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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04_159里仁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04_159里仁

【里仁】

凡二十六章。
【一章】*
或問 ‘里仁’之説,孟子嘗引以明擇術之意矣,今直以擇鄉言之,何也?曰:鄭氏程叔子皆云爾矣。以文義考之,則擇云者,不復指言所擇,而特因上句以為文。恐聖人之本意止於如此,而孟子之言,姑借此以明彼耳。然程子之意,亦似以‘里’為人之擇里而居者,則又非文意也。程伯子張子氏多從孟子氏又兼兩意,以‘里仁’為譬喻之言。胡氏又自為一説,義皆可通,但恐或非本文之意耳,讀者詳之。胡氏曰:里,居也。居仁如里,安仁者也;擇而處仁,利仁者也。
精義 明道曰:‘里,居也。擇仁而處之為美。’又曰:‘里,仁之所止。’○伊川解曰:居以親仁為美。處不擇仁[1],焉得為智?○范氏曰:孟子曰‘仁,人之安宅也’,亦若里而已矣。知仁之美,擇而處之,則是知矣,故仁則知在其中矣。身不處於仁,而謂之知,可乎?故不仁未有能知者也。○吕氏曰:所居之里有仁人焉,猶以為美。擇術以自處而不居於仁,則居仁之里者不如也。○謝氏曰:孟子因擇術之論,嘗引此矣,故繼之曰:‘夫仁,天之尊爵也,人之安宅也,莫之禦而不仁,是不知也。’今當以此論為證。○楊氏曰:不能知仁而弗去,焉得知?○尹氏曰:里居之間有仁者,猶以為美。處而不擇乎仁焉,焉得為知乎?
【二章】*
或問 二章之説。曰:諸説皆善,然其細微之間,時猶有未安者。如約、樂之説,則謝氏之病為多。如以約為事,樂為情,而所性不存焉,惟體仁而盡性者為能無累於此。語意雖精,然細味之,似有性情不相管攝之意,而流於佛之弊。其曰‘不仁者不知我之為我,而以物為我’,則又甚矣。聖人之意,但謂不仁者不能安於義理而固其所守耳,豈若是險怪而不平哉?楊氏於長、久二字則亦有功矣。然所謂‘未能敦仁’者,乃利而未安之事,非直不仁也。刻意厲行亦有志者之所為,豈不仁者之所及哉?若通下文之義,而曰未能安仁利仁,而徒出於一時意氣之所為而為之,其處約也,未必濫則可矣。胡氏於此發明似得其本旨者。胡氏曰:‘之飯糗茹草,若將終身。’衣袗衣,鼓琴,若固有之,此安仁者之久處約、長處樂也;原憲環堵,閔損上,季文子晏平仲,此利仁者之久處約、長處樂也。侯氏大意得之,而語多繁複。周氏其智自私之云,則亦疏矣。‘安仁、利仁’之説,程子發明亦切至矣。但若欲為而為之之類,看利仁者則太淺矣。若徒為名而已,則是豈其真知仁之為利者,而亦何足以得為仁之利哉?范氏所謂‘有諸己而體之’者,恐未足以明安仁之意。吕氏所謂‘向慕勉强’者,亦未及乎利仁也。以中庸達德、表記三仁之序考之可見矣。謝氏之説則善矣,然初不見利字之意,而於所以安仁者亦未親切。其它如曰‘樂天、畏天、由仁、行仁、生知、學知’者,皆不能有所發明,而(而)‘畏天、生知、學知’云者,語尤不類。周氏所謂自得者亦然。惟尹氏二説,雖約而皆不失其旨。所謂泰者亦以其事而言,非(如)〔與〕[2]驕為對者也。其語利仁,則文義為尤密矣。
精義 伊川曰:‘知者利仁,知者以仁為利而行之。至若欲有名而為之之類,皆是以為利也。’又曰:‘知者知仁為美,擇而行之,是利仁也。心有其仁,故曰利。’○范氏曰:‘久處樂而不淫,久處約而不移,惟仁者能之。不仁之人,樂則思驕,約則思濫,是以不可久處也。夫不虐惸獨,不畏高明,居逸樂而自久,處憂患而不困,二者未有能獨行者也。’又曰:‘仁者,人也,故安仁;知者,知也,故利仁。有諸己而體之曰安,知其善而為之曰利。安仁者,樂天者也;利仁者,畏天者也。’○吕氏曰:仁者仁在己,其仁乃吾分之所安;知者仁猶在外,其知為己利,向慕勉强而行之。○謝氏曰:‘約對利達,樂對憂愁。利達窮約存乎事,憂樂發乎情,所性不存焉。彼體仁而盡性者,於此豈有二心哉?約何與我事?久處約可也。樂何與我事?長處樂可也。然則不仁者蓋未知我之為我矣。我既喪矣,則以物為我;以物為我,能無欣厭乎哉?有所欣,故不可以久處約;有所厭,故不可以長處樂。’又曰:‘仁者,心無内外遠近精粗之間,非有所存而自不亡,非有所理而自不亂,如目視而耳聽,手持而足行也。知者謂之有所見則可,(謂之)[3]有所得則未可。有所存,斯不亡;有所理,斯不亂,未能無意也。安仁則一,利仁則二。安仁者,非以上去聖人為不遠,不知此味也。諸子雖有卓越之才,謂之見道不惑則可,然未免於利之也。’○楊氏曰:‘安土敦乎仁,則無入而不自得;未能敦乎仁,蓋有刻意厲行者,其處約也未必盡濫,其處樂也未必盡淫,然而何可長也?’又曰:‘由仁而行,安之也;行仁,利之也。’○侯氏曰:‘不仁者,久處約則不能安貧,不能安貧則諂怨無所不至;長處樂則驕僭,驕僭則犯禮,而亦無所不至,皆亂之道也。“貧而樂,富而好禮者”,惟仁能之。’又曰:‘安仁,生而知之者也;利仁,學而知之者也。’○尹氏曰:‘泰而不驕,窮而不濫,惟仁者能之。’又曰:‘知仁之為美,擇而行之,利其仁也。心有其仁,是利之者,乃知者之事也。若仁者,則安於仁而已矣。’
【三章】*
或問 三章之説。曰:程子之言約而盡矣。公者,心之平也;正者,理之得也。一言之中,體用備矣。范氏‘敬修可願’之云,亦曰如是之人,仁者所好耳。然‘可願’之云,若與所好者相亂,亦其立言之疏也。謝氏‘本無好惡人之心’者,過矣。是非之心,人皆有之,而好惡之則又出於天賦之秉彝而不可易者,豈仁者而反無之哉?亦曰無私而當理焉可耳。游氏之説則善矣,但以仁者為‘宅心於大中至正之地’,則是仁者之心初不中正,而‘大中至正’云者,又自為一處,必以此心納於彼處而後得為無私也,而可乎?且‘宅心’之云,見於書者,與上文‘克知三有宅心’者宜為一説,今之説者疑已失之,然不過曰有以居是心而不為事物侵動耳,豈曰宅此心於一處哉?楊氏‘會物於一己’者,(曾)〔僧〕[4]之言也。夫謂無私心而自無物我之間,可也。若有意會物,而又必於己焉,則是物我未忘,率彼以合乎此也,且物之與己又若之何而可會哉?此記佛者之言而較之,猶未得為極至之論,況楊氏以儒者而數稱之,則不可曉矣。周氏詳潤而不甚切。尹氏以公盡仁,又得程子之説而不得其意者也。〇曰:然則游氏所謂智而未仁則不足以與此,何如?曰:知及之矣,而不足以與此者,非謂懵然不知所好惡也。私意人欲一有介乎其中,則雖好惡之不差,而其輕重淺深之間,必不能無毫髮之偏者,此所以必仁者而後能也。
精義 伊川解曰:得其公正也。○范氏曰:仁人之所好者必仁也,所惡者必不仁也,惟仁者能公天下之好惡。書曰‘敬修其可願’,仁者所好也;‘庶頑讒説’,仁者所惡也。○謝氏曰:仁者本無好惡人之心,不因人之順己而好之,好人之順理也;不因人之逆己而惡之,惡人之逆理也,故惟仁者為能好惡人。○游氏曰:好善而惡惡,天下之同情也。然好惡每失其實者,心有所繫而不能克己也。惟仁者宅心於大中至正之地而無私焉,故好惡非我,遵王之道路而已。知及之,仁或未足以守之,則不足以與此,故言惟仁者為能。○楊氏曰:‘會物於一己’,而後能公天下之好惡而不為私焉。○尹氏曰:仁之道公而已,所以好惡皆當於理。
【四章】*
或問 四章之説。曰:程子得之矣。范氏之説,大重志於仁者,謂其有意乎此則可,以為己能如此則不可。謝氏以志仁為知仁,以去聲讀惡字,則又誤矣。蓋志仁則實有意於為仁,非但知之而已也。且上章適言‘惟仁者能好人,能惡人’,則仁人曷嘗無所好惡哉?今曰無惡,然則謂其獨有所好,可乎?故胡氏力排其説,以為‘貪無惡之美名,失仁人之公道,非知仁者’,蓋得之矣。然此又或有説焉。蓋仁固公矣,而主於愛,故仁者於物之當好者,則欣然悦而好之;有所不得不惡者,則惻然不得已而惡之,是以好惡各當其物,而愛之理未嘗不行乎好惡之間也。以此而觀,則胡氏之言其亦未免於偏與?〇曰:然則謝氏所謂‘惡人之惡如惡己之惡’者,如何?曰:此自覺其説之不安,而為是以補其闕耳。然其語意有不可曉者,今姑就其文而推之則易矣。曰:常人之情,惡己之惡必恕,惡人之惡必深,然以恕己之心恕人,則其惡之也必不至於已甚,所以謂之無惡可也。果如此言,則是不惟先昧己心,而又將不復以君子之道待天下之人也,以此為仁,不亦遠乎?不然,則意其文之或誤也。若曰惡己之惡如惡人之惡,則於理為庶幾矣,然與其上文不類,而亦非經之本意也。
精義 伊川解曰:苟志於仁,則無不善也。○范氏曰:志於仁者,心以仁為主。以為君則愛人,以為臣則盡忠,以為父則慈,以為子則孝,無所往而不為善,何惡之有?○謝氏曰:苟志於仁矣,雖未能安仁,然不可不謂之知仁也。惟知仁,故能通天下之志,則於人何所惡也?容衆而矜不能可矣。世人見君子亦有惡,於此論不能無疑也,蓋亦未之思耳。盍亦察惡己之惡與惡人之惡不同,斯知之矣。使其惡人之惡如惡己之惡,則謂之無惡亦可也。○楊氏曰:苟志於仁,未必無過舉也,然而為惡則無矣。○尹氏曰:志於仁者,何不善之有?
