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储蓄存款
抗日战争时期国民政府为缓解恶性通货膨胀而采取的吸收民间资金以回笼货币的金融措施。 1944年9月由中央银行委托中国、交通、农民三行和中央信托局、邮政储金汇业局举办“法币折合黄金储蓄存款”,定期为半年、一年、二年、三年不等,存款按当日中央银行黄金牌价折算黄金,到期本金以黄金支付,利息以法币支付。次年6月停办。 收存金额折合黄金二百余万两。存户包括中、小资产阶级各阶层,多数因担心法币不断贬值而参加存款。 但当存款到期时,国民政府却下令中央银行将存款一律扣减四成作为捐献,并借口不及分铸,规定由存户拼凑足额整块(四百两)才能领兑,限制存户兑取黄金,搜刮民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