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大學衍義
【題 解】
講大學衍義作者權諰(一六〇四—一六七二),字思誠,號炭翁,本貫安東孟子僭疑作者得己之子,為朝鮮南人系的學者,以學問、品德及瀟灑的性格聞名。受薦舉為遺逸,拒任大君師傅,又被任命為漢城府右尹。因贊同尹善道的禮訟,次年罷職。與宋時烈同為畿湖學派,於禮論猶為見長。本書是經筵講義的一部分,收入炭翁集卷四,其内容據大學衍義卷二十三‘北齊祖珽構殺斛律光’、‘魏徵被飛謗’兩章而展開,説明讒間之可畏,勸誡人主‘宜法堯舜禹湯,凡有直言,至誠樂聞,然後庶幾無讒間之乘’。並申言王霸義利之辨,引張横渠之西銘,建言人主行王道,‘以天下為憂’,‘勿失中和之功’,‘專務養民’,‘隨其暇日’,‘不忘武備’。其所闡發乃儒家王霸義利之一貫思想。(徐坰遥)
丙申六月初四日,經筵講大學衍義‘北齊祖珽構殺斛律光’、‘魏徵被飛謗’二章。
筵臣曰:觀此北齊殺光之事,讒間可畏若此。真德秀記此而論説之,欲為人主之戒。
上曰:如齊昏暴亡國之主不足責,自古明主亦為讒間所惑者多有之。誰欲為讒間之惑乎?非知之艱,行之惟艱。
臣曰:自上明察至此,自下無可復矣,惟聖上力加體行而已。
上曰:太宗、魏徵,君臣際會誠無間。然今此飛語之來,掃卻不問,反按驗。且按之無實則斯已矣,反責讓,是似疑徵而薄待之也。如今言之,似當謂之可以見幾而作,魏徵不然,何也?
臣曰:見幾而作,非人臣所樂,然亦有不得不爾者,蓋欲君臣之義兩全也。魏徵固不可責以見幾而作者,然也。但此事,按驗非疑徵,欲以釋人言,故必使温彦博正人按驗之無實,然後責以不能避形迹以致謗,是乃責備之意。君之於臣,臣之於君,互相責備者,至誠相孚之義。使徵雖欲見幾而作,於此則戒帝之誠,不宜去也。
上曰:其論好。
筵臣曰:太宗此事,注謂二得一失。蓋以不能覈飛語而誅之,故謂之失。人主宜效其得而戒其失也。
臣曰:太宗假仁者,非至誠好諫、好直言,知聽言納諫,安危存亡所係,故審於利害而受魏徵之盡言。假仁之主明利害,受盡言,三代以下亦足以致治平,況堯舜禹湯至誠好直言乎!凡直言逆耳,誠心樂聞,雖明主亦難。太宗假仁,中心不能容徵盡言,常欲殺之,非文德皇后之諫,徵幾不免。魏徵既死,聽讒踣碑,其本質乃露。以此觀之,徵不能見幾以全君臣矣。後世人主宜鑑太宗,勿苟假仁;宜法堯舜禹湯,凡有直言,至誠樂聞,然後庶無讒間之乘隙。
上曰:苟無私意,讒間亦不難辨,只為利害所動,私意先生,遂惑讒間。惟辨事理,勿起私意,何惑讒間?如齊王亦無私意,惟明事理,則寧可以童謡殺人哉?正以‘百升飛上天,明月照長安’之語,便為利害所動,私意乃生,他不可辨矣。
臣曰:睿照若此,殆亦宗社之福,臣民所欽仰。且中私意非獨為利害所動,有於事理些未明辨,轉使先入為主,處事之際,毫釐之差,致令萬民未能心服,是以古人貴窮理。或有窮理既明,而‘惟聖罔念,作狂’,雖聖人毫忽之間或未致察,便為形氣所動,喜怒有些不中節,而事為之間遂至差謬,萬民不服。小人之情,惟欲乘間,纔見人君毫釐之失與人心之不服,便測君心而搆捏之,遂生讒間之計。人主喜怒一毫之偏,而讒間或由之以入矣,然則私意之失不獨利害耳。
上曰:俞。
臣曰:昨日書筵,值‘王伯之略混為一途’之語。王伯之分,雖匹夫必明辨,然後心術正,況帝王家,不可不辨王伯之分。臣昨日於書筵略陳王伯之辨,今兹太宗假仁之説亦帝王家所常鑑戒。太宗濟世安民,管仲相桓公一匡天下,其功大矣。古人以太宗比五伯,俱是假仁,聖賢罪人。
上曰:俞。聖人大管仲之功,而小其器。
臣曰:所以小器者,不知公天下以為心,只知自己富貴,不能明善誠身,自身而家,自家而國,以及天下,雖功蓋天下,要以利其身,是之謂伯。王者物我一視,成己而成物,‘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匹夫猶然,故不敢私其身而憂天下之憂。況人主有天下國家之責,故不獨利其家、利其國,而必以天下為憂,必誠意正心以脩其身以及天下,是之謂王。四境之内皆知聖上以天下國家為憂,不勝幸甚。
上命撤書而前,喟然曰:天下之憂姑勿言,惟此四境之内不能收拾,恒軫憂念。即今天災孔棘,方極戰懼,罔知攸為,計將安出?
