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一般性承兑与限制性承兑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一般性承兑与限制性承兑 根据《票据条例》第19条规定:汇票的承兑分为一般性承兑与限制性承兑。 1.一般性承兑(general acceptance)。即银行同意发票的指示付款而不另加限制的承兑。承兑应作于汇票正面,通常有以下几种作法: (1)仅有付款人签字; (2)“承兑”(accepted)字样加付款人签字; (3)付款人签字加承兑日期; (4)“承兑”字样,付款人签字及承兑日期。 2.限制性承兑(qualifled acceptance)。即银行在承兑时注上限制性文句,改变了原来汇票的文义。常见的限制性承兑有以下几种: (1)有条件承兑(conditional acceptance)。如:Acceptedable pagable providing goods in order。 (2)修改付款期限承兑(acceptance qualified as to trme)。例如:汇票期限原是见票后60天,承兑时注明见票后90天付款。 (3)部分承兑(pantial acceptance)。如:Accepted for £ 80.00 only(汇票金额则为£ 100.00)。 (4)地方性承兑(local acceptance)。承兑指明仅能在某地付款。如Accepted payable at Bank only。只有加“only”时才算地方性承兑。 付款人作限制性承兑是因为不同意以汇票载明做“条件”,因此持票人应将限制性承兑作拒付处理。在部分承兑时,持票人不需将未承兑金额作成拒绝证书。 限制性承兑虽然作拒付处理,但是对承兑人来说,他签了字就必须对承兑的“文义”负责。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