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瑞士进入土地取物权利立法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瑞士进入土地取物权利立法 瑞士1996年《民法典》第700条规定:(1)因水、风、雪崩及其他自然力量,或因偶然事变,使物或大小家畜、蜂群、家禽及鱼类等动物进入他人土地时,土地所有人应允许上述物或动物的权利人进入其土地寻找和取回失物或动物。(2)前款情形,土地所有人受到损害的,有请求赔偿的权利;并在未赔偿前,对前款的物或动物有留置权。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