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韩国渔业调整立法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韩国渔业调整立法 韩国《水产业法》第48条规定,为从事渔业监督、卫生管理、流通秩序的维持等渔业调整工作,由总统令规定以下各款之必要事项:(1)有关水产动植物的捕捞、养殖、水产品及其加工品的卸货、买卖、处理的限制或禁止;(2)有关渔具、渔船的限制或禁止;(3)渔业经营者及渔业从业者的数量及资格;(4)有关行使共同渔业权的限制或禁止;(5)渔业保护区域内的限制或禁止;(6)为履行与外国的渔业条约及协定而施加的限制或禁止;(7)水产品的包装及容器的限制或禁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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