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志辱身
降低志气,辱没身分。 |表示与世俗合流。语出《论语·微子》:“子曰:‘不降其志,不辱其身,伯夷叔齐与?’谓‘柳下惠少连,降志辱身矣’。”三国·魏·王粲《为刘荆州谏袁谭书》:“仁君当降志辱身,以济事为务。”宋·萧常《续后汉书》卷二七:““步骘遭时乱离,能降志辱身。”清·全祖望《赠钱公子二池展墓闽中序》:“在昔竹垞先生之论独漉山人也,以为降志辱身,终当登之逸民之列。”清·谭嗣同《思纬氤氲台短书·报贝元征》:“且惟数十年士君子徒尚空谈,清流养望,以办详务为降志辱身,攻击不遗余力。”易宗夔《新世说·方正》:“臣虽愚陋,其于希荣慕禄,降志辱身之事,往往不待禁戒而自绝于心。” |