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殴打或抗拒执行职务的警察罪
这是规定于《警察条例》的一项罪行,它是指:任何人殴打或抗拒执行职务的警察,就犯有殴打或抗拒执行职务的警察罪。
此罪包括下列情形:
(1)当警察正在执行职务时,殴打或抗拒警察。
(2)当需要警察运用警察权力时,殴打警察,无论警察当时身着制服或者便服。
(3)当警察执行职务时,拒绝警察的协助要求。
(4)协助他人或煽动他人殴打或抗拒警察。
如果警察不是执行法定职务,又不属于上述几种情形,在遭他人殴打后,只能指控他人犯有普通侵犯罪或殴打罪。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