而言‘亦’。然不能革其僭王之號,一。○以子文之忠而不許其仁,亦以僭王耳。然則之臣何從有全人乎?昭王欲用孔子,又沮上聲。止之。二。○新安陳氏曰:夫子非以私外之,注提此以見其不知人,不能為國進人才耳。○集注此説蓋以餘意及之,如晏嬰景公而夫子不没其善。與人交,由苟有一善可稱,則必不以私而廢也。其後卒召白公以致禍亂。三。○見十六年。則其為人可知矣。彼哉者,外之之辭。再書者,外之之甚也。○訓間論,而釋在其中。
管仲。曰:‘人也。奪伯氏駢邑三百,飯疏食,没齒無怨言。’
人也,猶言此人也。朱子曰,‘猶所謂伊人、莊子所謂之人也’,皆以為盡人,‘管仲也未盡得人道’。伯氏孟氏大夫,駢邑,地名。厚齋馮氏曰:食邑三百家。齒,年也。訓畢。蓋桓公伯氏之邑本文言‘人也,奪’,必是言其罪於公而奪,如世以罪奪侯。以與管仲。如世以功益封。伯氏自知己罪,而心服管仲之功,九合一匡之功。故窮約疏食。以終身没齒。而無怨言。夫子蓋予也。○釋畢。此下又證其事。荀卿大全曰:名戰國人。○著荀子。所謂‘與之書社三百,雲峯胡氏曰:三百社。○社,即里也。此義倣‘書社七百里’之説,而與上篇説不同。而富人莫之敢拒’者,見荀子仲尼篇。○大全曰:拒,敵也。言之富人莫有敢敵者。○或云:富人指伯氏,蓋本以而富。即此事也。雙峯饒氏曰:夫子每護孟子抑之,皆是救時而然。夫子時人不知有王,尊王,是有功;孟子時人皆尊伯術,賤王道,功利之説熾故也。○或問:足與本文之或問相表裏、前篇‘不佞’章下注之類皆是也。‘管仲子産孰優?’外之者不須論。曰:‘管仲之德不勝其才,子産之才不勝其德。慶源輔氏曰:皆以資質言。然於聖人之學,則概乎其未有聞也。’新安陳氏曰:概,平斗斛之物。謂二人平等。○陳氏曰:須〔是〕有大學規模,乃為王佐才,〔而〕(是)〔其人〕也。○朱子曰,武侯‘雖未純,卻是王者之心’。
○子曰:‘貧而無怨難,富而無驕易。’易,去聲。
處上聲,下同。貧難,處富易。朱子曰:其勢如此。○以貧富相與而言。人之常情。有釋無訓。此下論言外之意。然人當勉其難,雙峯饒氏曰:安於義命則無怨。○無怨當從不怨天始。而不可忽其易也。此為中人以下而設。○朱子曰:無諂易,無怨難,非内有所守者不能也。無怨則漸進於樂矣。○華陽范氏曰:為伯氏而言也。
○子曰:‘孟公綽老則優,不可以為大夫。’
公綽,不舉字者,偶爾耳。大夫。趙氏魏氏卿之家。老,家臣之長。上聲。大家勢重而無諸侯之事,家老望尊而無官守之責。‘官守’出孟子公孫丑。優,有餘也。,二國名。大夫,任國政者。國小孟子滕文公曰:折長補短將五十里。政繁,雙峯饒氏曰:困於事大〔國〕、〔如〕朝聘、會盟、征伐、貢賦之類,應接不暇。大夫位高責重。訓畢。然則公綽蓋廉静寡欲,新安陳氏曰:下章之‘不欲也’所以優為老。而短於才者也。新安陳氏曰:所以不可為大夫。○以論釋之。○雙峯饒氏曰:公綽為〔〕大夫想不稱職,故聖人謂止(於)〔可〕為老。[3]楊氏曰:知之不豫,早也。枉其才而用之,新安陳氏曰:違其〔才之〕所長,而納之於其所短。則為棄人矣。此君子所以患不知人也。此句見首篇。言此,則孔子之用人可知矣。南軒張氏曰:處之得其當而已。○齊氏曰:孔子嘗曰‘君子不器’,又曰‘使人也器之’。公綽,〔亦〕器也,而孔子器之者歟?
子路問成人。子曰:‘若臧武仲之知,公綽之不欲,卞莊子之勇,冉求之藝,文之以禮樂,亦可以為成人矣。’知,去聲。
公綽不舉字者,蒙上章而省之。成人,猶言全人。龜山楊氏曰:具體者也。武仲大夫,名。下没反。○朱子曰:武仲左氏詳矣。公綽前章外他無所見。莊子卞邑大夫。新序曰:莊子養母戰而三北,母死,赴師而死。○訓畢。言兼此四子之長,則知足以窮理,廉足以養心,孟子盡心曰:養心莫善於寡欲。勇足以力行,藝足以汎應,善務。而又節之以禮,和之以樂,使德成於内,而文見音現。乎外,則材全德備,渾上聲。然不見一善成名之迹;大全曰:兼四子之長而然。中正和樂,音洛。粹然無復去聲。偏倚駁雜之蔽,新安陳氏曰:節以禮,則中正而無偏倚;和以樂,則和樂而無駁雜。○朱子曰:文之以禮樂,始能取四子之所長,(而)去四子之所短。○雲峯胡氏曰,公綽‘只是德而〔其〕才不備’,三子‘只是才而〔其〕德未全,皆有一善成名之迹。〔至於〕武仲〔之〕要君,公綽不可為〔〕大夫,莊子輕死敵而不終於孝,冉有〔為季氏〕聚斂,皆有偏倚駁雜之蔽’。[4]而其為人也亦成矣。釋畢。然亦之為言,非其至者,皆就子路之所可及而語去聲。之也,洪氏曰:四子皆人,而莊子子路人,冉求又朋友也,其近而易知者爾。○胡氏曰:言莊子以況子路耳。若論其至,則非聖人之盡人道,不足以語如字。此。新安陳氏曰:此就亦字推夫子言外之意。○朱子曰:聖人天理渾全,不待如此逐項説。
曰:‘今之成人者何必然?見利思義,見危授命,久要不忘平生之言,亦可以為成人矣。’
復去聲,下並同。加曰字者,既答而復言也。若作子路之言,則曰字自順。授命,言不愛其生,持以與人也。此二句與子張篇首二句同,又‘思義’與於‘九思’之一,乃知此為門所常講耳。久要,如字。舊約也。平生,平日也。久要,即平生之言也。○訓畢。有是忠信之實,雙峯饒氏曰:似遺了‘思義’一句,蓋取與不苟,亦非忠信者不能。則雖其才知去聲。禮樂有所未備,亦可以為成人之次也。亦可以為成人矣。上下節不異,故注添次字以别之。○南軒張氏曰:此亦‘思狂狷’之意耳。○見利思義,不欲也;見危授命,勇也。餘外則只有信而無知藝,且無禮樂,所以僅得為其次耳。○程子‘藝也’以上伯子,‘於此’以上叔子,‘若以’下伯子。曰:知之明,信之篤,以仁之守言。行之果,天下之達德也。出中庸。若孔子所謂成人,亦不出此三者。武仲,知去聲,下同。也;公綽,仁也;廉是仁之一事。卞莊子,勇也;冉求,藝也。精義無此四字,蓋以上文則當無,以下文則當有。須是合此四人之能,文之以禮樂,亦可以為成人矣。然而論其大成,二字出孟子萬章。則不止於此。聖人之盡人道。若今之成人,有忠信而不及於禮樂,則又其次者也。此依本文論之。又伯子。曰:臧武仲之知,非正也。慶源輔氏曰:此亦舉要君一事以例其餘耳。若文之以禮樂,則無不正矣。