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联邦紧急救济法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联邦紧急救济法 罗斯福新政的重要法案之一。1933年5月12日颁布,并设立联邦紧急救济署,法案规定拨款5亿美元,供各州直接救济之用。1933年10月28日施行“以工代赈”计划,即兴建公共工程,为失业工人提供就业机会,并设“国民工程管理局”。1935年4月28日,改设“工程振兴管理局”,每月平均雇用工人200万以上。上述机构均由霍普金斯主持。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