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田论
中国封建社会中关于限制大地主、大官僚占田数量,抑制土地兼并,稳定小农,保证国家赋税收入的主张。 最早提出限田主张的是西汉董仲舒。他上书汉武帝,认为秦行商鞅之法,废井田,土地得买卖,结果“富者田连阡陌,贫者亡立锥之地”。因此,主张“限民名田,以赡不足,塞并兼之路”(《汉书·食货志上》)。 西汉末年,师丹又提出限田的主张,汉哀帝据此颁布限田诏书。 规定“名田皆毋过三十顷”,并以三年为期。到期过限部分没收为官。 后因贵族、官僚的反对而搁置了事。东汉荀悦认为“既未悉备井田之法,宜以口数占田,为之立限。人得耕种,不得买卖,以赡贫弱,以防兼并。 ”(《文献统考·田赋一》)。 都主张以限田来抑制土地兼并,稳定小农与国家的赋税收入。但是,他们的主张由于触动了大地主阶级的利益,因此,很难真正实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