此摘出武仲而别言者,為其最有疵耳。又伯子。曰:語成人之名,非聖人孰能之?欲議於成人之名,非聖人孰能當之。孟子盡心。曰‘唯聖人然後可以踐形’。如此方可以稱去聲。成人之名。此則申上文‘大成’二字。胡氏曰:‘今之成人’以下,乃子路之言。蓋不復‘聞斯行之’之勇,見先進。而有‘終身誦之’之固矣。見子罕。○言不求為上節夫子所言之成人,而以此節自已所能之成人為足也。未詳是否。朱子曰:‘做子路説方順,此言亦似子路模樣。’趙氏曰:‘何必’、‘然’三字似以前説為疑。○胡氏曰:夫子方進子路於成人之域,豈又取其已能者而重奬之。○厚齋馮氏曰,成人之道非盡於是也,‘子路猶以為此古之成人之道,居今之世有不必盡然者’,‘雖無禮樂,亦云可矣’,是三者子路之所自許也。○新安陳氏曰:胡氏以後一節為子路之言,極是。○以‘今之成人者何必然’之語意與‘久要不忘平生之言’之辭氣求之,蓋於子路之言為近之。集注既一從程子意釋之,至末乃取胡氏説,此備餘意也。而又以‘未詳是否’終之,蓋不以胡氏説為非也。當參以語類而以此為定論。○上節本以‘今之成人’言,而子路將下此一等為説,故曰‘何必然’,所以反夫子之語也,蓋其初問時已有此節三事掛著胸中耳。○夫子嘗以‘不得其死’憂子路,今於此必不以‘見危授命’導之耳。○此節若是夫子之言,則語雖似奬而意實含譏,如‘也,賢乎哉’云。○成人,此章之題目。
○子問公叔文子公明賈曰:‘信乎夫子不言、不笑、不取乎?’
公叔文子大夫公孫枝也。沙溪曰:枝,左傳禮記皆作‘拔’。○傳寫時失於字相似,且因有其人而致誤也。公明,姓,,名,亦人。南軒張氏曰:文子之門人。○或其家臣也。蓋夫子居時問也。○訓畢。文子為人,其詳不可知,後章同升事,禮記易名事,左傳勿追師,請享靈公季札謂君子事,皆略見。然必廉静之士,新安陳氏曰:不言笑,静;不取,廉。故當時以三者稱之。以‘信乎’二字而知其然。○釋畢。
公明賈對曰:‘以告者過也。夫子時然後言,人不厭其言;樂然後笑,人不厭其笑;義然後取,人不厭其取。’子曰:‘其然,豈其然乎?’樂,音洛。
‘以告’謂以此而告。厭者,苦其多而惡去聲。之之辭。訓。事適其可,襯三‘然後’。則人不厭,而不覺其有是矣。此句襯上節三不字。是以稱之或過,而以為‘不言、不笑、不取’也。當云不妄言,不妄笑,不妄取也。然此言也,指三‘然後’句。非禮義充溢於中,得時措之宜者此句見中庸。不能。朱子曰,‘不言、不笑、不取’,‘一偏之行’,如所言‘時中之行也’。文子雖賢,疑未及此,但君子與許也。人為善,此句出孟子公孫丑。不欲正言其非不然。也。故曰‘其然,大全曰:微疑。豈其然乎?’大全曰:深疑。蓋疑之也。朱子曰:‘時人稱之已過’,‘所言又愈甚,故夫子不信’。○釋畢。○吴氏曰,‘稱其主曰夫子,〔意〕猶對伯玉使者。’然‘盛稱文子之賢,〔人〕反〔得〕以疑之。伯玉使者但為謙辭’,‘蓋彰其主之美為辭令者,亦可以觀矣’。
○子曰:‘臧武仲求為後於,雖曰不要君,吾不信也。’要,平聲。
以字已含要字意,求為後於,謂求立臧氏後於君也。,地名。武仲所封邑也。以來必世有封邑,而未必皆在於也。要,有挾而求也。挾邑求後。○訓畢。武仲得罪得罪於孟氏。奔,自如往也。,使請立後立兄為守先祀。○立後未必復封於。而避邑。奔。○見二十三年。以示若不得請,則將據邑以叛,是要君也。雖曰不信,所以明其決然也。○華陽范氏曰:時人以其存先祀為賢,故正之。○釋畢。○范氏曰:要君者無上,出孝經。○無上,無君。罪之大者也。武仲之邑受之於君,得罪出奔,則立後似以立後為復封於也。在君,非己所得專也。而據邑以請,由其好知並去聲。而不好學也。此句見陽貨。○慶源輔氏曰:不鑿以為私,〔則〕必蕩而失正。楊氏曰:武仲卑辭請後,其迹非要君者,而意實要之。夫子之言,亦春秋誅意之法也。雙峯饒氏曰,‘武仲只當請後,不當據邑。夫子不罪其請,罪其據邑也。’使‘以為言,則要君之迹彰而易見。唯不以為言,則要君之心隱而難知。既用智以要〔君〕,又〔欲逃罪〕以欺〔世〕也’。[5]○要君,此章之題目。
○子曰:‘晉文公譎而不正,齊桓公正而不譎。’譎,古穴反。
晉文公,名重平聲。耳齊桓公,名小白。譎,諺音誤。詭也。訓畢。二公皆諸侯盟音明。主,攘夷狄齊氏曰:二公之伯皆以勝。以尊室者也。雖其以力假仁,四字出孟子公孫丑。心皆不正,一體之人,而此章所記有若周比和同之相反,必是記者得其語而失其意者。故注先以‘不正’二字概而斷之,此下乃略依本文之意取二公本事而釋之,以還諸夫子之本語。蓋以心則皆不正,以事則有譎正耳。雖然,桓公行事終是譎多,故只以彼善於此言之。注中凡如此處皆所以正記者之失也。記者得於傳聞,容有出入,記語之難,古今何異哉?然桓公,見四年。仗義執言,責包茅不貢于王。不由詭道,猶為彼善於此。四字出孟子盡心。○非相反也。文公則伐以致,而陰謀以取勝,見二十八年。○朱子曰:晉文用兵,便是戰國氣習。其譎甚矣。朱子曰:‘桓公雖譎’,‘其譎易知。〔如〕晉文都是藏頭没尾’。○譎中之正,譎中之譎,亦非所反也。二君他事亦多類此,新安陳氏曰:上二事以著其實,此以推其餘。故夫子言此以發其隱。釋畢。○慶源輔氏曰,就伯者中論之,則譎而正。若較之王者‘粹然〔一〕出於正者,固不可同年而語矣’。○華陽范氏曰:召王心正而行譎,伐心譎而行正。
子路曰:‘桓公殺公子召忽死之,管仲不死。’曰:‘未仁乎?’糾,居黝反。召,音邵。
春秋傳八年、九年。齊襄公無道,鮑叔牙奉公子小白。音舉。及無知莊公之孫。弑襄公管夷吾召忽奉公子人納之,未克。敗於。而小白入,先入而立。是為桓公。使子糾雙峯饒氏曰:春秋一無子字,一有子字。始以納之為非,故去子;終以殺之為非,故稱子。而請召忽死之,為之死。管仲請囚。程子曰:之死,正也;之不死,權其宜也。○朱子曰:之意未必不出於求生。鮑叔牙言於桓公以為相。去聲。○訓本事。子路疑未字,有疑而未定之意。管仲忘君奉之將以為君,故原其心而以君稱之。事讎,忍心朱子曰:傷其惻隱之心。害理,不得為仁也。復舉曰字者,既引本事而表出已説之辭。○有釋無訓。
子曰:‘桓公九合諸侯,不以兵車,管仲之力也。如其仁!如其仁!’
