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布斯
【生卒】:1588—1679 【介绍】:  英国机械唯物主义哲学家。 出身于牧师家庭。1908年毕业于牛津大学。当过多年贵族的家庭教师。 在哲学上,把培根的唯物主义系统化。 强调哲学的目的在于认识自然,征服自然,造福人类。但他不同意培根的“双重真理”说,认为不可能从信仰中得到真理,真理只能来自经验和科学实验。 在认识论方面,霍布斯继承了培根的唯物主义反映论。认为“一切观念最初都是来自事物本身的作用,观念就是事物的观念”,“一切知识都是从感觉获得的”。 他对感觉、记忆、想象等认识活动作了详细的考察。 指出物体运动对感官施加压力,这种压力通过神经传给大脑,便产生感觉。但有时候他又特别强调理性的作用,认为知识就是用名称和概念进行推理的工作。他企图用数学和力学来说明一切。 认为几何学的方法,即理性演绎法是最好的思维和推理的方法。是典型的机械唯物主义者。认为宇宙就是所有机械地运动著的物体(或实体)的总和,它是真实的,可知的。他否认物质及其运动的质的多样性,认为万物之间只有量的差别。 在政治思想上,认为国家出现前人类处于自然状态,为确保秩序和安宁,人类才缔结契约建立国家。抨击“君权神授”说,抨击教皇和天主教僧侣。 但仍主张实行君主专制统治。主张把教会置于国家与君主的控制之下,用“国教”管束人民,维护“秩序”。 主要著作有《论公民》、《论物体》、《论人》、《利维坦》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