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第二十四条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设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由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一人、委员三人至五人组成,由大会主席团从代表中提名,本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行使职权至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届满为止。 第二十五条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对补选的本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当选的下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进行审查。 第二十六条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代表资格的审查,主要是审查代表的当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凡是当选符合法律规定的,即应确认其代表资格有效。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代表资格无效。 第二十七条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代表资格进行审查的结果,报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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