九,春秋傳二十六年。作‘糾’,督也,古字通用。朱子曰:糾合宗族之類,亦其證也。桓公之會不止於九,説者曰‘衣裳之會九〔爾〕,〔其〕餘則兵車之會也’。以來皆鑿矣。○訓。不以兵車,言不假威力也。如其仁,言誰如其仁者,蔡氏曰,子路‘以為殺身成仁,為未仁’。夫子答以‘豈能如之仁乎。是以比而言之,非汎許以仁也’。○朱子曰:夫子以不死之未仁,不如九合之仁也。又再言以深許之。釋畢。此下又以論申釋。蓋管仲雖未得為仁人,全體之仁。而其利澤及人,慶源輔氏曰:無所殺傷。則有仁之功矣。添‘之功’二字以輕其仁,蓋仁之一事。○朱子曰:‘漢高祖唐太宗豈非仁者之功耶?之功亦猶是也。’‘非予之生,而貶之死也。’○夫子不直以不死為仁,只以九合不以兵為仁。其不死之有遜於之成仁者,則固自若耳。
子貢曰:‘管仲非仁者與?桓公殺公子,不能死,又相之。’與,平聲。相,去聲。
子貢意非字是斷以己意之辭。不死猶可,相之則已甚矣。並其相而言,故斷以為非仁,歸重之意在‘相之’,故不舉召忽之死。○有釋無訓。○慶源輔氏曰:子路勇者,故以不死為未仁;子貢智者,故以相為非仁。○按:子路曰‘未仁’以殿於後者,主其事而言也;子貢曰‘非仁’者以冠於上者,主其人而言也。
子曰:‘管仲桓公,霸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賜,微管仲,吾其被髮左衽矣。被,皮寄反。衽,而審反。
霸,與伯同,義則從伯,音則從霸也。雖然,伯亦有霸音。長上聲。也。匡,正也。尊室,攘夷狄,皆所以正天下也。受賜即免為夷狄也。微,無也。吾,猶言吾人也。袵,衣衿也。交衿也。被髮左袵,夷狄之俗也。訓兼釋。○朱子曰:時〔之〕勢駸駸可畏,治之少緩則中國皆為夷狄。○雲峯胡氏曰:此答子貢‘又相之’。○子路先舉‘不死’,後及‘未仁’,故夫子答‘其仁’;子貢先舉‘非仁’,後及‘相之’,故夫子答‘其相’,而仁之功在其中矣。○南軒張氏曰:若二子問管仲仁乎,則所以告之者異矣。○朱子曰:南軒此説卻當。○論其人則器小,論其世則功大。
‘豈若匹夫匹婦之為諒也,自經於溝瀆而莫之知也。’
諒,小信也。是‘不諒’之‘諒’,非‘友諒’之‘諒’。○蔡氏曰:‘匹夫之諒’指召忽。○農巖曰:只汎指人。○子貢之問本不及,故謂之汎指。雖然,應劭亦已云然耳。經,縊音意。也。莫之知,人不知也。後漢書范曄所撰。引此文莫字上有人字。應劭傳曰:召忽親死子糾之難,而孔子曰:經於溝瀆,人莫之知。○有訓而無釋。○雲峯胡氏曰:此答子貢‘不能死’。○‘若’字釋於‘諒’下,‘豈’義貫至‘知’下,此與孟子‘尹士’章文勢同。○程子叔子。曰:桓公,兄也。子糾,弟也。漢書淮南王傳曰:殺其弟以反國。私於所事,輔之以争國,非義也。桓公殺之雖過,而之死實當。去聲。始與之同謀,遂與之同死,可也。朱子曰:亦是可。知輔之争為不義,將自免以圖後功,亦可也。朱子曰:‘可之大者也。’‘孟子曰可以死,可以無死,〔是〕始〔者〕見其可〔以〕死,(又)〔後〕細思之,〔又〕見其可以無死,即是此意。’[6]○按:或曰‘可也’為第一義,‘亦可也’為第二義,恐非夫子本文、程子本説之意。此亦字不必泥於文勢。雖然,以程子‘正權’之云,朱子‘予貶之’云思之,或説亦似有理。○朱子曰:召忽之死為守節,(之)不死為改過。○又曰:之傅,非之臣,乃臣也。桓公當立,則乃吾君,所當事也。故聖人不責其死,而稱其功。若使弟而兄,管仲所輔者正,奪其國而殺之,則管仲之與不可同世之讎也。若計其後功而與許也。其事,聖人之言無乃害義之甚,啓萬世反覆音福。不忠之亂乎?‘若使’以下假設之言。○‘反履、不忠’以起下文之事。如王珪、太子中允。魏徵,太子洗馬。不死建成太子兄也。之難,去聲。而從事也。太宗秦王,弟也。可謂害於義矣。後雖有功,大全曰:輔太宗致太平。何足贖哉?贖事讐之罪。○按:程子説以天倫斷之。愚謂:管仲有功而無罪,故聖人獨稱其功;先有罪而後有功,則不以相掩既不能以罪而掩功,況可以功而掩罪乎?可也。此申程子説末二句功罪之論。
公叔文子之臣大夫,與文子同升諸公。僎,士免反。
臣,家臣。公,公朝。音潮。○訓畢。謂薦之文子也。驟看本文有似於主而言,故注添此二字以見其主文子言耳。與己同進為公朝之臣也。釋。○起自家臣至大夫者固多矣,而其所事大夫薦而同升則蓋鮮矣。
子聞之曰:‘可以為文矣。’
新安陳氏曰,‘於其既謚之後,聞其嘗有此〔薦賢之美〕事’,謂無愧於文〔之〕謚耳。文者,順理而成章之謂。胡氏曰:薦才德,順理也;與之同列,成章也。謚法亦有所謂錫民賤稱。爵位曰文者。訓而兼釋。○‘孔文子’章謂字主他人而言,故專以謚法釋之;此章為字主其人而言,故先言其順理成章之德,然後以餘意及謚法。○洪氏曰:家臣之賤而引之使與己並,有三善焉:知人,一也;忘己,二也;事君,三也。慶源輔氏曰,有是‘知、公、忠’三者,‘則理順章成〔而〕粲然可觀矣’。‘然文王之文,舉全體而言;此與孔文子之文,取一事而言。’○同升,此章之題目。
○子言衛靈公之無道也,康子曰:‘夫如是,奚而不喪?’夫,音扶。喪,去聲,下同。
喪,失位也。有訓而無釋。○奚,猶言何故也。○對康子而言靈公無道者,蓋以發康子之問,而欲其用賢才耳。
孔子曰:‘仲叔圉治賓客,祝鮀治宗廟,王孫賈治軍旅。夫如是,奚其喪?’
