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最高、最低气温
(1)极端最高气温和高温日数。各地极端最高温,根据新中国成立后的气象记录,冀北高原为31~35℃,冀北山区及部分冀东沿海地区35~39℃,其他大部分地区均大于40℃,中南部平原可达41~43℃。各地极端最高气温绝大部分出现在7月和6月。
各地出现的高温天数,≥30℃的高温天数为2~88天,其分布与平均气温分布相似,冀北高原最少,中南部平原最多。≥35℃天数,北部高原已几乎没有,南部仍可达到15~21天。≥40℃的高温天数主要出现在中南部,但大部地区平均每年不足1天。
(2)极端最低气温和低温日数。冀东高原及蔚县盆地极端最低气温大部分在-35℃以下,御道口最低,达-42.9℃; 高原南沿山地及平泉、涞源一带为-30~-32℃; 长城以北其他山地为-25~-29℃;长城以南广大地区大部为-20~-25℃,冀南低山丘陵及沿海黄骅一带极端最低气温高于-20℃,峰峰-15.5℃,为全省最高。各地极端最低气温出现在冬季12~2月,主要出现在1月。

图1-2-1 年平均气温 (℃)
各地低温日数,≤0℃日数,冀北高原可达180~230天,冀北山地150~180天,冀东120~140天,中南部平原100~120天。≤-10℃低温日数,全省各地为8~153天,冀北高原在100天以上,冀北山地70~100天,中南部平原在25天以下。≤-20℃日数主要出现在冀北高原和山地,其他地区平原每年出现日数不足1天。≤-30℃的日数仅高原可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