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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06_529述而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06_529述而

【述而】

【第一章】
‘作者略備’云云,小注雙峯饒氏曰‘春秋’云云。○按:集注之云‘集大成’,與孟子有異。孟子所言集大成,謂合三聖之小成而為大成也;此云集大成,乃合羣聖之大成,而折衷於其間也。蓋羣聖所作已各自為一大成,而孔子又折衷之,則所謂‘賢於’者,然也。故集注不曰‘集羣聖而大成’,而曰‘集羣聖之大成’。然則‘大成’字屬於羣聖,而孔子之集大成則包在折衷二字之中矣。饒氏孟子釋之者,恐未精。
【第二章】
子曰‘默而’云云。○按:夫子嘗言‘不如之好學’,又言‘為之不厭,教之不倦,則可謂云爾已矣’,兩言皆有為而發,雖與此章所云不同,然竊疑此三者皆非聖人之極至。既異於聖仁之稱,則恐不應云三者都無於我也。抑人有以此三者見稱,故聖人謙謙不自安,而以疑辭承之曰:‘此三者之中,何者果有於我耶?’蓋不敢以為盡有此三者,而又未必以為都無此三者也。集注‘何者能有於我’六字,似深得聖人之意。
【第三章】
子曰‘德之’云云。○按:‘是吾憂’,憂字雖是聖人自謙之辭,然非但指自己而言,即通人我而汎言,猶曰‘此吾人之憂也’。意當時學者亦有不當憂而憂者,如宰我之憂為仁之陷害,司馬牛之憂無兄弟,皆非所當憂。故孔子特言此四者,以明吾人之所當憂者,推此而已也歟。○此四句,分而言之,修德是一事,講學是一事,徙義、改不善又各是一事也。合而言之,徙義、改不善為修德裏面事,知其為義、知其為不善為講學裏面事者,亦一説也;修德包下三事,如格致誠正同為明德工夫者,又亦一説也。以前一説為正義,而以後二説縱横推看方好。○朱子以徙義、改不善謂有輕重淺深之别,此論至矣。然如顔子之微有不善亦唤做不善,則恐亦未可以一概説。竊謂徙義、改不善本只是一項事,如遷善、改過之云,元非兩項事。而徙義主義而言,改不善主不善而言,如之‘捨己從人、取人為善’之互言以盡其義耳。如是説亦通。
‘見善能徙’云云,小注‘德之不修至是’云云。○按:‘自貶’云云,恐非聖人之意。蓋聖人謙辭皆由於不自滿,若為教人而自貶,則是正所謂‘心實自聖而故為退託’也。朱子此説與為政篇第四章集注不同,可疑。
新安陳氏曰‘修德’云云。○按:此云‘修德為大本,講學為實功’者,甚未瑩。若以修德、講學對説,而謂修德為本,則固無不可,上文朱子亦言之矣。今説乃曰‘修德為大本’,有若與‘中者天下之大本’為一例者然,此已未安。而下文又特以講學為實功,然則修德一事只唤做大本而已,而不得為學者之實功耶?
其下‘常人不知憂聖人之憂’云云,亦涉未穩。蓋四者之事,在聖人,則為聖人之憂;在常人,則為常人之憂。只關着自己,不干他人,何謂憂聖人之憂乎?