上云子者,記者之辭,此云孔子者,外康子之辭。治,猶掌也。仲叔圉,即孔文子也。訓。三人皆臣,雖未必賢,以德言。而其才可用。靈公用之,又各當去聲。其才。雙峯饒氏曰,朝聘無失禮,‘緩急有備’,‘神人胥悦’,‘三者〔皆〕國之大本,故得其人亦可以無喪’。○釋畢。○胡氏曰,‘即敏學好問者,即問奥竈者’,即佞者。‘然事神、治軍各有所長。’○鄭氏舜舉曰,‘子適者五’,蓋‘以靈公善用人,庶〔或可以〕有為耳’。○尹氏曰:衛靈公之無道,宜喪也,而能用此三人,猶足以保其國。而況有道之君,能用天下之賢才者乎?。曰:‘無競維人,四方其訓之。’大全曰:莫强於用人,則四方其以為訓矣。○訓,猶法也。○不喪,此章之題目。
○子曰:‘其言之不怍,則為之也難。’
大言不慚,則無必為之志,而自不度入聲。其能否矣。欲踐襯為字。其言,豈不難哉?有釋而無訓。○新安陳氏曰:輕於言者必不〔務〕力於行〔也〕。此必有為而言。○其者,指人之辭。
陳成子簡公
成子大夫,名。下云陳恒者,孔子討罪告君之辭。此云陳成子者,從時俗之恒稱,猶云崔子也。簡公君,名。訓畢。事在春秋哀公十四年。是亦釋也。
孔子沐浴而朝,告於哀公曰:‘陳恒弑其君,請討之。’朝,音潮。
是時孔子以其對君,且事,故注稱孔子處多,夫子處少。致仕居,夫子年七十一。沐浴齊音齋。戒左傳曰:三日齊。以告君。重去聲。其事而不敢忽也。朱子曰:敬其事以卜天意。○新安陳氏曰:蓋欲積誠以感君心也。臣弑其君,人倫之大變,天理所不容,人人得而誅之,況鄰國乎?故夫子雖已告老,而猶請哀公討之。張子曰:此必因制,鄰有弑逆,諸侯當不請而討。○以論釋之,無訓。○朱子曰:此天下之大幾也。斯事一定,三綱可整,天下事可次第舉矣。
公曰:‘告夫三子!’二告。夫,音扶。
三子,三家也。訓。時政在三家,哀公不得自專,故使孔子告之。釋。○春秋世弑逆恬不知怪,使公而自專,亦必無必討之志矣。
孔子曰:‘以吾從大夫之後,不敢不告也。君曰“告夫三子”者。’
孔子出而自言如此。以吾字而可知也。然驟看本文,有似於對君而言其非,故注特先明之。意謂弑君之賊,法所必討。大夫謀國,謀國者也。義所當告。君乃不能自命三子,而使我告之耶。有釋無訓。
之三子告,不可。孔子曰:‘以吾從大夫之後,不敢不告也。’
以君命即告夫三子之命也。往之。告。而三子,之强臣,素有無君之心,實與陳氏聲勢相倚,故沮上聲。其謀。‘不可’二字更無商量。而夫子復去聲,下同。以此指上文自言者。應之,此則對三子言之。○有釋無訓。其所以警之者深矣。此句論言外之意也。○新安陳氏曰,吾已致仕,尚激於義,‘正為〔君〕卿大夫者當何如?警之在此’。○亦足以少折其無君之心。○程子叔子。曰:左氏孔子之言曰:‘陳恒弑其君,民之不予音與。者半。以之衆,加之半,可克也。’此非孔子之言,朱子曰:以衆人之腹為聖人之心耳。誠若此言,是以力不以義也。若孔子之志,必將正名其罪,以正而聲其罪。上告天子,下告方伯,程子曰:須是子路使。而率與國和好之國。以討之。朱子曰:以天下之兵討天下之賊,彼雖衆强,〔亦將〕奚以為哉?固不當區區獨較之强弱,而以天下正義為一國之私也。至於所以勝者,孔子之餘事也,豈計人之衆寡哉?當是時,天下之亂極矣,因是足以正之,室其復興乎?之君臣終不從之,可勝平聲。惜哉!程子曰:‘哀公能從其請,孔子必有處置’,‘天下大計可立,而遂臨老有此一件事好做’。胡氏曰:春秋之法,弑君之賊,人得而討之。朱子曰:人人得而討之,如所謂天下共誅之。仲尼此舉,先發後聞聞於天子。可也。雲峯胡氏曰:‘先發後聞’,‘謂也,非謂孔子也’。‘程子謂上告天子者,經也;(此)〔胡氏所〕謂先發後聞者,權也。’○新安陳氏曰:獲麟在是年春,請討在夏,使此請得遂,則春秋可不必作矣。○請討,此章之題目。
子路問事君。子曰:‘勿欺也,而犯之。’
犯,謂犯顔諫争。去聲。○有訓無釋。○范氏曰:犯非子路之所難也,强毅。而以不欺為難。朱子曰:‘以〔使〕門人為臣一事觀之’,‘恐未免於欺也’。故夫子教一作告。以先勿欺而後犯也。勉齋黄氏曰:欺與犯正相反。
○子曰:‘君子上達,小人下達。’
君子循一作反字。天理,故日進乎高明;小人徇徇,身之徇。人欲,故日究乎汙音烏。下。本文概言‘達’,而注於上言‘進’,於下言‘究’,有商量於其間。循、徇二字之異用,亦此意耳。○有釋無訓。○南軒張氏曰:上、下皆云‘達’,如義、利皆云‘喻’也。○雲峯胡氏曰:‘下學〔而〕上達’,‘天理人事之貫’;‘上達、下達’,‘天理人欲之分也’。
○子曰:‘古之學者為己,今之學者為人。’為,去聲。
程子叔子。曰:為己,欲得之於己也。慶源輔氏曰:收斂篤實。為人,欲見知於人也。慶源輔氏曰:輕浮淺露。○有釋無訓。○程子叔子。曰:古之學者為己,其終至於成物。二字出中庸。今之學者為人,其終至於喪去聲。己。朱子曰:程子兩段不同,前段是低底為人,後段是好底為人。愚按:聖賢論學者用心得失之際,其説多矣,然未有如此言之切而要者。於此明辨一作辯。而日省悉井反。之,則庶乎其不昧於所從矣。
蘧伯玉使人於孔子。使,去聲,下同。
蘧音渠。伯玉大夫,名音院。○訓。孔子以稱夫子者觀之,必不與於門人之列,故亦稱孔子。居,嘗主於其家。既而反,故伯玉使人來也。來問安否也。○釋。
孔子與之坐而問焉,曰:‘夫子何為?’對曰:‘夫子欲寡其過而未能也。’使者出。子曰:‘使乎!使乎!’