【五章】*
或問 五章諸説如何?曰:衆人固欲富貴矣,然立位以行道,亦君子之所欲也;衆人固惡貧賤矣,然身困則道否,亦君子之所惡也。欲富貴而惡貧賤,人之常情,君子小人未嘗不同。君子所以異於人者,特以非義而得富貴則不處,不幸而得貧賤則不去耳。此舊説之意,而氏皆用之。惟程子意異,而氏獨守其説。愚嘗考之,以文義則舊説勝,以意味則程子深。然平心以觀,程子之説,於文義間有甚費力而卒不可通者,恐不若從舊之為安也。若謝氏所謂‘君子樂富貴而悲貧賤’者,則已卑而不及於理。若二章所謂‘何與我事’者,則又失於過高,而有所略於事也。楊氏所引趙孟之云,若以孟子之意言之,則非君子所以非道而得富貴則不處之意,但未知其復以孟子之説為如何?若必合於此文而言之,則吾恐其既失於此,而又叛於彼也。然其後本已刊去之,則亦豈自覺其所引之誤與?其曰去其所以得貧賤之道,則亦未安。蓋既曰君子,則固無得貧賤之道矣。設其有之,則修身改過者乃吾事之當然,初豈以是為去貧賤之計也哉?〇曰:然則君子而有非道以得富貴者,何也?曰:是亦一時不期而得之,非語其平日之素行也。蓋如‘孔子主我,卿可得’,‘行一不義,殺一不辜,而得天下’之類耳。〇曰:‘去仁’之説奈何?曰:范氏善矣。然所謂‘存乎不仁,則成不仁之名’者,非本文之正意也。若然,則又豈可謂去仁則無所成名乎?謝氏‘去仁實亡’之説亦善。但其他辭冗雜有不勝辨者,而又不足與辨也。若以‘去仁’以下二句繫之説‘其名從之’之後,則兩長集矣。其他諸家之説,亦不親切,今皆不能復辨也。〇曰:子以為‘終食、造次、顛沛’,言每進而加密,何也?曰:吴氏嘗言之矣。終食猶是無事之時,造次則異於閒暇,顛沛則又異於造次矣。吕氏之説蓋亦類此,而其訓釋字義又加詳焉爾。〇曰:諸家之説如何?曰:程子至矣,張子推説亦善。范氏因‘可離非道’而生‘可違非仁’之説,其於彼此之文義皆不審矣。夫道以人所共由而得名,故子思有‘可離非道’之説。若仁,則違與不違在人而已,豈可謂‘可違非仁’哉?其下文以‘如是則可以謂之學’者,則尤未當矣。謝氏‘非有意於不違’之説,過矣,而其所謂‘身之所在,仁斯從之,如形聲之有影響’,則反析人與仁為二物而相隨者,其亦疏矣。至謂‘終食之間無放飯流歠’者,則得其實,與周氏‘食不知味’之説相表裏。雖經文本意,但謂無一食之頃,然以食時言之而指其實,則此亦為可據也。〇曰:或以飲食必祭為言,與此若無異者,而皆斥其陋,何也?曰:是其説有二焉。若曰祭而必敬則不違,仁之一事也,何譏焉?若但以其不忘本而加恩惠焉以為仁,則信乎其陋矣。然推本而言,則制禮者之於此,固亦其仁之發,但不可專以此為仁耳。〇曰:侯氏所謂‘仁不可離,在知不知之間’者,如何?曰:其病與同而又甚焉者也。‘知之非艱,行之惟艱’,孰謂知之而遂無間之可離哉?學者以是為心,吾恐其流於異端而無復操存踐履之功也。周氏語多未瑩,而卒曰‘學者宜知所謂是’,則小怪矣。楊氏雖亦有此意,而繼之‘曰仁而已矣’,則義有所歸而不為病也。〇曰:尹氏‘造次顛沛必於是’為‘純亦不已’者,如何?曰:此誦程子之言而失之者也。程子曰:‘純亦不已,天德也;造次顛沛必於是,三月不違仁之氣象也;又其次,則日月至焉。’蓋以‘純亦不已’為聖人之事,‘造次顛沛必於是’為顔子之事,‘日月至焉’為學者之事,凡三等也。尹氏通上兩等而一言之,其失也甚矣。
精義 明道曰:‘不以其道得去貧賤,如患得之。’又曰:‘須是無終食之間違仁,則道日益明矣。’○伊川解曰:‘去仁,則不得名君子矣。’又曰:‘終食間不違仁,得善勿失也。“道不可須臾離,可離非道”,言道也;“造次必於是,顛沛必於是”,言守道也。’又曰:‘無道而得富貴,其為可恥,人皆知之;而不處焉,惟特立者能之。’又曰:‘純亦不已,天德也;“造次必於是,顛沛必於是”,三月不違仁之氣象也;又其次,則日月至焉。’又曰:‘自下而達上,惟造次顛沛必於是。’○范氏曰:‘富貴,君子之所當得也;貧賤,小人之所當得也。為小人之所為而富且貴焉,為君子之所為而貧且賤焉,皆不以其道也。君子正其在己而聽其在天者,故非道而得富貴則不處,為仁而得貧賤亦不去也。’又曰:‘君子為善,不蘄乎名也。然而有其實,則其名從之。存乎仁則成仁之名,存乎不仁則成不仁之名,有諸内必形諸外,故去仁則無所成名。’又曰:‘中庸曰“道不可須臾離,可離非道也”;仁不可造次顛沛違,可違非仁也。夫如是,則可以謂之學矣。’○吕氏曰:造次者,苟且之時;顛沛者,急遽涉難之時也。造次謂所之所舍苟且而已,非常居;顛沛者,顛覆陷溺,迫遽涉難可知矣。○謝氏曰:有得富貴之道,有得貧賤之道。樂富貴而悲貧賤者,君子與小人同;至於不處不去,則小人與君子異。樂富貴而悲貧賤,欲也,所性不存焉。所欲不處,所惡不去,不以富貴貧賤異其心,惟仁者能之。’又曰:‘惟盡仁,然後有仁之名。君子者,仁之成名也。聖人特體仁之盡而得名之至,故非體仁不足以盡人道,去仁則實亡矣,故曰“惡乎成名”。’又曰:‘君子於仁,非有意於不違,特身之所在,仁斯從之,如形之與影,聲之於響也。觀終日之間無放飯、無流歠,則不違可知矣。豈特如此,至於造次匪常處,顛沛非所安,猶且必於是。蓋欲離於是,亦不可得也。’○游氏曰:‘富與貴,非其道得之,則君子不處,以有義也。君子,宜富貴者也,今至於貧賤,是不以其道得之也。然而不去者,以有命也。此皆為君子言之,故主彌子瑕而得卿,孔子不為也。’又曰:‘君子去仁,則君非君,子非子矣,安所成其名?’又曰:‘無終食之間違仁,言造次顛沛必依於仁,雖終食之頃不違也。如以飲食必有祭,則僧家出生皆可以為不違仁矣,此可驗其學不在己。’○楊氏曰:‘君子而得富貴,小人而得貧賤,此以其道而得之者也。得之不以其道,則“趙孟之所貴,趙孟能賤之”,故君子不處焉。然富貴貧賤皆天也,不以其道而得貧賤,君子不去焉;則以其道而得之者,固將去之矣。然則其去也,可必乎?’曰:‘君子之去貧賤,亦去其得之之道而已。得之之道去而猶不免焉,天也,君子何容心哉?’又曰:‘道二,仁與不仁而已。去仁何以成名?’又曰:‘道不可須臾離也,故無終食之間違仁。雖造次顛沛,亦必於是焉。然所謂是者,果安在(乎)〔哉〕?’曰:‘仁而已矣。世儒謂飲食必有祭為“無終食之間違仁”,此雖閭巷之人皆能之,何俟君子乎?所謂“造次顛沛必於是”,又何事也?其為説陋甚矣。孔子顔淵曰“克己復禮為仁”,告仲弓曰“出門如見大賓,使民如承大祭”,知此則可與言仁矣。夫如是,則所謂“無終食之間違仁”者,可勉而至也。’○侯氏曰:‘富貴貧賤,其欲其惡,君子與小人同;其得之不以其道,則不處不去,君子與小人異。處之不以其道,雖禄以天下,弗顧也;去之不以其道,則簞食瓢飲,不改其樂矣。’又曰:‘仁不可離也,在知不知爾。若曰知也,何必終食之間哉?無間可違也。’○尹氏曰:‘富貴,人之所欲,所欲有甚於富貴者,仁是也,不以富貴而害仁,故曰“不以其道得之,不處也”。貧賤,人之所惡,所惡有甚於貧賤者,不仁是也,不以貧賤而樂不仁,故曰“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又曰:‘去仁,則不得名君子矣。’又曰:‘君子之於仁,純亦不已。’
【六章】*