【第五章】
子曰‘甚矣’云云。○按:此章衰字,只謂聖人衰也説不通,只謂時運衰也説不通。必以聖人之衰為主,而亦兼時運在其中,然後始通。蓋時運不衰,則聖人行道之心豈可遽衰乎?夢字,專謂常常夢見也説不通,專謂只存寤寐也説不通。必以夢見為主,而亦兼寤寐之義在其中,然後始通。蓋若只存寤寐,則聖人必無虚辭;而若又常常夢見,則亦涉心動故耳。集注解此兩説,極渾圓完備,無少偏倚,可謂至矣。聖人之血氣,有時而衰;而聖人之志氣,無時而衰。以是言之,則此章衰字,似不可專以心衰言。然心本在血氣之内,雖聖人,到那七十歲血氣衰時,不應心獨如二、三十歲壯盛時也。蓋此章兼時運言,時運既衰,血氣亦衰,則行道之心亦不免於衰也。集注之意如此,而程子説,竊恐少偏。○夢見周公,亦當以思想之義為主,而又兼兆眹之義在中,然後方備。蓋夜之所夢,乃晝之所思也。孔子常欲行周公之道,而至於想像其人,則夜夢之或見,勢所然也,此聖人至誠惑通處,而朱子所謂‘夢得其正,何害’者也。夫兆眹,理之先見者也。天生聖人,必其道可行於天下,則兆眹以其吉現焉,於是有周公之夢;及其時運不利,道終不可行,則兆眹又以其不吉現焉,於是遂不復夢周公,而反有奠楹之夢,此聖人與天為一處,而朱子所謂‘自是個證兆如此’者也。此義至精,未以易言。小注諸説,似相牴牾,而均有意義,切不可滯泥看。
【第六章】
‘知此而心必’云云。○按:‘心必之焉’,是勇猛剛果,大段着氣力。如此,然後始可謂之志矣;不如此,則所謂志者鹵莽滅裂,而不足謂之志矣。志字固是知底意重,然亦自兼行底意。蓋‘知此’屬知,‘必之’屬行,此就心上分知行也;又‘知此’、‘必之’屬知,‘所適者正’屬行,此以心與事相對分知行也,若學而篇‘志學’章集注‘念念在此,為之不厭’之可以分屬於知行也。○‘心必之焉’是工夫,‘所適者正’是效驗,似不可分知行言。然心之必之即有所適,若心徒之而無所適,則此正朱子所謂‘守個空底’也。如事父要十分孝,則亦須逐日定省,逐日侍奉。若只知得事親當孝而已,則便非志於孝矣。然則‘所適者正’雖説效驗,亦還是工夫也。
小注朱子曰‘志於道’云云。○按:此云‘格物致知即其事’者,恐少偏。若如此説,則所謂志道者,只是知得此道而已,而卻無念念不忘、向上做去之意,烏足謂之志乎?愚則敢以為志道便是格物、致知、誠意、正心做工夫處,下‘據德’之德便是物格、知至、意誠、心正有實效處,為知如何也。朱子此説與集注少異,當更商。
‘據者,執守’云云。○按:行道,姑未足為德。必行道而有得,然後始可謂德。‘行道’字當通上段看。蓋志道者,行道而欲得之也;德者,行道而有得之也。不可説‘志道’只是知有此道而已,而‘至德’字方可説行道也。故下文不復舉‘行道’字,而但云‘得之於心’,意甚分曉。
‘依於仁。’○按:道以行事而言,德以得於心而言,則德字比道字親切;德是逐件理會底,仁是全體渾然底,則仁字比德字圓全。志者,勇往直前,終是勞攘意多,而據則只是持守凝定底,據字比志字頗穩;據者,牢執强捉,終是粗厲意多,而依則只是相依不捨底,依字比據字更活。此亦一節深於一節也。○志道,則所適者雖正,然未及有得也;至據德,則得而守之,而所適之正有不足言矣。據德,雖終始惟一,未到純熟,猶不免於小出入也;至依仁,則渾然無間斷,而無所事於據矣。
‘學者於此’云云。○按:先後之序,言志道為先,而據德為後;據德為先,而依仁為後;志道、據德、依仁又為先,而游藝又為後也。輕重、本末、内外,則以道、德、仁與藝對言。小注諸儒之説,恐皆未精。
