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意大利永佃权偿还立法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意大利永佃权偿还立法 意大利1997年《民法典》第975条规定:(1)永佃权终止时,土地的所有人应当在土地因改良而增加的价值范围内,偿还永佃权人为改良土地支出的费用,改良费于交回土地之时偿还。(2)如果在诉讼中有证据证明永佃权人对土地进行了一般改良,则直到土地的所有人偿还改良费之前,永佃权人有权留置土地。(3)对于永佃权人附着在土地上的物体,在能够不损毁土地去除附加物的情况下,如果土地的所有人希望保留附加物,则应当按照永佃权人交回土地之时附加物的价值支付价款。在无法不损毁土地去除附加物的情况下,或者附加物是土地改良的一部分,准用本条的规定。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