或問 六章之説。曰:程子至矣。張子大意亦善,但以好惡為一人之事,則經文有二‘者’字,恐其本意或不然耳。范氏亦得之,而説‘其為仁矣’與氏皆自為一句,而不屬之下文,則恐於文義有不通者。此言之意蓋曰:‘惡不仁者,其所以為仁者,如下文所云耳。’吕氏‘無以尚之、不加其身、未見力不足者’,皆為勝物之事,則非克己為仁之意矣。謝氏所謂真好惡者亦善,但‘生知’之説太過,而‘無以尚之’一句未安,不若遂以真好惡者推之之為善耳。氏‘好仁’之説類謝氏,‘惡不仁’之説近吕氏。又謝氏所謂志、所謂此心,疑其指上文好惡者而言之。以為如是之人用力於仁,則無力不足之患也。然好仁而無以尚之,惡不仁而不加乎身,則用力於仁也久矣,恐不得復以此為説也。‘難易’之説則亦程子之意也。楊氏之失,前已辨之。其曰‘天下歸仁’者,則又失之大快矣。既以為仁由己,何力不足之有?而又有‘人嘗用力’以下之説,則又似真有力不足者,而特夫子未之見,亦不知其説之所定也。尹氏之説,則又[5]貿亂而無序,蓋不可得而通矣。但曰‘用力’以下之説,諸説不同,未有以屈其説,而集注所用程子之意,則‘未見’之云,與章之首尾兩未見者不類,而蓋有之矣。〇又曰:力不足者,而上繫於‘用力於仁’之文,疑亦未安,奈何?曰:是固嘗思之矣。如范氏説,則力不足者,為能用力於仁而其力不足以至於仁,而與畫焉者有間矣。夫子思其上者而不可得,故思其次,而歎其未見耳。此則‘未見’之云,與下文者不異矣。然聖人方疑未有用力於仁者,則且歎其未見此等之人,而未應遽歎夫未見其次之人。且其下文二句又止因説,則又不免乎跨越之弊,此亦有所未能安者。説,前已辨之矣,而周氏力不足之説[6],則同於程子,而以下文二句為蓋有力不足之人,但我未之見,所以深言必無用力而不足之人也。此則蓋有之矣,不必有所越而繫乎一句之前矣。然‘未見’之云,又未免其戾於前後之云也。是數説者,其前後得失如此,不可盡用。必不得已,則‘力不足’之云者從范氏,而下文二句從周氏之訓,以指夫力不足之人,用程子之意以不絶夫進善之路,其庶幾乎!然程子舊説未敢遽廢,姑存此意而熟考之可也。〇曰:子所謂‘無以尚之’者,何以言之也?曰:李氏之説然也。李氏曰:好仁好色,舉天下之物,未有以尚之者。有以尚之,則其好可移矣。〇曰:好仁者,不幾於安乎?曰:謝氏之説蓋然,然亦未也。胡氏以好仁為利之、惡不仁為强之者,得之矣。〇曰:為仁者亦用力乎?曰:蘇氏言之矣。蘇氏曰:仁之可好,甚於美色;不仁之可惡,甚於惡臭。而人終不知所趨避者,物欲蔽塞之也。解其蔽,達其塞,不用力可乎?故為仁【眉批】 為仁二字,本或作‘又’。曰自勝者强,又曰克己復禮為仁。
精義 伊川解曰:欲仁,則仁斯至矣,不係乎力也。用力於仁者,固當[7]有之,己未嘗見爾,豈敢謂天下無仁者也?〇張子曰:‘惡不仁,故不善未嘗不知。徒好仁而不惡不仁,則習不察、行不著,是故徒善未必盡義,徒是未必盡仁;好仁而惡不仁,然後盡仁義之道。’又曰:‘好德如好色,好仁為甚矣。見過而内自訟,惡不仁而不使加乎其身,惡不仁為甚矣。學者不如是,不足以成其身。故孔子未見其人,必歎曰“已矣夫”,思之甚也。’○范氏曰:人莫不有仁,其為不仁者,由不能審其好惡故也。是以仁者常少,豈其性然哉?蓋不為也,非不能也。好仁者,是志於仁者也;惡不仁者,不以不仁加乎其身,是亦為仁矣。夫有好必有惡,然所惡必自外入而後見焉,好則仁在其心而已,故惡不仁者不若好仁者之為美也。力不足者,中道而廢;不為仁者,自畫而已,故鮮有能一日用其力者也。以天下之大,不可謂無人,故聖人以為有之而未見也。○吕氏曰:尚,讀如‘君子不欲多上人’之‘上’,謂加陵之也。好仁者天下無敵,故曰‘無以尚之’;惡不仁者劣於好仁者,不能天下無敵,故其效止可使不仁之不敢加陵其身而已。用力於仁雖有差等,皆有如是功效。人莫之敢抗,豈患力不足哉?○謝氏曰:如好好色,好仁者也;如惡惡臭,惡不仁者也。好惡如此,始可謂真好惡矣。使其出於天資,可不謂生而知之者乎?使其出於學問,可不謂行著習察之至乎?故未見其人也。好仁者,不出於所欲,而無所待於惡不仁也,則其於不仁,不待惡而不加諸其身矣,故曰‘無以尚之’。惡不仁者,愛身之人也。愛身之人出於愧恥,不仁惟恐其浼我也。恐不仁之浼我,則其於仁猶待於擇,固與好仁者有間矣,故止於不使不仁者加乎其身也。志至焉,氣次焉,使其操此心以往,則將天下之仁皆歸焉,故曰‘我未見力不足者’。此道甚易行,聖人不敢以難待天下之人也,故曰‘蓋有之矣’。然天下莫能行,聖人不敢以易待天下之人也,故曰‘我未之見也’。○楊氏曰:好仁,則天下歸仁焉,其孰能尚之?惡不仁,則不仁者遠矣,故不使加乎其身。‘為仁由己’,‘我欲仁,斯仁至矣’,何力不足之有?然人嘗用力於此矣,然後力有足有不足。世無用力者,則有力不足無以見,故曰‘蓋有之矣,我未之見也’。○尹氏曰:人能好仁,則何以尚之?苟能惡不仁,不使不仁加其身,是亦為仁矣。‘有能一日用其力於仁矣乎?我未見力不足者’,言未見用力於仁者也。‘一日克己復禮,天下歸仁焉’,‘我欲仁,斯仁至矣’。不仁者,豈力所不足乎?蓋不為耳。孔子不欲謂無其人,故曰‘未之見也’。
【七章】*
或問 七章之説。曰:程子至矣。尹氏又推明之,亦盡矣。前乎此者,則有劉氏之説;後乎此者,又有吴氏之説焉。劉侍讀曰:周公使管叔,而管叔畔;魯昭公實不知禮,而孔子以為知禮,實過也。然周公愛其兄,孔子厚其君,是乃所以為仁也。説已見集注。而楊氏亦因之,但所引表記以為説者,則已支離矣。〇曰:諸説如何?曰:如范氏説,則宜曰責小人以恕則可以為仁,而不必言知仁矣;如吕氏説,則宜曰類族辨物則仁術弘,而又不必專於觀過矣;如謝氏之説,則但觀人之運動作為,而識其運動作為之所以然者,即可以知仁,而亦不必專於觀過矣。既疏,而謝氏之失為尤甚。蓋其論仁,每以活者為訓,知見為先,遂以此所謂知為彼之知,此所謂仁為彼之活而誤焉耳。〇曰:世有因謝氏之説而推之者,曰人能自觀其過,則知其所以觀此者即吾之仁,是説如何?曰:此説最為新奇而可喜,吾亦嘗聞而悦之矣。然嘗以質之於師,而曰不然,既又驗諸行事之實,而後知其果不然也。蓋方其無事之時,不務涵養本原,而必欲求過以為觀省之資;及其觀之之際,則又不務速改其過,而徒欲藉之以為知仁之地,是既失其所以求仁之方矣。且其觀之而欲知觀者之為仁也,方寸之地,俄頃之間,有過者焉,有觀者焉,有知者焉,更相攫拏,迭相排逐,煩擾猝迫,應接不暇,蓋不勝其險薄狂怪,而於仁之意味愈不得其仿佛。原其所以然者,蓋亦生於以覺為仁,而謂愛非仁之説耳。夫有是性,必有是情,故仁之愛、知之覺,猶水之寒、火之熱也。程子謂‘不可以愛為仁’,蓋曰不可以情為性,猶不可以寒為水而已。然其所謂‘以仁為愛體,愛為仁用’,則於其血脈之所係,未嘗不使之相為流通也。故於有子之言,以及此章之旨,未嘗不以愛為言,至於以‘覺’訓‘仁’,則蓋嘗明斥其非矣。今宗本程氏而不深考於此,乃直謂‘覺’為‘仁’,而深疾夫愛之説,則是謂熱為水,而惡言水之寒也。溺於新奇,而不自知其陷於異端,誠以是説推之,則庶乎其有改矣。
精義 伊川解曰:人之過也,各於其類。君子常失於厚,小人常失於薄;君子過於愛,小人過於忍。○范氏曰:君子之過也以君子責,小人之過也以小人責。求備於君子而不大望小人,此為仁之道也。故責君子以厚,責小人以薄。君子可上,而責之薄則為不恭;小人可下,而責之厚則為不恕,非為仁之道也。○吕氏曰:仁道之大,貴於類族辨物以通天下之志。如不分其黨,持一法以平物,則物必有窮,仁術狹矣。君子有君子之過,小人有小人之過,各於其黨以觀其過,則物物得其所,而仁術弘矣。惟弘所以為仁,故因觀過然後知仁之所以然。功者人之所勉,過者非人之所欲為,故求其誠心,視功不若視過也。○謝氏曰:仁之道不易知。聖人於此,語以知仁之方。黨,偏蔽也,君子小人之注心處也。君子注心於義,小人注心於利。自其過中,皆可謂之過。既曰過,安可謂之仁?然於此特可以見仁矣。’又曰:‘孟子論性善,論之至也。性非不可為不善,但非性之至。如水之就下,摶擊之非不可上,但非水之性。人雖可以為不善,然善者依舊在,如觀過斯知仁。既是過,那得仁?然仁亦自在。○楊氏曰,記曰:‘仁有三,與仁同功而異情。與仁同功,其仁未可知也;與仁同過,然後其仁可知也。夫仁者安仁,知者利仁,畏罪者强仁。’所謂‘仁有三’,或安之,或利之,或强之,此之謂異情;及其成功一也,此之謂同功。與仁同功,則功一而已,故其仁未可知也。與仁同過,各於其黨觀之,則情異者見焉,則所謂三仁者從可知矣。○尹氏曰:君子失於厚,小人失於薄;君子過於愛,小人過於忍。各於其類觀之,仁不仁可知矣。
【八章】*