謹按:此章道德、仁藝,雖各為一名,而自仁者言之,則道德、仁藝又都是一也。蓋仁者,渾然全體,純乎天理,存諸内而為德,發諸外而為道。而所謂藝者,即道中之一二事也。故以為學工夫而言,則固有輕重、先後、本末之序;而以仁者之道而言,則初無内外、精粗、大小之别。此不可不知也。
【第八章】
子曰‘不憤’云云。○按:啓憤、發悱,如呼曾子告一貫是也;舉一反三,如子貢告往知來是也。若其尋常問答,則不在此中。更按:精義程子云‘三隅,舉其近,若夫告往知來,其知已深遠矣’,當更商。
【第九章】
‘哭,謂弔哭’云云。○按:上下注皆著‘不能’字,而下注則獨添一自字,所以見有漸不遽之義也。因此而竊思之,哭則不歌,兼不忍與不遽之意;歌則不哭,只是不遽之意。伊川之與蘇氏争辨,固可謂識得聖人之心。然聖人之心如四時之自然不遽,故哭則不歌,歌則不哭,而初未嘗用意於其間也,如蘇氏者,豈可遽以此責之哉?記疑以為不免太露氣象者,然矣。
【第十章】
子曰‘用之’云云。○按:用行舍藏,似非必聖人而後能之。而兩‘則’字及‘有是’二字,便見非聖人不能也。
‘命不足’云云。○按:尹氏添一命字,極有功。凡知有命者,便以不奈何自處,而猶有求之之心;安於命者,雖無求之之心,而猶不免為命所係,皆不足與論於夫子所言之地矣。惟聖人行之藏之,惟義之安,更不問那命了,此之所獨能也。
子曰‘暴虎’云云。○按:懼、謀、成,是三件事:懼是敬戒之意,謀是思量之意,成是果斷之意。懼謀意若相近,而實則有異。蓋有徒懼而不能謀,徒謀而不能懼者。
‘懼,謂敬’云云,小注‘好謀而成’云云。○按:‘這懼字與“安而後能慮”相似’,此説當活看。蓋安而後慮,是臨事更審之意,與此章‘臨事更慎’大抵相似。朱子之意只是如此,非直以懼字為思量之義也。若直以懼字為思量之義,則‘好謀’之謀字又將何以解之耶?
南軒張氏曰‘臨事’云云。○按:‘臨事而懼,好謀而成’兩句,夫子之意本為行三軍而發。然推之天下萬事,亦當如此。南軒此説雖非文義,亦自説得好了。
‘是以惟顔子’云云。○按:欲心有兩般樣,有扶世立功,以不做不休為心者;有貪榮戀禄,知進而不知退者。子路剛果好勇,未能無固必,則雖未有下一等人欲心,而未必全無上一等人欲心也。抑謝氏所謂欲心是直指慾心而言歟?
【第十一章】
子曰‘富而’云云。○按:此云可求不可求,固非謂義之可求不可求,而亦非直謂命之可求不可求也,但平説人力之可求不可求耳。然人力之可求不可求實係於命,則雖未嘗説命,而命字之意實包在其中。集注以‘有命焉’三字著之中間以承接上下者,蓋亦此意也。
‘設言富若’云云。○按或問曰:‘程子可求不可求,皆決於義;可求不可求,皆決於命;〔至於〕張子,〔則〕以可求者為義,而不可求者為命。三説不同。然愚意以説為未安也。’或問之論雖如此,而於集注則非但采入説,其自為説者亦不從,而從也。何以言之?蓋可求不可求,雖非直謂命之可求不可求,而其得之不得則終歸於命矣。‘有命焉’三字之貫徹上下者,其意如此,則是亦所謂可求不可求皆決於命者也,又若何而議哉?故知或問所言乃已棄之説,而集注此説方為改定之論也。曰:然則何不以説為正釋,而置之圈下耶?曰:説不察聖人執鞭之説出於假説之意,有若若有可求之道,則聖人真欲屈己以求之者然,此為少未安耳。但‘君子’字與‘聖人’字有異,若汎言之,則固無害義,故特置之圈下,與説參看,亦可見其不苟矣。