與之坐,並坐。敬其主以及其使也。使者未必僮僕也。○釋。夫子,指伯玉也。訓。言其但欲寡過而猶未能,則其省悉井反。身克己,常若不及之意可見矣。雙峯饒氏曰:‘寡過’一句意味深長,乃進德之本。使者之言愈自卑約,‘謙約’之‘約’。而其主之賢益彰,亦可謂深知君子伯玉。之心,而善於辭令者矣。故夫子再言‘使乎’以重去聲。美之。釋畢。此下又證以其他事而申論之。按:莊周大全曰:淮南子。稱‘伯玉行年五十而知四十九年之非’,又莊子則陽篇。曰‘伯玉行年六十而六十化’,朱子曰:氣質變化一年勝似一年。○六十化,言六十番變化也。蓋其進德之功,老而不倦。總上二事。是以踐履篤實,光輝宣著。入此章本事説。不惟使者知之,而夫子亦信之也。吴氏曰,中‘〔夫子〕俟〔其〕出而稱之者二,南宫适伯玉使者〔出〕是也。俟〔其〕出而斥之者二,宰我〔出〕、樊遲〔出〕是也’。‘陽舒陰慘,無非教也。’○欲寡其過,此章之題目。
○子曰:‘不在其位,不謀其政。’
重平聲。出。無訓釋。○大全曰:已見泰伯篇。○中重出多矣,其不動一字全章重出,惟此及‘巧令’章而已。
曾子曰:‘君子思不出其位。’
卦蒙前篇注而省字。之象辭也。訓也,無釋。此下則論也。曾子蓋嘗稱之,於十翼中尤味此語。記者因上章之語而類記之也。雙峯饒氏曰,‘上章為謀政者言’,‘位’指職位也;此章汎言君子,位字説得闊。○范氏曰:物各止其所,雲峯胡氏曰:艮,止也。而天下之理得矣。先汎言,此下乃入本事説。故君子所思不出其位,南軒張氏曰,‘當其時與其地’,皆位也。○勉齋黄氏曰:身所處之地也。○雲峯胡氏曰:身之所處止其所,心之所思亦止其所。而君臣、上下、大小皆得其職猶分也。也。得職以功效言,與上文理得相照應。○位字,此章之題目。
○子曰:‘君子恥其言而過其行。’行,去聲。
恥者,不敢盡之意。過者,欲有餘之辭。有訓無釋。○朱子曰:過,猶‘喪過乎哀,用過乎儉’之‘過’。○胡氏曰:或謂恥其言之過於行,固通,必如集注釋為兩事,斯得夫子立言之本意。
○子曰:‘君子道者三,我無能焉:仁者不憂,知者不惑,勇者不懼。’知,去聲。
大全曰:解見子罕篇。自責釋也,無訓。蓋此上一半是子罕篇所無,故以此二字釋其意,此下四字則論其言外之正意者也。○此與中庸‘君子之道四,未能一焉’同意。以勉人也。蓋以之勉子貢耳。
子貢曰:‘夫子自道也。’
道,言也。訓。自道,猶云謙辭。釋。○子貢聞夫子此言,即以自道仰對,蓋已悟聖人之自謙所以誨己也。○南塘曰:朱子張敬夫論‘自道’,與集注不同。○尹氏曰:成德君子。○龜山楊氏曰:三者備,蓋聖之事。以仁為先,此章。○程子曰:德之序也。進學以知為先。子罕。故夫子之言,其序有不同者以此。二章當參看。
子貢方人。子曰:‘也賢乎哉?夫我則不暇。’夫,音扶。
方,比也。乎哉,疑辭。訓畢。比方人物而較其短長,雖亦窮理之事,與公治長篇題當参互看。然專務為此,則心馳於外,身外。而所以自治者疏矣。故褒之賢。而疑其辭,乎哉。復去聲。自貶我則不暇。○釋畢。以深抑之。此則言外之正意。○謝氏曰:聖人責人,辭不迫切而意已獨至如此。厚齋馮氏曰:子貢自視能為夫子所不暇為耶?○中於子貢責于辭,惟貨殖、方人二事,是其不足處耳。○方人,此章之題目。
○子曰:‘不患人之不己知,患其不能也。’
‘其’指‘己’。○無訓釋,只有論。凡章指大指。同而文不異者,一言而重平聲。出也。注謂重出者,皆是也。文小異者,亦兼章指同。屢言而各出也。此章之類。此章凡四見,音現。○雲峯胡氏曰,‘學而篇重在知人’,里仁篇、衛靈公篇與此章‘重在能字’。‘“求為可知”者,求諸我之能而已。’而文皆有異,則聖人於此一事,蓋屢言之,其丁寧之意亦可見矣。
○子曰:‘不逆詐,不億不信。抑亦先覺者,是賢乎?’
