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非法出具资信证明罪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非法出具资信证明罪 中国《刑法》规定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之一。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等资信证明,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具体表现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对非法出具资信证明造成较大损失构成非法出具资信证明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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