【第十三章】
‘不知肉味’云云。○按:‘情文之備’四字,當與‘盡善、盡美’之云參看。八佾篇‘’章集注曰:‘美者,聲容之盛;善者,美之實也。’文即聲容,情即美之實也。
范氏曰云云,小注問孔子云云。○按:若以‘主一無適’為學者之事,而謂聖人行事不可以此求之云爾,則無以破問者之惑。主一無適,聖人與學者何異?但有自然、勉强之别耳。蓋‘不知肉味’,與大學所謂‘食不知味’有異。食不知味者,不當有而有者也;不知肉味者,當存而存者也。‘存心’與‘有所’,正好對看。而‘主一無適’,正當移就聞上説。若所思者大,而飲食又足以奪其心,則所謂‘主一無適’也,恐當如此説破。
【第十四章】
入曰‘伯夷’云云。○按:子貢之問,不曰‘讓國事何如’,而曰‘何人也’,則便見諫伐之事亦包在其中,而知其為何如人,則讓國、諫伐之當否可一舉而知也。蓋其所為而問者則固在於讓國,然諫伐一事亦是他‘以天倫為重’,而其心與讓國之心一般,此足為旁照之一證,故不分某事,而只問其人,是子貢精密處。有見於此,故以讓國、諫伐兼言之。但此章之意則讓國為主,故朱子於下文又專以讓國為言耳。或問云云,似是未定之論,記疑已辨之。○之為賢人,子貢亦必知之,而猶問其為何人者,蓋子貢未能逆料夫子之答故也。若夫子答曰‘古之仁人也’,則子貢未必復有‘怨乎’之問。而夫子之答乃曰‘賢人也’,則之為賢人,固子貢所嘗熟知,而亦或有君子而未仁者,此何足以見其所為之必出於天理之正、人心之安乎?於是不得不再問‘怨乎’,而得其詳耳。
‘蓋伯夷以父命’云云。○按:因此而竊思之,太王泰伯仲雍王季,而王季不辭;文王伯邑考武王,而武王亦不辭。此揆以天倫為重之義,未知何如也。蓋王季之事,則泰伯仲雍已文身斷髮,而先君宗社不可委棄,是於義無可辭也;武王之事,則文王已知天命人心歸于武王,而便付託以許大事業,則武王雖欲效叔齊,有不可得也。聖人經權之不同,恐或如此歟?
‘既而各得’云云,小注雲峯胡氏曰‘人心’云云。○按:集注所謂‘合乎天理之正,即乎人心之安’,卻是兩下立説,言既合乎天理之正,而又即乎人心之安也。蓋遵父命、重天倫,俱合乎天理之正,兄弟同心,決定歸一,似若無所不可。而惟其各不能自安於心,故彼雖亦天理之正,而我不得强以相從也。是則合乎天理之正與即乎人心之安,決是兩事也。胡氏以為合乎天理之正然後方可即乎人心之安者,恐失集注之正義。
‘夫子以為’云云,小注慶源輔氏曰‘世俗’云云。○按:之拒父已是多少不順,則嫡孫當立及稟命天王、受命君父與否,有不足論矣。或問楊氏説,以為此章大體正是惡父子之争,檀弓立孫之説乃小小曲折,夫子之所斷,以其父子之争而絶之,初不復論此曲折也。此論至矣,説恐未精。
齊氏曰‘父子’云云。○按:‘於人紀有功’之云,汎而無當。此章只論自盡於人紀而已,其有功後世則不必攙論。
【第十五章】
子曰‘飯疏食’云云。○按:上篇‘閔子上’章,集注謝氏云‘視季氏不義之富貴,不啻犬彘’,説得太粗厲了。觀於此章‘如浮雲’之語,始可見聖人氣象從容無痕迹。然此云不義富貴,是公共説,不必謂聖人視世人不義之富貴而云爾也。○集注朱子則曰‘如浮雲之無有’,程子則曰‘輕如浮雲’。所謂‘無有’,非謂全無,亦輕字之意也。
程子曰‘非樂’云云。○按:‘不能改’,能字當玩味。顔子不改,是微有着意底;夫子不能改,是自然底,於此可見聖賢之樂有生熟處。
【第十六章】