或問 朝聞夕死,得無近於釋氏之説乎?曰:吾之所謂道者,固非彼之所謂道矣。且聖人之意,又特主於聞道之重,而非若彼之恃此以死也。〇曰:何也?曰:吾之所謂道者,君臣、父子、夫婦、昆弟、朋友當然之實理也。彼之所謂道,則以此為幻為妄而絶滅之,以求其所謂清浄寂滅者也。人事當然之實理,乃人之所以為人而不可以不聞者,故朝聞之而夕死亦可以無憾。若彼之所謂清浄寂滅者,則初無所效於人生之日用,其急於聞之者,特懼夫死之將至,而欲倚是以敵之耳。是以為吾之説者,行法俟命,而不求知死;為彼之説者,坐亡立脱,變見萬端,而卒無補於世教之萬分也。故程子於此,專以為實見理義重於生,與夫知所以為人者為説,其旨亦深切矣。但所謂‘不虚生死得是’者,意若小偏耳。張子前説大意與程子前説同,後改之説則幾於釋氏之云。而吕氏又祖其説,亦誤矣。説既疏,而謝氏又不可曉,以意推之,其所謂道者,又若其論活者為仁之説也。故又以為不聞此而死,則謂生而死者,為吾身血氣之為;聞此而死,則知生而死者,乃道之出乎生、入乎死而無所復憂。若其果然,則與釋氏之言尤不能有以異矣。楊氏程子皆引易簀之事,然其意則有不同者。程子之意,蓋以道之重於生,明正之安於死。言有夫子所言之志,而後能有曾子所處之事耳。非以聞道便為得正,亦非以聞道而得正者,便無餘事而可以死也。若楊氏既以聞道為得正,而又有無餘事之説焉,則是曾子將死而後始得聞夫所謂道者,既聞道而遽遂無餘事之可為也。是亦生於不虚生,死得正之偏,而與此條之説不得為同矣。周氏蓋亦‘生於不虚生’之云者,而其所以為説者,則賢於楊氏矣。尹氏程子之言,而以誠有所得者明夫實見實理之説,意義益明白矣。
精義 明道曰:皆實理也。人知而信者為難。子曰:‘朝聞道,夕死可矣。’死生亦大矣,非知道者,豈以夕死為可乎?○伊川解曰:‘人不可以不知道。苟得聞道,雖死可也。’又語録曰:‘聞道,知所以為人也。夕死可矣,是不虚生也。’又曰:‘“朝聞道,夕死可矣”,死得是也。’又曰:‘苟有“朝聞道,夕死可矣”之志,則不肯一日安於所不安;何止一日,須臾不能。如曾子易簀,須要如此乃安。人不能若此者,只為不見實理。實理者,實見得是,實見得非。凡實理,得之於心自别。若耳聞口道者,心實不見;若見得,必不肯安於此。人之一身,儘有所不肯為,及至他事又不然。若士者,雖殺之使為穿窬,必不肯為,其他未必然。至若執卷者,莫不知説禮義,又如王公大人,皆能言軒冕外物,及其臨利害,則不知就義理,卻就富貴。如此者,只是説得,不實見得。及蹈水火,則人皆避之,是實見得。須是有“見不善如探湯”之心,則自然别。昔曾傷於虎者,它人語虎,則雖三尺童子,皆知虎之可畏,終不如曾經傷者,神色懾懼,至誠畏之,是實見得也。得之於心,是謂有得,不待勉强,學者則須勉强。古人有捐軀殞命者,若不實見得,則烏能如此?須是實見得生不重於義,生不安於死也。故有殺身成仁者,只是成就一個是而已。’又曰:‘老喜學者尤可愛。人少壯則自當勉强,至於老矣,志力須倦,又【眉批】 又,一本作‘只’。慮學之不能及,年數之不多,不曰“朝聞道,夕死”,可乎?學不多,年數之不足,不猶愈於終不聞乎?’○范氏曰:君子之學,惟患乎不聞道也。朝聞道,則夕死可矣。中庸曰‘率性之謂道’,君子之欲聞之也,必自慎獨始。舍是而曰道,未之或知也。○吕氏曰:聞道而死,死而不亡。○謝氏曰:死生,命也,何可不可之有?然不聞道,則以死生為在我;聞道,則以死生為在道。與其不聞道而生,孰若聞道而死?○楊氏曰:曾子曰‘吾何求哉?吾得正而斃焉,斯已矣’,言‘已矣’,則人之為人,至是無餘事也。故苟聞道而得正焉,雖夕死可矣,斯言於曾子見之。○尹氏曰:死生亦大矣,非誠有所得,寧以夕死為可乎?
【九章】*
或問 恥惡衣惡食者,其為未免於求飽求安之累者乎?曰:此固然也。然求飽與安者,猶有以適乎口體之實也,此則非以其不可衣且食也,特以其不美於觀聽而自恧焉。若謝氏所謂‘食前方丈,則對容【眉批】 容,本作‘客’。泰然,疏食菜羮,則不能出諸其户’者,蓋其識趣卑凡,又在求飽與安者之下矣。志於道而猶不免乎是焉,則其志亦何足言哉?〇曰:諸説如何?曰:程子至矣,因之,而范氏又能有所發明者也。謝氏則别為一説,而意尤高遠。楊氏周氏若皆以為不能忘情而有愠焉者,則吾已辨於前矣。然周氏所謂其志分者,覽者猶可以有取焉。
精義 伊川解曰:志於道而心役乎外,何足與議也?○范氏曰:志於道者,重内而忘外;恥惡衣惡食者,未能忘外也。徇其外,則無得於内矣,夫豈足與議哉?夫子於門人,獨稱子路能之。若子貢,猶不免於外重而内輕也。○謝氏曰:道至大至變,不可以有窮量之心取也。恥惡衣惡食,未可以言大過,獨不可以入道,蓋其心與道直不相似耳。○楊氏曰:恥惡衣惡食,此務養小體者耳,烏足與議道?苟志於道而養其大者,則雖簞食瓢飲,衣敝緼袍,捉衿而肘見,樂亦在其中矣,何恥之有?○尹氏曰:役於外者,未足與議道也。
【十章】*
或問 十章之説。曰:此章諸説多誤,蓋由音讀之學不明,以‘適’為‘子適’之‘適’之故也。惟吕氏以為‘主’,謝氏以為‘可’,似‘吾誰適從、誰適與謀’之‘適’。然吕氏之説不明,而‘義之與比’亦同衆説,誤為比於有義之人者。獨謝氏為不差,而其所論佛之失,亦最為明白也。
精義 伊川解曰:‘君子之於天下,無必往也,無莫往也,惟義是親。’又曰:‘義之與比,親於其身為不善者,直是不入。’○范氏曰:君子之於天下,無心而已。無適,故無所就;無莫,故無所去。惟是之從,故不患無當於天下。凡為善者,皆其類也。○吕氏曰:適,主也;莫,無所主。君子之於天下,無所主,亦無所不主。所與親者,惟義而已。○謝氏曰:適,可也;莫,不可也。無可無不可,苟無道以主之,不幾於猖狂自恣乎?此佛之學所以自謂心無所住而能應變,卒得罪於聖人者,此也。聖人之學不然,於無可無不可之間,有義存焉,則君子之心,果有所倚乎?○楊氏曰:君子無適莫,由天下之正路而已;小人由徑路,則有適莫矣,尚(何)[8]‘義之與比’哉?○尹氏曰:君子之於天下,惟義是親也。
【十一章】*
或問 十一章之説,程子兩義不同,何所據而為取舍也?曰:以例求之,凡言君子小人而相須者,則君民之謂也,如‘愛人’與‘易使’之類是也;言君子小人而相反者,則善惡之謂也,如‘周比、和同’之類是也。以相反為言,而上下章又且多義利之説,則固當為善惡之類矣。況以君民為説,則其‘懷惠’之云,亦迂晦而不通矣。尹氏多本説,而於此亦不之從,則又可見其亦有所未安矣。謝氏又自為一説,而以是四者皆為下懷其上之事,若曰‘君子賢其賢而親其親,小人樂其樂而利其利’云爾。但彼因‘前王不忘’之言而發,而此無所繫,則恐不得而同之耳。楊氏能言君子之不懷居矣,而未見懷德之意。以刑為體,出於莊生之書,援以釋此,亦未足以為據也。周氏蓋發明程子初説,然皆易‘懷’為‘安’,則‘安惠’云者,其説有不通矣。尹氏雖因謝氏之語,而實用程子第二説,是最為得旨。樂善惡不善,猶曰‘好仁惡不仁’也。必以刑為言,則猶管仲所謂‘畏威如疾’、申公巫臣所謂‘慎罰,務去之之謂’耳。大抵懷德之君子,不待懷刑而自安於善;懷土之小人,特欲全其所保,而未必有逐利貪得之心。其為善惡,亦各有淺深矣。此外,則蘇氏説亦佳,然必以利害為言,則終不近聖賢氣象也。蘇氏曰:懷,安也。君子安其所必安,小人之所安有不安者矣。德之可安也,固於土;法之可安也,久於惠。利在耳目之前而患在歲月之後者,小人不知也。
精義 伊川解曰:‘在上者志存於德,則民安其土;在上者志存於嚴刑,則民思仁厚者而歸之。’又語録曰:‘君子懷德,惟善之所在;小人懷土,惟事之所在。君子懷刑,惟法之所在;小人懷惠,惟利之所在。’○張子曰:安土,不懷居也。有為而重遷,無為而輕遷,皆懷居也。○謝氏曰:德與土,刑與惠,皆上所以得民心之道也。懷德懷土,懷刑懷惠,此親其上之心不同也。樂善故懷德,惡不善故懷刑,懷安故懷土,務苟得故懷惠。君子小人所向,於此分矣,學者不可不察也。○楊氏曰:君子安安而能遷,小人則懷居矣;君子以刑為體,小人則惟利之從矣。○尹氏曰:樂善惡不善,所以為君子;苟安務得,所以為小人。
【十二章】*
或問 十二章之説。曰:程子至矣,范氏亦為得之,但其語多病,如乾之‘利物’為‘利之大’,‘放利而行’為‘利之小’,其比擬之不倫甚矣。夫利物之與自利,其為善惡,如陰陽水火之相反,豈特有小大之殊哉?若以‘乾道變化’對夫解衣推食者而言之,其可哉?氏之説,是亦一道,但非本文之意。而氏又並所謂‘躬自厚而薄責人’者,失之耳。此外,則晁氏亦善。晁氏曰:依於義而行,則此既宜之,彼亦宜之,雖傷不怨;依於利而行,則專利於此,貽害於彼,不勝怨也。