逆,未至而迎之也。億,未見而意之也。以類錯舉訓之。詐,謂人欺己。不信,謂人疑己。抑,反語辭。朱子曰:凡抑字皆略反上文之意。○訓畢。言雖不逆不億,而襯抑字。於人之情僞,自然自然則非逆億。先覺,先事而覺也,與孟子‘先入而覺’微不同。○朱子曰:理明故也。如漢昭帝霍光不反。乃為賢也。釋畢。○楊氏曰:君子一於誠而已,不逆不億。然未有誠而不明覺。者。中庸曰:誠則明矣。故雖不逆詐、不億不信,而常先覺也。雙峯饒氏曰:億逆是有心,先覺是無心。○雲峯胡氏曰:億、逆〔是〕以意見推之,先覺〔是〕以義理照之。若夫音扶。不逆不億而卒為小人所罔欺也。焉,斯亦不足觀也已。其人無足觀。○先覺,此章之題目。
微生畝孔子曰:‘何為是栖栖者與?無乃為佞乎?’與平,聲。
微生,姓;,名也。以稱栖栖者觀之,必非人。名呼夫子以名呼之,中一人而已。而辭甚倨,居御反。蓋有齒德而隱者。栖栖,依依也。不安也。為是栖栖者,言為此栖栖之事,指歷聘也。為佞,言其務為口給二字見公治長。以悦人也。訓兼釋。○雙峯饒氏曰:見孔子歷聘,疑其以口給取悦。
孔子曰:‘非敢為佞也,疾固也。’
疾,惡去聲。也。固,執一二字出孟子盡心。而不通也。訓畢。聖人之於達尊,二字出孟子公孫丑。○指齒德。禮恭非敢為佞。而言直疾固。如此,釋畢。其警之亦深矣。此則言外之意也。○慶源輔氏曰:微生之言雖倨而疑,夫子之言雖恭而決。○新安陳氏曰,聖人‘自有中道’,‘不為柔佞之不及,亦不為固執之太過’。○疾固,此章之題目。
○子曰:‘驥不稱其力,稱其德也。’
驥,善馬之名。德,謂調良也。胡氏曰,調〔者〕‘易控御’,良〔者〕‘不蹄齧’。○有訓無釋。○尹氏曰:驥雖有力,胡氏曰:任重致遠,非力不可。其稱在德。本文為比。人有才而無德,則亦奚足尚哉?言外者為正意。○新安陳氏曰:此章如之比,以馬比君子。○雙峯饒氏曰,君子之所以得名,‘以德不以才’。○德字,此章之題目。
○或曰:‘以德報怨,何如?’
或人所稱,今見音現。老子書。老聃所著書。○道德經‘見始’章曰:報怨以德。○或人必是攻乎老氏之學者耳。德,謂恩惠也。有訓無釋。
子曰:‘何以報德?
言於其所怨,既以德報之矣,承上章。則人之有德於我者,又將何以報之乎?有釋無訓。○朱子曰,‘譬如人以千金與我,我以千金酬之’,當然。‘或有人盜我千金,〔而〕吾亦以千金與之,〔卻〕是何理’?○又曰:吕晦叔乞寬賈昌朝之罪,是以德報怨。
‘以直報怨,以德報德。’
於其所怨者,愛憎取舍,上聲。一以至公而無私,所謂直也。朱子曰:當賞則賞之,當罰則罰之,當生則生之,當死則死之。怨無與焉,不説自家與他有怨。○又曰:‘怨有公私曲直之不同’,‘以直云者,不以私害公,不以曲勝直,當報則報,不必報則止’。周禮〔有〕‘殺人而義者令無仇,仇之則死’,此不當報者也。春秋傳〔曰〕‘父不受誅,子復仇可也’,此當報者也。○農巖曰:或問與集注終有不可强合者,愛憎取舍至公無私,乃君子待衆人之道。或問得之。○南塘曰:愛憎二字包含無限義意。憎即是當報則報者,而不當報而不報者,亦包愛而取矣。農巖説殊未可曉。○按:語類賞罰生死之説,是處怨也,非報怨也。而集注於語類為近之。或問則專以報怨言之,農巖云云蓋為是耳。於其所德者,所受德者。則必以德報之,不可忘也。有釋無訓。○或人之言,可謂厚矣。然以聖人之言觀之,則見其出於有意之私,而怨德之報皆不得其平也。德報本自平,而以怨報之過厚,故德報從而為薄,遂不平。必如夫子之言,然後二者之報各得其所。四字見子罕。○以直、以德。然怨有不讎,新安陳氏曰:不必報者,不以仇待之。而德無不報,以大怨報小怨不可,而以大德報小德則可矣,故不云以直報德。則又未嘗不厚也。二者皆厚。此章之言,明白簡約,而其指意曲折反覆。音福。如造化之簡易易並去聲。知,而微妙無窮,學者所宜詳玩也。朱子曰:禮記〔云〕‘以德報怨,寬身之仁也。以怨報怨,刑戮之民也’。此似説得好。〔以德報怨〕,自家能饒人,則免得人,〔只管求〕怨自家,故曰寬身之仁〔也〕。如〔以怨報怨,則〕日日相〔搥〕鬥打,幾時是了,故曰刑戮之民〔也〕。[7]○按:禮記主止争而言,此章主報復而言。語雖同而義實異,故語類為之伸彼而不以比同於此。且於集注引老子證之,而不引禮記者,以此耳。○以直報怨,此章之題目。
○子曰:‘莫我知也夫!’夫,音扶。
夫子自嘆,不致人之知,故人不我知。語雖是嘆,而意實非嘆也。以發子貢之問也。發其問者,將以教之。○以論釋之,無訓。
子貢曰:‘何為其莫知子也?’子曰:‘不怨天,不尤人。下學而上達,知我者其天乎!’
不得於天而不怨天,不合於人而不尤人,勉齋黄氏曰:窮通,天也;用舍,人也。○慶源輔氏曰:與理為一,自然無所怨尤。但知下學而自然上達。朱子曰:積累多便貫通。此但自言其反己自修,不怨不尤。循序漸進耳。下學上達。無以甚異於人朱子曰:不駭於俗。而致猶求也。其知也。添此一語以終上節‘莫我知’之義,而‘知我者其天乎’之意亦已足矣。蓋人既不知,則其知之者天而已。人事豈有天不知者乎?然天實未有知覺,故下然字。深味其語意,則見其中自有人不及知而天獨知之之妙。朱子曰:‘上達而與天為一〔焉〕,則又有非人之所及者’,‘而天獨知之也’。孔子渾是天理。○天知即自知也。○有釋無訓。此下則論也。蓋在門,惟子貢之智幾足以及此,朱子曰:以下唯子貢儘曉得。故特語去聲。以發之。惜乎其猶有所未達也。朱子曰:‘見夫子説便自住下,如“予欲無言”,“一以貫之”,只如此住了,〔只是〕不曾有所默契。’‘曾子聞一貫〔語〕便曰唯,子貢〔便〕無這處。’○又曰:‘不怨天’三句與‘發憤忘食’三句,似自貶又似自譽。○程子伯子。精義作叔子。曰:不怨天,不尤人,在理當如此。朱子曰:責之己。又伯子。曰:下學上達,意在言表。朱子曰:下學只是下學,如何便會上達,自是言語形容不得。又‘之要’以上伯子,‘蓋凡’以下叔子。曰:學者須守下學上達之語,乃學之要。聖賢千言萬語,不出此四字。蓋凡下學人事,便是上達天理。朱子曰:‘學是事而通其理,即夫形而下者,而得(夫)〔其〕形而上者〔焉〕。’‘下學上達,尤不相離。’○此當與後篇‘灑掃應對’章注參看,而‘便是’二字不必深泥。然習而不察,出孟子盡心。○謂習其事而不察其理。則亦不能以上達矣。朱子曰:只緣下學得不是當,若下學得是當,未有不能上達者。○知我者其天,此章之題目。
