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通过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固定资产,应按下列情况分别进行计价:
1.未发生补价
在未发生补价的情况下,换入的固定资产应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计价,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2.发生补价
(1)支付补价。在支付补价的情况下,换入的固定资产应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支付的补价计价,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和有关科目。
(2)收取补价。在收取补价的情况下,换入的固定资产应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确认的损益减去收取的补价计价,借记“固定资产”和“银行存款”科目等,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确认的损失应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和其他有关科目。损益的确认方法,与前述通过非货币性交易换入存货的方法相同。确认的损益作为营业外收支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