精義 伊川解曰:心存乎利,取怨之道也。蓋欲利於己,必損於人。○范氏曰:易‘乾始能以美利利天下’,又曰‘利物,足以和義’,此利之大也;‘放於利而行’,此利之小者也。君子惟欲利於人,小人惟欲利於己。利人不利己者,人亦利之;利己不利人者,人亦不利之,故君子常多助,小人常多怨。是以損上益下謂之益,損下益上謂之損,君子惟利天下乃所以自利也。○謝氏曰:此一節,非教人以遠利之道,蓋教人以遠怨之道也。怨之道,惟女子與小人則有之,至於君子,捨君親之外則無怨也。其所以待小人者,或惡怒之,或誅絶之,則可無所怨也;或待之以妄人,或談笑而道之,則可無所怨也。然則有怨心者,果何小哉?聖人於此特矜之,故教之以起怨之端,出於放於利而行也。‘求仁而得仁,又何怨’,‘不念舊惡,怨是用希’,‘躬自厚而薄責於人,則遠怨矣’,皆教之以遠怨之道也。○楊氏曰:正己而不求於人,則無怨;放於利而行,能不求乎哉?故多怨。○尹氏曰:心存於利,取怨之道也。蓋利於己,必害於人。
【十三章】*
或問 十三章之説。曰:此章之旨,諸家皆不能盡善。今詳上句之説,則范氏得之;下句之説,則李氏得之。李氏曰:能以禮讓,然後能行禮;不能以禮讓,則雖禮文具在,亦且如之何哉?蓋以禮之繁文末節,當世所尚,皆時人所易行者,至於辭讓之心,則禮意之實而人所憚為。故言能以禮讓為國而先民,則其為國也不難;若不能以禮讓為國,而徒相與從事乎繁文末節之間,則亦無以為禮耳。至於句讀之間,諸説亦多不同,往往多至讓字為絶句,而以‘為國’者屬之下文,雖於上句為通,然施之下句則不通甚矣。要之,此但當為三句,而中句至‘國’(子)〔字〕[9]為絶乃安耳。説皆失之。謝氏上句猶可通,而下句以‘如禮何’者為一身之禮,則無所據矣。且其上句之讀,與下句文勢正相戾,又與諸説不同也。楊氏周氏以禮而讓之説,則巧曲而支離矣。李氏之讀,恐亦未免此病也。
精義 伊川解曰:禮者,為國之本。能以禮讓,復何加焉?不能以禮讓,將如禮何?無禮讓,則不可以為國也。○范氏曰:讓者,不争之道也。為國以禮讓,則民莫敢不敬。民莫敢不敬,何難治之有?不能以禮讓,則無以先民,故如禮何。為國而無禮,未有能立者也。○謝氏曰:在畎畝之中,事之可以與民共由者,以其成己、成物無二道也。能成己必能成物,不能成物,其不能成己可知矣。言能以禮讓治身,推此以往,則為國可知也;不能以禮讓為國,則一身之禮可知矣,故曰‘如禮何’。○楊氏曰:禮讓,謂以禮而讓也。先之以敬讓,而民不争,民至於不争,則於為國乎何有?‘質厥成’,讓之道行故也;不以禮而讓,則諂瀆而民不敬;民不敬,則禮從而廢焉,尚如禮何哉?子路率爾而對,夫子哂之,為是故也。○尹氏曰:禮者,為國之本。能以禮讓,復何加焉?不能以禮,將如禮何?
【十四章】*
或問 十四章之説。曰:程子范氏皆以‘患無位’為患無位以行道,‘所以立’為身有所立,皆失其文義之所指矣。謝氏專以才稱其位為言,其文義則似矣,而君子之所以立乎其位者,固當以德為貴,不當專以才而為言也。‘畏名、喜名’之説,殊不近本文之意,而其所謂至論者,則過高甚矣。‘我貴’之説,首篇之首蓋已辨之,今不重出。且所謂‘求為可知’云者,正以為字為重,而語或遺之,亦大疏略矣。楊氏之説,顛倒重複,殊不可曉。此章之意,正為未有以立而患無位,未有可知而患不知者言耳。若有以立而有可知矣,則又何患之有哉?周氏無甚病,然語亦多不切也。〇曰:未有位而先求所以立乎其位,則先事而迎矣。人不己知而必求為可知,則是乃所以患乎人之莫己知也。聖人之言若此,奈何?曰:此亦對待之言,欲人之反求諸己耳。蓋所以立乎其位者,進於其道而已矣;所以為可知者,勉於其實而已矣。固非事事物物預為防擬,且為皎皎之行而必其可知也。若必以此為嫌,則將必如謝氏所謂至論者然後可,然則無乃反為過論也耶?
精義 伊川解曰:君子求其在己者,故患身無所立,不患無位以行之;求為可知之行,不患人之不己知也。○范氏曰:位者,所處而行道也。人之所患,惟不能有立;有立,則不患無位以行之。知之在外,為可知在内。君子所患,内不足也。修其在内者,求可知之道也。夫有形必有影,有聲必有響,未有身立而無位、行修而不知者也。○謝氏曰:有才而位不稱,不害其為有實;有位而才不稱,適足以招羞,又況於‘雖得之,必失之’者乎?故君子患所以立,而不患無位也。名不難得也,有實者必畏;名不易得也,無實者必喜。然而畏名者無逃名之理,喜名者無得名之理,故君子求為可知,不患莫己知也。雖然,此論猶有求位、求可知之道,在至論則不然矣。才愈大而世愈難用,宜其無位也;道愈高而世愈難知,宜其莫我知也。難用而莫我知,斯我貴矣,夫復何求?至於此,不惟求位,實不患乎無位;不惟求可知,實不患乎莫己知也。○楊氏曰:有所立,則位之儻來,寄也,何足患哉?患所以立而已。苟有可知之實,則人知之亦囂囂,人不知亦囂囂,又何患焉?求為可知而已。○尹氏曰:君子求其在己者,故患身無所立,不患無位以行之;求為可知之行,不患人之不己知也。
【十五章】*
或問 ‘一貫’之旨,夫子不俟曾子之問而呼以告之,曾子無所問辨而‘唯’焉以對,何也?曰:曾子之學,主於誠身。其於聖人一言一行之際,蓋無不詳視審記而力行之也。至是,則其積之久,行之熟,日用之間,所以應物處事者,各有條理而無不盡矣。所未達者,特未知反求其本,而得夫衆理之所自來。然其下學之功亦至,而將有以上達矣。夫子於此,蓋得之眉睫之間也,故不俟其問而呼以告之。若曰吾之所謂道者,雖有精粗、小大、内外、本末之殊,然其所以為道者,則一而已矣。曾子之心,於是豁然而有以得夫衆理之所自來者,故無所復疑而直應曰‘唯’。蓋不惟無待於問辨,而亦不容有所稱贊也。孟子所謂‘君子之教,有如時雨化之’者,正謂此爾。然以史記考之,則夫子卒時,曾子之年纔二十有九耳,其聞道之早蓋如此,可畏也哉?〇曰:曾子於門人之問,而以‘忠恕’告之,何也?曰:夫子之告曾子也,門人莫不聞之矣,然獨曾子為能默契其旨,而他人不與,是以因夫子之出而問焉爾。然彼未及究夫衆目之殊,則所謂一者亦將安所措哉?使曾子而非有以實得乎此,則必重以己意推繹聖言,而反益其惑矣。今乃不然,而直以‘忠恕’告之,則雖未嘗誦言‘一貫’之旨,而所以發明其實者,蓋無餘藴。其曰‘而已矣’者,邢氏以為萬理一貫,更無他説之辭,亦得其文意者也。蓋盡己為忠,道之體也;推己為恕,道之用也。忠為恕體,是以分殊而理未嘗不一;恕為忠用,是以理一而分未嘗不殊,此聖人之道所以同歸殊塗,一致百慮而無不備、無不通也。以是為言,正欲使門人不求之空言恍惚之中,而考諸聖人用心行事之實,有以默識而加勉强之功焉爾。〇曰:然則中庸所謂‘違道不遠’者,何也?曰:曾子之言忠恕,自聖人之心而言也;中庸所指,則學者勉行之事爾。其理雖同,其分則異,程子所以有動以天降一等之辨也,學者第深考於其書,則有以别乎此矣。〇曰:程子以來,其門人為説者衆,而亦有不同者,何也?曰:程子發明曾子之意極精微矣,蓋欲學者默而識之也,而其論中庸之旨,以為下學上達,掠下教人,則欲學者勉而進之爾。蓋致知力行,不可偏廢,故其言每如此。至其門人之説,謝氏侯氏專明曾子默識之意,楊氏尹氏獨推中庸勉强之説,則各得其一偏而不能以相通矣。學者正當兼取而並觀之,則於夫子之心,之意,庶幾其有以得之矣。〇曰:其所謂‘下學上達’之義者,何也?曰:此謂中庸之言,欲學者之下學乎忠恕而上達乎道也。若此章之云,則聖人之事,而非有等級之可言矣。〇曰:兩程子之言忠【眉批】 ‘忠’下,本有‘而’,恐衍。不異,而言恕有不同者,宜何從?曰:侯氏論之,其去取之意得矣。然其所以為説者,則語意支離而不及載於精義之書也。以今論之,則伯子之言,舉植而不及動,指氣而不及性,必若叔子之言,則庶乎耳。〇曰:然則天地亦盡己之心而推以及物乎?曰:此以天道著人事,取其理之屬乎是者而分之耳。若天之自然而無外,則又何必己之盡而有待乎推以及物耶?亦曰其本體之流行者,在人則謂之忠;由是而生物者,在人則謂之恕耳。〇曰:推程子‘動以天’之云者,則聖人之忠恕為動以天,而賢人之忠恕為動以人矣,而又以忠為天道,恕為人道,何耶?且盡己推己均有涉乎人為,又何以有天人之分耶?曰:彼以聖賢而分也,此以内外而分也。盡己雖涉乎人為,然為之在己而非有接乎物也。縱横錯綜,見其並行而不相悖者焉,則於此無所疑矣。〇曰:程伯子以‘推己為恕’為違道不遠之事,而叔子以釋曾子之言,何也?曰:恕之所以得名,本以其推己而言也。