子曰‘假我’云云。○按:夫子此時於已彬彬,不必更待數年而後卒學也。況聖人生知,豈或有過?而今云無大過,則猶若有細過在。又曰‘可以’,則亦非直以‘無大過’自許也。蓋道無窮,學之不易,故聖人不敢自以為吾學已至,常有向望加進之意,而不自覺其辭之謙而又謙也。
‘學則’云云,小注胡氏曰‘吉凶’云云。○按:吉凶消長,大體説。理、卦體、卦象、卦德、卦變,何所不包?胡氏只屬卦體,恐偏。以天理言之,則謂之吉凶消長;以人道言之,則謂之進退存亡。記疑之論至矣。
‘故可以’云云。○按:‘不可以易而學’,以字、而字,尤見其未易學也。
小注覺軒蔡氏曰‘進退’云云。○按:孔子之言‘無大過’,只是平説,概曰‘若卒以學,則於日用事為可以無大過’云爾。蔡氏以為‘合於也,無甚差’者,意狹。且謂‘無甚差’,則‘無差’之云,恐非文義。
西山真氏曰‘聖人’云云。○按:吉凶消長、進退存亡,只是之理。以天人對言,則吉凶消長屬天,進退存亡屬人,如是説足矣。真氏語涉支離,而無所發明。中間又去‘吉凶’字,代以‘盈虚’字,與進退存亡對言,以為天理、人事之分者,又無着落。至於‘當存而存,當亡而亡’之云,句句生病。記疑亦言之。
雲峯胡氏曰‘朱子’云云。○按:胡氏以‘無大過’屬之占辭中‘无咎’者,初看卻似可喜,而其實有未安者。占辭中‘无咎’,有吉而无咎者,有悔而无咎者,不可以一概論。蓋‘无咎’者,只是占辭;‘無大過’者,只是聖人平平地自説,不必牽合附會。其餘記疑已辨之。
【第十七章】
謝氏曰云云,小注勿軒熊氏曰‘即’云云。○按:此章本不言樂、欲見樂之意,則曰‘言執禮,則樂在其中’,可也;曰‘言,則樂在其中’,亦可也。今乃曰‘即樂也’,樂固出於,然豈直是樂乎?若直是樂,則孔子何以各言‘興於,成於樂’乎?熊氏下文亦引此語,不自覺‘即樂’一語之不免破綻矣。
【第十八章】
子曰‘女奚不’云云。○按:‘發憤忘食,樂(而)〔以〕忘憂’,固是聖人自謙之辭。然以聖人氣象言之,則如‘終日乾乾’,有斬截剛果之意,這便是‘發憤忘食’;如‘樂天安土’,有從容自得之意,這便是‘樂(而)〔以〕忘憂’。集注所謂‘見其全體至極,純亦不已之妙’者,正謂此也。
‘然深味’云云,小注朱子曰‘發憤’云云。○按:‘非是有所因’五字,恐有錯誤。觀於文‘真個或有所感’云云,可知其然也。
【第十九章】
尹氏曰云云,小注勉齋黄氏曰‘聖人’云云。○按:‘博學、審問’之云,非所以語聖人之學。
慶源輔氏孔子云云。○按:此云‘好古敏求,非生知〔者〕不能’者,語涉過當。好古敏求,亦是言知。‘知行相資’之云,亦誤。
【第二十章】
謝氏曰云云,小注南軒張氏曰‘聖人’云云。○按:不語力,不語亂,非必為妨德損志而不語也。蓋皆非理之正,非君子所宜常言也。説恐〔誤〕[1]。其下論神,字分理與事,以為聖人只明其理而不言其事者,未知何謂。
慶源輔氏曰‘異,非常’云云。○按:此以隱惡揚善總結不言三者之意者,恐未安。
齊氏曰‘索隱’云云。○按:精義吕氏亦以‘索隱行怪’釋怪字,或問深以為病。蓋怪者,如天灾、時變、物妖、神姦是也。説恐誤。而其下‘好勇過我’云云亦未當,記疑已辨之。
‘問孔子’云云。○按:‘正天典民彝’之云,恐涉無當。
【第二十二章】
