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
【生卒】:1266—1331 【介绍】: 字子敬,镇江(今属江苏)人,寓居平江(今江苏苏州)。 南宋亡国,其父绝食而死,他感叹道:“国亡家破,吾兄弟不能力振门户,独不可为儒以自奋邪!”于是笃志于学,名宿戴表元、仇远、胡长孺等都很器重他,成为忘年交。其弟龚理也有文名,并称“两龚”。 曾为廉访使徐琰幕僚,并历任和靖、学道两书院山长,调宁国路儒学教授,迁上饶主簿,改宜春县丞,以江浙儒学副提举致仕。至顺二年(1331)去世,享年六十六。 著有《江东小稿》,未见传本。今存诗集《存悔斋稿》一卷(补遗一卷)。 《元诗选·二集》选其诗五十三首。龚 诗格伉爽,颇能自出清新。 但诗散佚颇多,现存者又以应酬之作为主,《四库全书总目》评《存悔斋稿》:“在元人诸集中,犹为独开生面。正不必以少为嫌矣。 ”《全元文》(第二十九册)辑录其文七篇。他也是元代著名书法家,书法被认为“有晋宋人法度”(陶宗仪《书史会要》卷七)。 生平事迹见黄 撰墓志铭(《黄金华集》卷三三)、《吴中人物志》卷七、《元诗选·二集》小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