伯子特以聖人之恕為無待乎推,是以屬之學者之事;叔子則以為聖人之恕亦不過此,但其所以推之自有不同耳。二説雖異,蓋不害其為同也。〇曰:其引‘盡心知性’之云,何也?曰:是不可曉矣。以‘一本’之説驗之,其闕文耶?然並其‘一本’之説而論之,亦若未甚切於文義,而與其别章之解不同,蓋不可曉矣。〇曰:其曰‘沖漠無朕而萬象昭然’者,又似以理之本末上下而言,而與此章之旨不類,何耶?曰:此亦縱横錯綜之言也。蓋方其忠,而恕之理已具;及其恕,而忠之理未嘗不行乎其間也。體之於身,則内外物我之間,其亦不異乎此矣。〇曰:程子又言‘忠恕貫道,若它人言之則不可信,曾子言之則其盡也必矣’者,何也?曰:此疑記者之失也。蓋其意若曰:‘他人未盡忠恕而憶度以言,則其言雖或偶中,而其所以言者有不足信。’若曾子乃以其實見而言,則其必盡聖人之藴無疑也。今記録不明,乃似不知其言之是否而唯其人之信,若侏儒之觀優者,夫豈然哉?曰:其曰忠恕‘乃所以為一’,而繼之曰‘言仁義亦可’,何也?曰:是‘乃所以為一’,此言非程子不能言,而曰言仁義亦可者,亦非程子不敢言也。蓋以仁義言之,則仁之成己猶忠也,義之處物猶恕也,是亦‘所以為一’而已矣。〇曰:然則其不曰仁義,而必忠恕之云,何也?曰:張子言之詳矣。〇曰:程子之引‘君子之道四’者,如何?曰:是則小誤。以中庸之文推之,則此四者乃反其所以責人者為責己之事,非欲苟自恕而並恕人也。〇曰:或又以謂忠恕非所以言聖人,而欲易‘忠’以‘誠’,易‘恕’以‘仁’,其亦可乎?曰:聖人之忠,則固誠之發也;聖人之恕,則固仁之施也。然曰忠曰恕,則見體用相因之意;曰誠曰仁,則皆該貫全體之謂,而無以見夫體用之分矣。〇曰:諸説如何?曰:忠固誠之屬也,然以自然用力之或異,則固不能無分别於其間,故程子曰‘一心之謂誠,盡心之謂忠’,則其辨亦已明矣。且所謂忠者,亦曰盡己之心而已矣,未遽及乎人也。今范氏(曰)[10]‘忠則無不誠矣’,又曰‘忠則在己,恕則在人’,則其言皆無所當矣。夫忠恕之所以一貫,正以其出於自然之理而相為表裏也。今吕氏曰‘欲道之行於天下,非此不可’,而又以二者皆為待物之事,則其不察於此亦甚矣。夫聖門之學,升高自下,陟遐自邇,先博以文而後約之以禮,始於繁悉而終於簡易,固亦有其序而不可躐矣。夫子之所以告夫曾子子貢者,正以其幾有以徧觀盡識乎此也。今謝氏乃謂夫子懼夫弟子之不能徧觀盡識,將無以入道,而告之以此,則是憂夫正塗之迂遠,而示之以捷徑之易入也。且夫所謂道者,固亦未嘗離夫事物之間,又安得謂其不可以入道而必告以一貫者而後可哉?其以‘流而不息、萬物散殊’言忠恕者,蓋推程子之意。然不言‘維天之命’,則無以見夫流而不息者之為體;不言‘乾道變化’,則無以見夫萬物散殊者之所自來也。其論盡心至性者,恐非孟子之意,今未暇辨。至其誦程伯子充擴[11]之語,則至矣。夫孔子之所謂一貫者,非曰貫彼我而一之也,亦曰其所以酬酢應變者,雖千變萬化而未嘗不一也。今游氏以‘天地一指、萬物一馬、至人無己’論之,則既失其旨矣,而又皆出乎異端之説,其擇焉而不精,亦甚矣哉?又謂忠恕未免乎違道,則又未察乎‘違道不遠’云者正以其自是而之道也。‘不遠’云爾,豈背道之謂哉?又謂恕為盡物,則恕其足以盡物矣,而恕之所以得名者,正自其未盡而足以盡者名之也。又謂反身而誠為一貫之事,亦非也。反身而誠,方謂反求諸身而萬理無不足耳,未及乎推以及物而無所不當之大也。又謂‘仲尼曾子所以授受,門人有不得聞’者,亦非也。夫師弟子相與處於一堂之上,其可為呫囁耳語以私於一人哉?特學至者聞之而有得,其未至者雖聞而若(不)〔弗〕聞耳,故門人之問以‘何謂’為辭,則固聞其言而不曉其所謂者也。若初不聞,則又豈得而筆之於書耶?氏之失,大概類此,而侯氏又以為子思孟子地位不同,其為忠恕亦異,則亦有所未盡也。蓋以之忠論之,則此説可也;若中庸所謂忠恕,則非子思之言,而孔子所為學者言之者也。且其告子貢仲弓亦同,曰‘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耳。豈可謂孔子之恕,猶有待於勿施哉?其曰‘天未嘗一歲誤萬物’者,其為譬亦不切矣,若曰一氣流行,元無間息,未嘗少有僞妄雜乎其間也,則得之矣。
精義 明道曰:‘“維天之命,於穆不已”,不其忠乎?“天地變化,草木蕃”,不其恕乎?’又曰:‘以己及物,仁也;推己及物,恕也,違道不遠是也。忠恕一以貫之,忠者天道,恕者人道;忠者無妄,恕者所以行乎忠也;忠者體,恕者用,大本達道也。此與違道不遠異者,動以天耳。’一本作:‘以己及物謂之仁,推己及物謂之恕。忠者,无妄之謂也。忠,天道也;恕,人事也。忠為體,恕為用。忠恕違道不遠,非一以貫之忠恕也。’一作:‘忠恕一貫。忠者,天下大公之道,恕所以行之也。忠言其體,天道也;恕言其用,人道也。’又曰:‘忠恕兩字,要除一個除不得。’○伊川解曰:‘盡己之謂忠,推己之謂恕。忠,體也;恕,用也。孟子曰:“盡其心者,知其性也。”’一本此下云:知性則知天矣,知天一貫則道矣。又語録曰:‘“維天之命,於穆不已”,忠也;“乾道變化,各正性命”,恕也。’又曰:‘沖漠無朕,而萬象森然已具。未應不是先,已應不是後,如百尋之木,自本根至枝葉,皆是一貫。不可道上面一段事無形無兆,卻待人旋安排引入來教入塗轍。既是塗轍,卻只是一個塗轍。’又曰:‘聖人之教人,各因其才,故孔子曰“乎!吾道一以貫之”,曾子曰“唯”。蓋惟曾子為能達此,孔子所以告之也。子出,門人問曰:“何謂也?”曾子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曾子之告門人,猶夫子之告曾子也。忠恕違道不遠,斯下學上達之義,與“之道,孝弟而已矣”同。世儒以為夫子之道高遠,而曾子未足以見之,所見者止於忠恕而已,則是之道,孟子知之亦有所不盡,而止於孝弟也,夫豈知其旨哉?’又曰:‘曾子言“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忠恕果可以一貫之乎?若使他人言之,便未足信,或未盡忠恕之道;曾子言之,必是盡也。中庸又言“忠恕違道不遠”,蓋恐人不喻,乃指而示之近,欲以喻人。’又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盡己為忠,如心為恕,是乃所以為一也。言仁義亦可也。’或問:‘忠恕可以貫道否?’曰:‘忠恕固可以貫道。子思恐人難曉,故復於中庸降一等言之,曰“忠恕違道不遠”。忠恕只是體用,須要理會得。’又曰:‘中庸以曾子之言雖是如此,又恐人尚疑忠恕未可便為道,故曰“忠恕違道不遠。施諸己而不願,亦勿施於人”,此又掠下教人。’又問:‘恕字,學者可用功否?’曰:‘恕字甚大,然恕不可獨用,須得忠以為體,不忠何以能恕?看忠恕兩字,自見相為用處。孔子曰:“君子之道四,未能一焉。”恕甚難,故曰:“有一言而可以終身行之者,其恕乎!”’又曰:‘忠恕猶曰中庸,不可偏舉。’又曰:‘忠恕可以公平。造德則自忠恕,其致則公平。’問:‘“吾道一以貫之”,而曰“忠恕而已矣”,則所謂一者,便是仁否?’曰:‘固是。只這“一”字須是子細體認。“一”還多在忠上,多在恕上?’曰:‘多在恕上。’(曰)[12]:‘不然。多在忠上。纔忠便是一,恕即忠之用也。’又曰:‘人謂“盡己之謂忠,盡物之謂恕”。“盡己之謂忠”固是,“盡物之謂恕”則未盡。推己之謂恕,盡物之謂信。’○范氏曰:曾子守約,有受道之質,故夫子不待問而語之以道。曾子‘唯’而已,亦(不)〔弗〕疑矣,故無問辨。‘一以貫之’者,無二也。忠則無不誠也,恕則無不如己之心也。在己如在人曰忠,恕於人如在己曰恕。、三王之治天下,惟忠恕而已矣。○吕氏曰:本末貫徹而不可不然者,忠恕而已。忠則待天下以誠,恕則與天下共利。道之所以行於天下者,非此不可。○謝氏曰:‘夫子明於庶物,察於人倫,無所成名。仁者見之,知其無不愛也;智者見之,知其無不知也。雖乘田、委吏之賤,會計當,牛羊茁壯長,非特克勤小物,抑亦見聖人多才多藝,蓋其道出於生而知之,亦能敏以求之也。羣弟子既不能徧觀而博識,雖竭其聰明才力,僅得其一體。有志於學,將以此入道,不亦難乎?