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堯曰】
堯曰:‘咨!爾舜!天之曆數在爾躬。’
此亦帝王為治之要。
此篇多闕文,當各考其本文所出而解之,有不可通者,闕之可也。‘謹權量’以下,皆武王事。當自‘周有大賚’以下至‘公則悦’為一章。蓋‘興滅國,繼絶世,舉逸民’,當時皆有其事,而‘所重:民、食、喪、祭’,即武成所謂‘重民五教,惟食、喪、祭’者也。與張敬夫論癸巳論語説。
所謂‘掊斗折衡’者,恐非先王之法。以舜之盛德,猶以同律度量衡為先。孔子亦言‘謹權量,審法度’,夫豈以掊折為可耶?度量權衡,天理至公之器,但操之者有私心耳。以其操之者私,而疾夫天理之公,是私意。彼此展轉相生,而卒歸於大不公也。答何叔京。
子張問於孔子曰:‘何如斯可以從政矣?’
舊説‘猶’字只為‘譬’字之意,文義亦通。若覺未穩,即且闕之,不必强為之説也。答江德功。
子曰:‘不知命,無以為君子也。’
集注解‘不知命,無以為君子’,謂‘知有命而信之’。人不知命,則避害趣利,何以為君子?而解‘公伯寮愬子路’章,乃云‘聖人於利害之際,則不待決於命而後安’。二説似相反。某謂‘公伯寮’章指聖人言,所以不決之於命。而此章乃為欲為君子者而設,不知如何?
來説是也。上蔡説得此意思好,語録(之)〔中〕[1]有之。答李(明)〔晦〕叔。
論語一書,朱夫子訓釋備矣。有集注、有精義、或問,所以發明聖人之意,殆無餘藴矣。然其平日與朋友、門人往復辨難,其説尤詳,散出於大全書中者甚多。我農嚴先生嘗欲裒為一編,以便考覽,而名之(而)[2]論語詳説。既手書目録一通,以託門人金時佐道以,甫繕寫數篇,而先生已下世。道以氏心嘗恨焉,每勸余續成,而余亦汩於吏役,荏苒十年,未下手矣。嘗於夢中侍先生,語及此事,極嘆其編次之遲。余覺而瞿然曰:‘此吾二三子之罪也。’遂亟加纂集,再閲歲而訖功,凡四卷。竊嘗考之,蓋其問者非一人,疑之非一端,故精粗淺深,横豎偏全,無不曲暢而旁通之。譬之叩鐘,或小鳴,或大鳴,舂容以盡其聲焉。其為説,固有集注、或問所未及言者,而其所已言者,又因此而益明。觀其折衷取舍,權度不差,同異得失,彼此互發,而聖人之微辭奥旨益躍如也。讀論語者誠能本之集注,而參之以或問,又考之此以盡其詳,則其於反約也幾矣。先生雅不喜編摩之功,而獨於此惓惓不已者,其意豈偶然也哉?抑大全庸、學、孟子諸説亦多有之,又依此例采輯,以為四書詳説,則尤好看。同志者有能成之,是亦先生之意也歟。
己亥暮春既望
門人咸從魚有鳳 謹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