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同小可
[结构] 动宾式。 [释义] 不同寻常,不同一般。表示程度深或高。也形容事关重大或情况严重,不容轻视。 非:不。 小可:轻微,寻常。 [出处] 董解元《西厢记·高平调·木兰花》:“国家修造了数载余过,其间盖造的非同小可,想天宫上光景,赛他不过。”元·乔孟符《李太白匹配金钱记》一折:“孩儿,此事非同小可,乃是圣人的特旨。” [功能、例句] 多作谓语。周汝昌《谈笑》:“‘笑得肠子疼’,还不打紧,‘笑破肚皮’,甚至‘笑煞’,那事情就非同小可了,势须寻医抢救。”清·曹雪芹《红楼梦》七四回:“晴雯只得出来,这气非同小可,一出门,便拿绢子捂著脸,一头走,一头哭,直哭到园内去。” [附条] “非通小可”。《永乐大典戏文〈小孙屠·朱令史诬陷孙必达〉》。 [同义] 非同寻常 非同儿戏 [反义] 视同儿戏 无足轻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