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缅甸土地改革权利立法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缅甸土地改革权利立法


缅甸1953年《土地国有法》第9条规定:(1)如不违反国家的权利和本法规定,获得免收权的土地占有者或宗教机构对该地有以下权利:可以拥有和经营该地,并享受经营所得的利益;可以将该地出卖或转让给一个农民组织或农民,以及将该地捐献给宗教机构或宗教工作者;可以分散该地或与其他土地相交换。(2)如不违反国家的权利和本法规定,则可以继承除宗教机构或宗教工作者的土地之外准予免收的土地。第10条规定,如不违反国家的权利和本法的规定,占有按本法所分配土地的农民家长,对于该地有以下权利:(1)可以拥有和经营该地,并享受经营所得的利益。(2)可以将该地出卖或转让给家庭一位家长所参加的农民组织。(3)可以分散该地或与其他土地相交换。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5 11:4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