子曰‘天生’云云。○按:天既生德於聖人,則非桓魋人所能害,此則理之所必然者也。理雖如此,而桓魋人終能害之,則是乃命之無奈何者也。無理之所必然者既無可疑,故直以‘其如予何’斷之;命之無奈何者亦非可必,故又不得不微服以避之。聖人所以處於理命之間者,竊恐如此矣。因此而究之,以桓魋人之凶,而終不能害孔子,是固當極斷置以理。而後世賢人、君子遭時不幸,身被横逆之禍者,指不勝屈,於此則每每歸之於命,是其於聖人獨言理,而餘人獨言命者,將何説之可通也?蓋理者,事之當然者也;命者,氣之不齊者也。聖人之德至大至盛,拔乎羣類而參乎天地,天下蒙其澤,萬世受其利,是宜福禄咸萃、吉祥畢臻,凶穢陰邪之害不能以入焉,此則事之所當然者得以直遂,而彼不齊之氣亦不得不聽命於此矣。後世賢人君子雖各有其德,而其全體大用已不能如聖人之至盛至大,故所謂福禄之萃、吉祥之臻亦不能不少損,而凶穢陰邪之害始得以干焉,此則不齊之氣有以闖然自勝,而事之所當然者反不免受屈矣。然則孔子之言,其亦明知其氣不勝理,而斷然自信也歟?抑又思之,命者,有生之初,氣質清濁有萬不同,而死生禍福因以定焉者也。孔子生質稟得極清明,故命之所定亦純吉無害;餘人則不能盡然,故命亦有時乎不吉。以此言之,則桓魋人之不能害孔子,非但理之可必,命亦無不可必。未知如何也。
【第二十三章】
子曰‘二三子’云云。○按:‘無隱乎爾’,‘乎爾’字與上‘澹臺滅明’章‘焉爾乎’三字之寬緩不迫者意味一般。爾字若作汝字看,則語意重疊,卻有多少不順。諺解之釋恐未然。
程子曰‘聖人’云云。○按:‘猶天然’,然字當讀如孟子‘夫道若大路然’之然。
吕氏曰‘聖人’云云。○按:‘體道’之體與‘鬼神體物’之體同。‘與天象’與字,記疑以為‘如’字之誤者,是矣。天象,非專指日月星辰之文,如四時行,百物生,便都是天象。
小注范陽張氏曰‘天何言’云云。○按:‘平日機(用)〔栝〕[2]盡於此決之’之云,恐未安。
新安陳氏曰‘體道’云云。○按:‘體道’、‘體物’之體,乃是與道做個骨子之意。非無形體之道,〔於聖人〕[3]身上形現出來之謂也。説未穩。
【第二十四章】
‘子以四教’云云。○按:文是學文,行是修行,忠是實心,信是實事,則文、行、忠、信,各是一事也。以精義謝氏説觀之,則文也、行也、忠信也,實為三事也。文是知底事,行是行底事,而所謂忠信只是誠實此行,行外更别無忠信。則文、行、忠、信,只合為知行兩事也。此章之序,則文為先,行為次,忠信又為其次也。‘弟子入則孝’章‘謹而信’在前,則便是忠信為先,而‘行有餘力’為次,則以‘學文’又為其次也。此章集注固以忠信為行之本,而‘不重不威’章集注云‘學以忠信為本’,則忠信又兼為知行之本也。大抵聖人立言不同,而意實相通,要在人逐處自識得。
【第二十五章】
‘聖人神明’云云。○按:‘神明不測’乃狀心之語,而引用於此者,蓋聖人不過全是心之體用,故能神明不測耳。
子曰‘善人’云云。○按:上言聖人、君子,皆兼資稟學問而言;此言善人有恒者,只以資稟而言。善人而加之學問,則可以至聖人;有恒而加之學問,則亦足為君子矣。孔子雖未見聖人、君子,常欲得資稟好底人而成就之,故又思此兩等人也。
‘亡而為有’云云。○按:有恒者固無虚誇之弊,然聖人此三言非專為戒學者虚誇之弊而發也。竊味其言意,則只是公共説,難乎有恒之理也。蓋恒者,久也。‘無而為有,虚而為盈,約而為泰’者,是難久之道。必須實有、實盈、實泰,然後乃為可久之道耳。然則有實心者方可以有恒,而無實心則不可以有恒矣。聖人公共説此無實難久之理,以見無實心者之不能有恒也。然集注及小注諸儒説皆與此異,當更商。三者,若直屬學者看,則‘約而為泰’一語卻没意味。
【第二十七章】