公伯寮(訴)〔愬〕子路季孫子服景伯以告,曰:‘夫子固有惑志於公伯寮,吾力猶能肆諸市朝。’朝,音潮。
公伯寮人。史記仲尼弟子傳曰:公伯寮,字子周。正義曰:家語申繚子周。○雖列於史記,以其得罪師門,故集注不以弟子處之。嘉靖時黜文廟從祀,所以從朱子意也。子服氏,謚,字,大夫子服何名。也。夫子,指季孫。言其有疑於之言也。新安陳氏曰:惑志,疑心也。肆,陳尸也。周禮注曰:有罪既殺,陳其尸曰肆。○胡氏曰:大夫以上於朝,士以下於市。○吴氏曰:市朝不過連言之。言欲誅。力,以權力言。○訓釋相間。
子曰:‘道之將行也與?命也。道之將廢也與?命也。公伯寮其如命何?’與,平聲。
謝氏曰:雖之愬行,本文上一半是帶説,故於此不及耳。亦命也。朱子曰:命指氣之所運者。其實無如之何。齊氏曰,孔子為政,大率欲裁季氏之僭。而勇於承令者,子路也。之(訴)〔愬〕子路,‘將假以沮孔子〔也〕,故孔子不為子路禍福計,而為吾道興廢計’。○有釋無訓。此下論其言外意。愚謂:言此以曉景伯,使其知命有定數。安子路,使其安於命。而警伯寮耳。警其不知命而以口舌陷人。聖人於利害之際,則不待決於命而後泰然也。朱子曰,‘聖人不言命,凡言命者皆為衆人言〔也〕’,‘到無可奈何處始言命’。此章為景伯説。如曰有命,為彌子瑕説。○齊氏曰:孟子臧倉亦歸之天。○吴氏曰:疑季氏有惑志,子路遂同子羔。○命字,此章之題目。
○子曰:‘賢者辟世,辟,去聲,下同。
天下無道而隱,見泰伯。○有釋無訓。此下則其證也。若伯夷太公是也。大全曰:辟東、北海之濱。
‘其次辟地,
去亂國,適治去聲。邦。有釋無訓。○大全曰:如百里奚
‘其次辟色,
禮貌衰而去。出孟子告子。○有釋無訓。○大全曰:如衛靈公顧蜚雁,色不在孔子,遂去。
‘其次辟言。’
有違言左傳曰:鄭息有違言。而後去也。有釋無訓。○大全曰:如衛靈問陣而行。○程子伯子。曰:四者雖以大小次第言之,雲峯胡氏曰:天下大,邦國小。○賢大次小。然非有優劣也,勉齋黄氏曰:顧蜚雁則辟色〔矣〕,問陣則辟言〔矣〕,豈夫子於此為劣乎?所遇不同耳。此章主世亂言,而亂有淺深,故辟有遠近遲速。○吴氏曰:世〔與〕地以地勢廣狭言,色〔與〕言以人事淺深言。若夫子〔則〕辟地辟色辟言,而終不忍於辟世。○辟字,此章之題目。
○子曰:‘作者七人矣。’
李氏曰:作,起也。訓也。○如‘見幾而作’之‘作’。言起而隱去者,今七人矣。釋畢。此下則論也。不可知其誰何。程子曰:後章‘逸民也’承上‘辟世’而言,不須分四目。○朱子曰:之徒。○按:張子當作者之聖,於上下章恐不類也。必求其人以實之,則鑿矣。逸民雖恰為七,非今人也。之徒散出難齊,師襄之徒,其數又剩矣。○慶源輔氏曰:義理當深索,此處不必過求。
子路宿於石門。晨門曰:‘奚自?’子路曰:‘自孔氏。’曰:‘是知其不可而為之者與?’與,平聲。
石門,地名。晨門,掌晨啓門,蓋賢人隱於抱關者也。如封人之隱於下位。○‘抱關’出孟子萬章。自,從也。訓畢。問其何所從來也。因訓而釋其義。胡氏曰:晨門知世之不可而不為,故以是譏孔子。釋畢。此下則論也。然不知聖人之視天下,無不可為之時也。子路無答辭,故補此一語以解其譏,亦夫子‘疾固、果哉’之意也。○南軒張氏曰,聖人‘皇皇於斯世者,天地生物之心也’。晨門‘未知道之不可以已,然〔玩〕其辭意緩而不迫,所養有過於荷蕢之果者歟’。○辭則不迫,而意則愈倨,如‘是知津矣’之云耳。○勉齋黄氏曰:‘晨門見己而不見聖人’,‘其言聖人則非,而自處其身則亦賢也’。
○子擊磬於。有荷蕢而過孔氏之門者,曰:‘有心哉!擊磬乎!’荷,去聲。
磬,樂器。荷,擔也。蕢,草器也。此荷蕢者亦照上注。隱士也。訓畢。聖人之心未嘗忘天下,此人聞其磬聲而知之,朱子曰,古人聽琴而知有殺心,‘心在螳蜋捕蟬’。○釋畢。此下論其人品。則亦非常人矣。朱子曰:荷蕢、之徒,高於子産晏平仲輩,而不及蘧伯玉伯玉知為學者也。
既而曰:‘鄙哉!硜硜乎!莫己知也,斯己而已矣。深則厲,淺則揭。’硜,苦耕反。‘莫己’之‘己’音‘紀’,餘音‘以’。揭,起例反。
硜硜,石聲。磬之聲。亦專確之意。擊磬之意,堅確如小石。所謂鄙哉者,蓋指此耳。○當與上篇‘信果’章注參看。以衣涉水曰厲,尤庵曰:涉深者恐有水害,故别著單衣以備之。○厲,猶害也。蓋備厲也。攝衣涉水曰揭。此兩句衛風匏有苦葉之詩也。訓畢。譏孔子人不知己而不止,己,上字止也;而已矣,無他之辭。三字恐混,故特著音。不能適淺深之宜。引之適淺深之宜者,所以譏天子之不能適也。○釋畢。
子曰:‘果哉!末之難矣。’
果哉,嘆其果決也。於忘世也。末,無也。訓畢。聖人心同天地,承首節心字而言。視天下猶一家,中國亦蒙視字。猶一人,不能一日忘也。新安陳氏曰:天地生物之心,不以閉塞成冬之時而息。故聞荷蕢之言,而嘆其果於忘世。且言人之出處,上聲。若但如此,果於忘世。則亦無所末之。難矣。果於忘世,則都無事在,何難之有?○釋畢。○果字,此章之題目。
子張曰:‘云:“高宗諒陰,三年不言。”何謂也?’