宜其聖人語‘一以貫之’之理與也。蓋曾子之學,其本出於守約,夫子之意,謂惟斯人可以語此,故曾子聞之不復致疑於其間。何以見曾子得之而不疑?於忠恕之論可見也。忠恕之論,不難以訓詁解,特恐學者愈不識也。且當以天地之理觀之,忠譬則流而不息,恕譬則萬物散殊。知此,則可以知一貫之理矣。’或問曰:‘孟子言“盡其心者知其性”,如何是盡其心?’謝子曰:‘昔有人問明道先生曰:“如何斯可謂之恕心?”明道曰:“擴充得去,則為恕心。”“如何是充擴得去底氣象?”曰:“天地變化,草木蕃。”“充擴不去時如何?”曰:“天地閉,賢人隱。察此,可以見盡不盡矣。”’又問:‘忠恕之别。’曰:‘猶形影也,無忠做恕不出來。恕,如心而已。’○游氏曰:夫道一而已矣。天地一指也,萬物一馬也,無往而非一,此至人所以無己也,豈參彼己所能預哉?此忠恕所以違道,為其未能一以貫之也。雖然,忠所以盡己,恕所以盡物,則欲求入道者,宜莫近於此,此忠恕所以違道不遠也。子曰:‘乎!吾道一以貫之。’曾子曰:‘唯。’使曾子之知不足以及此,則仲尼不以告,而曾子不自誣。今曰‘忠恕而已’者,所以告門人也。孟子曰‘萬物皆備於我矣,反身而誠,樂莫大焉’,此仲尼曾子之道也;‘强恕而行,求仁莫近焉’,此曾子告門人之道也。然則曾子豈有隱於是耶?蓋門人智不足以及此,而强告之適足以滋其惑,使門人誠于忠恕,則於一道亦何遠之有?子曰‘吾與言終日,不違如愚’,又曰‘語之而不惰’,又曰‘於吾言無所不説’,則其師資之際,朝夕相與言,而默契於道者,宜不少矣,而論語所載,止於問為仁、問為邦而已,則其所不載者,皆二三子所不得聞也。由此觀之,則仲尼曾子所以授受者,門人所不得聞,而所以告門人者,不過忠恕而已。此曾子所以為善學而善教者也。○楊氏曰:曾子未嘗問,而夫子以是告之,蓋當其可也,故曾子曰‘唯’,則默而識之矣。‘子出,門人問’,蓋曾子之門人也,未足以語此,故告之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忠恕固未足以盡道,然而違道不遠矣,由是而求之,則於‘一以貫之’,其庶矣乎!○或問:‘侯子忠恕之義。’侯子曰:‘“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懷之”,孔子之忠恕;“無伐善,無施勞”,顔子之忠恕;“施諸己而不願,亦勿施之人”,子思之忠恕;“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孟子之忠恕。其地位至此,則説出如此話。仲尼與天地造化合,故别。’曰:‘明道曰“維天之命,於穆不已,不其忠乎?天地變化,草木蕃,不其恕乎?”伊川曰:“維天之命,於穆不己,忠也;乾道變化,各正性命,恕也。”何以言恕字不同?’侯子曰:‘伊川説得尤有功。天授萬物之謂命,春生之,冬藏之,歲歲如是,天未嘗一歲誤萬物也,可謂忠矣;萬物洪纖、高下、長短,各得其所欲,可謂恕矣。聖人這個道理直是坦易明白,後人只管去求玄求妙,愈高愈遠。’曰:‘子思言“忠恕違道不遠”,如何?’侯子曰:‘此是子思地位,子思之忠恕。“施諸己而不願,亦勿施諸人”,此已是違道。若聖人,則不待施諸己而不願,然後勿施諸人也。’曰:‘曾子言忠恕,而子思只發明恕字,何也?’侯子曰:‘無恕不見得忠,無忠做恕不出來。誠有是心之謂忠,見於功用之謂恕。’曰,‘明道有言:“忠恕二字,要除一個除不得”,正謂此與?’曰:‘然。’○尹氏曰:‘道無二也。一以貫之,天地萬物之理畢矣。曾子於聖人之門造道最深,夫子不待問而告,曾子聞之亦弗疑也,故“唯”而已。其答門人則曰:“忠恕者,盡己之謂忠,推己之謂恕。”然則忠恕果可以一貫乎?忠恕違道不遠者也。若夫子貢,以夫子多學而識之為然,始謂之曰“吾一以貫之”,則二子之學淺深可見也。’又曰:‘忠恕,一事也。主於内為忠,見於外為恕。’
【十六章】*
或問 均是人也,或為君子而喻於義,或為小人而喻於利,何也?且程子氏以為深喻而後篤好,范氏以為好之而後喻焉,其不同何也?曰:論其所稟則有清濁之不同,論其所習則有高卑之或異,蓋不可以一説定也。故有先喻之而好愈篤者,有先好之而喻愈深者,亦不可以一例拘也。要知君子小人之分則不可易矣。若周氏所謂‘其失在於用心之初’者,其切要之言歟?使非其用心之失,則雖所稟之不善,亦可以習而變矣。然喻字之義,惟吕氏之釋得之。蓋心解通達,則其幾微曲折無不盡矣。程子氏大旨多善,然或推其前,或引其後,而正釋喻字之意殊少。謝氏則自待甚恕,而於君子小人之際,初亦未甚剖判,必其所喻之既分,然後從而名之,則其意與周氏正相反矣。〇曰:然則所謂‘君子小人之所喻’者,各為一事耶?將一事之中具此兩端,而各隨其人之所見也?曰:是皆有之,但君子深通於此,而小人酷曉於彼耳。〇曰:對‘義’言之,則‘利’為不善;對‘害’言之,則‘利’非不善矣。君子之所為,固非欲其不利,何獨以喻利為小人乎?曰:胡氏言之悉矣。胡氏曰:義固所以利也,易所謂‘利者,義之和’者是也。然自利為之,則反致不奪不饜之害;自義為之,則蒙就義之利而遠於利之害矣。孟子之告王意猶是也。
精義 伊川解曰:君子之於義,小人之於利。惟其深喻,是以篤好。○范氏曰:君子存心於義,小人存心於利。義者,宜也,事得其宜,則利在其中矣。故君子惟曰義,不曰利,小人惟曰利,而不顧其宜與不宜也。君子之所見者大,小人之所見者小,故君子義足以兼利,小人專利而忘義也。○吕氏曰:喻者,聞見而心解通達者也。○謝氏曰:以天下為心者,雖有不善,亦義心也;求濟一身之欲者,雖有善,亦利心也。蓋其平日處心積慮如此。然喻於義則大,喻於利則小,此君子小人所以分也。○楊氏曰:君子有舍生而取義者。以利言之,則人之所欲無甚於生,所惡無甚於死,孰肯舍生而取義乎?蓋其所喻者義而已,不知利之為利故也。小人反是。○尹氏曰:惟其深喻,是以篤好。
【十七章】*
或問 十七章諸説如何?曰:謝氏得之。楊氏周氏皆引大學而言,則支離而無所當矣。
精義 伊川解曰:見賢思齊,有為者亦若是;見不賢而内自省,蓋莫不在己。○謝氏曰:以明善之心觀道則難,以好惡之心觀賢不賢則易。審於知人,昧於自知,於賢不賢雖審,於我何加焉?故必當思齊而内自省也。好善之心切故能思齊,惡不善之心切故能内自省,亦可謂能近思矣。○楊氏曰:見賢思齊焉,則知所以道問學矣;見不賢而内自省,則知所以琢磨自修矣。夫如是,乃可以進德。○尹氏曰:見賢思齊之,見不賢而自省之,自修之道如此。
【十八章】*
或問 諸家‘幾諫’之説,多以為見微而諫者,如何?曰:其説固善矣,然此章之語,乃内則之節文耳。以彼文考之,則正所謂‘下氣怡色,柔聲以諫’者,而曲禮亦有‘不顯諫’之文焉,則為證也亦明矣。且不以彼文推之,則下文‘又敬不違’,將為苟焉以從父之令者,而‘勞而不怨’,亦將無所屬於上文矣。〇曰:諸説固失之矣。其他文義亦有可論者乎?曰:范氏他説皆善,所引曾子之言亦佳,但恐其所以為説者,亦若‘見幾’之云耳。氏他説則皆失之,而楊氏於‘勞而不怨’者遂略而不説,不知其意果以為何如也。侯氏所謂‘不違幾諫之初心’者,得之矣。
精義 范氏曰:幾諫者,見微而諫也。諫之於微,不待於著也。‘見志不從,又敬不違’者,悦則復諫也。古之忠臣孝子,將處君父於無過,則必諫其漸,至於有大過而諍,蓋不得已也。曾子曰‘微諫不倦,勞而不怨’,與此一也。○吕氏曰:見幾而諫,不至於犯,如‘先意承志,喻父母於道’之謂。○謝氏曰:以敬孝易,以愛孝難;以養口體易,以養志難。‘事父母幾諫,見志不從,又敬不違,勞而不怨’,以愛孝而養志之謂。幾諫,諫於其微也,則志不拂而易從〔之〕。又敬不違,此非從父之令,蓋必非得罪於鄉黨州閭者也。勞而不怨,竭其力而無以有己之謂。○楊氏曰:先意承志,喻父母以道。所謂幾諫也,幾而諫,則父母之過未形焉。見志不從,不敬而違之,則必至於責善而相夷矣,故‘又敬不違,勞而不怨’。若親之過大,蓋有諫而不從,則號泣而隨之者,雖欲不違,其可得乎?故曰‘父有争子,則身不陷於不義’。○侯氏曰:事君有顯諫者,有幾諫者。然而温柔忠厚者,其説多行;訐直强勁者,其説多忤。事君猶是,況事父乎?子之諫父,當先意承志,諫於幾微之先,則事濟説行,不傷父子之仁。至於事形而諫,雖號泣而隨之,亦末矣。易蠱之九三曰:‘幹父之蠱,小有悔,无大咎。’雖无大咎,非善事親者也。幾諫之時,若父母之志未從,則加誠加敬以感格之,故‘烝烝乂,不格姦’,之所以為功也。所謂‘又敬不違’者,加誠敬而不違幾諫之初心也。