子曰‘蓋有’云云。○按:‘蓋有不知而作者’一句是汎設疑辭,以言其必無是理,其意概曰‘夫亦有不知而作之之理乎’云爾。者字恐亦虚字,未必謂世間有一般不知妄作底人也。聖人語法蓋恐如此。○‘多聞擇善而從之,多見而識之’,當作一項事看,又當作兩項事看。夫既傳其聞見,擇而從之,則取捨固已定矣,而又須記存在這裏以備參考,此一項事也。擇而從之,是擇取出善,而惡則都揀去了。識之,是併記得善惡,又擇而從之,是已有分别定向;識之,是只管記着,卻未有從意,此兩項事也。以一項事看,則擇從而識之者,只是得於見聞,未能實知其理,所以為知之次也;以兩項事看,則擇從為知之次,識之者又為擇從之次也。○‘不知’,知字是汎説;‘知之次’,知字是緊重説。‘聞、見’字只是互文。
【第二十八章】
子曰‘人潔己’云云。○按:‘不保’之保字,是質字之意,如言‘百口保之’之保。蓋彼既潔己而進,則不復追質其前日之善惡耳。
【第二十九章】
子曰‘仁遠乎’云云。○按:上篇‘不違仁’章曰‘日月至焉’,此章則曰‘斯仁至矣’,蓋心之德即是仁,更不須言至。而汎以仁之道而言,則謂之‘至於仁’可也,謂之‘仁之至’亦可也。然‘斯仁至矣’一語有即此便是之意,比‘日月至焉’更覺親切。
【第三十章】
巫馬期以告’云云。○按:精義程子論此,以為司敗使巫馬期去告,要其回語,故孔子告之如此云云,竊以事理究之,未見其必然也。孔子之受以為過,雖極渾厚,然昭公之不知禮則自不可掩,以此答巫馬期則可也,以此告司敗則未可也。蓋巫馬期是親弟子,若真不知娶同姓為非禮,則非所以誨之之道。至於司敗,自是外國之人,聖人既以諱君之義答云‘知禮’,則似不可復露出言外之意也。然若當時司敗以所揖巫馬期而告之者直詰之孔子,則孔子必顧左右而不答。或答之,則將奈何?蓋以意揣之,則必曰‘我於禮未習,故不知也’。如此,則是乃初若不知娶同姓為非禮者。然聖人寧受不習禮之譏,必不以吾君不知禮之意露出言外也,恐未知如何也。
‘然其受以’云云。○按:‘初若不知孟子之事’,言有若初答司敗之時不知孟子之事,而汎答以‘知禮’也。
【第三十二章】
子曰‘文莫’云云。○按:此‘文’字與‘博學於文’之文不同,如春秋傳曰‘言者身之文’是也。言固是不能無者,而非君子之所急。其言‘莫吾猶人’者,雖見其不自足,而亦見其不必足也。小注朱子説‘不難繼、不必工’之云,深得聖人之意。
謝氏曰‘文雖’云云。○按:或問謝氏此説,曰‘聖人雖不讓於文而猶人之説,猶其聽訟耳,亦未嘗自以為過人也。“躬行君子”對“文”而言,自有虚實、難易、緩急之殊,故不居以勉人,非必謂其可以入聖,而〔後〕[4]不敢當也’云云。其譏斥如此,而反為收入於集注者,以其言雖有未安,而大概不甚失此章之意,故不欲廢之也。
【第三十三章】
子曰‘若聖’云云。○按:‘為之不厭,誨人不倦’二事,聖人雖不得不自當,而‘云爾’二字便見其不敢遽然之意。‘已矣’二字,猶言此外無他能也。其不敢當聖與仁,而降就學者事者,已是謙辭,而謙辭之中又有謙意。聖人氣象,正好此等處識得。○聖人此言雖是降一等自居,然聖與仁之道不過盡夫成己、成物兩事而已。為之、誨人,是成己、成物;而不厭、不倦,在聖人又為‘純亦不已’氣象,此豈非所謂聖與仁乎?子華既知聖人不居聖仁之意,而又知此正所以為聖仁,故曰‘正惟弟子不能學’,可謂善觀聖人矣。
‘此亦夫子’云云,小注新安陳氏曰‘此專’云云。○按:陳氏説亦粗通,然‘心德之全,人道之備’,只是公共説心之德渾全,人之道備盡,不必如是費辭而後見其然也。
