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秘鲁农业田产征收立法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秘鲁农业田产征收立法 秘鲁1970年《土地改革法》第28条规定,沿海地区直接由田产主经管的农业田产,其面积超过150公顷灌溉地者,超额部分将被征收。如果田产主能够满足下述所有的条件,其免征面积可扩大到200公顷:(1)田产具备对整个免征面积必需的基础灌溉工程;(2)企业的经营开支包括农田开支、一般开支和一切其他非投资开支的2/3取自自备资金或私人贷款;(3)支付给每人的薪金或工资超过劳工法规定的最低工资的10%以上,并向常年工人和临时工提供现行立法规定的保健、住房、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等必要的服务设施;(4)及时支付地产税、所得税、水费和社会保险费;(5)向企业常年工人的支付不少于年纯收入的20%。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