【十九章】*
或問 十九章之説。曰:氏得之,其次則侯氏亦可觀也。
精義 范氏曰:夫子之教人,其於出入起居,莫不有法焉。所言者,常道也,匹夫匹婦之所能知能行,而聖人亦無以加焉,本於人心故也。子能以父母之心為心,則孝也。○謝氏曰:遠游與遊無方,雖其未足以貽親之憂,然親之思念不忘也。蓋不以親之心為心,非孝子也。○侯氏曰:夫為人子者,昏定晨省,承顔養志,朝夕不敢忘也。遠游與無方之遊,豈孝子之心哉?○尹氏曰:見幾而諫,又敬而順,無犯無隱者也。勞而不怨,遊必有方,皆孝子之事也。
【二十章】*
或問 二十章之説。曰:胡氏得之矣。范氏所謂‘各記所聞’者,或未必然也,後有重出者皆放此。楊氏‘於’字之説,已見於首篇矣。
精義 范氏曰:此夫子之所常言也,弟子各以所聞而記之,故又見於此。○楊氏曰:一跬步不敢忘父母,況敢為無方之遊乎?若此類皆於父之道,故又記‘三年無改’以見其義。
【二十一章】*
或問 二十一章之説。曰:得之,自為一説,亦通。謝氏則恐非聖人之本意,然事親者亦不可以不知也。
精義 謝氏曰:孝子之事親,雖於衣服飲食寢處,一日之間,猶在視其早晏寒暖之節,而況於年乎?則視年而為供養之齊量者,不可不知也。於此因以察其氣之强弱焉,使其年已老而氣則强,安得不喜?使其年未老而氣先衰,安得不懼?○楊氏曰:人子愛日之義也。○侯氏曰:喜其壽而懼其衰,人子之心也。○尹氏曰:知親之年,喜其壽,懼其衰也。
【二十二章】*
或問 二十二章之説。曰:范氏周氏得之,諸家亦無異説。惟謝氏為不同,恐非聖人之本意,然於學者亦足以有警也。
精義 范氏曰:君子之於言也,不得已而後出之,非言之難而行之難。人惟其不行也,是以輕言之。言之如其所行,行之如其所言,則出諸其口必不易也。○謝氏曰:此非‘言顧行’之意。善言不出,必為善行;惡言不出,必為惡行。蓋積於中者既深,則發於外者不掩。言之不出,躬必逮矣。○楊氏曰:言出而行不掩焉,宜學者之所恥也。○侯氏曰:古之學者非獨言之,皆是實能踐履。未能踐履而言之,所以恥也。○尹氏曰:行不逮言,為可恥也。
【二十三章】*
或問 二十三章之説。曰:得之,但所謂失之者,本謂事之失而已,謝氏乃以為不外馳以失道;‘約’本謂斂束簡者而已,尹氏乃以為約之以禮,則皆未安。而周氏‘失之’之説,亦與謝氏相類也。皆以為‘儉約’之‘約’,恐聖人之意或不止此。楊氏之説,則太支離矣。
精義 范氏曰:奢則過禮,儉則不及於禮。惟奢儉則然,故約近於禮之本。以約失之也鮮,則是以奢失之者多矣。○謝氏曰:不侈然以自放之謂約,故無外馳之意。此雖未必中道,然於道不遠也。○楊氏曰:約言為之節,出入不逾大閑,則其失鮮矣。○侯氏曰:‘約近於禮,故失之鮮。’又曰:‘不必只儉約,凡事皆要約之以禮,然又要得中。’
【二十四章】*
或問 二十四章之説。曰:此無異説。但范氏所謂‘人性固所有’者,未知其可。意豈以為氣質之稟有辯有訥,而自脩者則欲其訥而不欲其辯,即有以能行而不能言為君子之所貴,則其於義有所偏矣。能言而不能行者,固可賤矣,而君子亦何必取於不能言者而貴之耶?夫子之教伯魚、稱公西赤,又曷為不直使之為君子之所貴,而反出於其所賤之域耶?謝氏所論禮樂進反之意則善矣,但所謂‘在道不在物’者不可曉,豈以為禮樂在於情性而外玉帛鐘鼓之謂乎?然則未免有厭離事物,而必求道於杳冥昏默之間之意。其論訥言敏行者亦善矣,然所謂‘心亦可謂之不放’者,亦不免有卑言行而貴心術之病也。蓋訥言而敏行,雖足以制於外而養其中,然言訥則寡過,行敏則有功,亦非專為欲心之不放而為是也。楊氏所謂‘惡其取憎’者,失之尤甚。聖人之意,豈為是而戒人以寡言哉?其説之弊,使學者以此為心而不察乎理義之正,則必將有閹然媚世而為鄉原之為者矣。周氏無他發明,而侯氏尤疏闊,尹氏所謂‘君子之志’者,則語雖緩而意切矣。此外,則胡氏之説亦有補也。胡氏曰:言而能訥,畜德則固,喻人則信,謀事則密。不訥者反是。行而能敏,遷善則速,改過則勇,應務則(急)〔给〕[13]。不敏者反是。敏與訥雖若出於天資,然可習也。言煩以訥矯之,行緩以敏勵之,由我而已。不自變其氣質,學豈有功哉?
精義 范氏曰:訥與辯,皆人性固所有也。惟自修者,則欲訥於言而敏於行。行之而不能言,君子所貴也;言之而不能行,君子所賤也。○謝氏曰:禮主於減,養德者常以進為文;樂主於盈,養德者常以反為文。考於性情,亦可謂在道不在物矣。放言易,故言欲訥;力行難,故行欲敏。果能從事於斯,心亦可謂之不放矣。○楊氏曰:言欲訥,惡其以口給取憎也;行欲敏,敏則有功也。○侯氏曰:忠信徙義,求仁之方也。○尹氏曰:言欲訥而行欲敏,君子之志也。
【二十五章】*
或問 德不孤,與易文言之意同否?曰:此汎言事理,凡有德者必不孤立,當有朋類聚來與為鄰。程子所謂‘事物莫不各以類聚、凡為善者以類應’之説是也。文言之云,則以釋爻辭‘大’字之意,蓋言其德之盛爾。程子所謂‘一德立而百善從之’、‘志於義理而心不安樂,只是德孤’者是也。至於所謂‘與物同,故不孤’,則於易文、此書之意皆不相似。其引易以説此書,又自與下文‘為善類應’者不合,蓋不可考。讀者擇其通者而從之,則‘類應’之説無以易矣。故張子范氏亦同其説,而周氏兼而用之,前以‘德盛’為言,而後以‘類應’為説,於文義亦可通也。至於皆以孤為‘孤特’之‘孤’,恐或近於程子‘物同’之説,然以易之本文求之,既有所不通,而其説之流,將必有不顧理之是非,唯欲其易知而有親者,恐亦未免乎同流合汙之弊也。
精義 伊川解曰:‘事物莫不各以類聚,故德必有鄰。’又語録曰:‘“敬義立而德不孤”,與物同,故不孤也。’又曰:‘“敬以直内,義以方外,敬義立而德不孤”,與此“德不孤”一也。為善者以類應,自有朋自遠方來,充之至於塞乎天地,皆不孤也。’又曰:‘一德立,則百善從之。’又曰:‘今“志於義理而心不安樂”者,何也?此則正是剩一個助之長。雖則心操之則存,舍之則亡,然而持之太甚,便是必有事焉而正之也。亦須且恁去,如此者只是德孤。“德不孤,必有鄰”,到德盛後,自無窒礙,左右逢其原也。’○范氏曰,易曰:‘敬以直内,義以方外,敬義立而德不孤。’為善者各以其類聚,故君子務學,則有朋自遠方來,充其道至於塞乎天地,其可謂不孤矣。○謝氏曰:敬義立則易簡,而天下之理得,故能成己,又能成物。成己,德也;成物,業也。君子之德,以其簡易,故不孤;君子之業,以其易知易從,故必有鄰。有鄰,有親之謂。○楊氏曰:易知而有親,則不孤而有鄰矣。○尹氏曰:事物莫不各以其類應,故德必有鄰。
【二十六章】*
或問 卒章之説。曰:諸説皆善。但謝氏所謂‘期於功之必成’者,以下文‘惟予與女以求助’之云者例推之,則為患失固寵之意耳。詳子游之言,本以警學者於幾微之際,不應遽指此等輩而言也。且若其言,則是乃所以綢繆固結而不可解,事君者何自而辱?而交友者亦何自而疏哉?
精義 伊川解曰:數,煩數也。○范氏曰:數者,煩促以求合也。事君道合則服從,不可則去,難進而易退,則不辱矣;朋友忠告而善道之,不可則止,則不疏矣。君臣朋友皆以義相與,故其事同也。○吕氏曰:數,亟改也。事是君而不忠,又改事一君,至於數,則君不信,所以取辱。朋友亦然,至於數,亦不信,所以取疏也。○謝氏曰:君子之處世接物,豈特直情徑行而已?而況君臣朋友之際乎?故事君者必量而後入,全交者不盡人之歡,蓋恐其數也。諫行言聽,無不可也,而期於功之必成。事君數也,此不幾於馮婦之所為乎?忠告善道,無不可也,而惟予與汝以求助。朋友數也,此不幾於之所為乎?兩者其理則一也,故相制也必取辱,相逼也必取疏。○楊氏曰:大臣以道事君,朋友忠告而善道之,宜皆不可則止也。苟至於數,斯辱疏矣。○尹氏曰:數,煩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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