鼂氏曰‘當時’云云。○按:鼂氏此論固善,然聖人德愈盛,心愈下,而仁聖者,德全道極之名,故自然遜退不敢居,而降就於學者之事耳。非心實自聖而故為退託,又將欲進材率善,而必以兩事自處也。此又不可不知也。
小注朱子曰‘夫子’云云。○按:夫子自説‘為之不厭,誨人不倦’,公西華就此説便識得聖人至極處,非弟子之所能及也,恐未必便説道聖人有不讓處。朱子此説當闊看。
‘仁之與聖’云云。○按:仁者是理之名,可以通上下言,故體是理者,亦無論全體一事而通謂之仁;聖者,造其極之名,只以地位言,故不可以通言於上下。此所以不同。若就孔子分上説,則仁聖俱是極至之名,更無大小之别。
雙峯饒氏曰‘前以’云云。○按:仁聖名義固不同,然在夫子則俱是極是處。饒氏以為聖人遜了第一、第二等,有若仁聖真有大小者,然恐未安。
【第三十四章】
‘子疾病’云云。○按:孔子‘有諸’之問,小注南軒説,以為‘使子路深省夫禱之理’者,恐未必然也。蓋死生自有定命,非禱於鬼神可以獲免也。況君子豈可不安其死,陷於鬼神,以苟須臾之生哉?故‘問以有此理否’也。然猶不直言無是理,而反設疑問者,蓋古者行禱五祀,有明文在,臣子迫切之情,則亦不可謂全無是理也。‘有諸’一辭極包涵,不可汎看。
‘上下’云云,小注朱子曰‘只是’云云。○按:凡禱疾者,固多悔過遷善之辭,然此亦不可以一概説。周公代某之禱,未嘗述武王遷悔之意。且如子路不請而自禱,則亦豈可以聖人遷悔為辭耶?
‘無其理’云云。○按:自他人觀之,則‘聖人未嘗有過,無善可遷。〔其〕素行〔固〕已合於神明’。然聖人所説,則概曰‘我平日固常悔過遷善,以求合於神明,是乃不禱之禱,豈待疾病而後禱哉’云爾。若聖人自説‘我未嘗有過,無善可遷,素行已合於神明’云爾,則便失聖人之意矣。此章小注朱子説凡二段,一云語意深厚,一云聖人直截擔當,無所推讓。記疑以上説為正至矣。
‘蓋臣子’云云,小注慶源輔氏曰‘疾病’云云。○按:‘夫子之心,即天地神祇之心’之云,語極無當。
【第三十六章】
程子曰‘君子’云云,小注南軒張氏曰‘正己’云云。○按:放懷,則固非坦蕩之謂;而循理自適,無所憂慮,則正是坦蕩者之氣象。南軒説恐有病。
【第三十七章】
‘子温而厲’云云。○按:此三句,是聖人中和氣象,而學者善為之形容者,當縱横看過,切不可滯於一説也。以正義言之,則温、威、恭三者為主,而厲與不猛與安三者是帶説也;又分而言之,則温也、厲也、威也、不猛也、恭也、安也,是六德也;又錯而言之,則厲便有威底意思,不猛便有温底意思,至於恭、安,則又各包温、厲、威、不猛四者。蓋恭之一字自兼謙遜、莊肅兩義,安之一字自兼珍重、從容兩義。謙遜、從容,近於温、不猛;莊肅、珍重,近於厲、威也。大抵聖人剛柔合德,無少偏倚者,只是如此。
‘故其中和’云云,小注‘問集注’云云。○按:問説‘分屬陰陽’,多有未襯,‘三寸’之説,尤未見其必然也。答説‘印可’者,恐是只許其大體。
‘温厲之説’云云。○按:‘直以厲’以下,有未敢曉。凡欲矯氣質之偏者,太温則當用力於厲,太厲則當用力於温,威、不猛、恭、安皆然,奚獨直以厲為主者為一偏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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