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字词 | 林周县 |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 释义 | 林周县
位于东经90°50′~91°55′、北纬29°45′~30°30′之间。 林周藏语意为天然形成的地方。 ①1912年称林周宗、旁多宗;1959年8月14日林周宗、旁多宗、撒拉溪、郎塘溪、卡孜溪合并成立林周县。②1972年3月将林周县以卡拉山为界划为两个县级单位,北部为林周县,南部为林周农场。③1984年10月林周农场并入林周县。④1988年7月原属达孜县管辖的澎波划归林周县。 1912年后隶西藏办事长官辖区。1914年隶西藏地方。1956年隶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1965年9月隶西藏自治区。 参见239页“达孜县”。 林周宗 见409页“林周县”。 林森县(县) 见574页“闽侯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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