臣慼然良久,對曰:聞父兄師友之説而一未踐言,未能躬行之言,徒投口耳,何補於聖明?第試誦所聞。‘乾稱父,坤稱母’,‘民吾同胞,物吾與也’。子之事父母,不能一日忘其親;人之事天,誠不可一日而忘天。天不可忘,則當以天之心為心。苟以天之心為心,則天下之民皆天所子,而吾之同胞也,皆所不可忘。匹夫猶然,況人主天下國家之責萃於一身,不可不以天下為憂。然而理一分殊,天下之本在國,雖憂天下之憂,而不可不先治其國,先〔齊〕其家,先〔修〕其身也[1]。治國之道,消災之術,具在方策,聖明所洞燭,奚待微臣逾分之贅言哉?事理無窮,辨析極難,‘人心惟危,道心惟微’,心意之間,事為之際,毫釐有差,萬民不服,而天地亦為之變矣。致中和,天地位、萬物育,中和之功至於此極。而言其工夫,乃曰‘道也者,不可須臾離也,可離非道也’,‘恐懼乎其所不聞’,‘戒慎乎其所不睹’,‘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中;發而皆中節,謂之和’。然則位天地、育萬物之功,在情性中節不中節之際。蓋喜怒一不中節,見於聲色,發於辭氣,施諸事為,不能無差而無以服萬民矣。蓋七情動於形氣,形氣之動,雖聖賢或過不及。故雖不聞不睹,恒存戒懼,至静至虚,豫養於中,惟恐喜怒之萌有不中節也。及其喜怒之萌,雖至微至細之事有不中節,不待發諸聲色、見於事為,己所獨知之處,必加審慎,惟恐不中節也。形氣之動有過不及,易發難制,惟怒為甚。人莫不有形氣,七情之發,人誰無過?雖上智所不能免,改之為善,故成湯‘改過不吝’,‘聖敬日躋’。人君夙夜孜孜,‘戰兢惕厲’,勿失中和之功,使萬民皆曰‘吾君,聖人也’,觀感風動,君子豹變,小人革面,然後可以言治四境及天下、位天地之事矣,然後可以言為政之事矣。戰兢之心平居尚然,況遇災乎?從古遇災中興者多矣,固在睿鑑中也。為政多端,孰非為政?言其本,則養民為本,養民則務農為本。蕭何曰:‘養〔其〕民以致賢人。’先儒以為近於聖賢之言。又曰:‘收用巴蜀,還定三秦,天下可圖。’圖定天下而養民為本,然則養民誠為政之本也。子貢問政,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為政之要莫先於足食、足兵。子貢聰明,知事變無窮,故再問:‘不得已而去,於斯三者何先?’子曰:‘去兵。’可知足食為政之最先也。子貢猶謂事變無窮,故更問:‘不得已而去,於斯二者何先?’子曰:‘去食。自古皆有死,民無信不立。’注曰,人君‘寧死而不失信於民,使民亦寧死而不失信於我也’。以是觀之,信為上也。誠使民皆知上之養民,而信上之活渠,各務農生,養民足食而信上,則何事不可為乎?方今朝廷講武之意著於民間,養民之志未孚於民心,彼愚氓豈信朝廷之意,而知足兵之不可已哉?彼見講武之事,皆曰此皆以虐民也,豈所以活我乎?愚氓不信朝廷之心至於如此,以兹不信之民而用之於臨時,將見其有害耳,何望其有益乎?
上曰:然則毋講武乎?
臣曰:不然。足食、足兵為國之大務,豈有斷自今日務農,斷自他年講武之理?朝廷一以養民為心,孜孜不已,專務養民,養民之志洽於人心,皆信朝廷之生養民物,隨其暇日,不忘武備,漸次修鍊民知。講武亦所以衛國恤民,而足兵之不可已,則可以並行而不悖,民食足而武備亦可以漸次修舉矣。
上曰:置營將將以講武,聞祗多民弊,何如?
臣曰:營將果有弊。彼多人豈皆知朝廷之意,知養民、講武之不可偏廢乎?欲修其職者,以為號令立則武備可舉,惟務猛督拿,致鄉所邑吏嚴加刑杖,民情益擾,見試射操鍊之苦而乃曰:‘如此奔走,何時耕稼?’其弊誠非細故。
上曰:營將可罷歟?
