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美国洪水再保险类别立法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美国洪水再保险类别立法


美国《洪水保险法》规定:(1)主管局长有权根据需要采取行动,向创建或以其他方式成立的联合体提供再保险,以补偿依照超额损失协议规定的联合体所应承担的损失之外的损失。(2)应当根据合同、协议或其他任何安排提供上述再保险,并要考虑支付局长认为必要的用于补偿预见的损失及提供再保险服务的其他成本的保险费、服务费或其他的收费。(3)局长有权适时商定超额损失协议,根据该协议,由联合体持有的洪水保险额在进行再保险之后应当足够实现本章之目的,并符合参加联合体的保险公司和其他承保人在可行的最大程度上保持适当的财务参与和风险分担的目标。(4)所有超过应由联合体承担的损失额的再保险索赔应当由该联合体依照由局长确定的条款在未满期责任基础上提出。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2 22:0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