説命無逸高宗商王武丁也。諒陰,天子居喪之名,未詳其義。有訓無釋。○朱子曰:孔氏曰,諒,信也。陰,默也。邢氏曰,信任冢宰。胡氏曰,不言也。○覺軒蔡氏曰:‘喪服四制、諒闇三年’注,諒古作梁。楣謂之梁。闇,讀如鶉鵪之鵪。闇,謂廬也。儀禮‘剪屏柱楣’注‘柱楣所謂梁闇’〔是〕也。〔云‘王〕宅憂諒陰’,言‘居喪於梁闇’也。〔按〕:‘諒陰’之義,先人得於先師晩年面命者如此。
子曰:‘何必高宗,古之人皆然。君薨,百官總己以聽於冢宰三年。’
‘古之人’謂古之人君。言君薨,則諸侯亦然。君者,王侯之通稱。總己,謂總攝己職。冢大也。宰,大音泰。宰也。百官聽於冢宰,故君得以三年不言也。釋間訓。○胡氏曰:位有貴賤,而生於父母無以異者。凡有血氣者莫不皆然。故三年之喪,自天子達於庶人。一無此三字。○出孟子滕文公子張非疑此也,殆未定之辭。以為人君三年不言,則臣下無所稟令,見説命。禍亂或由以起也。孔子告以聽於冢宰,則禍亂非所憂矣。雙峯饒氏曰,‘使嗣君剛明,而冢宰有之姦,則必能易而置之。如其不能,雖不總己以聽,亦何益哉’。且‘事有常有變,聖人只論其常耳’。○諒陰不言,此章之題目。
○子曰:‘上好禮,則民易使也。’好、易,皆去聲。
謝氏曰:禮達朱子曰:達於下。而分去聲。定,出禮記禮運。故民易使。有釋無訓。○雲峯胡氏曰:民之志定,民之力可使也。○厚齋馮氏曰:聖人言使民,曰上好禮,曰小人學道,使之知上下之分而樂於從命,不以勢力强之〔也〕。○上好禮,此章之題目。
子路問君子。子曰:‘脩己以敬。’曰:‘如斯而已乎?’曰:‘脩己以安人。’曰:‘如斯而已乎?’曰:‘脩己以安百姓。脩己以安百姓,其猶病諸!’
脩己以敬,猶言以敬脩己也。此以字屬下文釋之,下二以字屬上文釋之。夫子之言至矣盡矣。朱子曰:貫徹上下,包舉遠近。而子路少之,勉齋黄氏曰,子路疑此‘一言不足以盡君子’。故再以其指修己以敬。充積之盛,自然及物者告之,無他道也。朱子曰:‘安人、安百姓’,‘以功效之及物者言也’,‘皆不離於“修己以敬”之一言,〔而〕非有待於擴之而後大,推之而後遠也’。○勉齋黄氏曰,猶曰‘修己以敬而可以安人’,‘修己以敬而可以安百姓’也。人者,對己而言。百姓,則盡乎人矣。猶病,言不可以有加於此。釋間訓。○聖人猶病,況君子乎?○當與雍也‘病諸’注參看。以抑子路,使反求諸近修己。也。此則言外之意。蓋聖人之心無窮,世雖極治,去聲,下同。然豈能必知四海之内,果無一物不得其所哉?即‘一夫不獲’之意。故猶以安百姓為病。若曰吾治已足,則非所以為聖人矣。‘曰’以下即前篇注程子之言。○此則申論‘病諸’之義。○程子當考。曰:君子修己以安百姓,篤恭而天下平。此句出中庸。○言此‘修己以安百姓’之語,與‘篤恭天下平’之義同。唯上下一於恭敬,朱子曰:上之人有以感發興起之。○東陽許氏曰:君臣上下皆能恭敬。則天地自位,萬物自育。出中庸。○雙峯饒氏曰:‘位育’與‘安百姓’只是一事,初無大小。氣無不和,而四靈麟、鳳、龜、龍。畢至矣。此體信達順之道,出禮記禮運。○朱子曰,‘信是實理,順是和氣。’‘體信’無一毫之僞,‘是致中意’。‘達順’無一物不得其所,‘是致和意’。聰明睿知去聲。皆由是出,朱子曰:能恭敬自然心開明,是自誠而明意思。以此朱子曰:即敬也。事天饗帝。事天饗帝只是一事矣,孟子‘事天’有以心、以事之分。○新安陳氏曰:程子此條〔亦〕推贊恭敬之極功,以發明夫子之意。○修己以敬,此章之綱領。
原壤夷俟。子曰:‘幼而不孫弟,長而無述焉,老而不死,是為賊!’以杖叩其脛。孫、弟,並去聲。長,上聲。叩,音口。脛,其定反。
大全曰:按韻書‘脛,形定反。’集注‘其定反’,音少異。原壤孔子之故人。母死而歌,禮記檀弓曰:孔子之故人曰原壤,其母死,孔子助之木椁。登木歌曰‘貍首之斑然,執女手之卷然’。夫子為弗聞也者而過之。蓋老氏之流,自放於禮法之外者。夷,蹲踞音存據。也。俟,待也。訓。言見孔子來而蹲踞以待之也。釋。述,猶稱也。賊者,害人之名。盜賊。○訓。以其自幼至老,無一善狀,‘不孫弟’,‘無述’。而久生於世,不死。徒足以敗常亂俗,並‘夷俟’、‘不孫弟’、‘無述’而言。則是賊而已矣。釋。脛,足骨也。訓。孔子既責之,而因以所曳之杖,微擊叩。其脛,釋。若使勿蹲踞然。此則言外之正意。○華陽范氏曰:杖叩,教誨之道也。○朱子曰,若要‘數其喪母而歌,則大惡當絶;叩其箕踞之脛,則猶為故人’。○鄭氏舜舉曰:惡之而遜其辭,外之也,遇陽貨是也;惡之而斥其罪,親之也,遇原壤是也。○稱子、稱孔子,是其親之外之之證。
闕黨童子將命。或問之曰:‘益者與?’與,平聲。
闕黨,黨名。童子,未冠去聲。者之稱。一訓於此,以該前篇‘互鄉’、‘浴’二章。將命,謂傳賓主之言。訓畢。或人疑此童子學有進益,求益則必有進益。故孔子使之傳命以寵異之也。釋畢。○如家語所云叔仲會孔琁,‘二孺子(之)〔俱〕執筆迭侍’也。
子曰:‘吾見其居於位也,見其與先生並行也。非求益者也,欲速成者也。’
位,成人之位也。先生,猶長者也。禮,童子當隅坐見禮記檀弓。隨行。見王制孔子言吾見此童子不循此禮,新安陳氏曰:‘居位’是不循隅坐之禮,‘並行’是不循隨行之禮。非能求益,但欲速成爾。有釋無訓。故使之給予也。使令平聲。之役,觀長上聲。少去聲。之序,習揖遜之容。蓋所以抑而教之,此則補其言外未足之意。非寵而異之也。此則對上注而言。○勉齋黄氏曰,‘老者無禮則足以(害人)〔為人害〕,少者無禮則足以自害。子於原壤、童子皆以是教之’,記者‘以類相從’。○雲峯胡氏曰:今童子(從幼)〔得以〕馴揉其氣,而閒習於禮,〔則〕庶可免原壤之弊。○速成,此章之題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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