臣曰:不必。然凡沿革之際,創新則駭,革舊則訝,皆令煩民擾心。始加審慎,不置則善矣,今既置之,須俾無弊耳,何必罷乎?
臣曰:營將之權太重,扤捏不安,第試陳閭巷時所論迷劣之見。營將即中軍,今罷中軍置營將,乃主鎮管下也。而朝廷謂中軍權輕,見侮於列邑,不足以講武,特授重權,主鎮將亦在總領中,至欲與監兵使抗敵。即今扤捏不安,恐臨時掣肘有患也。祖宗分朝鮮為八道,一道置兵使或一或二,置各鎮一道之内或六或五或四,想布置極周密。每道置監兵,使總領焉。每鎮主將各總其屬邑兵馬,如洪州鎮、公州鎮牧使為節制使,各管其列邑兵馬。牧使主治民,有中軍為下官,聽令主將,專管武事。今誠申明祖宗朝舊法,修舉廢墜。朝廷欲修武備,先擇監兵,使總領之,又擇各鎮主將,如洪州等牧使,如監兵之例。營將聽命,同心叶力,養民之暇,盡心講武,巡其列邑,警察不及,則大小相維,輕重相得,何患武備之不修乎?是故柳成龍懲毖録言‘一依祖宗法監兵,使各鎮管主兵馬,平時修鍊,臨時用之,如加設某使某將等官,一切革罷,則任專而事舉’云。
上曰:然則謂營將之權毋使太重云爾?
上曰:與我共理者,其惟良二千石乎?民生苦樂,專在守令,朝廷施政,亦徒為爾;欲送繡衣以察不治,而繡衣之行亦徒為爾。民生疾苦極矣,可知守令之多不治,而繡衣之行只罷一兩人,豈許多守令,一兩人不治,而民之疾苦至於此極哉?豈守令多賢而少不治乎?
臣曰:‘治道去泰甚’,本老子之言,非聖人之意。然不得已,則聖人之治亦去其泰甚耳。‘與人不求備,檢身若不及’,自責之道,須以堯舜自期待;若責人,則何可望其盡善盡美乎?然則特異善治者亦無幾,特甚不治亦不多,要在去其泰甚者耳。第暗行御史之行,民間則喜,蓋暗行當道,則守人莫不恐懼戒慎。大凡人情,戒慎則鮮失。極擇守令,時送暗行,則民可少休矣。
上更特問推刷之弊。
臣畢陳事狀,曰:朝廷果加戰兢,期得必無冤抑,則因此事亦可以服萬民而得人心矣。
上曰:必無冤抑,固至願也。未知任事之人,果副此心乎?
上曰:昨日書筵後,世子曰‘恐無久留之意,不勝缺然’云,曾已累諭,何遽有歸意乎?何必以虚名相縻?要安爾心,為遆職名,可以養病優游,時時出入書筵。世子年少,啓沃必多。又間或若此入來,亦可以商量所欲言,豈不善哉?宋浚吉亦為是,病人當暑不可來,姑遆職名待京。必欲更要其來,須待宋浚吉以及秋也,須勿為遆歸之計。爾固謂天下、國家不可忠,輔導世子豈非今日之大憂乎?慎無高舉。
臣對曰:非敢高舉,正以自顧分不敢耳。
上曰:固知無高舉之意,但欲必去,是謂高舉耳。
臣曰:自幼臣父教誨,常曰‘欲汝讀書,非要汝及第做官,只要汝勿為不善人’,又曰‘慎勿為逾分事,然後可免不善人’。臣父之言百未一踐,到此垂死之年,冀欲無逾分事耳。感激聖恩,黽勉遲留,無實空言,有何輔益?只為決然徑歸,亦所不安於心,故留任旬月,出入書筵,粗誦所聞,臣之至計也,逾分之恩決不可終始承當。且臣之病軀終不可久住,亦睿鑑所洞燭財察也。
承旨曰‘彼皆謙讓之言’云云。
臣曰:大凡謙讓之道亦禮所當然,固人所不能無者。然只知謙讓,不盡衷曲,亦非事君不欺之道。臣内省厥躬,自知甚明,故不敢逾分,計惟一歸,非敢為謙也。
上曰:固知非謙辭。如今日多聞曾所未聞之語,自人視之宜謂之謙也。須更思量,勿為遽歸。
臣悶默良久,曰:臣向寄家信,貽書子妻曰‘感極聖恩,使我為人少可承當,欲留半歲若數月間也。内省自揆,萬萬不似,只有從速一歸耳’。臣之情事若此,雖欲自欺,天可欺乎?不然,則何敢必退以負聖恩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